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及义务,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工期:合同工期总天数(工期) 天。本合同开工日期:2018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8年 月 日
二、工程内容
严格按照设计效果图施工
三、承包方式及范围
3.1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工期、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
3.2 本工程承包价为包括进退场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水电费、税金和利润及其它各种费用等的综合价款。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2 签定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 %,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5%结算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满后十天内付清。
4.3 本工程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发票后方能办理付款。
4.4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装饰硬件变更
3、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天正
4.5 施工过程中除甲方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外,其余不作调整。调整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为:结算价=合同价±双方核定的变更工程造价。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5.2 指派 为甲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其它事宜。
5.3 为乙方提供现场所需的水、电源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4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六、乙方责任
6.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6.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6.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 负责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应由乙方负责的保修工作。
6.7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七、材料供应
7.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财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和质量检测评定的合格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的不合格产品。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实际、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变更
8.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8.2 在施工中乙方应及时做好变更记录,在变更通知发出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便于工程结算。
8.3 发生变更时,乙方应于3天内要求甲方负责人签字。
8.4 依据结算原则,发生工程变更甲方确认工程量,变更费用在工程结算时核价。
九、质量验收
9.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2 工程完工前 7 天, 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全部有效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验后,如验收合格,按通过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完工工期。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提交不齐全,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9.3 本工程移交在验收后的三天内完成,移交由甲乙双方进行,移交包括项目、范围、标准和使用等方面内容。工程移交前的照管和产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移交后的一切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保修
10.1 乙方对本工程保修期从验收合格日起计,保修期为1年。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乙方承包范围和内容。
10.2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检查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施工和材料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地在3天内到场修复。若超过此期限,乙方仍未到场时,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之费用在乙方的工程保修金内支付。
10.3 如经双方检查是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时,则可由甲方委托乙方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11.1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工期严重不符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后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重新组织力量解决,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2 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而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须向对方作出赔偿,违约金的最高上限为本工程总价的百分之十。
十二、其他
12.1 在合同期间,如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合同执行时,乙方应在事发后10天内将损失和处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双方及时商定处理办法。
12.2 本合同的制定、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对协商未能解决的争议,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十三、合同附件、文本份数及有效期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合同保修期满及结清工程款之日失效。
13.2 本合同任何修改或履行过程中的变更,须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1、工程报价单 2、工程效果图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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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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