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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工程概况描述在技术标评判中的作用
技术标是工程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是技术标的主要内容。评标过程中,专家们依据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阅读和分析,作出对技术标的评判,而评判结果直接影响到投标企业中标与否。因此认真编制和正确评判施工组织设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近几年来投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雷同的现象经常出现,施工组织设计缺乏针对性几乎成为一种通病。评标专家们因受条件限制(主要是评标前没法阅读到设计图纸),不能即时判别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因而符合适用性这一基本要求,故更多地是通过观察其形式上的完备程度来进行评价和赋分。然而,专家们这种迫于无奈的评判结果反过来又刺激了投标人只注重技术标形式轻视其内容的行为,加剧了脱离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倾向,致使有的投标企业为图省力将套用现成文本或抄袭他人成果作为编制技术标的捷径,施工组织设计雷同的现象也就日渐严重。这种不良循环必然使技术标逐渐失去它应有的作用,从而使技术标的评判环节成为仅流于形式的“程序”而已。上述情况的出现,究其根源是编标人和评标人都缺乏对工程概况的深入了解,是编标人没有认真、细致地阅读设计文件、评标人缺乏对工程概况深入了解的途径之故。因此笔者认为应强调在技术标中对工程概况的描述,发挥其在编标、评标中的作用。
一般施工组织设计的篇首是对工程概况的描述。但因受习惯影响,投标人一般仅视工程概况描述为一种“格式”,对其作用不予重视。其实,工程概况是反映工程全貌、特征以及实施条件的缩影,对工程概况的描述反映了投标人对工程的认识,准确描述工程概况是投标人编制出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要全面、准确地描述工程概况,需要对设计文件的认真阅读和深刻分析,缺少这一环节投标人就不能把握对工程的认识,而对工程认识的肤浅必然导致施工设计复制现有文本或抄袭他人成果的结果。笔者曾看到一些投标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概况的表述仅两三句话,既反映不了工程的全貌、又反映不了工程的特征,因而施工设计的整篇内容就象合同的通用条款一样,放在任何一个工程上都可使用。类似这种既可以套用于A工程、又可以套用于B工程的施工设计,几乎就成了通用“标准”而不是专门设计,已无针对性可言,但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多见。更有甚者的是有的投标人直接抄袭他人成果,曾有这样的例子,在某商务楼工程的技术标中出现了手术室如何装饰的内容。这样的施工组织设计即使形式再美观也失去了技术标的价值。递交这种技术标的投标人几乎有这样一个共同点,即对工程情况或一知半解、或茫然不知,因此可以说,没有掌握工程概况或不能准确描述工程概况的投标人是难以编制出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而没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没有适用性价值的。
建筑工程因具有“单件性”,故不同的工程对象肯定具有不同的工程概况。在千差万别的工程对象中能抓住本工程的表象和特征,对工程概况进行准确的描述,是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一份适用的施工设计应该反映出建筑工程的“单件性”和它自身的针对性。对“单件性”建筑产品进行“针对性”施工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价值由此体现,其难点也在此。为满足针对性要求,在进行施工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工程概况执行不同的施工标准和规范,选用不同的施工方案,采取不同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在国家推行强制性标准今天,施工组织设计还必须保证设计内容的各个方面不触犯强制性标准这条“高压线”。例如,同为砼框架结构的建筑,因层高、跨度、荷载的不同其施工方法也不同,有关模板支撑架的规定指出:凡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超过10KN/m2的承重支撑架,严禁使用扣件钢管支撑体系,而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在编制施工设计时如果不对工程情况仔细甄别,只是想当然地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那么这种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失去了针对性,而且还可能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而是不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而在评标时如果默认它的不合理性,那就是否认了技术标评判的必要性。
在深刻理解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准确描述工程概况不仅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基础,也为专家们正确评判技术标提供了依据,通常在评标前没法阅读工程图纸的前提下,专家们是参照标书中投标人对工程概况的描述来判别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的。因此对专家们来说“工程概况”是度量技术标是否具有针对性的尺子,对工程概况描述的准确与否影响到专家们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判的正确程度。但不同的投标人对工程的描述一定不会相同,为了实现评标的公正性,笔者认为应该由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向各位评委提供一份工程概况介绍的书面资料,评委们以此为统一尺度,去衡量每个投标人对工程概况的认识是否到位及施工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为了便于操作并能使这种做法形成为制度,笔者建议招投标管理机构可将工程概况描述的文字形式格式化,制成统一的表格,要求招标单位在评标前填写并交给评委,对于格式化的工程概况应包含下列内容:(1)工程规模;(2)主要建筑功能;(3)工程特征,这是对本工程区别于其它工程的“个性”描述,是工程概况的核心,内容较多。如结构形式及不同结构组合的情况,建筑平、立面形状和轴线、层高及其组合,是否有特殊的建筑空间和建筑构造,是否使用“四新”技术等;(4)主要分项工程的设计做法,如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做法等;(5)建筑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
有了统一的对工程概况的描述,评委们掌握了衡量技术标是否具有针对性的参考尺度,即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适用性评价”。所谓适用性评价是指评委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阅读,判断投标人对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是否与工程概况的描述相对应因而具有适用性,并给出相应的评判结果。为强调适用性评价在对技术标评分中的作用,还应将适用性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技术标合格与否的“槛值”,即不适用的技术标不能评为合格。举例来说,对一个大跨度砼结构厂房,如果技术标缺乏大跨度结构施工方案及相应的质量安全工期保证措施等主要内容,应视为该技术标不适用。对不适用的技术标其得分率不得大于60%,而对适用性较差的技术标也不应给出高分。目前,我们尚较少看到在评标时专门对技术标适用性进行评价的做法,因此建议招标人或有关部门适当修改招投标评分细则,增加这方面的内容。这样做不仅可促进投标人重视技术标的编制,杜绝抄袭的行为,保证技术标的适用性。而且有利于维护投标、评标的严肃性,有利于促进投标企业技术上的进步,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2006/2/9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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