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CHPS/CX-SC-03
精益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发布/修订日期:2010-11-10
设备维护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军品本部的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满足要求和保持持续的过程能力,公司逐步建立和推广全员参与的生产性维护管理体系(即TPM)。确保公司设备延长其使用周期,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军品本部。
3.0 参考资料
无
4.0 职责
4.1 设备主管部门领导对本程序的正确实施和管理全面负责。
4.2 各单位主管设备领导对本程序负具体领导责任。
4.3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4.4 各有关部门设备主管人员负责编制设备保养标准。
4.5 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和执行。
5.0 管理程序
5.1 TPM的推进步骤
5.1.1 建立TPM推进三级管网机构:
5.1.1.1 公司成立TPM推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TPM推进办公室设在生产处,并确定具体负责人。
5.1.1.2 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推进领导小组。
5.1.1.3 各有关单位成立班组自主维护小组。
5.1.2 制定TPM的基本方针和目标
5.1.2.1 TPM的基本方针是:全员参与的生产性维护,加强培训和经验交流。
5.1.2.2 TPM的基本目标是:提高设备综合性效率为目标,实现“4个零”(灾害为零、故障为零,不良为零、浪费为零)。
5.1.2.3 TPM推进方法如下图
TPM体系
基础保养
生产维修
定期点检润滑
日常清洁保养
发现异常
判断决策
自主维修
即时维修
突发事件
维修方案
实施维修
例行维修
维修计划
维修准备
实施维修
预防维修
分析论证
改善方案
实施改善
预测维修
诊断技术
倾向方案
实施维修
分析决策
设备分类ABC
维修预防
制造厂设计改进
记录 总结 评价 建议 反馈
5.2 为了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能力,公司开展基础保养工作内容包括有设备定期点检、润滑、日常清洁和保养,各单位每月17日前必须根据保养工作内容制定下月单位设备维保工作计划,并下达给各班组和上报生产处。
5.2.1 设备的检查:设备的检查有班前检查、日常点检、定期检查,对生产设备必须做到班前检查和日常点检,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5.2.1.1 设备的班前检查和日常点检工作是由设备操作人员完成,维修工人配合。操作人员每天按日常检查内容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工作,并填写记录。
5.2.1.2 设备的定期检查是由使用单位机电员组织维护工人按设备定期检查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操作人员配合工作,并填写好记录。
5.2.1.3 各设备使用单位在日常使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疑问时,即时反馈到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即时解决。
5.2.2 设备的保养:
5.2.2.1 设备保养分为日常保养(例保)和定期保养(一保和二保)两类,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是由操作者负责完成,保养内容按《设备日常保养规定》和《设备保养标准》执行。
5.2.2.2 上、下班前,应进行设备的例保;节假日和周末要在放假或下班前,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擦洗。设备运转台时达六百小时进行一次一保,由机电员安排计划,操作工按一保典型内容进行(必要时由保全工配合),详见《保养标准》。
5.2.2.3 设备运转台时达到二千五百小时进行二级保养,由设备主管部门安排计划,维保工人按二保内容进行保养,详见《保养标准》。
5.2.3 设备润滑必须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各分厂设润滑站(点)、润滑油标记明确。即按规定的周期在规定的部位加入规定的润滑材料。见《机械设备定期换油间隔添油耗定额》、《生产设备大、中修、二级保养、一级保养机物油料消耗定额》、《设备润滑图》。加油要有记录,换油必须填写《设备换油卡片》SC-02Y。
5.3 生产性维修
5.3.1 本公司设备一般采用预防维修;对于生产无法停机的,应利用一切生产间隙安排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认真安排好维修计划,对生产影响不大的一般设备,可采用事后维修方式,对于化工生产有易燃易爆危险的设备,其使用和维修管理的重点,要确保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5.3.2 设备维修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各分厂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的中、小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设备由所在分厂负责维修,机械分厂负责公司金切机床的大、中、小修以及锻压设备、化工专用设备等设备的大修。动力分厂负责锅炉、变压器、输配电设备、传导线路、电动机、电炉、电焊机等动力设备以及机械设备的水、电、汽、气的维修。
5.3.3 设备预防性修理类别一般划分为大修、中修、项目修理和小修。
5.3.3.1 大修:设备的大修要对被修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精度、性能和效率。
大修费用定额按设备复杂系数计算,修理经费规定:1fj=710元,1fd=230元。以后可随物价涨幅适时调整,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3.2 中修:对影响设备精度、性能的部分进行解体,修复,更换主要基础件和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表面喷漆或补漆,恢复设备主要项目的精度、性能。
5.3.3.3 项目修理和小修: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校正机床的坐标,使设备达到应有的精度、性能。
设备的小修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内容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5.3.4 生产处负责编制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大修计划经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审批,经营计划处平衡计划后,纳入生产计划。
5.3.5 做好大修前的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大修前的第一次检测在修前3-6个月进行,由生产处负责组织设备使用单位机电员(技术员)、保全组和操作者参加,查明设备技术状况,确定主要修理项目,修理部位及更换、修理的零部件,测绘图纸,第二次检测在设备临修前进行,由生产处和修理单位技术员共同对第一次检测进行核对和补充。
5.3.6 公司机械分厂、动力分厂要做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物资供应处做好备品配件的供应、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要积极处理积压,加强资金周转,保证经济合理储备,引进设备的备件储备量应高于维修备件供应率的平均水平,大型、特殊的备件要用专款储备。
5.3.7 修理工时定额、停歇时间定额见下表:
修
理
类
别
定
额
设
备
分
类
大修(D)
普通修理(X)
钳工
机工
电工
其它
合计
钳工
机工
电工
其它
合计
金切机床
80
50
15
10
155
10
2
2
14
锻压机床
75
45
15
12
147
10
1.5
2
13.5
起重设备
70
40
20
15
145
8
2
2
12
木工设备
50
35
10
10
105
8
1
1
10
专用设备
70
50
15
8
143
8
2
2
12
化工设备
60
20
15
10
105
6
1
1
8
纺织设备
65
10
10
5
90
8
1.5
1.5
11
动力设备
65
45
10
5
125
8
2
1.5
11.5
工业炉窑
200
40
10
15
265
10
1.5
1
12.5
其它设备
50
30
10
5
95
5
2
1
8
注:(1)上表修理工时定额是按平均三级工计算。
(2)上表定额是在一般条件下进行修理定额,遇到恢复性或提高原有精度或技术性能的修理工作,应按工作量另加工时。
(3)定额不包括附件修理与外购件成品的制造工时。
(4)定额不包括起重设备的导轨调整,校平工时。
(5)机工工时定额,包括机械分厂或保全组制造配备件和外协件的制造工时。
(6)钳工工时不包括拆卸设备地基及设备运输的辅助工时。
(7)其它工时主要包括:补焊、白铁、油漆等工时,而不包括木型、铸锻及热处理工时。
(8)不包括在工时定额表内的工时,由定额员或主管技术员确定。表中虽有,但实际上没有的项目,主管技术员有权予以扣除。
5.3.8 设备修理停歇时间,以修理复杂系数为单位,以工作日(昼夜)计算,不考虑修理班次和生产班次,例假休息日不算在内。
修理停歇时间定额表 昼夜/F
设备分类
额
定
歇
停
别
类
理
修
大修(D)
普通修理(X)
金切机床
4.5
0.5
锻压机床
3.5
0.5
起重设备
3.5
0.6
重点设备
3.5
0.6
专用设备
4
0.5
化工设备
3
0.5
纺织设备
1.5
0.5
工业炉窑
4.5
1
动力设备
3.5
0.5
其它设备
3
0.5
5.3.9 设备大修后的验收,以生产处主管技术员为主,组织修理单位,使用单位,按照设备技术标准或大修任务书验收。在保修期三个月内,生产处负责考核修理质量。
5.3.10 设备降级标准。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由于受到出厂年限、大修次数,单一加工产品以及正确使用和维修保养不够等因素的影响,零部件自然磨损和精度下降,不可能修复原有精度,为此制定降级标准。
5.4 设备技术状态管理
设备技术状态管理是指企业对设备所具有的工作能力,即性能、精度、效率、运动参数、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的管理活动。公司制定了《设备精度检查鉴定标准》和《设备评定规程》,并要求对生产设备一年一次进行完好设备评定工作和二年一次精度检测以及特种容器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查,了解和掌握设备故障征兆与劣化情况等。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改进设备的技术状态。对标准与制度进行完善,不断提高设备技术状态管理的水平。
6.0 相关文件
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生产处《支持性文件》
《设备保养标准》
《设备精度检查鉴定标准》
《设备评定规程》
7.0 记录
《设备日常检查》SC-02F
《设备定期检查》SC-02G
《设备运转台时记录表》SC-02H
《设备故障卡》(SC-02C)
《机动设备一级保养记录》(SC-02D)
《机动设备二级保养(修理)记录表》(SC-02E)
《交接班簿》
《设备定期精度检查记录表》SC-02I
《设备完好检查评定表》SC-02J
《设备修理竣工交接表》SC-02L
《设备任务书(大修用)》SC-02M
《设备大修竣工验收单》SC-02N
《月度设备保修综合情况月报表》SC-02Q
《设备运行台时统计表》SC-02R
《年设备计划检修明细项目卡》SC-02S
《月度设备维修计划表》SC-02T
设备维保计划表
《年设备检修计划明细表》SC-02W
《设备换油卡片》SC-02Y
8.0 发布/修订记录
修改日期
改动页码
修改说明
变更理由
编制:熊雨珍
审核:黄晓勇
会签:富 晨
审定:陈 元
批准:熊志杰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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