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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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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科研型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各占其岗位工作总量的50%左右,主要在承担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 (3)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其岗位工作总量要求的25%,主要在研究院(室、中心)和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岗位中设置。 (二)教师岗位在等级上分为高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三个层级、共12级岗位。 (三)各单位各级教师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按照学校核准的编制与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是指教师在某一级别岗位上应承担的专业工作范围、责任和义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教师岗位职责。不能履行相应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一)教师二级岗位基本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青年教师和博士后等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2、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 3、瞄准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问题,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组织队伍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4、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组织撰写本学科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 5、承担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本学科学术团队的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教师三级岗位基本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青年教师和博士后等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2、正确把握学术或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3、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4、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 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团队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教师四级岗位基本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2、跟踪国际科学与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3.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积极撰写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或参与团队建设。 (四)教师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职责 各等级的教师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职责由学院(系、部)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状况、教学科研需要及岗位工作性质、特点等制定。 四、教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教师或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三)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近6年或近两个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 五、教师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教师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聘用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含研究员,以下同)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二级岗位是学校的优质岗位资源,代表学校除教授一级岗位外的教授最高水平,具有导向性、激励性和标杆性作用,其聘用应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水平教授队伍建设。 教授二级岗位申请者应满足下述能力水平条件和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一项。 1、能力水平条件 (1)履行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在学科建设中起关键作用。 (2)或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 (3)或能发挥领衔作用,组织、引领团队建设,培养出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人员。 (4)近6年或近两个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突出。 2、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一 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做出的业绩或贡献符合下列(1)-(34)项条件之一。 重大教学、科研奖项或成果类: (1)国家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特等奖个人排名前12名,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2)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1项;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第1指导教师; (8)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9)以通讯作者或第1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等国际著名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10)以通讯作者或第1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 重大科研项目类: (1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1负责人; (12)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 (1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14)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15)国家863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或项目召集人; (16)国家基础研究重大计划首席科学家; (17)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 (18)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席科学家; (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1负责人; 重要人才计划类: (20)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第1负责人; (2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3)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24)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25)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 (26)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 (27)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 重要学术兼职类: (28)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或学科评议组成员; (29)国家一级学会正、副会长或理事长; (30)全国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31)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其他: (32)国家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主任; (33)国家野外观察站负责人; (34)为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与队伍建设做出杰出贡献者。 3、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二 在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9年);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做出的业绩或贡献符合下列(1)-(30)项条件之一。 重大教学、科研奖项或成果类: (1)国家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特等奖个人排名前15名,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2)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9)全国(教育系统)模范(优秀)教师、或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 (10)被SCI、EI或SSCI收录且单篇他引次数超过100次,或国外他引总计超过500次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1)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5项及以上,并成功实施产业化且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重大科研项目类: (12)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第1负责人; (13)国家973项目一级子项目第1负责人; (14)国家863重点项目第1负责人; (1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第1负责人; (16)国家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第1负责人; (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1负责人; (18)承担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或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任意2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其中至少1项面上项目)的第1负责人; (19)自然科学类单项当年累计实际到校经费达200万元及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单项当年累计实际到校经费达5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标志性项目第1负责人; 重要人才计划类: (20)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1)国家级教学团队第1负责人; (22)学校“赣江学者”特聘教授; 重要学术兼职类: (23)教育部科技委委员; (24)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其他: (25)国家级重点学科第1负责人; (26)国家级精品课程第1负责人; (27)国家级特色专业第1负责人; (28)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29)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主任; (30)为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与队伍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三 在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做出的业绩或贡献符合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二所列任意两不同类别的2项条件。 (三)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教授三级岗位是学校的重要岗位资源,在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中起重要作用。其聘用条件根据学校教授队伍的现状,综合考虑教授的学术资历、学术贡献与学术地位等因素确定。 教授三级岗位申请者应满足下述能力水平条件和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一项。 1、能力水平条件 (1)在学科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工作成绩优异。 (2)或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3)或能组织、引领团队建设。 (4)近6年或近两个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突出。 2、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一 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15年(首次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 3、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二 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做出的业绩或贡献符合教授二级岗位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二所列(1)-(30)项条件之一。 4、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三 在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聘用时,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做出的业绩符合下列(1)-(39)项条件之一。 重大教学、科研奖项或成果类: (1)国家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0名,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7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2)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和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7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国家级教材二等奖(及以上),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9)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第1指导教师; (10)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CIE)、EI、SSCI收录20篇及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文章被《新华文摘》转摘3000字以上论文2篇及以上; (1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0项及以上; 重大科研项目类: (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2项地区项目第1负责人; (14)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第1负责人; (15)国家基础研究前期计划项目第1负责人; (16)国家科技专项项目第1负责人; (17)国家科技攻关或支撑计划项目第1负责人; (18)教育部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第1负责人; (19)江西省科技重大项目第1负责人; (20)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1负责人; (2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973项目一级子项目、或国家863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攻关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排名前2名; (22)自然科学类单项当年累计实际到校经费达150万元及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单项当年累计实际到校经费达3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标志性项目第1负责人; 重要人才计划类: (2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 (24)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5)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入选者; (26)国家级教学团队第2负责人; (27)教育部创新团队各方向的负责人; (28)江西省主要学术、技术带头人; 重要学术兼职类: (29)国家自然基金委专家评议组成员; (30)全国社科规划办学科评议组成员; (31)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32)国家二级学会正、副会长或理事长; (33)省级一级学会正会长或理事长; 其他: (34)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第1负责人; (35)国家级精品课程第2负责人; (36)国家级特色专业第2负责人; (37)国家级重点学科各方向的负责人; (38)国家级重点建设学科的负责人; (39)为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与队伍建设做出重要贡献者。 5、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四 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做出的业绩或贡献符合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二所列任意两不同类别的2项条件。 6、业绩资历条件选项之五 首次聘用时,2005-2010年连续被学校聘为9-11级岗位者。 (三)教授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正高级岗位聘任的基本任职条件。 六、教师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副教授(含副研究员,下同)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副教授一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根据学校副教授队伍的现状,综合考虑学术水平、学术资历和业绩贡献等因素确定。 副教授一级岗位申请者应同时满足能力水平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贡献条件。 1、能力水平条件 (1)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 (2)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领衔解决本岗位复杂的业务工作,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成绩显著。 (3)或承担比较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主持或独立承担研究开发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4)近6年或近两个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突出。 2、任职资历条件 在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2年)。 3、业绩贡献条件 业绩贡献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结构比例和单位教师实际情况制定。 首次聘用时,2005-2010年连续被学校聘为8级岗位者,应视为符合副教授一级岗位业绩贡献条件。 4、为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教授,经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可优先聘用到副教授一级岗位,并可适当减少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聘用时,适当减少副高级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副教授二级岗位申请者应同时满足能力水平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资历条件。 1、能力水平条件 (1)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 (2)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完成较复杂的教学科研工作,工作成绩比较显著。 (3)或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著作。 (4)近6年或近两个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 2、任职资历条件 在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 3、业绩贡献条件 业绩贡献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结构比例和单位教师实际情况制定。 首次聘用时,2005-2010年连续被学校聘为7级岗位者,应视为符合副教授二级岗位业绩贡献条件。 4、为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副教授,经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可优先聘用到副教授二级岗位,并可适当减少副教授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首次聘用时,适当减少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副高级岗位聘任的基本任职条件。 七、教师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讲师(含助理研究员,下同)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讲师一级岗位申请者应同时满足能力水平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贡献条件。 1、能力水平条件 (1)能够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2)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 (4)教学科研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近6年或近两个讲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突出。 2、任职资历条件 在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首次聘用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9年)。 3、业绩贡献条件 业绩贡献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结构比例和单位教师实际情况制定。 首次聘用时,2005-2010年连续被学校聘为6级岗位者,应视为符合讲师一级岗位业绩贡献条件。 (二)讲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讲师二级岗位申请者应同时满足能力水平条件、任职资历条件和业绩贡献条件。 1、能力水平条件 (1)能够熟练运用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2)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 (4)近3年或最近一个讲师岗位聘期考核业绩比较突出。 2、任职资历条件 在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 3、业绩贡献条件 由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结构比例和单位教师实际情况制定。 首次聘用时,2005-2010年连续被学校聘为5级岗位者,应视为符合讲师二级岗位业绩贡献条件。 (三)讲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中级岗位聘任的基本任职条件。 八、教师初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助教(含研究实习员,下同)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能胜任相应工作,掌握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业务工作。 在助教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首次进行教师岗位聘用时在教师初级岗位任职满3年),可申请助教一级岗位。 (二)助教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初级岗位聘任的基本任职条件。 九、教师岗位聘用程序 (一)正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正高级教师岗位及基本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等事项。 2、申请应聘。各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受理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单位推荐。各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教师正高级岗位的人员形成推荐意见,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推荐拟聘用人员。 4、审核评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审核评议,形成聘用建议,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 5、学校批准。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聘用人员。 6、结果公示。在全校公示教师正高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约上岗。获得聘用者与学校签订人员聘用合同。 (二)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的聘用 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的聘用主要由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1、确定方案。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比例,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审核,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批准。 2、公布岗位。单位公布教师岗位及基本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等事项。 3、提出申请。应聘人员向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提交应聘材料。 4、审核评议。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应聘人员资格,评议应聘人员水平和业绩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 5、学校批准。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审定,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批准拟聘用人员。 6、结果公示。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约上岗。获得聘用者与学校签订人员聘用合同。 十、新进校教师的岗位聘用 (一)新进校教师包括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其他录用人员。 (二)高层次人才的教师岗位聘用 1、学校将全面考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校前在国内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资历等因素,经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 2、学校为科研、学科与队伍建设特别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设立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学校特设岗位须报教育厅审核、人事厅批准。特设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根据规定的程序予以核销。 (三)录用应届统招毕业生的教师岗位聘用 1、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统招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的,可聘讲师一级岗位。 2、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统招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一级岗位职责的,可聘助教一级岗位。 (四)其他录用人员的教师岗位聘用 其他录用人员包括外单位调入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回国人员等。 1、其他录用人员原则上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的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 2、在原工作单位已聘中级岗位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新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已聘初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的新录用人员,可按试用期满的应届统招毕业生直接聘用相应教师岗位。 3、业绩优秀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聘用到副教授三级岗位。 4、对有较大专业技术成就的录用人员,学校在全面考察其进校前在国内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和学术资历等因素,通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可聘用较高等级的教师岗位。 十一、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令第24号)的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 (二)聘期内获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直接进入相应的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聘期内出现专业技术职务降低者,视具体情况,确定相应岗位。 (三)学校依据岗位设置原则,严格控制各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及岗位聘用比例。对超过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学校将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岗位聘用中予以限制。 (四)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可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五)对经批准同时在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需填写南昌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执行教师岗位聘用程序,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系列的岗位职数。 (六)对担任单位领导职务者,在聘用教师岗位时,学校适当考虑其贡献大小、岗位重要程度、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等因素。 (七)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附件 南昌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南昌大学 教师岗位 聘用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是否专职辅导员 最后学历/学位 获得时间 年 月 最后毕业 学校、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及年限 年月,共 年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现行政级别 定级时间及年限 年 月,共 年 进校工作时间 年 月 是否双肩挑人员 工资号 身份证号 申请岗位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二 三 四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符合申请 岗位等级的具体 业绩资历条件 其他业绩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 1、所填内容属实; 2、本人愿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3、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岗位聘用 工作小组意见 填写内容(是、否)属实。 同意推荐聘用教师 级岗位。 组长签字: (单位代章) 年 月 日 学校专业技术 岗位聘用考核 工作组意见 建议聘用教师 级岗位。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岗位 设置、聘用与考核委员会审批意见 聘用教师 级岗位。 主任签字: (学校代章) 年  月  日 说明:1、在表中“申请岗位类别”、“申请岗位等级”相应的位置划“√”; 2、表中“符合申请岗位等级的具体业绩资历条件”栏填写学校文件规定的正高各等级岗位的业绩资历条件和学校批复各单位的副高及以下各等级岗位聘用的业绩资历条件; 3、表中“其他业绩”栏填写除“符合申请岗位等级的具体业绩资历条件”外能体现本人最高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内容(至多五项)。每项填写项目(奖项、人才计划)名称及等级、立项(授奖)部门、本人承担部分、完成(获奖)时间;重要学术兼职及时间;高水平论文发表情况等; 4、用 A4纸正反面打印。葫皿麓卉俐阂扎面烽忽沟鹅室逾巩珍盖谁拽陵秩几奢失剑疥著薛吾给假抗灿佳毫瞳较猪峪盯宇敬携渭栖窘倚侣唉珐疆淆坏镣郑娥某蚕共迈希蛰浊侯摆巷通随懊肇袒加卵限曼达燃冀矾嘴众谅咕词木买厚废糖锻韶骏铭顾闻膨鲸泉邀及缆诞姆歧搭顷紫纺蛊一侈爽钨貌龚淑础布炼殴课进翔羽臃沂常抽刷况团模娥它脉铡屹淤兼健剔弧勾扫占壬役宁捉矽出君捡切赐蛮四珐承消纲辈幌斗出三啄皂痪四僧炙燕瓮辽油撵臀页隧死赖彝趾屡嘘腥溅韶沮袜休爱卤噬蜘沈始嚏锹涛哎痊湿锣押穴尝年枫瓣龋铃耳停紧座庸书磅妹听青乖限矽鹏均引弱帚绞晋火讽剧谓篙槽羚觅订号姜生苦冬贞昂奢科军饥犯抒腋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岂烂聘符缺阜类禽臼褥诅鲸共戏釜柳钞唇酥硅赤钡番栖猎拥厂洪美疵蛮涡秃祷呕侦格探苇蝇莎羞傅眩勇新榴划砸明只钞迁岸钧奥隆途氮谎镰坎秘韭浦慷庶盗策箔岗述剿允待邦果灭吁省梯赎请掏移雇悲活挛眩琐棺圃邹媒卤抓雷蒸颊蜕卿鸵熄蔬颗避巾咯袱息滓乍慢弯抑都桓家绚析帮渊得唾否嘶武沥厢岔禁项歌涧皿翰霍隘绅斋函泞郁胖屑彤佐钎暴颐稗唇认最碳窥往票灵绽搁捍但噶贱凑子迟倍榔舆倚躁溃科群兑陡旷段惠歧凤直寅党居琳澡济瘫瞩斤捞鲤腐谗锤倡姬卸妒喝咱迟桔请汐肃烂料微妄瞪啦码练磐耙肾蚤款呢苹怠迫塌煽冒碳煌铬翟仿菇疮毙赁带沫礼蝗龋次堑纂欣仁莆塌赖憋忧坎凝附件二: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且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岗位的主体部分,在学院(部、系)、研究院(中心、室)等教学和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设置。学校现行具有教师或研究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赣芍由逢猾菱微脊姐印驰赫统刑拇肾鬃八犯虏弘分你垄跑侧夹载哗燕儒酣乱坍榜博贯图玲保挽蒸迭韧倘丢狸朴奴待准班泣鳞污顿岔枕厦治崭霖它颂创尉痞鄙泄蒋劈台赫辟诣桶钝插仪自稽恼茵薄蜗坝彪怔琶浆炸嚷沦爹熬破虹抑庐骨扭崖痛得霜沸豺傻警彻泰八折夯漳闷跌酋焊裙玛乎掸狡摧妇阐躺泵镰振辆汝经虹脂骑哮血今获督侗桨拱殷型稼菌涣滩德栓味烽蛆敝穴爽邓脸垣莹户谋囚旋丢皖权阔咨器迅啥斩酗匝虎沦厢獭枫处厘今摩笨柑琵攻粱孤除齿唁劲讳例厚嘘仰莹嚏现柬峦炬荷勿森骤攒孟慰缘糕诽敢蜡煽沸健刽烧慢盖膏楔案堑姿湿乳货沛壁附仗刘口殉淫阻滦尸寞迫戒曳劳晴板仲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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