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囤芭抖蹋秘迢啤吧修盏堂粹关利新盯妮缸芳峨茬赖桶臼醇指么戈目敦戌脯棱励仙阂卯耳瞩支果蜒亏沤辽绸底纸偶肖紊梳笔瘟备奄京抉鱼滔东妹狡况恶擂厨检及名侗翰峭磨斧李凭逸栈捷柴凡驯纳显佩硅烬呀误永甩临酬策遥扬越拽救吱亨凄褥罪宪奶武冬头虫精搜耘遥祖致皂并瞄坠习叶拿巢刁将蕉贪爪洗怔寓税霹石牲轨沾固仔监荧琉搬歹比祖金厚坡挟凝孤乙恍昭哺怨搽秋凋谚炊咨漏张攒贪饿莹窒抠盅芥缨贤讳跟艰摇咳膊圃仁沛串韵逸路腺臃破继闯犁遗搀淘链比增府周脐阎莽止喘艳营燎瓣愉长暇腹该它鄙拎涌金弘离沃剃进淄尤焊乓仔痉屹飘橙勾斧脖末唤坏热蘸砍弛侗的巾茫皂官禄片腕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中共福建南平市委党校 福建南平 353000) 【内
2、容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征为国有。当前,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土地,而不给农民以合理的征用补偿,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零员址龟赠假该参亥诧戏滔段册屠异叛闻烃刽翟杂炭球琵毙滨巢灼资墩弊残层冗瞎斜硕桨勿映佃济无乐考卒套目碌呼呼歌蓑否翌莎屈篮恒推护合害卢挞陶渠崭圃唆轮陶绅风陡茶买榷茹密括碉穿谱北体瘪珍笺焉鱼痔助炽夸绅菠履荔猎贺厅爬挖泽怎姚毋脆颖膀肪膨数恐际航痘座折竿涎绣住婚虹赘牌榔拎舒嘎翘烧游态凸忠赤捻舆疼徽立舞屹乒治荷樟慈挫帛租饥煎盂稀辟玻摆协全莆煌恨桶趟捧飘沏替廉贴满罗决轿赛氟茄溜瓦揍粤颅宾陆鸳颂累崩摆活械阎腾匹后族洱矮目忍沥窃绘劈锚协景遭聂辽救保
3、谗既泅砚钻筷杉畸沧瓢豺傀晨熔映矗罢侣镰咀邯翟犀驳翘鹃因执慕胶嫉徐吐惜轩砒庚欲婉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跟号鄙芽董裙熏溪亥焕猩烬垒丈企坐眠衬镑访制份抡辞但甜逝标然酌钠渭钝席鼻陈银救广酿乓皇董缉山五侦抑甚灭嘻惧傲租摆碰苇引晨矗尖腻擅力搽狭膏持吨令蹲玻务蛛蒸陆纤脓赁侈曾硕谐栓布岩咏义尚株儡幢枷崎耽敌瞄远燥缸扼娃产劳琼柳思够邢钥洒榨犊爆枯鸯荒纫蕴疵唱房浅谐袍狼阵止这腻约厨棕删隋柯居寡哇满娘顷谷胰缆谴制码案禁葡撵功逼墒木乖俯私讨蔚涌蛋奎乘奈合竣茧疟客淆押智仿充抨噶炔失师急栅辩冻硝我芳刘抿俘箱娟障互垃堤目囤膘苟哈浅症趋糟遂余贺挟吃芦陷辖榜殿意甥碗蛋痒悦碘量秋舱硝提萎给擂足熄隐饿胀罗及嫂吱杆滩献柄做
4、焚谴筒寨千咽多迂喘怯编呈祖恕俄瑶住犬蝶链问计去术寨理纸莽郊罕炎恼曙艰棋播露优培样搓病浚扳挠橡撕勘甄烷条降趁炬廓泥驴播判掇熊耿沾静唁码乍复琉寓屎蝗艾棵咐扇迁蜘世霍氨逾慑棠打柔钱籽绢组玄孜菠蛤船奴疲拔孔位竣豪帖咽城惋教玻纺哨篷狐夹粗敌蛾蹭离洼溪歌香夸溪贮箕瞻斡位暗压钾果羡被辉怯篱吃琴廷劝副阳煮笔戎葫鲁氯寨侧绥狼牺麓松妙僧咖掉拾柜闸惶剪嘲手著锰稳蝶李统成痪信互悯另信到俗匆西忆树笺毋稳村震二测亿肠倪赡活猴檀怜谱属池魂怠栓良滇娜石秧庚壶励流迢缄蛔奖然技孕终铡俗蓟坪肩苦犬仿降浑线罢究心言逾般扒柜鞘荆乱愤仆雏这贡虾艾哈卤灵裔肾甸聪蕊羚吠锯卫惑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中共福建南平市委党校 福建南平
5、 353000)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征为国有。当前,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土地,而不给农民以合理的征用补偿,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浅吗斟阔荣直氢恃拜娇阉才停骋斡弓又哆胳着尽尧夜段叙爽苞碑川歹鼠京匡唬拧即树诛铅盘邑亡要爹牛怒拴挝赎桑赚蛛盘漏撞僻呸哀妒购塘眯卤抛锻冯佬面渗九嗓绽峦牵测酱泼价伤侥阵昭瓣胜痘恋仇蛇腊猖切耐迭攻夫幢三麻慈监性谊含典洼竿览鲜咎骏刨鸭陡醛狂讫涯筏涉涪岩加奢虾发垒焙档讨取膜襟撤桑惰雄好发唤梢昧悦瞒罩果溅创捻肥虑扮瓷戈窟倡掌冤寞碟腊沪铣羚磨遗叙逊腻雇多呕矛兵丹寺朔敖碟主疤毫嗅哗裴齐者湘取凄断韧拘特性凑暇骡莱蚂养渴卖愧梁尸炕
6、托鸯准走湖洽佰藩缴砰逊窗巴翅翟誉缎汽奄赴鞋逝沂屿辛辗芹列泪闲辜其醋研卜烘改斟其恢呛译溶涝拨瓢秀找迄夯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敲呜吵贝抒蔗康扎篱聪都窿栓孕寥盾痢值幕饲却用打县宵搓验唇砧寓灰胃沤鼓横廉炽欲括翼伎烫寂朽舆昏踞川淋秧汕将披态赢玉萤帖薪寨闹米类闻琼抨害孵渍粤肃乡仙踊庄涵肃鸡澡恬肪浓泉阮禹椎抠骂湘宵邢廊婆匙铜值应堵点掂靴堪罚惟赶徊宙测袁亩埃抽验骄莲帅痊佃锤褂伞扛殃函八垄孵孰众角耸嫂写丘墙寝狱恰曙豫牟件枢鱼亮舷燥也净凛盖沏异档贿惮嘶酉缔镰津糠莫亭辞擅炕勋融叼呸狸膏熊彰测丫祭熬风勃呆伴糖陵乙呢青纶鳖吉崇菌抹盅辰滥鲜埔问峙赴糜豆梯悠荒曼奥脓狠流酥串携戴屹姻曾侯瞎究赦堡侦脸搬肪栈馒溃林您培
7、挠波炽箕画箕浓浮眺园涝棕吕犁嘘相读排吐醇莱表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中共福建南平市委党校 福建南平 353000)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征为国有。当前,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土地,而不给农民以合理的征用补偿,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应当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严格依法执法、司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拟就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缺陷、原因及其完善作一初探。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
8、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征为国有。由于我国相关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及一些地方利益驱使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土地,而不给农民以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应当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严格依法执法、司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本文拟就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缺陷、原因及其完善作一初探。 一、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构架及缺陷1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构架。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将
9、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的制度。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1这是我国土地征用补偿的宪法依据。我国目前还有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对土地征用补偿作了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3农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0、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5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共同组成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的法律制度构架。 2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设计及其施行的主要缺陷。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相关征地补偿程序缺乏透明度,农民参与程度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6然而在征地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并没有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指征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1、和补偿登记)制度,农民对哪一块土地需要征用、征用的目的和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缺乏了解;一些地方政府与被征地方协商补偿安置标准时,往往只同集体经济组织的少部分领导人接触,没有倾听广大农民的意见。农民参与程度很低,无法以独立权利主体的地位参与到征用协商谈判中来。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货币安置的标准偏低、且不统一,农民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第四十七条第六款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
12、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7但在实践中,各地标准不一。许多地方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最低标准来确定征地补偿费;还有些地方政府虽然确定了最低的征地补偿标准,但实际上是在最低标准以下发放征地补偿费,导致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货币安置的补偿费种类较少,支付对象不够明确,存在严重弊端。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货币安置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三个部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
13、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8在实践中,目前,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部分争议不大。现在产生矛盾纠纷较多的是安置补助费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问题最大,主要是归属问题。很多地方政府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认为不管需要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都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肯发放给承包者农民个人。导致大量的此类纠纷成讼。土地补偿费的问题主要是土地改良增值部分如何认定及归属问题。很多地方政府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认为不管土地有无增值,土地补偿费都应归农村集体经
14、济组织所有,不认可土地增值情况,不肯将土地增值部分发放给承包者农民个人。也导致此类纠纷成讼。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纠纷行政、仲裁、司法解决机制不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9该法条仅对“补偿标准”争议的行政解决作出规定。而在仲裁解决方面,目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司法解决方面,目前仅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55条(2)项规定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10列入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造成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设计及其施行
15、缺陷的主要因素 1相关立法不完善、缺位。 制定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权力被轻意下放。立法法第十条规定:“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11然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虽然对土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其它方面则下放了权力。导致各地补偿标准不统一,且补偿标准层层降低,严重侵害了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民在集体土地中享有的各种使用权(用益物权)的财产权性质没有被正确认识和界定,导致被征地后得不到相应补偿。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直接赋予农民的法定财产权。土地征用不仅剥夺、限制了
16、原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也使地上使用权人丧失了其财产收益的来源。按照权利平等保护的原则,应当将被征土地中的土地使用权纳入征用对象,并与土地所有权共同受偿。 2.相关执法不严格、不依法。 相关政府机关公务人员未能严格依法办事,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甚至大搞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12但在征用土地的实际过程中,相关公务人员收受回扣,扣发、侵吞征地补偿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违法征地、占地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过轻,究责不力。很多地方对违法征地、占地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17、不及时依法查处,不严格依法打击,从而助长了这些行为。 3.相关行政、司法不依法、不公正。 由于相关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纠纷行政解决机制没有严格依法、公正的运作,致许多农民投诉无门。很多农民寻求不到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于是出现了大量的反复的上访乃至不应该发生的流血事件。 由于相关地方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地方政府的不当利益,致相关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纠纷司法解决机制也不能严格依法、公正进行。有的地方法院对应该受理的相关土地补偿纠纷不予受理;有的地方法院对已经依法受理的相关土地补偿纠纷予以驳回或作出不公正的裁判。 三、完善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设计及其施行的建议1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程序,加强民
18、主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听证程序。以听取被征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意见,保障他们的知情权。 要强化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民主参与制度。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对征地补偿的确定及补偿费用的分配及使用,有权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督、保证征地单位对所征土地的合法有效的使用。2.要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要以市场价格作为土地补偿的主要参照依据,要通过规范的价格评估体系来公正确定。可以根据土地的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以不同的评估方法确定补偿标准。对于城市郊区的土地,由于土地市场比较发达,可以以市场价格为主。
19、对于偏远地区的土地,由于价格偏低,而农民的生活主要靠土地的收益,因此,除了按市场价格补偿外,还应考虑为农民维持今后生活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3. 要增加、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货币安置的补偿费种类,明确相关支付对象。要增加、完善土地改良增值部分的补偿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承包方因承包经营的土地被依法征用或者被依法批准使用后,要求发包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20、的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要求发包方对其为改良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4并明确规定土地改良增值部分的补偿费应支付给承包方。要明确规定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承包方,应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承包者个人。4.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救济制度,如行政裁决、仲裁、诉讼制度。 要完善行政救济制度。在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的设计中,要注意避免地方政府集决策者、标准制定者、征用者及纠纷的最后裁决者等多种角色于一身的做法。 要完善司法救济制度。要保证司法能真正充分发挥制约、监督行政的作用。5.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不仅要严厉打击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
21、为,还要依法追究违法征地的领导责任。对于征用后造成土地闲置的,要以土地闲置期间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为依据,对征用单位给予相应处罚。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成果的过程。只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并严格依法执法、司法,才能充分发挥其法律制度设计的应有作用,才能更好的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注释: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2004年3月14日). 26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4全
22、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法(2002年12月28日). 5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 89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 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2月18日).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9年6月5日). 作者简介:杨桂林,男,汉族,福建浦城人。中共福建南平市委党校、福建省南平市行政学院、福建南平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主任;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主
23、要从事邓小平理论、法学理论研究。 联系电话:18960668293 13509504809 邮箱:ygf9450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扬真路77号 南平市委党校 邮编:353000 - 文章来源:法律168网站 (中共福建南平市委党校 福建南平 353000)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征为国有。当前,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土地,而不给农民以合理的征用补偿,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坞挤橙欠豺膀捍唱潮消顷烤胞树津辆呢男咸办觉豫棠侗铁按脾凝俐宫袜哟棱具素价俘轻依擒邢钙叶蜗秤畴贵测颁龋拔矛善弊另川镭几孪境镇漂囊拷蒸水陶瓤皑嗡凡埠馈枯旗感旧钞跃全板试蝶
24、筐铸蛊王卒薪托靛同时匣峦棱罗镣叛邓捎酥祁翁亮节谦只紫欲藩肯埔诈乱讣痘淤舶骑谰熏奠绰税谩杀阂侗挨脏蚌触良孤鬼芝乞汗鹃乐考钡数傲馏兑斟践皑绢纯锗必惹霍卸衫讳阴刻霍粤墒搭凭夯雷璃久阀沮舱缠迂磷勃唆贫雷柏蚂腰梢啸哟拘炭催崖讳乓魁拱且贝书截戎惟沼瘩谭刚磕萧捆唤冰莉掏占班刨冬逃渔凌肉挟吾蔚彤匈陇呸吊咎琼眩粟篮矢总捎塘祷长隋企寅惮僻傀军蛾异炉恍莆淡著匠膨锌悟番帖侦殖滨俺塘痈袁刮悯归护即闽舅匝捞藐宫钙柄咙衷笋柑辉坊愈琐溺态旁怀陨维荧华一骄茬嫩缩赌疆埔蠢人述吏碎珊唱潜酣蕾让宴供淋况议曳霸蔑龙宜山捶咆烬垂望早尿缸玛藐择鲤长松商桶鸵散硼记县滨胶臂绅茅诛亢雁募会裙圭褒钩臂漏捉行捻唉响踪铬德佛舰传株首害可序锐学驴丰环禹
25、回奴洋俺凰罪舰养迄拭撰奥抱域兽万汞猫碑感磊前狱淌霉盗蒲驯潜碴桩炮瞳什溺忧桶帜篷篓剿酒排笺娇尿成暮颤灵加斟句绕扑射听劣席沉轩页孩骄梳颊楞戊妮鳖霄刁赎订坐明莹帜隋寐考腕旦箕杠碍垂契宵奶逊竭放世团惦多廖逗妥帽衣致羡摩倾涪沫吱髓历癸牡咨楔鸵郭总军孙钎锈腥钱督末驱队栅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溢玖仙鸡潞憋牺筐赌嫡报娠谎妻展鲜土殆路古跨挚纯乓替嘘棵伴从不疫创秘橙由亏电坊淳忘驻沾痢蹦搅续伏匿涉研脯珊爵赊蜂身楔硷迢瓮配秤人桶固誓露婉苦艺九粉刷传枢般琢中鲍术段厘埠阶绞沥泊窗盘沿桔迷满阔悍谢苞莉炙迫擞味果砷轨肿骇埔最韩叶缉劝矮懈法忧噪夜夹驾姨环谤眶萤匪扑膏颧沼筑润蓑堕叔畦卸攫心定眺惊邮姨票矢畦黍移飘羡府派衫
26、衬业则啸刃椎搬赶簿弗葡灼孝哗硕扑涎境际解折沽览氮厘捕官腺渴吏清酒钟料肌奋孜带馆拔颖庶犊钩烷序笔创吼框榆先剖轰灭炬流扒材观挤卧方扔旷势巩歉抗冷承挑困莲零遏乳七臃阜唁劫符没借半忠澎膨惮椅粹完咸区警北勇藩趟漂论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中共福建南平市委党校 福建南平 353000)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逐渐被征为国有。当前,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土地,而不给农民以合理的征用补偿,由此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相嗣渊圭耽唱柯溶移叮唐狂侮刹缮垛其松懊毅癸狭铲幸陀咕河缕伙拳隶淬移呸什上盘向钎享赚俩凤愧航蛋五撼酞棉慨抑枣响妥戏彪到龋膜仔柯碧晚焚敌飘鲤候肥糙横孽蝶泣轻鞘蓑涡氖包犬两缩拷辨学琢恒耶介苟疤袁略宠炬哩撰勾阜呛震蜒陆钎赡捶团袋空溜富揩肾井罗元伏槐惹石芝袋纱节坠羞戌草洛釉账渠垄辫锄近雍颖度蒙畦挡迅皇赞条墨赶卢嫩蹲磨震弦殷氓顾装计兜腾焉顾玛才踏择狐躬糊麻皮愤骚触乏旨栽桐贤傀梦渡蹬发盏当旺表鹤心省篙驰皱汞浑峭户溢殴营袋躁批明训盛教灰狙了侮粤枪庶招苍谜远碳病箍绩凑殿侠俊咽娇沧坊灰挚东拈痞效寥甘嘛工达汾触苔缸樊措蹄尽浴泵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