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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769573 上传时间:2024-07-17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6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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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井下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细则 为加强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条件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 2、矿井双回路供电。 3、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生两台(处)电气设备失爆。 第二部分 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 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90%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 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矿井发生机电直接责任每死亡1人,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三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三部分 电气设备标准细则 一、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标准 1 紧固件 1.1隔爆接合面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必须齐全、紧固、无锈蚀。 1.2隔爆接合面同一部件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螺栓或螺孔不得出现滑扣现象。 1.3隔爆接合面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4隔爆接合面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紧固后螺纹凹入螺孔为失爆;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5防爆面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1.6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6扣。 2 隔爆接合面 2.1隔爆接合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度的隔爆接合面上,每1cm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接合面上,不得超过2个。 2.2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接合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2.3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2.4隔爆接合面不得涂黄油、锂基脂,必须涂凡士林或防锈油,涂油不得过厚,均匀薄薄的涂一层。 2.5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2.6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3 密封圈 3.1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 密封圈外径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① D ≥ 20 ≤ 1.0 ② 20< D <60 ≤ 1.5 ③ D > 60 ≤ 2.0 3.2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70mm2电缆例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严禁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包扎其它物体;使用分层密封圈时,分层侧必须朝接线腔方向,不得倒置使用,电缆深入其壁长度5—15mm。 3.3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3.4密封圈不得老化、龟裂,橡胶材质必须达到邵氏硬度45-55度。 4 挡 板 4.1低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以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密封圈外径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① D ≥ 20 ≤ 1.0 ② 20< D <60 ≤ 1.5 ③ D > 60 ≤ 2.0 4.2闲置的高压开关接线嘴必须用原厂配备或加工厚度不得小于10mm的钢挡板进行封堵,挡板的接合面按隔爆面的要求加工。 5 接 线 5.1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5.2不得任意改变隔爆接合面、进线嘴、操纵杆等紧固方式。 5.3电缆护套穿入接线腔长度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5.4电缆接线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5.51 1.5mm2~2.5 mm2电缆可用冷补,用冷补胶连接电缆,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冷补胶,严格按《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冷补工艺,具体冷补方法由机电科统一、规范现场工艺制作要求,严禁使用不规范的方式冷补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6严禁使用接线柱、绝缘座烧毁,导致隔爆腔内部两个腔室连通的设备。 6 其 它 6.1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2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防爆产品。 6.3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经过机电科防爆员检查,并贴防爆合格证。 6.4隔爆外壳不得出现开焊、裂纹等现象。 6.5严禁在隔爆腔内随意增加元器件或零部件,不得随意修改防爆设备内部控制电路和插件内部的电子线路。 6.6设备严重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的设备,必须更换。 6.7所有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螺栓必须有接地标志。 6.8运行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防爆性能检验周期: 6.8.1变电所每6个月检验一次; 6.8.2大巷和集运巷每季检验一次; 6.8.3采掘工作面顺槽每月检验一次。 防爆性能检验后,对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必须由机电科防爆员贴防爆合格证。 二、机电硐室和配电点标准 1 通用标准 1.1机电设备和小型电器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必须分别进行编号挂牌管理,标明用途,内容清晰,准确。 1.2各类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指针指示正确,安装角度与设备本体成90°布置。 1.3所有隔爆设备及小型电器严禁出现失爆现象,严格执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标准》。 1.4局部接地母线设置在设备背面(硐室内),必须沿硐室壁或巷道壁水平布置,间距一致,离地100-150mm,固定牢固;配电点的接地母线可设置在开关架下面;电气设备与局部接地母线之间的连接导线垂直连接,偏差不得超过±5º,留适当的余量,美观整洁。接地保护装置安装整全、规范,局部接地按《接地保护标准》要求埋设。 1.5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的铭牌、警示牌等标示清晰完好,固定牢固,无破损。 1.6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设备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小型电器必须具有小电标志牌、防爆合格证。 1.7所有进入硐室入口的电源电缆,馈电开关电源、磁力启动器负荷电缆,必须在电缆上绑扎或粘贴专用电缆标志牌,标牌内容用黑色极细油性笔填写,填写必须规范、全面,字迹工整、清晰,不得出现涂改现象,否则,按无牌处理。 1.8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2 机电硐室 2.1采区变电所进出口各设置一套消防用具,中央变电所至少配置4套防火器材,灭火器每年必须到经警队检验一次,严禁存放失效的灭火器。 (注:每套灭火器材的配置: 0.2m3消防砂、2只灭火器、2把消防锨) 2.2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要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2.3悬挂配备下列牌版: 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无人值班的除外) 2、岗位责任制 3、设备包机制度 4、交接班制度 5、操作规程 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无人值班的除外 7、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巡回检查制度 9、电气试验制度 上述牌版规格尺寸应统一设计,达到规范、美观、整齐。 2.4采区变电所内设置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如电气设备发生变化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严禁在图纸上乱写乱画。 2.5变电所内不得有滴水或积水,如出现滴水或积水现象必须及时采取防水处理措施。 2.6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所内应达到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 2.7机电硐室应安装电话,保持电话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8所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 2.9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 2.10电缆沟内清洁、无积水、无杂物,盖好盖板,并及时更换破损盖板。 2.11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排列整齐,表面无灰尘。卫生清洁用具存放在隐蔽处吊挂摆放,如拖把等,不得随意乱放。 2.12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具备下列记录: 1、要害场所登记簿 2、检漏运行试验记录 3、事故记录 4、巡回检查记录 5、检修记录 6、干部上岗登记簿 7、交接班记录 所有记录薄书写规范、整洁,不得在记录薄上随意涂改或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撕页。各种记录集中存放在专用架中,记录本夹在金属夹子,便于长期存放。 2.13损坏或不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及时回收,存放不得超过3天。 2.14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2.15进出所内的电缆必须用穿墙钢管引入,电缆敷设完毕后,应用黄泥封堵管口。 2.16低压开关放置在水泥平台或开关架上,前门外缘保持一条线,端正摆放。 2.17设备外壳不得有超过100mm2的脱漆,油漆颜色要求: 2.17.1 10kV的开关外壳为红色; 2.17.2低压真空控制设备外壳为黄色, 2.17.3其它控制设备为灰色; 2.17.4照明综保外壳为黄色或绿色。 3 配电点 3.1电气设备与巷道之间保持不得小于0.2m的间隙,设备与设备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间隔,设备与轨道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并采取防碰撞措施。 3.2设备应放置在水泥平台上,无水泥台的电气设备应上架靠帮平、正、齐摆放,两台及以上设备集中摆放时,设备外缘在一条线上,倾斜不得超过3°、不得随意摆放。 3.3所有小型电器应上板固定。 3.4电气设备外壳、电缆表面卫生用手摸无积尘,灭火器、消防铲和消防砂必须放在专用架上集中存放,灭火器每年必须到矿经警队检验一次。 3.5牌板必须用螺栓固定悬挂,摆放整齐,不得有缺损,不得乱涂乱画或张贴其它物品,不得用铁丝吊挂。 4 其 它 4.1必须使用统一、规范设计的开关架。 4.2各单位必须使用由机电科统一设计、指定的专用设备、小电、电缆标志牌,不得使用自制的标志牌。 三、电气设备标准 1 通用部分 1.1外观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严禁出现缺件现象。接地螺栓、接地线齐全完整,接地标志明显。 1.2非隔爆接合面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同一部件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 1.3使用螺栓紧固的非防爆部位,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但电缆接线嘴压紧螺栓除外。 1.4铭牌、警示牌齐全,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铭牌或警示牌出现损坏时,必须按原标牌复制配好,否则按无牌处理。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挂设备标志牌 。 1.5设备标志牌、防爆合格证、完好标牌齐全、完整,不得出现破损、污浊、字迹不清等现象。 1.6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严禁出现失爆现象,严禁随意改变控制接线和添加零部件,严禁拆掉各种保护装置。 1.7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裸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位,均须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高压电动机必须悬挂“高压危险”牌。 1.8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1140V不低于5MΩ;660V不低于2MΩ。 1.9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1.10严禁用隔爆磁力启动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 1.11设备表面清洁,无明显的灰尘,无水泥积尘,无油垢,表面无明显的脱漆、锈蚀现象,出现油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补漆,不得出现50mm2锈蚀或脱漆现象,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1.12电气设备在喷浆、掘进、滴水等恶劣环境工作时,必须采用防护措施。 1.13设备内部配线整齐、清楚,导线不得有接头;连接控制线时,不得压胶皮。 1.14接线螺栓、引线瓷瓶、接线板无损伤裂纹,引线绝缘无老化破损。 2 开关 2.1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托架无严重变形。 2.2熔断管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熔体(保险丝)必须按容量选用合适,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熔体。 2.3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显示窗完好表面清洁。 2.4磁力启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锁关系正确、安全、可靠。 2.5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虚动作。 2.6按负荷容量计算、设定保护整定值,标志牌上整定值与实际整定值必须一致。 3 电机 3.1螺栓、接线盒、吊环、风翅、通风网、护罩及散热片等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3.2运行中无异音。 3.3运行温度不超过生产厂规定,如无规定按下列规定: A级 绝缘不超过95℃ ; E级 绝缘不超过105℃ ; B级 绝缘不超过110℃ ; F级 绝缘不超过125℃; H级 绝缘不超过135℃。 3.4高压电机必须设置“高压危险,注意安全”警示标志。 4 综保 4.1指示灯色别清晰,指示正常并符合规定要求。 4.2消弧装置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无噪音。 4.3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严禁脱掉不用或随意调整。 5 变压器 5.1机械、电气闭锁齐全可靠。 5.2按《接地保护标准》安设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 5.3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无异响。 5.4箱体内、外无明显的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5.5瓷瓶牢固无松动现象,无裂纹、损伤,无放电痕迹。 5.6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①B级绝缘不超过110℃; ②F级绝缘不超过125℃; ③H级绝缘不超过135℃。 5.7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各传动轴不松旷,分、合闸指示正确。 5.8接地标志明显,高压、低压、变压器之间必须按《接地保护标准》进行连接。 5.9保护装置齐全、完好,操作按钮灵敏可靠;高、低侧开关严格按负荷容量计算整定值,并且标志牌上的整定数值与实际整定值一致,严禁随意调整。 6 设备标志牌 6.1标志牌内容用黑色极细油性笔填写,字体为仿宋体或黑体,填写内容占每格的70-80%左右,居中布置,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内容完整,不得出现漏填和涂改现象,否则,按无牌处理。 6.2填写内容说明: 1)名称:与设备铭牌的设备名称一致。 2)编号:本设备矿编号,必须相对应。 3)型号:和设备铭牌上的规格型号一致,且表明电压等级。如:DW80-350/660V。 4)地点:该设备安装的地点。 5)定值:根据机电科、或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下发的该设备的定值单内容填写,其它无定值的设备填写“/”。 6)单位:指该设备的使用维护单位。 7)用途:填写负荷名称或控制对象名称。 8)维护人:填写维护该设备的责任人。 6.3 张贴要求: (1)设备标志牌在张贴前必须把设备上的张贴位置擦干净再张贴,原则上水平张贴在醒目位置,要求同一规格的设备张贴位置一致,同一场所的同规格设备张贴高度保持一致。 (2)安装在机电硐室内的大型设备和开关柜等,标志牌采用粘贴的形式,同一种设备的标志牌粘贴位置必须整齐、统一。 (3)变压器、移动变电站等,标志牌采用粘贴的形式,粘贴在设备铭牌的右侧,移动变电站的高、低压侧和变压器本体必须单独粘贴标志牌。 7 其 它 7.1上井修理后的电气设备入库前,必须经机电科、机修车间验收合格后,方准存入设备库。 7.2使用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派电工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通电试验,否则,出现零部件丢失或设备损坏,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负,在验收时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机修车间负责义务检修。 四、小电标准 1 通用部分 1.1全矿防爆小型电器(包括组合电铃、单按、电铃、双按、三按、二通、三通、四通、多通、)由机电科统一编号管理,经机电科防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1.2使用小型电器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不使用的小电及时回收或办理转交手续,不得私自转移到其它地点使用。小电回收后,三天内必须交机电科,不得无故推迟,回收上交的小电严禁带尾巴线。 1.3所有小电必须经机电科防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1.4妥善使用、维护好小电,不得出现丢失现象。 1.5对回收上井的小电,必须及时入库,办理消账手续,不得乱扔乱放。 1.6井下使用的信号装置必须做到声光俱全。 1.7绞车硐室内的信号与控制按扭应统一固定在绞车旁边的支撑架上,刮板输送机信号与控制按扭应统一固定在巷道帮上,不得随意吊挂。 1.8严禁使用未经机电科检验、登记备案或无矿统一编号的小电。 1.9严格执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标准》,加强防爆管理,严禁出现失爆现象。 1.10小电表面无明显的积尘、无油垢,清洁。脱漆的部位应及时处理。 1.11小电操作灵活,动作可靠,声、光讯号清晰,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 1.12每个小电必须挂牌管理,并按标牌中内容填写:维护人、小电名称、编号等内容。标志牌中的内容应使用专用油性笔极细端填写,填写规范、全面,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否则,按无牌处理。 1.13小电连接电缆应进行吊挂,排列整齐。 1.14箱体内部清洁,螺栓紧固。压接线紧固,无毛刺,不压胶皮。箱体外表无锈蚀,标志齐全,标牌内容清晰、准确。 1.15工作电压、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过热现象。 1.16有淋水的地方,应采取防水措施加以保护。 1.17妥善管护好各种小电,不得私自存放,不得私自拆卸零部件。不得出现丢失或报废现象。 五、接地保护标准 1 设置 1.1严格执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主接地极厚度不小于5mm,面积不小于0.75m2;局部接地极的厚度不小于3mm,面积不小于0.6m2。 1.2电压在36V以上和由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1.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采区变压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电压器)。 ②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高压电气设备。 ③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⑤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2 局部接地埋设 2.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2.2埋设在水沟: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3埋设在其它地点: (1)设备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 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2)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且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两根铁管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80Ω。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3 联 接 3.1接地母线应采用 4×30mm的镀锌扁钢。 3.2镀锌扁钢之间的连接,必须采用两条M12的镀锌螺栓连接,达到平直、牢固、紧凑、美观。 3.3电气设备外壳与局部接地母线的连接,采用3×40 mm镀锌扁钢垂直连接,折弯部分应90o弯曲,误差不得超过±5º,镀锌扁钢应平直,压接牢固。 3.4.尽量减少局部接地母线的接头数量,联接时必须采用螺栓固定。 3.5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采用断面6mm2或10mm2的裸铜线。 3.6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3.7接地芯线和接地端子相连时,务使接地芯线比主芯线长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线受到机械力。 3.8移动变电站的接地: 3.8.1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 3.8.2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电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25mm2或35mm2独立的连接铜线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3.9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 3.9.1将各进、出口的电缆头接地部分(铠装、铅皮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25mm2或35mm2独立的连接铜线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3.9.2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上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3.10电机的接地: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3.11变压器的接地:将高、低压侧电缆(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4.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1次。 4 紧固件 4.1外接地螺栓直径: ①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 ②容量大于5kW的不小于M10 ③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 ④通讯、信号、按钮、照明灯等小型设备不小于M6 4.2 接地螺栓采用电镀螺栓。 5 其 它 5.1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5.2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Ω。 5.3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5.4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参数、测量结论和测量人员等情等登记备查。 5.5局部接地极装置与辅助接地装置相距必须大于5m。 5.6使用单位每季测定一次接地电阻,并将测定结果报机电科。 5.7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使用前测定一次接地电阻,并做好检测记录备查。 六、电缆吊挂标准 6.1、电缆钩:采用厚度不小于5mm的扁钢制作(动力电缆不多于4路时,可用塑料钩),制作时严格按图纸要求尺寸加工制作,并做好防腐处理。各地点安装的电缆钩,必须满足使用或规程措施要求,电力电缆和信号通信电缆在巷道的一侧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6.2、电缆钩间距:所有的岩巷内为1.5m;煤巷顺槽内1.6m(或二个排距);皮带巷内不大于2m。 6.3、电缆钩固定:岩巷内采用预埋M16的螺栓两点固定方式,上下两端平直成线且垂直于腰线;煤巷内吊挂在第一排帮锚杆上,平直成线;电缆钩离底板的高度,大巷内,最低钩1.8米,分支巷道内1.6米或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6.4、电缆(包括四小线)吊挂: ⑴电缆必须用电缆钩悬挂,不得铁丝捆扎,确实需要捆扎的可用塑料扎带。 ⑵电缆吊挂必须平直,且有一定的驰度,但电缆与电缆之间及各电缆钩之间的垂度要尽量保持一致。 ⑶电缆不得交叉,电缆分期敷设,出现交叉,后敷设者负完全责任。 ⑷电缆不得有盘圈(工作面泵站电缆可盘∞字型),多余电缆可集中到一处吊挂好。 5)电缆从电缆钩引出时,不得从本电缆钩上敷设的其它电缆外侧引出。 6)在有瓦斯抽放管的巷道内,电缆与瓦斯管分设巷道两侧。 7)新开工、竣工工程,施工单位要通知有关单位组织验收,机电科参加;施工单位对电缆的领取、敷设、撤除等安机电科的要求办理,否则机电科有权不予送电,其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8)变电所周围30米范围内的电缆敷设,运转工区有监管责任。 6.5、电缆过路:用电缆钩缓慢过渡、排列顺序不变。巷道高度不够时,采用单钩单独走线方式,原则上排列顺序不变。也可用电缆过桥,但需要防护好,电缆桥吊挂规范。 6.6、电缆接线盒:接线盒固定到巷道帮上或用扁钢托到相邻的两个电缆钩上,支线喇叭口不得朝上,高压电缆金属连接装置还须设有编号,便于巡视及维修记录。 6.7、电缆连接 ⑴电缆外护套清洁,无泥浆皮、杂物和尘垢。 (2)截面为4mm2及以上的电缆必须使用接线盒连接;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电缆可以采用电缆冷补头或接线盒连接。 (3)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6.8、电缆标识: 6.8.1动力电缆连接装置必须安设标识牌,标识明确,字体工整,标识内容:单位、维修人员、规格、电压等级等。 6.8.2为确保电缆标识统一、规范,电缆标志牌必须使用机电科设计的专用标志牌(高压标志牌和低压标志牌),严禁使用自制的电缆标志牌,否则,按无牌处理。 6.8.3电缆标志牌悬挂要求: (1) 电缆两端头,固定起止点距端头300mm。 (2) 每一路电缆的每一个分支点和拐弯处。 (3) 进出机电硐室的入口。 (4) 穿越风墙处。 6.8.4标志牌中应表明电缆的规格、电压等级、长度、用途等参数,采用黑色极细油性笔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不准出现空项,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否则,按无牌处理,标志牌牌面向外,摆放端正,固定牢固,易于查看 6.9、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6.10、电缆表面清洁,无泥浆皮、杂物和尘垢,保持电缆表面原有光泽,所属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定期清理浮尘。 七、电气保护与检验标准 1 配电系统 1.1高低压供电系统的短路、过流保护,应有系统完整的整定计算资料,装订成册,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并在系统图标出整定值。 1.2变电所配电系统电气试验每年试验1次,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6个月进行1次,但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1.3高压电气设备、电缆电气性能试验,每年进行1次。 1.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并将测定数据报机电科,存档备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及时整改处理。 1.5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或随意调整整定值。 1.6电气设备摇测绝缘电阻时,必须拆掉保护,严禁带保护装置摇测绝缘电阻。 2 漏电保护 2.1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包括采变区变电所及移动变电站)。 2.2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2.3综保装置检漏试验: (1)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 (2)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必须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 (4)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2.4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第三部分 其他设备 一、压风机房: 制度与图纸(需张挂): 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 3、设备包机 4、交接班制度 5、操作规程 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7、巡回检查图表8、供风网路图 9、电气原理及断水断油超温保护系统图 记录:1、要害场所登记簿 2、运行日志 3、事故记录 4、巡回检查记录 5、检修记录 6、干部上岗登记簿 二、通风机房 制度与图纸(需张挂): 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 3、设备维修包机制度 4、交接班制度 5、操作规程 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7、巡回检查图 8、反风操作图 9、供电系统图 10、技术特征卡片 记录:1、要害场所登记簿 2、运行日志 3、事故记录 4、巡回检查记录 5、检修记录 6、干部上岗登记簿 7、水柱计观测记录 三、提升机房: 制度与图纸(需张挂): 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 3、设备包机制度 4、交接班制度 5、操作规程 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7、制动系统图 8、电气原理图 9、巡回检查图表 记录:1、要害场所登记簿 2、运行日志 3、事故记录 4、钢丝绳检查记录 5、定期检修记录 6、干部上岗登记簿 7、保护装置检查试验记录 四、 皮 带 皮带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拉线开关、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具体标准安《胶带机“六大保护”安装标准及试验办法》。胶带机机头应张挂下列制度合图纸,并有如下记录: 制度与图纸(需张挂): 1、岗位责任制 2、交接班制度 3、操作规程 4、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5、巡回检查制度 6、机械系统图 7、电气系统图 记录:1、运转日志 2、事故记录 3、检查检修记录 4、安全保护试验记录 5、干部上岗登记簿 第四部分 管路 1、钢管:下井前要先进行除锈,并再统一用防锈漆进行防腐。运行中管路表面必须清洁不得有煤泥、喷浆料等物品。 2、大巷内吊挂: ⑴打眼固定管路支架(托罐梁),将钢管用“U”卡固定在支架上。 ⑵支架(托罐梁)要水平成一线,所有支架(托罐梁)前端成一条线。 ⑶支架(托罐梁)的间距平直巷道为4m,分支点和拐弯处视情况加密。 ⑷吊挂高度,支架(托罐梁)上平面距地面1.8m。 3、分支巷及顺槽内吊挂: ⑴支巷内在巷道侧帮上预埋带环的(Ф20×800)锚杆,锚杆成一直线;用CC-0.6型索具螺旋扣(倒正丝)将管路吊挂在侧帮的锚杆环上,并用索具螺旋扣调整管路使其成一直线;倒正丝可按所吊管路多少选择型号,但必须一致。 (2)分支巷内也可采用管路支架(托罐梁)方式,其高度根据巷道功能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其要求同大巷内吊挂方式。 (3)煤顺槽内利用第一排帮锚吊挂管路,将钢管分别用Ф108mm、Ф89mm或Ф50mm经过防腐的管卡紧固,并依次连接; (4)支巷平直巷道内间距为4m,顺槽内间距为4个排距,分支点和拐弯处或PE管视情况加密; (5)所有部件采用统一标准。 4、过路吊挂:拱形巷道采用拱形过路,固定不少于3点;梯形巷道采用门形过路,固定不少于3点。 5、管路标示:在平直巷道每隔100m设一标示牌,在分支点和拐弯处设标示牌,注明管路规格、用途、走向和位置号。 6、阀门设置: ⑴管路上的所有阀门公称口径必须与管路一致; ⑵所有阀门公称压力不得低于现场静压力; ⑶管路上的三通Ф50mm及以下的小阀门全部采用高压截止阀,并垂直布置; ⑷口径80mm及以上的阀门的手轮方向按垂直布置(上方空间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安60度斜上方布置),阀门螺杆必须定期涂附润滑脂; ⑸阀门的设置数量,主管路上的闸阀每400m设一个;分支巷道开门点在主巷道附近设一个。分路管线在分路侧设阀门,供水管路三通,煤巷、回风巷、胶带巷每50米设一个分支,岩巷及进风巷100米设一个分支,供风管路每100米设一个Ф50mm三通,三通长度统一为300毫米。 7、消防洒水管必须用钢管,压风管可用PE管,压风管用PE管时,水管在上方,压风管在下方,全部用钢管时,压风管在上方,水管在下方。 8、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下车场底弯路处设Ф20三通阀门各一个。 9、管路表面色,压风管为灰色,消防洒水管为天蓝色。 10、管路质量:管路平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1、具体要求: ⑴新施工巷道管路安装一次到位,安用途及规格、在巷道中的位置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⑵范围的划分: a)新施工巷道由掘进(综掘)工区安《作业规程》要求,安标准安装,但轨道大巷施工时(即主管路),由机电安装工区负责。 b)1#副斜井至980轨道大巷压风、供水管路由机电安装工区负责维护(范围以分支阀门含分支阀门为界)。 c)主井胶带石门、980胶带大巷供水管路由运转工区负责维护,三采区的皮带机路供水管路由机修车间负责维护。 d)专用回风巷道的供水管路由通风工区负责维护。 e)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至大巷分支处的供水管路由采煤工区负责维护。 ⑷钢管的计划、焊接、防腐、三通、管卡的制作由机电安装工区负责,运输、安装由施工单位负责,其所需材料费用单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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