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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导演合同学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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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导演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信箱:乙方(受聘方):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电话:账号: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电子信箱: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聘任乙方担任30集电视连续剧西域传奇阿凡提第一季(以下简称本剧)导演一事,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 聘用岗位及聘期1.1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30集电视连续剧西域传奇阿凡提第一季导演工作。1.2 聘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剧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止。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开机时间延迟或者拍摄周期延期的,聘用期限作相应顺延。如停机之日起6个月内,非因乙方原因,仍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结束聘期。1.3 开机时间:

2、初步确定为2014年11月1日。1.4 拍摄周期:初步确定为90天。第二条 双方权责 2.1 甲方2.1.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2.1.2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乙方的交通、食宿费用;2.1.3 确保甲方具有影视剧制作资质;2.1.4 维护双方及剧组名誉,不得有任何有损剧组及乙方名誉的行为。2.1.5 协调摄制组成员间关系;2.1.6 确保本剧摄制资金到位。2.1.7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2.1.8 本剧制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甲方享有最终决定权。2.2 乙方2.2.1 享有署名权,并对本剧的全部艺术创作及制作生产负责;2.2.2 积极配合制片人

3、对本剧摄制组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剧组的有关管理规定。如遇有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重大修改、变更主演主创人员、摄制期延长等),须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协商解决;2.2.3 乙方保证除本合约外,绝无其它合约或职务之约束,保证没有第三方对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存在异议或对甲方有经济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最有效的服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接受其他剧组的任何委托或聘请。合同期内乙方须全职为本剧服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参与任何第三者(包括原单位、任何公司、私人或团体)的工作(包括义务性质的占用时间)。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不论是否对合同工作造成影响都视为

4、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违约责任;2.2.4 保证依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书具体实施本剧的拍摄计划,并就本剧的思想、艺术质量等向甲方负责,使本剧的制作水准达到省级以上卫视黄金时间播放的要求;2.2.5 应积极配合制片人严格执行本剧预算,确保在预算内完成本剧制作,并避免发生泄露、非法使用或盗版等不良后果。2.2.6 不得借甲方或该剧之名义,进行任何借贷活动,不得从事任何可能给甲方及该剧造成名誉上、财务上损失的行为。2.2.7 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损坏、扣留剧组的财产; 2.2.8 受聘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组。擅自离组视为自动放弃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义务。如果因特别事由请假,须在事前提出正当理由并征得

5、甲方的同意,方能离组;2.2.9 凡由乙方经手使用的有关该剧任何费用及开支,须按剧组财务制度规定报销;2.2.10 由于剧组工作的特殊性,执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合同期内一律不过节假日。2.2.11 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合理意见并按照拍摄预算和拍摄计划,审慎、经济、高效、负责地完成该剧的拍摄工作。2.2.12 为确保拍摄进度,拍摄期间乙方应保证在现场工作,不得将应当亲自完成的工作委托他人。第三条工作内容3.1 研究文学剧本,统一创作意图,指导编剧修改剧本、提供导演阐述;3.2 根据需要整理出导演工作台本;3.3 配合制片部门拟定摄制计划;3.4 初选全片外景;3.5 与甲方共同选定演员;3.6 与摄

6、影和美术部门讨论、确定,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3.7 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3.8 按计划完成全部拍摄工作;3.9 完成该剧成品及片花和预告片的制作;3.10其他需要导演参与和完成的工作。第四条报酬及支付4.1 乙方担任导演于协议期内共执导三十集电视剧。如实际拍摄集数与本合同不符,则按实际拍摄集数支付报酬。具体集数以发行许可证为准。4.2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酬金为每集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三十集酬金共计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整(税后并由甲方提供纳税证明)。支付方法如下:4.2.1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0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整(¥450000 .00元

7、),即总酬金的10%;4.2.2 本剧开拍之日起的2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九十 万元整(¥900000.00元),即总酬金的20%;4.2.3 本剧拍摄过半,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九十万元整(¥900000 00元),即总酬金的20%;4.2.4 本剧停机之日起的3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九十万 元整(¥900000.00元),即总酬金的20%;4.2.5 本剧取得发行许可证之日起的30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一百三十五万元整(¥1350000.00元),即总酬金的30%。4.2.6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索要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报酬,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有关报酬条款透露给第三方;4.2.7 甲方

8、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已包括乙方单位劳务费、各种补助,加班费、电话费、 洗理费、社会福利及一切惯例费用;第五条剧本的提供与修改5.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应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向乙方提供该剧的三万字的故事梗概和三十集的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及相关资料,并向乙方介绍对该剧的总体设想和要求。5.2 乙方可综合各方合理意见对文学剧本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方案,该修改意见和修改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请编剧按甲方同意的修改意见、修改方案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 第六条著作权的归属及署名6.1 本剧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6.2 乙方依法享有在本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导演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排序、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

9、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七条相关费用及支付7.1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安排并承担乙方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7.2 甲方应为乙方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7.3 甲方原则上不负担乙方亲朋好友来组之接送及食宿。第八条姓名、肖像的使用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本剧、本剧的衍生产品、本剧的片花或预告片中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该剧推广、宣传之目的。第九条参加宣传活动9.1 乙方应当参加本剧的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9.2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第十条 意外条

10、款10.1 在聘任期内,乙方因染病、慢性病复发或者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十日内无法康复继续工作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聘任合同。10.2 乙方凭在甲方负责人员的陪同下,在甲方指定的两所医院就诊而获得的医疗诊断证明,按照医嘱同甲方协商在不影响拍摄进度的前提下,采取短期休假(一至三日)、长期休假(四至十日)的方式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1.1 甲方仅限于在下列情形下,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11.1.1 乙方违反本合同以及摄制组纪律,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 影响的;11.1.2 乙方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准、工作能力

11、、身体状况等不能胜任工作的;11.1.3 甲方以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的,不再支付乙方未付酬金,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报酬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11.2 乙方仅限于在下列情形下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11.2.1 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50%,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11.2.2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11.3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亦可解除本合同。11.4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对方收到或应当收到通知之日起解除。11.5 合同解除后乙方不享有本剧的署名权。第十二条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

12、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3.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13.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 因乙方擅自离组及其他原因造成停拍或中途换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

13、方的实际损失。14.2 因乙方原因造成摄制工作延误或本剧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4.3 乙方因违反本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14.4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剧中途停拍,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停拍前工作量的相应酬金,并承担违约责任。14.5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给付乙方酬金时,甲方按应付款数额的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滞纳金。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16.1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2014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签订地点: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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