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
苏经信消费〔2012〕566号
关于开展“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江苏纺织服装业规模总量不断扩大,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明显,在行业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企业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纺织强国纲要(2011-2020)》,顺利完成我省纺织行业“十二五”结构调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在行业发展中的突出作用,努力实现纺织大省向纺织强省的转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纺织服装行业开展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在行业内广泛地推荐参与,评选出对江苏纺织服装业做出突出创新业绩的先进人物,展现我省纺织服装行业坚持创新、勇于变革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和提升全行业创新工作。
二、评选条件
各地推荐的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符合以下条件:
1、参评对象应是江苏纺织服装行业的优秀企业家代表。
2、参评对象所在企业应以生产自主品牌的最终消费品为主,所在企业的工商登记和商标注册地应在江苏省内,且登记注册应满五年以上。
3、参评对象应在企业任职满五年以上,在企业经营管理及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所在企业业绩突出,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力。
4、参评对象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热心公益事业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选原则
评选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应坚持个人自愿、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评选出在本年度科技进步、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社会责任以及综合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全行业产生重要影响的先进个人。
四、评选程序
1、依据评选条件和原则,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方法。申报对象填写“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评选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并加盖所在企业公章,同时附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品牌和商标注册相关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经企业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所在省辖市经信委。
2、各省辖市经信委按照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评选条件,对所属县(市、区)经信部门上报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3、省经信委会同省纺织工业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市上报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经省经信委网站公示后,最终确定我省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名单。
五、表彰颁奖
省经信委和省纺织工业协会将在第十四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期间发布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请各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消费品处,同时抄报至省纺织工业协会。
联系人:
省经信委消费品处 岳学峰 电话:025-83398227
省纺织工业协会 张仁乐 电话:025-84408311
附件:“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推荐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纺织服装 创新人物 通知
抄送: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印发
附件:
“江苏纺织服装2011-2012年度创新人物”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
职务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任职
简历
突出
贡献
县(市、区)经信委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经信委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