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工作的管理,提高试验机构的综合管理和检测水平,强化对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金属试验机构的资质认证,是综合考核试验室的管理素质、检试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提供符合规定的试验数据及检定证书资格的一项专门活动。
第三条 凡为电力建设金属工程的焊接质量、金属监督以及其他相关工程提供试验数据、出具正式检定报告的金属试验机构,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实行电力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许可,并负责管理资质认证工作。
第五条 凡承揽电力安装工程任务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级别的金属试验室资质。经认证合格并取得许可的金属试验机构,具备提供金属试验数据、检定报告、产品质量评价和成果鉴定的资格。
第六条 未取得等级资格证书的试验机构所出具的试验数据、检定报告不得作为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二章 试验室等级标准及职责、任务
第七条 电力建设企业金属试验室分为一、二级:
一级:一级施工企业资质或承担安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的电力建设企业公司级试验室。
二级:二级施工企业资质或承担安装600MW以下高温高压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的电力建设企业公司级试验室。
各等级的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 金属试验室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一)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结构安装焊接质量的监督检验以及转动部件、紧固件、设备零部件、安装用材料的监督检验;
(二)接受委托承担设备在制造厂内的有关监造任务及安装前的有关开箱检验任务;
(三)接受委托承担焊工培训考试的检验;
(四)承担主管部门要求的金属监督检验;
(五)承担电力工程建设安装合同规定的金属监督检验项目。
第九条 试验室所有试验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条 试验室应按证书许可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试验任务并出具试验报告。
第十一条 出具的试验报告应经负责管理试验机构的法人单位对试验项目的数据和结论承担责任。
第三章 试验机构的资质认证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公司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许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对其他类型的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许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委托专门的行业组织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认证工作的组织评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认证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机构与职能;
(二)人员配备和资质等级;
(三)试验项目;
(四)环境、安全防护与健康;
(五)仪器设备与计量管理;
(六)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
(七)试验工作质量;
(八)技术标准与档案;
(九)质量手册;
(十)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评审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向认证机关上报资质认证申请报告,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试验室发展经历及现状;
(二)“放射线工作许可证”、“X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图(包括金属监督网框图);
(四)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包括辐射防护仪表);
(五)企业计量等级证书及试验室受检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复印件;
(六)试验室项目及内容;
(七)试验室规章制度目录;
(八)试验室试验人员岗位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九)试验室已整理积累的试验技术资料、档案目录;
(十)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十一)试验室各项试验工作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及健康与安全程序;
(十二)试验室人员健康档案记录;
(十三)试验室承担的主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及简况;
(十四)其他与认证评审工作有关的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申请报告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六条 对于已受理的申请,认证机关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试验室进行实地评审考核,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 评审考核时,需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及笔试、口试、操作的抽查,其中至少一名为试验室负责人。
第十八条 符合资质认证许可条件的,认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颁发认证许可证书。在特殊情况下,认证机关可延长认证时间10个工作日,但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认证机关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认证时限。
第十九条 经评审合格者,认证机关颁发由国家统一监制的资质认证许可证。
第二十条 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许可证有效期5年,并进行定期年检,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持证单位在资质认证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应提出换证申请,由认证机关进行考核验证,合格者由认证机关换发新证。
第二十二条 在资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关应视情况对试验室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者应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得承接检测试验业务。
第二十三条 对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中取得省(市)级主管认证机关颁发的资质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试验室,需要取得国家级认证许可的,应按本办法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认证申请,认证机关可不再评审已经得到认可的事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认证工作人员在评审、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申请人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报的,核准机关应不予许可。已骗取资质认证许可的,核准机关应依法予以撤销,并在2年以内不再许可该申请人的金属试验室资质。
第二十六条 金属试验室机构出具虚假试验数据、检定报告,不具备资质或超出许可的业务范围以及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提供试验数据或检定报告的,认证机关有权对该试验机构所属企业处以3-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50万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电力项目单位选择没有相应的金属试验室资质的企业承包电力金属工程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提出警告,并责令限期纠正;项目单位逾期没有纠正的,应处以10-50万元的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试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一: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等级标准(试行)
附件二: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申请报告(格式)
附件一:
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等级认证现场评审细则
一、预备会议
在评审员报到后,由评审组长召集的正式评审开始前的会议。
(一)主持人:评审组长;
(二)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及被认证单位有关人员;
(三)会议内容:
(1)安排评审日程;
(2)说明认证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法,并对被认证单位及试验室如何介绍情况提出要求;
(3)确定评审员分工;
(4)确定在试验室现场抽查、抽考的项目及数量;
(5)组织评审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认证评审文件及评定标准,熟悉被认证单位试验室的预审情况;
(6)分发评审记录本、评审表等材料。
二、第一次正式会议
(一)主持人:评审组长;
(二)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论证单位领导及试验室有关人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宣布认证评审正式开始;
(2)说明对试验室认证评审的目的、意义;
(3)宣布评审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
(4)对评审员工作提出要求;
(5)被认证单位领导介绍本单位及试验室状况,介绍认证准备工作,介绍对预审时提出的意见的改进情况;
(6)宣布正式评审日程;
(7)宣布抽查、抽考项目和数量。
三、全面考查试验室
(一)全体评审员参观试验室。使评审组对试验室有初步的全面了解和印象;
(二)在参观过程中,评审员可对照评审标准,有目的地查问;
(三)必要时可参观试验室正在进行的试验项目。
四、现场认证评审
(一)一般宜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组:负责对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配备及素质、许可证、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质量管理;
第二组:试验项目、规程、标准、技术资料检索、工作质量;
第三组:仪器设备计量管理、环境与安全。
各小组的评审意见应经评审组评议取得一致意见,当评审员意见有分歧时,由评审组长裁决,并将分歧意见报主管认证机构。
(二)评审员采取听、问、查、看、考、评的方式,按认证标准,对照试验室的具体情况,评定审查项目的得分。
(三)评审员应认真地听取认证单位的有关说明,公正客观地作出评价得分,并向被认证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指导、帮助他们改进工作。
(四)评审员应参加现场抽查、抽考项目的监考。抽查、抽考项目在征求被认证单位试验室的意见后由评审组决定。可采取口试、笔试、现场操作等多种不同形式。抽查、抽考项目应选择那些既主要又能在评审期间做完的项目。抽查、抽考的原始记录、答卷、试验报告应完整地递交评审组。
(五)在现场评审、考核同时,评审员应按要求完成有关的评审记录和资料整理并签名。
五、评审员会议
(一)主持人:评审组长;
(二)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认证单位人员回避;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各评审小组(或评审员)汇报评审考核情况。
(2)在综合各评审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审组的评审结论初稿和整改意见。
(3)由评审组长征求被认证单位对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初稿的意见。
六、第二次正式会议
(一)主持人:评审组长。
(二)参加人员:全体评审员、被认证单位领导、试验室有关人员。
(三)会议内容:
(1)评审组介绍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由评审组长宣读评审意见及评审结论,由评审组长和被认证单位领导签字。
(3)被认证单位领导及试验室负责人讲话。
(4)宣布认证评审工作结束。
附件二:
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等级标准(试行)
评审内容
等 级 要 求
一级试验室
二级试验室
1.组织机构与职能
试验室独立设置的组织机构;并设主任、主任工程师(或专责工程师)。凡不符合规定者总体评审为不合格
组织机构应逐步向一级试验室过渡其职能应满足工程需要
1.1组织机构应健全(包括公司级金属监督网)
1.2有组织机构图
1.3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试验要求试验室主任、主任工程师(或专责工程师)、专业组长有
1.4各专业职能明确,并在试验中发挥作用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试验要求
√
√
1.5各专业职能明确,并在试验中发挥作用
√
√
2.人员素质与资格等级
2.1试验室总人数符合要求
总人数不少于25人
总人数不少于18人
2.2金属试验各专业(NDE、金相、光谱、理化)人员均持有有效证书上岗,达100%
√
√
2.3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RT高级检验员
不少于2人
中级检验员
不少于4人
不少于4人
初级检验员
不少于8人
不少于4 人
UT高级检验员
不少于1人
中级检验员
不少于3人
不少于2 人
初级检验员
不少于5人
不少于2 人
MT/PT中级检验员
不少于2人
不少于2人
初级检验员
不少于2人
/
金相试验员
不少于2人
不少于2人
光谱试验员
不少于6人
不少于2人
理化试验员
不少于4人
不少于2人
2.4试验室设兼职计量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管理员
√
√
2.5配有专业工龄5年以上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配有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不少于2人
不少于2人
不少于5人
不少于2人
2.6从事射线探伤的人员必须经过幅射防护培训有培训记录,并取得结业证书
√
√
3.试验许可证
试验室必须取得省(市)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放射线工作许可证”和“X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必须取得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许可证
必须取得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许可证
4.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
4.1有与所承担工程相适应的各种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
√
试验室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考核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资料管理制度
试验计划管理制度
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工作记录制度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信息反馈制度
工器具、材料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工作安全制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培训制度
4.2应编制与所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试验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至少应包括:
暗室工作程序,射线探伤工作程序,超声波探伤工作程序
√
√
4.3制度与程序应装订成册,每个专业组至少1份
√
√
5.质量保证与质量管理
√
√
5.1应按GB/T19000标准编制质量手册
√
√
5.2应有根据所承担工程的合同要求编制的各种试验方法的工作程序
√
√
5.3应有每台机组的金属检验工作计划和总结
√
√
5.4应根据所承担工程的合同编制有关的检验大纲
√
√
6.试验内容与范围
6.1能胜任公司所承担工程安装过程的金属监督任务
RT、UT、MT、PT、ET、硬度、金相、光谱、理化试验
RT、UT、MT、PT、硬度、金相、光谱、理化试验
6.2能胜任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任务
√
√
6.3能胜任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的性能检验任务
√
√
7.仪器设备与计量管理
7.1应配备与所承担工程检验要求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及材料。检测仪器、设备至少应包括:
Y射线探伤机
1台
1台
X射线探伤机
6台
4台
暗室必备器材
√
√
观片灯
4台
2台
黑度计
2台
1台
射线报警器
4台
3台
射线剂量仪
(按RT人员配置)
测厚仪
3台
2台
磁探仪
2台
1台
渗透探伤器材
√
√
台式硬度计
1台
/
便携式硬度计
3台
2台
光谱仪
6台
4台
超声波探伤仪
4台(数控式不少于2台)
2台(数控式不少于1台)
视频内窥镜
1台
/
*台式金相显微镜
1台
1台
便携式金相显微镜
1台
1台
*万能材料试验机
1台
1台
*冲击试验机
1台
1台
自动洗片机
1台
1台
*化学元素分析仪
1套
1套
材料成份快速分析仪
1套
/
台式计算机
2台
1台
涡流探伤仪
1台
/
射线探伤车
/
现场探伤金相视频显微仪
/
7.2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台帐、使用、维护、保管制度和校验标定记录
√
√
7.3在用仪器、仪表、设备完好率100%
√
√
7.4在用仪器、仪表、设备有计量检定周期计划及检定率100%,并持有法定计量单位或国家授权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
√
7.5所有仪器、仪表、设备应有使用说明书及操作使用规程。进口仪器、设备应有相应的译文资料
√
√
7.6在用仪器设备的布置合理,适应工作,清洁卫生,保养良好,保管妥当
√
√
8.环境、安全防护与健康
8.1试验室布置合理,整洁卫生,水电管道布置合理,装置完好
√
√
8.2试验仪器、设备、工器具分类明确,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志(有定置管理图)
√
√
8.3暗室、评片室、胶片和底片贮存室、金相室、天平室必须有控温、除湿装置、门窗密封,墙壁地面应装修(至少用油漆刷涂)保证室内清洁无灰尘
√
√
8.4 γ源必须有专门存放地点,且有明显标志和经省(市)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后出具的合格证书
√
√
8.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危险品应有专门固定的存放地点,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管理
√
√
8.6在没有可靠有效的遮蔽物的地点进行射线探伤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铅房”
√
√
8.7射线控伤人员必须配备防护服饰、报警仪、剂量仪、胶片盒等
√
√
8.8试验工作人员必须建立身体健康档案,具有历年的体验纪录。身体健康,适合从事试验工作
√
√
8.9射线探伤工作场所必须设置警戒线,挂警示牌、警示灯等,警戒边界剂量率≤75mR
√
√
8.10危险品有防护设施,试验室的消防设施齐备
√
√
9.技术标准、规程与档案材料
9.1.试验室保存的检验用技术标准、规程的种类、数量应满足所承担的工程检验工作的需要
√
√
9.2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及管理档案清单至少有:
√
√
试验人员档案
仪器设备清单及说明书
技术标准、规程
试验工程程序(作业指导书)
√
√
各种检验大纲
工作计划及总结
检验记录
试验报告、射线探伤底片
信息反馈及处理意见
重大问题处理技术措施
质量手册
质控程序
设备检验档案
承压部件焊口档案(承压焊口一览表、探伤焊口统计表及位置图、焊口检验一次合格率抽验率、不合格焊口复检率等)
材料检验档案
9.3移交建设单位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内容与格式应符合行业“标准”
√
√
9.4各类档案内容应齐全,检验数据准确,书写规范、清楚、无随意涂改现象,能全面反映试验工作质量
√
√
9.5所建档案规范、完整,有统一编号,有总目录和分目录,有固定的、统一的存放位置,有专门档案贮存室
√
√
9.6试验室的管理(试验记录、报告、档案等)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
√
10.试验工作质量
10.1所承担的试验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电力行业有关的标准、规程及安装工程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
√
10.2所有试验工作均应按公司(试验室)编制的质量手册进行
√
√
10.3试验工作应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
√
√
10.4检验项目、方法、抽查率应选择得当,符合“标准”、“规程”要求、不漏检、不误判
√
√
10.5检验用“规范”、“标准”应选用得当、不错用、不滥用
√
√
10.6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正确。射线探伤底片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
√
10.7试验项目记录齐全,报告清晰,术语准确,图表工整、规范、完整
√
√
10.8检验中发现的重大缺陷部位图及详细消缺记录
√
√
10.9金属监督中应记录发现的重大异常情况并记录处理结果
√
√
10.10试验报告签署手续完备有效
√
√
*化学元素分析仪
1套
1套
材料成份快速分析仪
1套
/
台式计算机
2台
1台
涡流探伤仪
1台
/
射线探伤车
有则加0.1
/
现场探伤金相视频显微仪
有则加0.1
/
7.2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台帐、使用、维护、保管制度和校验标定记录
每缺1项扣系数0.2
√
√
7.3在用仪器、仪表、设备完好率100%
每有一台不符合要求扣系数0.2
√
√
7.4在用仪器、仪表、设备有计量检定周期计划及检定率100%,并持有法定计量单位或国家授权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每有1项/台不符合要求扣系数0.2
√
√
7.5所有仪器、仪表、设备应有使用说明书及操作使用规程。进口仪器、设备应有相应的译文资料
每有1项/台不符合要求扣系数0.2
√
√
7.6在用仪器设备的布置合理,适应工作,清洁卫生,保养良好,保管妥当
每有1项/台不符合要求扣系数0.2
√
√
8.环境、安全防护与健康
10
8.1试验室布置合理,整洁卫生,水电管道布置合理,装置完好
达不到者酌情扣系数0.1-1.0
√
√
8.2试验仪器、设备、工器具分类明确,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志(有定置管理图)
同上
√
√
8.3暗室、评片室、胶片和底片贮存室、金相室、天平室必须有控温、除湿装置、门窗密封,墙壁地面应装修(至少用油漆刷涂)保证室内清洁无灰尘
达不到者酌情扣系数0.1-1.0
√
√
8.4 γ源必须有专门存放地点,且有明显标志和经省(市)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后出具的合格证书
同上
√
√
8.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危险品应有专门固定的存放地点,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管理
同上
√
√
8.6在没有可靠有效的遮蔽物的地点进行射线探伤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铅房”
同上
√
√
8.7射线控伤人员必须配备防护服饰、报警仪、剂量仪、胶片盒等
同上
√
√
8.8试验工作人员必须建立身体健康档案,具有历年的体验纪录。身体健康,适合从事试验工作
同上
√
√
8.9射线探伤工作场所必须设置警戒线,挂警示牌、警示灯等,警戒边界剂量率≤75mR
同上
√
√
8.10危险品有防护设施,试验室的消防设施齐备
同上
√
√
9.技术标准、规程与档案材料
10
9.1.试验室保存的检验用技术标准、规程的种类、数量应满足所承担的工程检验工作的需要
凡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系数0.2
√
√
9.2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及管理档案清单至少有:
凡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系数0.2
√
√
试验人员档案
仪器设备清单及说明书
技术标准、规程
10.2所有试验工作均应按公司(试验室)编制的质量手册进行
同上
√
√
10.3试验工作应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
同上
√
√
10.4检验项目、方法、抽查率应选择得当,符合“标准”、“规程”要求、不漏检、不误判
同上
√
√
10.5检验用“规范”、“标准”应选用得当、不错用、不滥用
同上
√
√
10.6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正确。射线探伤底片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同上
√
√
10.7试验项目记录齐全,报告清晰,术语准确,图表工整、规范、完整
同上
√
√
10.8检验中发现的重大缺陷部位图及详细消缺记录
同上
√
√
10.9金属监督中应记录发现的重大异常情况并记录处理结果
同上
√
√
10.10试验报告签署手续完备有效
同上
√
√
*因施工现场理化试验工作量不大,一个公司只需设置一套,放在焊培中心亦可。
附件二三(表1-5):
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
资质认证申请书报告(格式)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23
表一
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评审申请表
单位名称
企业计量等级
企业计量等级
试验室名称
成立日期
地 址
电 话
邮编
试验室主任
主任工程师
试验室人员
总人数
管理人员
技 术 人 员
技 术 工 人
高级
中级
初级
试验室人数
类别
级别
RT
UT
MT
PT
ET
金相
光谱
理化
高级
中级
初级
试验室主管部门
申请评
审类别
申请资质等级
试
验
室
职
能
范
围
备
注
表二
试验室主任(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试验工作
年 限
有何资格证书
岗位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科技成果
表三
金属试验室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技术
职称
参加工
作年月
试验工
作年限
试验室
岗 位
资格证书、等级或岗位培训证
备 注
表四
金属试验项目清单
试 验 项 目 名 称
试 验 内 容
备 注
表五
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编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出厂
日期
购置
日期
完好
情况
使用情况
最近检定日期
在用
备用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自查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预审意见:
审查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认证单位评审意见:
认证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2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