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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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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本场工作需求、及猪场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聘用 人事部(黄霞)负责猪场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罚、工资、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 调、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1、新进人员面试合格后,交由各栋负责人隔离半天或一天消毒后方可上岗试工。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但成绩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2、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佳,或违规违纪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一周者,不给工资. 3、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 纪律制度 1。员工应遵守如下规章制度 ①作息时间:12月--—4月,上午:7: 30—11: 30,下午 2: 00— 6: 00;  5月--—11月 ,上午:7: 30—11: 30,下午 2:。30 —6: 30。(特别炎热时下午时间可根据天气改变) ②冬春季防疫阶段(11月15日一次年3月15日)实行封闭饲养,安排休息时间尽量不要上街. ③不得泄漏岗位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招摇撞骗。 ④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生活无关的物品进场。 ⑥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⑦员工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矿工. ⑧工作中不准怠慢拖延,私自离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⑨每日应保持工作场所、生产区域、宿舍等公共卫生清洁。 2.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矿工等事件,依下列规定处分 ①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过15分钟上下班者以矿工半日论;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②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 旷工,不发当日预发工资及补贴,并另扣2天工资。无故连续旷3 日或全月累积无故旷工5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视自动离职. (三)待遇 猪场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制。员工待遇当月工资于次月 15日发放. (四)休假 休息日,猪场生产性员工休息假实行轮休制,每月2天。员工在休息日上班时,补发当日基础工资。 (五)请假 职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按准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如情况 紧急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说明:请假必须在前一天或上班前请,并经批准方可离岗,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并报场长,二天(含二天)以上由场长批准。 全勤奖说明:当本月为28天时,需出勤26天,本月为30天时,需出勤28天,本月为31天时,需出勤29天方可享受全勤奖. 中班、夜班工作人员、是特定性工资,也要按以上考勤出勤,如不满勤扣除当月工资200元。 (六) 关于员工福利、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福利 ①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给予所有员工发放一定福利, 具体标准:春节红包100元/人;端午节、中秋节各100元/人;初一初二值班人员每天100元/人:试用期员工或临时员工减半。 ②二年以上有车的管理工作人员给予报销一部分(探亲)燃油费,暂定生产场场长每年700元,育肥场长500元,产房主管300元。年底和奖金一并发放。 ④猪场就餐员工及家属实行免费制。(但不能浪费) ⑤公司不定期组织各项活动,提高员工文化生活水平。 劳保用品 猪场根据办公、生产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猪场所有员工 予以发放劳保用品,不足部分由员工自理。具体标准如下:夏季工 作服2套/ (人年);冬季工作服2套/ (人年);套鞋1双/ 劳动鞋1/双(人年);手套(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确定);洗衣粉6包(清洗工作服和工作勤用)发现拿公共洗衣粉私用罚买6大包洗衣粉。 ①猪场生产防疫的重要性,猪场范围内所有劳务活动均属员工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②场内员工对所有来场原材料、为了更好地增强员工.的积极性,正确处理猪场和员工个人权益的关系,对大宗原材料(如饲料)给予员工收货一次20至30元的劳务报酬。 七)培训 猪场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能力,应进行各种教 育培训,被指定培训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员工培训分为:①岗前培训:新进员工应进行岗前培训,由场部统筹办理。②在岗培训:员工生产中应不断学习研究本职技能, 解决实际问题;相互硪砺;各级主管尤应相互施教,以求精进. 猪场基于生产工作需要,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个性、经验、能 力、思想、调任适当工作,务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八)辞职、辞退、幵除、续聘 场方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应按本细则和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员工进入本场后,员工不得随意辞职,场方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员工辞职的,各负责人必须提前四个月向场方提出辞职报告,饲养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场方提出辞职报告,经研究批准后,方可结算工资。如未到工资结算时间,离职人员可留下账号,等工资整体清算好后由出纳人员转入其账号. 场方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有权单方面予以解聘、辞退,被解聘的员工,给予工资结算手续. 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本细则及有关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场方有权予以开除。 员工辞职、辞退、解聘或开除的在离开场方以前,必须交还场方的一切财物、文件和业务资料,并移交相关接手人员手中,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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