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新昌三雄轴承有限企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措施
1、目
为了保证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各个阶段,品质状态均能获得明确标识,并实现产品可追溯性,防止在生产过程混淆和误用。
2、范 围
本程序合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最终产品标识和追溯。
3、定 义
3.1产品标识
指以文字形式挂牌、放标签方式来标识产品,如“状态标识牌”“检查标签”等。
3.2检查状态标识
以不一样颜色标签(白色:待检;绿色:合格;黄色:待处理;红色:报废)标识方式对产品检查状态进行标识。
3.3状态标识牌
用来标识和记录产品状态文字形式挂牌或标签,一般放置于物料箱产品上或包装上。
3.4物料标签
用来标识企业产品所使用物料标签,包括炉号、品名、数量、供应商等基本信息。
4、职责
4.1仓管员:负责对物料、产品进行有效标识。
4.2品保部: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查状态标识,各过程标识监督管理。产品有追溯性需求时,组织进行产品追溯。
4.3制造部: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状态标识和有关产品标识。
4.4各部门:负责配合进行有关标识和追溯工作。
5、产品标识与追溯流程图
5.1产品标识流程
职责
流程图
备注
外协检查员
外协检查员
仓管员
外协组长
巡检员
制造部
操作者
成品检查员
供应商来料
报废标识
退货标识
外协检查
NG
挑选标识
NG
YES
让步放行标识
OK
外协合格证
物料入库
NG
外协检查
生产线投产
NG
首件检查
不合格标识
YES
首检合格标识
批量生产
不合格标识
NG
工序检查
OK
状态标识
产品包装/成品
YES
成品合格标识
成品检查
NG
不合格标识
仓库收到供应商来料后,先未来料放置在送检区。由仓管员开“来料送检单”给外协检查员,外协检查员对来料进行检查,并在单位包装上放置与检查成果相对应检查状态标签。
合格证(绿)
首件检查合格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合格(绿)
只有经成品检查合格产品仓库人员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5.2产品追溯流程图
职责
流程图 备注
制造部
品保部成品检查员
制造部
制造部
品保部巡检员
制造部
品保部外协检查员
追溯过程 重要追溯根据
产品入库单
产品外箱标识
产品交付文献
及产品标识
备货告知单
出货检查汇报
让步放行申请单
品检退货单
成品检查资料
关键工序控制记录
流程卡
巡检记录
工序检查记录
首件检查记录
生产计划表/生产大纲
产品过程控制及过程检查资料
生产线领料明细表
物料发料记录
物料卡
入库单/入库明细表
进料检查汇报
进料检查记录
物料收发及物料检查资料
供应商送货单
供应商材料出厂检查汇报材料质保书
材料订购单/BOM表
采购资料
设计规格/评审/验证/确认资料
工程变更申请单
工程变更告知单
工程管制资料
客户订单/协议评审
订单变更记录
客户特定技术规定
客户特定协议等
客户资料
6.程序内容
6.1进料及检查状态标识
6.1.1来料时仓管员应规定供应商将物料放置待检区,根据“送货单”验证标识与否齐全,查对型号、数量及生产日期无误后,挂上“待检”标识牌或放置(白色)“产品检查标签”,将“进货送检单”送外协检查。
6.1.2经检查后,检查员应在单位包装上放上与检查成果相对应状态标签,填写“进料检查汇报”。
6.1.3检查合格物料,经外协检查作状态标识后,仓管员填写“物料在制品跟踪卡”,并按物料类别和储存规则分区进行寄存。
6.1.4标识使用
6.1.4.1合格(允收)标示:合格物料放置(绿色)产品检查标签。
6.1.4.2让步放行:经品质鉴定、工程确认、上级指示为让步放行物料加放“让步放行标签”。
6.1.4.3返工、返修标示:经品质鉴定为返工、返修物料加放“返工、返修标签”。
6.1.4.4判退标签:外协检查对批退、零星判退物料及对生产线退料加放“不合格”标签(返工(黄色)标签、报废(红色)标签)。
6.1.4.5对于各散料,尾数物料最小包装上必须有对应品质状态标示。
6.1.4.6对判退物料改为让步放行或者挑选时,一定要将之前判退标示清除,保证唯一性。
6.2制程半成品标识
6.2.1生产线首件产品,由巡检检查成果来确认。
6.2.2品管巡检发现不合格品,在每一缺陷处画上“红色箭头”标识,并将不良品搜集放置在红色物料箱,标明不合格类别后放于不合格品区,由巡检负责处理。
6.3成品标识
6.3.1产品包装后,外包装箱上标识根据产品或客户不一样来进行,详细请参照有关生产工艺规定来实行,原则上,产品外箱包装上应体现如下项目:型号、数量、炉号、批号、客户等。
6.3.2整批产品生产完毕后,由生产车间将成品移至“成品待检区”,标识(在制品跟踪卡、产品流转单、检查标签)要齐全,并告知品质部成品检查员进行成品检查,如检查合格, 成品检查员在“产品流动记录”内签合格或盖章,只有经成品检查员检查合格产品,仓库人员才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则签不合格或盖章。告知生产部进行处理。
6.4报废品标识
对于经申报同意后需报废物料、半成品或成品,由仓管员在盛放报废品物料箱内放红色“报废品”标签进行标识,并与其他产品进行区隔。
6.5成品库存标识
经成品检查员检查合格产品,仓库人员应视仓库配置状况安排分区、分开寄存,将合格品寄存于合格品寄存区。
6.6区域和容器标识
仓库、生产线应根据区域及场所分布,分别划定合格品区、待检区、不合格品区等,以划线来辨别,并在各区域醒目位置贴上对应字样或挂牌来识别。针对盛装不合格品物料箱应在箱醒目位置贴上“不合格品”字样来识别。不合格品区及不合格品物料箱标识采用红色。所有区域标识字体及大小根据场所及实际状况来定。
6.7标识管理
6.7.1所有标识应精确无误、清晰明了,标识实行由仓库、生产车间详细负责。品保部对标识实行进行监督管理。
6.7.2生产过程中防护好标识,防止丢失、损坏,发现丢失损坏,应予确认补办。
6.7.3所有标识,粘贴时不应歪斜,对于贴在包装箱上标识,一般状况下,应贴于包装箱正面右上角为宜。
6.7.4所有待用标签、标牌等,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6.8产品追溯
6.8.1企业所有成品(以箱为单位)均编制和粘贴具有唯一性产品批号,作为追溯主线。
6.8.2当有追溯性需求时(如顾客投诉或提出问题),参照5.2产品追溯流程图,根据产品批号,追溯到产品出厂记录、成品收发记录、成品检查及测试记录、生产过程控制、检查及测试记录、工程管制、工程更改记录、客户订单,评审及变更记录、材料收发记录、材料检查汇报、采购记录等。材料、产品收发追溯记录参见《仓库管理规定》。
7 有关文献
7.1《仓库管理规定》
7.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3《生产过程管理程序》
7.4《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8 有关记录:
8.1物料卡
编制: 审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