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GF—1999—0201)
中国建设部
制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起源: 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内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
三、 协议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工期有效施工日历天数 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万元
六、 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协议专用条款
5、本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其相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 协议生效
协议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实施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协议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使用方法律和规范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 实施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实施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
中国没有对应标准、规范时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四套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要求及费用负担: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 详见《监理协议 》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详见《监理协议 》
5.3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经理
职权: 负责发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事项。
5.6不实施监理,工程师职权: 协同施工、质量、变更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 三通一平完成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给要求: 开工前5日内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满足使用。
(3)施工场地和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含有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
开工前5日内。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
由发包人办理准建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证、劳保统筹等施工
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办理完成。
(6)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双方现场书面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5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实施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许可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个月25日向甲方工程师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量各一份。
(3)承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卫、照明等工作负全
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由此造成损失、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负担。
(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担发生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
实施通用条款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
依据书面交底上内容,由承包方负责保护、恢复,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施工场地清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主干道,乙方应由专员负责打扫清理,保持施工现场及主干道洁净、通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另行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开工前10日内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各一份,并经甲方责任人确定。
工程师确定时间: 接到后5日内。
10.2群体工程相关进度计划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它情况:
只有当遇不可抗力原因,且经甲方代表和监理签证后,工期可顺延。
四、质量和验收 按施工规范,实施通用条款。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随工程进度,立即验收。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负担: 无
五、安全施工 实施通用条款。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
23.协议价款及调整
23.2本协议价款采取 (2) 方法确定。
(1)采取固定价格合格,协议价款汇总包含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2)采取可调价格协议,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本工程结算:
采取成本加酬金协议,相关成本和酬金约定:
无
23.3双方约定协议价款其它调整原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协议价款总额百分比:
无
扣回工程款时间、百分比: 无
25.工程量确定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时间:
每个月25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甲方工程师接到后,七日内审查完成。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法和时间:
1、土建部分:工程施工至±0.000(含基础、车库),验收合格后付协议价20%;三层主体完付协议价15%;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协议价20%;内外抹灰完、外墙保温完、屋面瓦完付协议价10%;楼地面完、内外涂料达成刷面漆条件,付协议价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协议价10%;工程结算完成30天内付至总价款95%;剩下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扣除违约金后,按保修协议返还质保金。甲供材随进度款扣除。
2、安装部分:主体验收完成、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暖气主管道安
装完成、穿线完成后付协议价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协议价35%;工程结算完成30天内付至总价款90%;剩下10%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扣除违约金后,按保修协议返还质保金。甲供材随进度款扣除。甲供材随进度款扣除。
七、材料设备供给
27.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和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负担责任以下:
(1)材料设备单价和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和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材料:
(4)到货地点和一览表不符:
(5)供给数量和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和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施工中全部材料,需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八、工程变更:
以发包方驻派工程师代表签证为准。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32.完工验收 实施通用条款
32.1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 工程完工验收前十日内提供。
32.6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协议中相关发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无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施工,不然责任和损失自负。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无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另行协商
35.2本协议中相关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协议开工日期7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进入现场施工,视为乙方
自动终止协议,甲方另找施工队承包单位。确保金全部扣留。
完工日期以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签证日期为准,按工程进度计划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总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总工期提前一天奖励600元。(不可抗力、变更及甲方同意顺延除外)。拖延工期达成30天,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施工承包协议,承包方10日内清出施工现场,所欠工程款全部扣留,作为发包方赔偿。甲方重新更换施工队伍,继续施工。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拖延工期,乙方负责维修、返工费用自理,并负担给业主、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达不到市级文明现场罚税前造价0.5%。
双方约定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 采取双方协调处理 ;
(2)协调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以主管部门公布标准,实施《通用
条款》。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投保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以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
无 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
无 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双方约定其它担保事项: 双方另行协商
46.协议份数: 肆份
47.补充条款
1、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及监理人员管理,主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2、甲分包项目:单元门、防盗门、车库门、储藏室门、塑钢门窗、单元总电表箱、热计量表、可视对讲。价格签定成活价,不再计取其它费用,签定三方协议。总包单位计取总包服务费,负责工种穿插配合、成品保护和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必需配合甲方、监理方和分包施工队伍工作,给分包单位提供电源及施工场地,负责办理交工手续。分包方负责施工,必需确保工程合格,负责材料检验试验,并负责工程验收合格,水电费自理,架子吊车费及其它费用和总包方协商处理。听从建设方和总包方指挥和协调,分包方应把完整完工图和交工资料交给总包方,以备验收和整理归档。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工作。承包方不得私自分包、转包该工程,如发觉每次罚款10万元,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协议,把乙方清出现场,所欠工程款全部扣除,甲方另找施工队伍。若承包方找分包队伍,分包队伍需经甲方认可,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直接分包给第三方,不给乙方总包服务费,乙方损失自负。乙方不得占用分包队伍工程款,一经发觉,甲方有权直接把工程款付给分包队伍,按分包项目金额10%收取乙方管理费。
3、甲供材:钢材、商品砼为甲供材。甲方代购代扣,按甲方提供价格,乙方收货单据,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砼按实际用量扣除,钢筋按完成工程量钢筋用量扣除。甲供材不让利。结算时计入税前造价(按差价处理),但材料制作、砼浇筑等施工费计入定额内。商品砼不给泵送费,定额内垂直运输费不扣减。乙方实际用量和定额含量有差时,实际用量高于定额含量5%以内,按甲方供价扣除;若实际用量高于定额含量5%以外,超出部分按甲方供价双倍扣除。
4、甲控材:指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关键材料。甲方指定厂家、品牌、定价,乙方采购。关键有:护栏、地砖、墙砖、文化石、石材、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水材料、屋面瓦、;给排水管、地暖管、电线、电器、开关插座、卫生洁具等。需要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乙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推荐厂家品牌;甲方采购部在30天内确定价格、厂家品牌,并通知工程部、预算部、审计部,同时通知乙方采购,以备监督进场、结算。不然按甲方单方定价结算。结算时乙方自购材料实施让利。甲方定价材料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采购费、保管费、材料试验费等。即预算价。地材:砂子、石子、木材胶合板模板、加气砼砌块、红砖,按聊城市造价信息价格表1—9月份平均价实施。全部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甲方供给材料,初验不合格复验费用由材料供货商负担,或将不合格材料退出现场。
5、门窗面积确实定:按图纸标注洞口面积乘以定额中含量计算。
实际预留洞口大小由工程部按图纸监控。现浇板顶不抹灰,在刷涂料时考虑刮腻子。土为就地取土时,扣除土价格;乙方用水采取自备水井取水,费用自理;电费施工中按实际电表数字,按1.1元/度计算,在结算中扣除。
6、结算程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乙方把全部资料整
理齐全,具体有:变更签证单、甲供材对账单、甲控材价格签证、协议及
附件、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工程完工证实、自报结算书等全部资
料。报审计部审核。
7、结算审计:审减额在5%内审计费用由发包方负担,审减额超出5%部分审计费按超出部分5%计取,由承包方负担。在结算中扣除。
8、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全部完成完工验收,付款不超出总造价
85%。难保修项目保修金留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施工 。
9、工程维修:承包方接到通知二十四小时内如不到现场进行维修及无限
期不能维修好,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全部费用承包方负担。
10、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材料款等原因,找到甲方办公室或 政府清欠办公室,甲方有权凭施工单位出具有效证件,直接拨付,甲方双倍扣除乙方工程款,并每次罚款3000元。严重者甲方可直接把施工单位清除出场,所欠工程款全部扣留。
11、验收:
(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经过自检认为工程含有完工验收条件,应于完工验收前 5天向监理单位及发包方提供 3套完整资料和完工验收申请汇报。由发包方组织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参与初验,初验合格后,承包方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整体工程完工后,由发包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包方施工工程进行完工验收。
(2)承包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后 7 日内完成发包方提出整改内容,并经过复验。复验合格后,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下材料,并负责拆除自搭临建及清除本身遗留垃圾,做到场平料清,并不得向发包方收取任何费用。
12、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责任企业。
附件3: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程):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企业
承包人(全程): 建筑安装有限责任企业
为确保 该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相关要求及双方约定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里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其它土建工程,和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以下:
施工范围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完工之日算起。分单项完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以下:
1.土建工程为 壹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伍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两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两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无 年;
5.其它约定:
主体保修终生,如因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
全部负责。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抵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发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3. 在国家要求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 主体结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包人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金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通常不超出施工协议价款 ,本工程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协议价款 5 %。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总价款 10%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 质量保修金返还
土建工程保修期十二个月到期发返3%,防水工程保修期五年到期返2%,
安装工程保修第十二个月到期返5%,第二年到期返5% 。
六、 其它
双方约定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14
天内将剩下保修金分批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协议附件,由施工协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自愿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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