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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第 二 章 会计科目设置和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第 三 章 资金筹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 四 章 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第 五 章 对外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第 六 章 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第 七 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第 八 章 成本和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第 九 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第 十 章 外币业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第十二章 财务汇报及财务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第十三章 附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了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卢氏兴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实,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正当权益,企业依据《中国企业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 二 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分企业,及采取权益法核实控股子企业。
第 三 条 企业要以提升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
风险,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度,严格实施国家要求各项财务开支
范围和标准,如实反应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依法计算缴纳国
家税收,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正当权益,并接收主管财政机关、
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股东及监事会检验监督。
第 四 条 企业财会部门必需推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估计、
控制、核实、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 五 条 企业应该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量、质
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和各项财
产物资毁损等,全部应该立即做好完整原始统计。企业各项财产
物资进出消耗全部应该做到手续齐全、计量正确,并制订和修订原
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时和不定时进行财产
清查。
第 六 条 企业记帐标准和记价基础:采取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
标准,以历史成本为记价基础。记帐货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科目设置和编号
第 七 条 会计科目设置和编号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一、 资产类
1001 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按开户银行设置
1009 其它货币资金
100901 外埠存款
100902 银行本票存款
100903 银行汇票存款
100904 信用卡存款
100905 信用证确保金存款
100906 存出投资款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100907 其它
1101 短期投资
110101 股票
110102 债券
110103 基金
110110 其它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11 应收票据 按债务人及票据种类设置
1121 应收股利
1122 应收利息 按债券种类或债权对象设置
1131 应收账款 按债务人设置
1133 其它应收款 按项目设置
1141 坏帐准备
1151 预付账款 按预付对象设置
1161 应收补助款 按应收补助款项目设置
1171 内部往来 按总部或分企业设置 按借款、利息、
1201 物资采购 按供给单位设置明细帐
1211 原材料
1221 包装物
1231 低值易耗品
1232 材料成本差异
1241 自制半成品
1243 库存商品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按加工协议和受托加工
单位设置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按受托单位设置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1291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301 待摊费用
130101 修理费
130102 其它
1401 长久股权投资
140101 股票投资
14010101 投资成本
14010102 投资准备
14010103 损益调整
14010104 股权投资差额
140102 其它股权投资
14010201 投资成本
14010202 投资准备
14010203 损益调整
14010204 股权投资差额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1402 长久债权投资
140201 债券投资
1401 国库券
1402 金融债券
1403 企业债券
140202 其它债权投资 按债权对象设置
140203 其它有价证券 按证券种类设置
1412 拨付所属资金 按分企业设置
1421 长久投资减值准备
1431 委托贷款
143101 本金
143102 利息
143103 减值准备
1501 固定资产
150101 房屋建筑物
150102 通用设备
150103 专用设备
150104 运输设备
150105 其它设备
1502 累计折旧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1 工程物资
160101 专用材料
160102 专用设备
160103 预付大型设备款
160104 为生产准备工具及器具
1603 在建工程 按工程项目设置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801 固定资产清理
1801 无形资产
180101 土地使用权
180102 技术使用权
180103 商标使用权
180104 软件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815 未确定融资费用
1901 长久待摊费用
1911 待处理财产损益
191101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91102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二、 负债类
2101 短期借款 按借款对象设置
2111 应付票据 按债权人及票据种类设置
2121 应付账款 按应付对象设置
2131 预收账款 按预收对象设置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2141 代销商品款 按委托单位设置
2151 应付工资
2153 应付福利费
2161 应付股利
2171 应交税金
217101 应交增值税
21710101 进项税额
21710102 已交税金
21710103 转出未交增值税
21710104 减免税款
21710105 销项税额
21710106 出口退税
21710107 进项税额转出
21710108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1710109 转出多交增值税
21710110 未交增值税
217102 应交营业税
217103 应交消费税
217104 应交资源税
217105 应交所得税
217106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7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8 应交房产税
217109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10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11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112 其它
2176 其它应交款
217601 教育费附加
2181 其它应付款 按暂收单位、个人设置
2191 预提费用 按费用种类设置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2211 估计付款
2301 长久借款 按债权人设置
2311 应付债券
231101 债券面值
231102 债券溢价
231103 债券折价
231104 应计利息
2321 长久应付款 按应付种类设置
2331 专题应付款
2341 递延税款
三、 全部者权益
3101 实收资本
3103 已归还投资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3111 资本公积
311101 资本溢价
311102 接收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11103 接收现金捐赠
311104 股权投资准备
311105 拨款转入
311106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11110 其它资本公积
3121 盈余公积
312101 法定盈余公积
312102 任意盈余公积
312103 法定公益金
312104 贮备基金
312105 企业发展基金
312106 利润归还投资
3131 本年利润
3141 利润分配
314101 其它转入
31410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4103 提取法定公益金
314104 提取贮备基金
314105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314106 提取职员奖励及福利基金
314107 利润归还投资
314108 应付优先股股利
3141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14110 应付一般股股利
314111 转作资本一般股股利
314112 未分配利润
四、 成本类
4101 生产成本 按不一样车间及成本项目设置
4105 制造费用 按不一样车间及成本项目设置
4107 劳务成本
五、 损益类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按主营业务种类设置
5102 其它业务收入 按业务种类设置
5201 投资收益
5203 补助收入
5301 营业外收入
530101 固定资产盘盈
530102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530103 资产再次评定增值
530104 债务重组收益
530105 接收捐赠转入
530106 罚款净收入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530107 其它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按业务种类设置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405 其它业务支出
5501 营业费用 按费用项目设置
5502 管理费用
550201 企业经费
5501 工资
5502 福利费
5503 修理费
5504 物料消耗
5505 低值易耗品摊销
5506 办公费
5507 差旅费
5508 保险费
550202 工会经费
550203 待业保险费
550204 养老保险
550205 工伤保险
550206 生育保险
550207 医疗保险
550208 职员教育经费
550209 董事会费
550210 监事会费
550211 聘用中介机构费
550212 咨询费
550213 诉讼费
550214 业务招待费
550215 税金
550216 技术转让费
550217 创办费
550218 绿化费
550219 无形资产摊销
550220 长久待摊费用摊销
550221 研究开发费
550222 坏帐准备
550223 上级机构管理费
550224 其它
5503 财务费用
550301 利息支出
550302 汇兑损益
550303 手续费
5601 营业外支出
560101 固定资产盘亏
560102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序号 编号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560103 资产评定减值
560104 债务重组损失
560105 罚款支出
560106 捐赠支出
560107 很损失
560108 其它
5701 所得税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 八 条 企业筹集股本,可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及个人资本金。
第 九 条 企业在筹集股本过程中,非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货币资金入股,
也能够经评定后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形态
资产入股。
以无形资产(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份,不得超出企业总股
本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出20%,应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
不过最高不得超出30%。
企业不可吸收投资者已设置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出资。
第 十 条 企业筹集股本,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汇报,由公
司据以发给股东出资证实书。
第十一条 严格股本管理,据实登记股权种类、发行股份、每股面值实缴股本
数额等事项。企业需增资扩股时,应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筹集股本,在企业存续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
任何方法抽资。投资者根据出资百分比要求,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
风险及亏损。
第十三条 企业在筹集股本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额超出股本差额(包含从溢价发行中抵销企业发行股票支付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后溢价净收入)、接收捐赠财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定增值和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按法律程序,能够转增股本。
第十四条 企业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久负债。
流动负债包含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它应付款、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职员福利费用等,作为流动负债。
长久负债包含长久借款、应付长久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第 十五 条 企业应按期偿还多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 十六 条 企业流动负债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久负债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计入创办费;生产期间,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计入清算损益。其中和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在资产还未交付使用之前,计入购建资产价值。
第四章 流动资产
第 十七 条 流动资产包含现金、多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 十八 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
第 十九 条 企业坏账损失采取备抵法核实,于中期或年度终了按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余额采取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计提百分比为:1年以内提取5%,1--2年(含1年)提取10%,2--3年(含2年)提取20%,3年(含3年)以上提取30%。
第 二十 条 企业对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为坏账损失,冲销已提取坏账准备金。
第二十一条 存货包含多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二条 企业存货实施永续盘存制。存货根据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存货发出,采取加权平均法核实。
第二十三条 企业低值易耗品核实,价值在元(含元)以下采取一次摊销法进行核实,价值在元以上,按期限摊销。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存货应定时或不定时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需进行一次全方面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存货,应立即查明原因,分别情况立即处理。同时,按单个存货项目标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第五章 对外投资
第二十五条 企业所述投资仅限于在投资科目核实投资业务,关键内容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企业各项投资活动必需以提升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济效益为标准。同时,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投资规模不可大于企业净资产50%。
第二十六条 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采取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法向其它单位投资,包含长久投资和短期投资。
第二十七条 企业投资业务标准上由总经理授权管理,其授权范围及权限需经企业研究报董事会确定。企业投资活动由企业统一对外,分企业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企业可在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范围内从事短期投资活动。
第二十八条 短期投资成本确实定按投资时实际支付全部价款,包含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而还未领取现金股利和已到期还未领取债券利息。
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持有短期投资,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以成本和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差额确定为当期投资损失。对已确定跌价短期投资价值得以恢复后,应在原已确定投资损失金额内转回。
第 三十 条 长久股权投资成本确实定,包含取得时投资成本确实定和持有期间投资成本再确定。
长久股权投资取得时成本确实定,按投资时实际支付全部价款或公允价值(不包含多种待摊销费用),包含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长久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内投资成本再确定。
成本法核实长久股权投资,收到被投资单位分配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应按扣除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投资成本后差额作为新投资成本。
取得股权投资后,因为增加或降低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原长久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实,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实,则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指投资账面余额扣除长久投资减值准备后金额)。
权益法核实长久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和应享受被投资单位全部者权益份额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作为投资成本调 整,投资成本按调整股权投资差额后金额确定。
长久股权差额有协议要求按要求期限摊销,无协议要求按期限摊销。
第三十一条 长久债权投资成本按取得长久债权投资时支付全部价款,包含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还未到期债券利息,组成长久债券投资成本,但不包含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到期还未领取利息。
第三十二条 企业持有长久投资,在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时,以成本和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差额确定为当期投资损失。对已确定减值长久投资价值得以恢复后,应在原已确定投资损失金额内转回。
第三十三条 企业对其它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采取权益法核实。企业对其它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20%以下,采取成本法核实。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十二个月以上,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它和生产经营相关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关键设备物品(不包含模具),单位价值在元以上,而且使用期限超出两年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授权购置、规模控制、分别管理”标准,各分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均需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制度,方便每十二个月定时实地清查查对一次,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切实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根据下列方法计价: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买价加上支付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作为原价。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全部支出作为原价。
其它单位投资转入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作为原价。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作为原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变价收入,加上因为改建、扩建而增加支出作为原价。
接收捐赠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市场价值记账,或依据捐赠者提供相关凭证记账,接收固定资产时发生各项费用,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盘盈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利用银行借款购进固定资产,在购建期间内发生 借款利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已投入使用还未办理移交手续固定资产,可先按估量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调整。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房屋建筑物;在用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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