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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5_T 3-2022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防控指南.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379704 上传时间:2023-09-11 格式:PDF 页数:17 大小:1.2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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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100 CCS C66 3715 聊城市地方标准 DB 3715/T 32022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 防控指南 2022-01-04 发布 2022-02-04 实施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聊城海关、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聊

2、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荣谦、纪浩晴、乔福春、蔡庆印、付红阁、孙伟、宓托阳、姜健康、白学江、夏妹先、李振、孙涛、王灿、范海峰、唐立泽、杨素贞、刘雯文、刘梦娇、郎建军、张文荣、闫振、于传跃、张林、王英民、刘伟。引言 为指导聊城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防控工作,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及其装载货物外包装输入风险,提升聊城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防控标准化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特制定本文件。本文件以国家及行

3、业新冠病毒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山东省委、聊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等疫情防控机构发布的文件为依据,结合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编制。本文件发布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山东省委、聊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等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新的关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防控文件涉及本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新文件要求执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 防控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以下简称进口集装箱)货物货主在网上报备、口岸、交通、入场(厂)、开展预防性消毒、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应

4、急处置等环节的新冠病毒防控指导。本文件适用于货主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的新冠病毒防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543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GB 14866 个人用眼具技术要求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务技术要求 GB 32166.1 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1部分:要求 JB/T 6661 喷雾器 JB/T 10752 电动气力超低量喷雾器 WS/T 774 新冠肺炎

5、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非冷链 non cold chain 根据物品特性,为保持其品质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各个环节中不处于低温环境的供 应链系统。3.2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未发现传染源的情况下,对有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场所进行消毒。3.3 消毒剂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3.4 工作场所 workplace 设于厂区内或厂区附近适宜集装箱消毒作业的特定场所。3.5 货主 consig

6、nor of cargo 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经营的企业和个人。4 网上报备 4.1 报备时间及方式 进口集装箱货物到达聊城市目的地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以下简称进口空集装箱)空集装箱装运货物前24小时,货主通过“山东冷链系统”-“非冷链”模块如实向属地县(市、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工作机构进行报备,确保非冷链货物可追溯。4.2 报备内容 4.2.1 到货报备 包括基本信息、商品信息、进口集装箱货物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等。1)基本信息包括报备类型、供应商、供应商代码、启运港、经停港、报关单号、预计到货时间、境内首次开箱卸货地点、货物包装是否适宜消毒、货物包装是否消毒、消毒

7、类型、集装箱号等。2)商品信息包括报关单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原产国(地区)、境内 目的地等。4.2.2 空箱报备 包括预计装货时间、消毒部位及数量、空箱号、消毒证明等。5 口岸环节 对海关部门抽检的进口集装箱货物,货主或其委托卸货作业单位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在海关部门指导下实施预防性消毒。6 交通运输环节 6.1 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持消毒证明随货同行。6.2 在市内运输,物流企业要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6.3 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或个人不得随意开箱。7 入场(厂)环节 未在口岸环节检测和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

8、消毒。8 预防性消毒 8.1 消毒范围 进入场(厂)内,对进口载物集装箱掏箱卸货作业时,以及进口空集装箱在装运货物、清理维修作业时,企业要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8.2 消毒主体 8.2.1 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外地入聊集装箱,由首站货主查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由货主或其委托卸货作业单位就地组织消毒。8.2.2 货主或其委托卸货作业单位开展预防性消毒,可采用企业自行消毒或委托第三方消毒的方式进行。消毒实施单位经市非冷链组备案后,应在“山东冷链系统”-“非冷链”模块注册,录入基本信息,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消毒作业,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并出

9、具消毒证明。注:委托第三方实施预防性消毒,委托方应核查消毒实施单位的消杀资质,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消毒方案等。8.3 消毒原则 8.3.1 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安全、有效的消毒剂,所用消毒剂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要求,有合格证明/报告。8.3.2 消毒过程注意质量控制,消毒采用喷洒或擦拭等方式进行,消毒设备(器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前,先对消毒设备(器械)进行调试,确保消毒剂完全、均匀、足量覆盖或浸润消毒对象。8.3.3 低温等特殊环境下,常规消毒方法无法操作时,采用有效的低温消毒技术,并进行消毒效果确认。8.3.4 原则上对进口集装箱和货物包装外表面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对

10、消毒后的进口货物及其包装不再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但应定期抽检。8.4 消毒策划 8.4.1 消毒实施方案 8.4.1.1 消毒实施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消毒实施方案,确定消毒作业方式。8.4.1.2 实施预防性消毒前,消毒实施单位需了解进口集装箱货物信息情况,包括货物来源地、运输形式、运输路线、货物品类、包装形式及独立外包装形状尺寸、货物堆砌形式等,进而制定消毒作业方案。8.4.2 消毒方法 正确选择消毒实施方式,规范消毒剂种类和使用浓度。含氯消毒液其配置方法可参考附录 A。常用消毒剂及使用可参考附录 B。低温环境下,常规消毒方法无法操作时,消毒剂及使用可参考 两种含氯低温消毒剂使用指南。

11、注1: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附录B)摘自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附表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注2:两种含氯低温消毒剂使用指南(参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8.4.3 场地要求 所有未经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在专门场地存放,严禁与已消毒货物或低风险货物混放,存放场地实施物理隔离,有专人看管,避免无关人员进入。8.4.4 消毒作业人员要求 8.4.4.1 消毒作业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见消毒器械的使用、常见消毒剂的配置方法和使

12、用/配伍禁忌、基本的消毒作业流程、专业部门下发的消毒作业指导要求、个人防护及清洁注意事项等,培训按要求记录并保存。8.4.4.2 加强消毒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定期检测。8.5 消毒实施 8.5.1 集装箱入场 在专用工作场所(远离其他物品)对箱体进行整体检查。若有污物(粪便、尿液、痰渍、呕吐物等)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蘸取10 000 mg/L含氯消毒剂小心移除、清除污物。8.5.2 开箱前 对集装箱后门、把手、门锁以及其他手部可能接触到的位置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剂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清水擦拭干净,方可开箱卸货。消毒方法如下:常温消毒:消毒场所温度不低于冰点(消毒剂

13、结冰的温度)时,用浓度 500 mg/L 含氯消毒剂、0.1%-0.2%的过氧乙酸或其他有效的可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进行消毒,喷洒量(200300)mL/m2,消毒剂作用时间 30 min。低温消毒:消毒场所温度低于冰点(消毒剂结冰的温度)或常规消毒方法无法操作,选用低温消毒剂或采用国家卫健部门推荐的方法配制消毒剂,进行消毒。注:含氯消毒剂在有效期内使用,且现用现配,低温消毒方法须在相应低温条件下进行消毒效果确认。8.5.3 掏箱卸货 打开集装箱,首先对箱门内侧和边缘进行喷洒消毒,掏箱卸货过程中,同步对集装箱内壁进行消毒,消毒方法见8.5.2。8.5.4 货物外包装表面 8.5.4.1 对货物

14、外包装(最小搬运包装)六面进行消毒,选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0.1%0.2%的过氧乙酸或其他可有效作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或擦拭消毒。消毒剂用量(200300)mL/m2。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进行搬运、装卸等操作。8.5.4.2 易腐蚀货物外包装表面可用 75%医用酒精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8.5.5 运输工具 8.5.5.1 用于装载进口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工具使用前后,对车内人员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用 75%医用酒精擦拭消毒。8.5.5.2 用于装卸的工具,如厂内叉车、木垛等使用前后,用 500 mg/L 含氯消

15、毒剂喷洒消毒,其他消毒方法见 8.5.2。8.5.5.3 用电的设备设施应在消毒前断电。8.5.6 流通环节 进口非冷链货物销售前,对最小零售包装进行消毒,销售方使用75%医用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后,再进行销售。8.5.7 进口空集装箱 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组织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由集装箱清理单位先实施预防性消毒后再清理维修。消毒方法见 8.5.2。8.5.8 工作场所 对卸货搬运环节可能接触到的环境地面及物表,及时用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消毒剂 喷洒量在(200 300)mL/m2,温度低于

16、冰点(消毒剂结冰的温度),采用低温消毒方法。8.5.9 消毒工具 8.5.9.1 消毒作业完成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作业工具进行消毒。8.5.9.2 消毒清洁后的工具放在指定存放区域,金属工具消毒后清洗干净,并设置已消毒标识。8.5.10 消毒记录及证明 8.5.10.1 记录消毒作业工作情况,包括日期、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消毒设备、消毒方式、消毒作业者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至少留存 2 年,消毒记录格式宜参见附录 C。8.5.10.2 消毒实施单位开展消毒后,出具消毒证明,格式宜参见附录 D。8.5.11 废弃物处置 8.5.11.1 预防消毒后的废弃物及一次性防护服、

17、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装入双层塑料袋,喷洒足量有效氯(1 000 2 000)mg/L 含氯消毒液,扎紧塑料袋后按有害垃圾处理,有条件的,按医疗废物处置。8.5.11.2 可回收的靴鞋、围裙等物品可放在装有(1 000 2 000)mg/L 含氯消毒液的带盖塑料桶中,浸泡 30 min 后,取出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待用。8.6 消毒后质量控制 8.6.1 消毒实施单位对消毒过程开展有效质量控制,质量控制人员全程监督消毒作业实施,监督记录留存,作业人员对消毒前对象、消毒作业过程和消毒后对象各拍照留存。8.6.2 现场消毒责任单位负责确定评价单位,并督促落实现场消毒评价工作。消毒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消毒效

18、果评价,相关资料和记录至少保存 2 年。8.6.3 现场消毒均应开展过程评价,通过核查消毒工作方案、消毒产品是否合格、消毒操作等关键因素,评价现场消毒工作是否合格。8.6.4 必要时开展消毒效果评价。有下列 6 种情形之一,进行消毒效果评价。消毒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预防性消毒;社会影响大的疫源地终末消毒;消毒实施单位首次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用低温消毒技术首次进行现场低温消毒;用新材料、新工艺要求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首次进行现场消毒;现场有需求。9 不实施消毒的情形 9.1 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渗透污染的商品(简

19、称“不适宜消毒商品”)、不适宜消毒的进口非冷链货物,无需消毒。9.2 已进行预防性消毒作业的集装箱及货物,不再重复消毒。10 从业人员个人防护 10.1 岗前防护准备 10.1.1 开展核酸检测,厂内员工 14 日内行程和健康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员工按当地政府防疫要求接种疫苗,并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集装箱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作业人员每 7 日进行 2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作业 14 日后,不再实施作业的人员,不再进行核酸检测。10.1.2 加强企业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检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10

20、.1.3 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运输司机等)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需询问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方可进入。10.1.4 企业员工上岗前,向生产经营者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10.2 上岗后的个人防护 10.2.1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手套,穿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有污损时及时清洗消毒或更换。10.2.2 注意保持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

21、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方式,加强手卫生,上岗前、离岗后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0.2.3 减少聚集和近距离交谈,休息时,员工之间减少聚集,与他人交谈宜保持 1 m 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合和人员密集的场所。10.2.4 就餐前,选择通风良好、干净卫生餐位,先洗手或选用速干手消毒剂,就餐或付款时,减少人员之间的面对面交流,选择非直接接触式付款方式。10.2.5 口罩、工作服等一次性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放入双层塑料袋,喷洒足量有效氯(1 0002 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扎紧塑料袋后

22、按有害垃圾处理,有条件的,按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服等重复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定点存放,专人管理。10.2.6 为从业人员配发充足的、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收集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涤和消毒设施,组织对本单位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戴防护用品进行专业培训,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10.3 离岗后的个人防护 10.3.1 保持宿舍等室内环境空气流通,在温度适宜时,宿舍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如使用分体式空调,使用前宜清洁,使用过程中,空调每运行 2 h3 h 开门或开窗进行通风换气(20 30)min。10.3.2 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安装防蚊蝇装置。室内

23、卫生间干净整洁,配备洗手液等洗手用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定期检查下水管道、卫生间地漏等处的 U 型管水封,缺水时及时补水。10.4 特殊岗位防护 10.4.1 司乘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打开集装箱,不能随意打开货物包装直接接触内部物品,如有物品渗漏,及时进行包装加固,并对货物及环境进行清洁、消毒。车辆进出时,司乘人员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接触,司乘人员接触货物后进行预防性消毒。10.4.2 装卸工人(叉车司机、掏箱工)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全程规范穿戴工作帽、穿防护服、戴口罩、乳胶手套,必要时戴面屏或护目镜、穿围裙、靴鞋等,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

24、货物,如果搬运过程中发生口罩或手套破损,立即更换,手部因为接触的物体较多,除正确洗手外,随身常备手部消毒产品随时消毒。10.4.3 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全程规范戴好口罩和手套,减少直接接触集装箱内壁或货物表面。当接触有渗漏集装箱或货物时,及时进行手卫生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如果维修过程中,发生手套破损立即更换。维修工具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防止混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10.4.4 防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1)防护服:GB 19082;2)医用外科口罩:YY 0469;3)乳胶手套:GB/T 7543;4)面屏:GB 32166.1;5)护目镜:GB 14866;6)工作帽、围裙、防水靴套、手部消毒

25、产品采购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要求。10.5 防护服穿脱流程 10.5.1 穿防护服流程:戴一次性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内层乳胶手套穿防护服戴护目镜或面屏穿防水靴套戴外层乳胶手套根据工作需要戴工作手套。10.5.2 脱防护服流程:手部消毒(用消毒剂或者消毒湿巾进行手部消毒)脱工作手套脱靴套摘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消毒脱防护服和外层乳胶手套手消毒摘医用防护口罩手消毒摘一次性帽子手消毒脱内层乳胶手套手卫生。11 应急处理 11.1 厂内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11.2 厂内员工当接触新冠

26、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11.3 检测机构在日常检测和抽检中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在 1 h 内报告所在县(市、区)非冷链工作组。11.4 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聊城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检出阳性应急预案、山东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涉疫问题应急处置工作规程 和 山东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涉疫问题分级处置技术指引要求进行迅速处置。A A 附录A (资料性)含氯消毒液配制及使用 A.1 配制方法 A.1.1 器具:塑料量杯100 mL或500 mL,带盖塑料桶20 L或50 L。A.1.2 方法:按含氯消毒剂的有效氯含

27、量(c)量取含氯消毒剂原液(1)配制成消毒使用液 浓度()500 mg/L、1 000 mg/L、2 000 mg/L、10 000 mg/L,根据需要量(2)现用现配制。按公式(A.1)计算。c ()需配制使用液,单位:升(L);量取的原液,单位:毫升(mL);c 消毒剂原液中有效氯含量,单位:百分比(%);配制使用液浓度,单位:毫克/升(mg/L)。注:消毒剂配制前看消毒剂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氯含量、使用有效期。A.2 使用工具 喷雾器选择符合JB/T 6661或JB/T 10752要求的产品。B B 附录B (资料性)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 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见表B.1 表B.1

28、 消毒剂种类 有效成分 应用范围 使用方法 注意事项 醇类消毒剂 乙醇含量为 70%80%(v/v),含醇手消毒剂60%(v/v),复配产品可依据产品说明书 主要用于手和皮肤消毒,较小物体表面消毒 卫生手消毒,均匀喷雾手部或涂擦揉搓手部 12 遍,作用 1 min,擦拭物体表面 2 遍,作用 3 min 1、易燃,远离火源 2、不适用于大面积物体表面的消毒使用 含氯消毒剂 以有效氯计,含量以mg/L 或%表示,漂白粉20%,二氯异氰尿酸钠55%,84 消毒液依据产品说明书,常见为2%5%适用于物体表面,果蔬和食饮具的消毒,次氯酸消毒剂还可用于空气、水、皮肤和黏膜的消毒 有明显的污染物时,使用浓

29、度 10 000 mg/L,空气等其他消毒时,依据产品说明书。物体表面消毒时,使用浓度500 mg/L,疫源地消毒时,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 1 000 mg/L 1、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对丝织物有漂白褪色作用,因此金属物和有色织物慎用 2、强氧化剂,不得与易燃物接触,应当远离火源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过氧化消毒剂:过氧化氢(以 H2O2计)质量分数 3%6%。过氧乙酸消毒剂:过氧乙酸(以C2H4O3计)质 量 分 数15%21%适用于物体表面、空气的消毒 1、物体表面:0.1%0.2%过氧乙酸或 3%过氧化氢,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时间 30 min,然后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 2、空气消毒:0.2%

30、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用气溶胶喷雾方法,用量按 10 mL/m20 mL/m,消毒作用 60 min 后通风换气;也可使用 15%过氧乙酸加热熏蒸,用量按7 mL/m计算,熏蒸作用 1 h2 h后通风换气 1、易燃易爆品,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2、与还原剂接触,或遇金属粉末,均有燃烧爆炸危险 季铵盐类消毒剂 依据产品说明书 适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 1、物体表面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为 1 000 mg/L,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为 2 000 mg/L 不能与肥皂或其他阴离子洗涤剂同用,也不能与碘或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磺胺粉等)同用 C C 附录C (资料性)消毒记

31、录 消毒记录参考格式见表C.1 表C.1 报关单号:_ 集装箱/航班号:_ 货主/代理名称:_消毒日期:_ 消毒对象识别号(唯一性标识)消毒对象名称 消毒对象 外包装材质 消毒部位 消毒方式(喷洒/擦拭)作用时间(分钟)消毒面积(平方米)消毒数量(件)注:注:1.消毒剂名称:_消毒剂批号:_ 有效成分含量:_ 失效期限:_ 2.消毒地点:_消毒设备:_消毒剂用量:_ 加水量:_ 终浓度:_ 3.实施消毒人员:_ 4.实施消毒单位(盖章):_ D G 附录D (资料性)消毒证明 消毒证明参考格式如下:消毒证明 该批货物车辆集装箱 (唯一性标识)为:,已完成预防性消毒。特此证明 消毒实施单位:(盖

32、章)年 月 日 参考文献 1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第一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0 年 2 月 1 日)2 卫生部 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80 号令)4 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第 277 号令)5 关于印发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1第 17 号令)6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 2021 第 94 号令)7 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指办发 2021第 4 号令)8 关于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1第 6 号令)9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1)15 号文)(鲁指办发第202132 号令)10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聊指办发第202114 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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