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文件浙交定23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操作要求试行为规范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使经审查概算全方面、客观、真实地反应工程实际,从而达成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目标,特制订本要求。 一、审查人员每一项目标概算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其中主审人员 1 人,为项目审查责任人。另 1 人为复核人员,关键由科室责任人负担。另可依据项目需要配置若干名配合人员。主审和复核人员必需含有对应造价编审资格证书。 二、审查依据 1 、国家公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等; 2 、相关部门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3 、现行概
2、预 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计概算编制措施等; 4 、相关部门公布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及价格指数等; 5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如有 ; 6 、其它相关资料。 三、审查程序 1 、提供资料在接收概算审查任务时,要求业主提供和概算审查相关工可批复文件 含估算 、设计图纸、概算文件 含电子文档 、调整图纸及对应调整概算 含电子文档 等资料,并确定业主和设计单位联络人。 2 、概算概略审查在业主提供了上述资料后,业务科室应明确项目主审人员,并立即着手进行概算概略审查,关键审查有没有大错漏碰缺问题,并给予列出,供决议部门参考或在初步设计审查会提出。 3 、参与初步设计会审主审人员应直接参与具体初步设计会
3、审工作。在参与会审时,应注意搜集掌握和概算审查亲密相关设计总体思绪,实地情况 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关键线位等 ,会审意见和情况,并依据情况作必需概略审查讲话。 4 、概算具体审查依据业主提供资料和审查人员掌握情况,应对设计单位提供概算进行具体审查、查对和调整,并逐一做好统计。如有必需,可赴现场重新进行踏勘。 5 、确定初步审查意见依据审查情况,按要求内容和格式要求初步确定审查意见,并经复核人员复核调整后确定。 6 、修整概算对于初步设计批复前必需修整内容,在设计单位修整完成并提交了修整图纸和概算后,立即对修整内容概算重新进行审查和修整。 7 、提供最终审查意见依据初步审查意见和修整概算情况
4、,确定审查概算,完成概算审查意见,并经复核人员复核后,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四、审查内容和要求应关键针对以下多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查: 一 审查编制人员资格在接到概算资料后,应首先审查编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含有对应编制资格,不然,应视为该概算无效,责令退回重编。 二 审查编制依据 1、审查编制依据正当性采取多种编制依据必需经过相关单位同意,符合国家编制要求,未经同意不能采取。 2、审查编制依据时效性多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全部应依据现行要求实施。 3、审查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多种编制依据全部应按要求适用范围采取。 三 审查编制深度 1、审查编制说明经过审查编制说明检验概算编制方法、
5、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标准问题。 2、审查编制深度审查编制说明和分级概算 总概算表、分段 或单项 工程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分项工程概算表等 是否完整,是否按相关要求深度进行编制。 3 、审查编制范围审查是否和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一致;审查分期、分段建设项目标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有没有反复交叉,是否反复计算或漏算;审查其它费用应列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 审查建设规模、标准审查投资规模、设计标准等是否符合原同意可行性研究汇报或立项批文标准,如概算总投资是否超出原同意投资估算 10 以上,如有应深入审查超估算原因。 五 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对于隶属配套设备投资较大项目,应审查
6、所选择设备规格、台数是否和服务功效配套一致,材质、自动化程度有没有随意提升标准,引进设备是否配套、合理,备用设备台数是否合适,专用设备如消防、环境保护等设备是否已计算,设备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六 审查工程量应依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逐一进行审查,有没有多算、少算、重算、漏算。 七 审查计价指标关键审查计价定额;费用定额、价格指数和相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否符合现行要求和工程所在地实际。 八 审查其它费用审查是否按国家相关要求计列,具体费率或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或部门要求计算,有没有随意增项、多列、交叉计列和漏项等。 五、审查方法为确保审查质量、提升
7、审查效率,应依据不一样审查内容采取对比分析法和查询核实法分别进行审查。 1、对比分析法对于大部分审查内容,应经过对比分析法,从中找出概算中存在关键问题和偏差。对比分析关键内容以下: 1 建设规模、标准和立项、工可批文对比; 2 工程数量和设计图纸对比; 3 综合范围、内容和编制方法、要求对比; 4 各项取费和要求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和价格信息和要求对比; 5 技术经济指标和同类工程对比等。 2、查询核实法对于部分关键设备和设施,且又难以核实较大投资,应经过多方查询查对,逐项落实方法进行。对于深度不够或不清楚问题应直接同原概算编制人员、设计者问询清楚。对于价格信息中缺项单价和关键材料价格,应
8、经过实地调查或查询给予补充和核实。 六、审查意见书格式概算审查意见书应包含封面、审查意见和相关附表三个方面。 一 封面应包含项目名称、审查单位、审查时间和概算审查意见字样。 二 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1、工程概况简明叙述项目所在地、起终点及桩号、路线长度、关键设计标准等 。 2、审查依据分别列出概算审查关键依据清单。 3、审查基础意见分两个方面进行总体叙述,列出概算编制值得肯定各方面, 同时指出存在不足关键方面并举例。 4、调整意见对具体审查调整情况进行分别叙述,关键分为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 1 材料单价 2 工程数量 3 定额利用 4 取费标准和费率取用 5 各组成部分费
9、用关键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等多个部分分别进行叙述。 5、审查结果关键概述概算审查时调整关键内容及原因,叙述项目原编总概算、审查后总概算、审查增减总额、增减百分比等内容,附上概算审查对照表。 6、署名 在审查意见最终签署主审和复核人员姓名。 三 附表应依次包含概算审查对照表见附表1、总概算汇总表按软件已设置格式、关键材料价格调整对照表见附表2、工程数量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3 等内容。 七、其它 1、审查时限从接到概算审查任务,同时提交了概算审查应含有各项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若遇设计单位需对图纸和概算作重新调整或非审查人员原因造成延误,审查时限顺延。 2、审查意见提交和归档管理对于最终形成概算审查意见,除提交给概算审批部门和站领导等外,应立即做好备份和存档工作,主审人员除在原操作电脑中保留外,还应单独建立电子备份文档;存档应包含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保留期限为长久。 3、概算审查情况汇总上报对于已开展概算审查工作市站,应按季汇总审查情况并上报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