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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简报复习过程.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794484 上传时间:2024-07-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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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房地产开发简报精品文档简 报第二期格尔木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4年3月7日 规范房地产发展 提高服务业质量一季度我市房地产业运行现状及问题对策一、产权登记。全面实施房地产信息系统项目,实现电子化产权管理,严格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开展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房产初始登记8件,建筑面积40396平方米,变更登记93件,建筑面积84969.86平方米,转移登记264件,建筑面积34203.78平方米,抵押登记442件,建筑面积308855.41平方米,各项登记工作材料完备真是,程序规范合法,受理完结率100%。二、房地产开发。2014年格尔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19个,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

2、19.37 亿元,完成总投资12.5亿元,总建筑规模88.62万平方米,建成43.53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2.04万平方米,销售面积达到33.39万平方米。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住房(含在建)约631.9万平方米,以每套90平方米计算,约7.02万套;全市城镇人口为18.6万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以每户3人计算,约6.2万户。即:全市城镇人口人均住房达到33.9平方米,户均住房达到1.15套。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认真分析新形势,在深刻理解和认真贯彻 “国八条”、“国五条”的基础上,结合格尔木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从土地取得、规划审批、

3、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政策支持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成为规范我市房地产业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全程跟踪各房地产开发商和开发项目,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省厅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核等形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认真考核,严格资质审批和年检。由房管、规划等部门共同召开项目评审会,通过核实规划指标、考核企业资质等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审批,改变了以往到销售环节才能有效实施市场监管的现状,变被动为主动,实现靠前监管。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过程中,严格把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包括合理定价在内的销售方案,坚决按照“封顶”原则办理预售许可,全程跟踪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

4、房源、明码标价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设计印制了房地产项目跟踪监管调查表,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地毯式集中检查,详细查验并登记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令整改。三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房地产管理板块设置了格尔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专栏,按季度公布全市新建及二手房屋售价及房源情况,引导购房户理性消费。在网站、报纸、公交站台及各售楼现场公布温馨提示,详细告知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拥有的权利,极大程度地避免了无证销售、囤积房源、一房多卖,以及不对等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抽调专门人员,历时2个月,对全市现有城镇住宅进行地毯式摸查,详细掌握大量基础数据,对格尔木市房地产市场前

5、景、商品房售价、小区规模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形成了我市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场监管、规划审批提供理论依据。同时,我局始终把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管理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在办理预售许可时,要求开发企业报送物业管理(移交)方案,确保无缝对接后方予预售。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主人意识,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化轨道。加强管理,打造现代物业管理企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了全市缺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现状,使小区“无人管、收费难、物业差、信访多”的问题得到解决。制定改造规划,先后将银河、华

6、荣、康泰、博爱等老旧小区物业设施改列入为民办事项目,彻底解决各小区物业设施老化、污水外溢、屋顶漏水、无法供暖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业主创造了良好的物业环境。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虽然得到有效规范,物业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个别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意向金、定金、履约保证金等形式变相销售。二是部分开发企业售楼现场“五证”上墙不全面、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温馨提示悬挂不及时。三是部分开发企业对房地产市场前景缺乏科学预判,房地产开发存在“一窝蜂”现象。四是全市物业管理与服务起步较晚,物业覆盖率较低,快速的房地产开发和滞后的物业服务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

7、入执行“国八条”、“国五条”和格尔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抓紧完成产权登记操作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收尾工作,实现网上备案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继续开展温馨提示、跟踪调查、信息公开等创新工作,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扎实做好“五证上墙”、明码标价等事宜,坚决杜绝无证销售、一房多卖,以及不对等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科学预判房地产市场规模,有计划、有控制、有引导地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避免房地产开发“一窝蜂”,防止出现烂尾、恶性竞争、欺诈消费者等现象出现;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扶持和引导,引进有资质、有能力、有品质的物业企业,不断扩大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建立健全“办事处组织实施,居委会具体落实,住建局监督指导”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不断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向规范化、社会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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