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愈加好地做好全局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依据本局特点,制订以下要求: 一、工作制度 1、驾驶员应遵守作息时间,并做好出车前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事需要离开,需向办公室请假,并通知所去地点和时间。 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因公事必需用车,应做到随叫随到。 4、主动参与局和科室组织各项活动。 5、团结友爱、相互关心、尊重领导,努力完成各项用车任务。 二、用车制度 1、根据先重后轻,先远后近,先领导后通常同志标准用车,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车辆实施定人定车管理,通常不准交换车辆驾驶,特殊情况需要交换车辆驾
2、驶,需经办公室同意。不准私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3、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不得擅 自离开。 4、严禁公车私用。 5、上班时间车辆应做到停放有序。 三、车辆保养和汽配、油料管理 1、车辆维修保养:通常由驾驶员提出,经办公室责任人检 验,依据车型及故障程度,到定点修理厂修理(除外地实施任务外)。修理项目驾驶员应查对后签字。 2、汽配管理:需要换配件车辆,经办公室责任人同意后, 方可购置。做到配件和清单相符。 3、油料管理:远途外地用车除外,加油须使用油票,领用人签字并登记行驶里程数,平时要节省用油。 四、安全行车制度 1、驾驶员应遵纪遵法,严格实施各项安全
3、用车制度,提倡 开安全车、行文明车,严禁酒后开车,主动参与安全教育活动。 2、珍惜车辆,做到车容整齐、车况良好,不带故障行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五、奖罚制度 1、对整年安全行车,无交通事故驾驶员,年底一次性发放安全奖。 2、私自出车一次者,办公室提出警告,二次者扣除六个月安全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由本人自负,并扣除整年安全奖。 3、私自把车辆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违者给警告并扣除整年安全奖,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年度安全奖。 4、车辆在夜间和节假日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车辆损失和失窃,由本人自行负责,并扣除整年安全奖。 5、发生交通事故,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以下处理: (1)对事故认定在元以下负全责或元以上,0元以下负次责,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2)对事故认定在元以上,0元以下负主责或0元以上负次责扣除整年安全奖。 6、发生下列情形者,解除劳动协议:(1)私自出车三次者; (2)私自出车造成严重后果者; (3)私自把车辆交给外人驾驶,情形恶劣者; (4)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0元以上负全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