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企业内口角、叫嚣、喧华不听阻止者。
1. 要微笑,以发之内心微笑为用户服务;
2. 要整齐,
3. 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解聘:
1. 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 有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 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4. 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 窃取公物者。
6. 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 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 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 威胁店长及在职职员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声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验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 福利.培训及请假
1. 职员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要求办理。
2. 新进职员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 新进职员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含有相当资格条件原有职员现支工资
4. 职员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百分比计算工资。
5. 职员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 为促进职员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标准下,举行多种教育培训课程,职员不得无故拒绝参与。
7. 职员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据要求给假诊疗,经医师证实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 职员伤亡恤助,依劳动法要求办理。
9. 职员退休,依劳动法要求办理。
10.职员出差,填写职员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 职员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要求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职员继续工作满一定时间者依下列要求给尤其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以上者每十二个月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出30日。
12. 职员请假依下列要求处理之:
(一)因相关键事故必需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十二个月最多不得超出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需诊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医院证实请给病假,每十二个月不得超出30日,住院者,不得超出十二个月。逾限十二个月后还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要求给予解聘。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儿女得丧假
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职员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实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相当一日工资奖工一日。
13. 职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不然以旷工论,店长应将职员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实,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实必需休养者,申报店长给公伤假。
16.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职员离开前应将工作及相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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