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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证券工资改革方案(2)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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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企业工资改革方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建立愈加合理、更具竞争力薪酬体系,深入提升职员主动性,现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工资改革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坚持兼顾股东和职员利益标准,将职员总收入和职员能力、绩效和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第三条:企业实施由岗位、技能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结构工资制,并实施分类、分区管理,即不一样部门、不一样地域实施不一样工资计发标准。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对象是全部和企业签定劳动协议职员及编外勤杂工。第二章 工龄工资 第五条:企业全部职员实施统一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第六条:工龄工资计算公式为: 工龄工资=企业工龄20元第

2、三章 岗位、技能工资 第七条:岗位、技能工资按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营业部分别计发。 第八条:职能部门(包含企业领导、总裁办、人力资源总部、财务中心、研究中心、电脑中心、纪检监察法律室、稽核室、行政后勤中心)岗位、技能工资计算标准为: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基数岗位、技能工资系数 第九条:职能部门岗位、技能工资基数为:广州市上年市社会平均月工资1.3基数每十二个月一月进行调整 第十条:职能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系数表表一:职等职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一等员工等职位0.60.70.80.911.11.21.31.41.5二等业务主管等职位11.11.21.31.41.51.6

3、1.71.81.9三等襄理等职位1.31.41.51.61.71.81.922.12.2四等经理助理等职位1.61.71.81.922.12.22.32.42.5五等副经理等职位1.922.12.22.32.42.52.62.72.8六等经理等职位2.22.32.42.52.62.72.82.933.1七 等总经理助理等职位2.52.62.72.82.933.13.23.33.4八等副总经理等职位2.82.933.13.23.33.43.53.63.7九等 总经理等职位3.83.944.14.24.34.44.54.64.7十等总裁助理等职位4.44.54.64.74.84.955.15.25

4、.3十一等副总裁55.15.25.35.45.55.65.75.85.9十二等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5.65.75.85.966.16.26.36.46.5十三等总裁6.46.56.66.76.86.977.17.27.3十四等董事长6.86.977.17.27.37.47.57.67.7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总部(基金总部、机构管理总部、投资管理中心、债券总部、投资银行总部)岗位工资和职能部门相同。 第十一条:企业在外地分支机构(营业部除外)职员系数和职能部门相同,但基数由人力资源总部依据各地上年市社会平均工资实施分类确定。地域分类表以下:表二:地域类别城市一类地域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二类地域

5、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海南9个省关键城市及珠江三角洲地域所属城市。三类地域一、二类地域以外城市 第十二条:营业部职员岗位、技能工资计算公式为: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系数岗位、技能工资基数 第十三条:营业部职员岗位、技能工资系数表表三:职等职位一 级二 级三 级四级五 级六 级七 级八级九 级十 级一等员工0.60.70.80.911.11.21.31.41.5二等业务主管11.11.21.31.41.51.61.71.81.9三等襄理1.31.41.51.61.71.81.922.12.2四等总经理助理1.81.822.12.22.32.42.52.62.7五

6、等副总经理2.50.62.72.82.933.13.23.33.4六等总经理33.13.23.33.43.53.63.73.83.9 第十四条:营业部职员岗位、技能工资基数:由人力资源总部依据各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分类确定。具体分类情况见表二。 第十五条:企业每十二个月依据各营业部规模、定岗、定编情况核定其岗位工资总额,超编人员岗位工资在效益工资中列支,不得另行增加岗位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应届毕业生见习期间和工作第十二个月岗位工资标准见下表:表四:学历工资等级系数大专及大专以下一等一级0.6本科(无学位)二等一级1本科(有学位)二等二级1.1双学位三等一级1.3硕士硕士(无学位)三等二级1.4

7、硕士硕士(有学位)三等三级1.5博士硕士(无学位)四等一级1.6博士硕士(有学位)四等四级1.9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工资见下表:表五:职称工资等级职称工资等级首席会计师、首席律师、首席定价评定师八等高级研究员八或七等业务总监、七等研究员四或五或六等高级经理五或六等助理研究员三等高级主管四等第四章:效益工资 第十七条:效益工资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营业部分别计发。 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效益工资为广州地域业务部门和营业部效益工资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每个职员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基数职员岗位、技能工资系数。效益工资基数依据企业月度或年度盈利情况而定。部门总经理可依据职员表现对效益工资进行一

8、定浮动,但上下浮动百分比通常不应超出30%。 第十九条:业务部门和营业部效益工资实施工效挂钩,具体发放方案另行制订,但业务部门和营业部职能岗效益工资标准应尽可能和职能部门一致。 第二十条:为以丰补歉,每个月效益工资按应发额70%发放,年底依据企业和各部门利润完成情况进行平衡调剂。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职员只发岗位、技能工资,不发效益工资,编外职员不发效益工资。第五章:编外职员工资 第二十二条:经警和保安工资为:岗位、技能工资系数当地岗位、技能工资基数。经警、保安岗位、技能工资系数为0.61.5。经警、保安岗位、技能工资基数和其它职员基数相同。 第二十三条:勤杂人职员资依据劳动量、职责、工作时间等

9、原因确定,最低水平为当地工资最低标准,最高水平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第二十四条:其它编外职员工资依据职员岗位复杂程度、职责大小,能力高低,劳动强度而定,报人力资源总部审核。第六章:工资调整 第二十五条:职员升职通常按新等第一级进行定资,但假如职员原工资等级已超出新等第一级,则按高于原工资等级等级定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降级按新等第一级定资。 第二十七条:职员年度考评为特等者,工资系数加两级;考评为甲等者工资系数加一级;考评为乙等者,工资不调整;考评为丙等者,工资系数降一级;考评为丁等者,工资系数降两级。 第二十八条:职员学历或职称提升一个层次,工资系数加一级。 第二十九条:职员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10、者,工资系数加一级。第七章:职员异地调动工资处理 第三十条:通常由企业委派跨地域工作职员,按新单位所在地标准发放工资,由总部对其发放地域生活补助,具体标准见表六。表六:跨地域工作职员生活补助标准 派往地域家庭所在地一类地域二类地域三类地域一类地域5008001000二类地域0500700三类地域00500第八章:其它要求 第三十一条:取消原有基础工资。 第三十二条:每个月五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三十三条:依据法律要求,企业代扣职员部分工资:1. 代扣个人所得税。2. 代扣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3. 法律要求其它费用。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企业现有相关分配方面要求如有和本方案

11、不符者,以本方案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由人力资源总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方案从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人力资源总部 7月31日广州证券有限责任企业工资改革方案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建立愈加合理、更具竞争力薪酬体系,深入提升职员主动性,现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在参考同行水平基础上,制订本工资改革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坚持兼顾股东和职员利益标准,将职员总收入和职员能力、绩效和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第三条:本方案适用对象是全部和企业签定劳动协议职员及编外勤杂工。第二部分 高管人员薪酬第四条:本企业高管人员系指总裁助理级以上职员。第五条:高管人员酬劳采取年薪制

12、,分为两部分: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第六条:各高管人员基础年薪以下:董事长级上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20总裁级上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18副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级上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13副总裁级上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12总裁助理级上年度市社会平均工资11高管人员年薪按月发放。第八条:高管人员效益年薪总和为企业年度税后纯利扣除10%净资产收益后所剩下额10%,其中董事长所占份额应不低于20%,总裁所占份额应不低于18%,其它高管人员效益年薪由董事会分别考评确定。 第九条:效益年薪每十二个月发放应发部分60%,未发部分作为经营者风险抵押金,存入指定帐户,待任期届满考评合格后,连同银行利息一起兑现给经营者本人。考

13、评不合格,给予扣减。 第三部分 编内职员薪酬第一章 基础工资第十条:全部编内职员基础工资暂定为500元,以后依据物价水平变动情况逐年调整。 第二章 工龄工资 第十一条:企业全部职员实施统一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计算公式为: 工龄工资=企业工龄20元 第三章 岗位、技能工资 第十三条:岗位、技能工资按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营业部分别计发。 第十四条:职能部门(包含总裁办、人力资源总部、财务中心、研究中心、电脑中心、纪检监察法律室、稽核室、行政后勤中心等部门)岗位、技能工资计算标准为: 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基数岗位、技能工资系数 第十五条:职能部门岗位、技能工资基数为:广州

14、市上年市社会平均月工资。 第十六条:职能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系数表表一:职等职位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一等员工等职位1.21.31.41.51.61.71.81.9二等业务主管等职位1.51.61.71.81.92.02.12.2三等襄理等职位1.81.92.02.12.22.32.42.5四等经理助理等职位2.12.22.32.42.52.62.72.8五等副经理等职位2.52.62.72.82.93.03.13.2六等经理等职位2.82.93.03.13.23.33.43.5七 等总经理助理等职位3.13.23.33.43.53.63.73.8八等副总经理等职位3.63.73.83

15、.94.04.14.24.3九等 总经理等职位4.54.64.74.84.95.05.15.2 第十七条:业务部门总部(基金总部、机构管理总部、投资管理中心、债券总部、投资银行总部)岗位工资和职能部门相同。 第十八条: 企业在外地分支机构(营业部除外)职员系数和职能部门相同,但基数由人力资源总部依据各地上年市社会平均工资实施分类确定。地域分类表以下:表二:地域类别城市一类地域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二类地域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海南9个省关键城市及珠江三角洲地域所属城市。三类地域一、二类地域以外城市 第十九条:营业部职员岗位、技能工资计算公式为: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技

16、能工资系数岗位、技能工资基数第二十条:营业部职员岗位、技能工资系数表表三:职等职位一级二级三级四 级五 级六 级七级八 级一等员工1.21.31.41.51.61.71.81.9.二等业务主管1.51.61.71.81.92.02.12.2三等襄理1.81.92.02.12.22.32.42.5四等总经理助理2.42.52.62.72.82.93.03.1五等副总经理3.13.23.33.43.53.63.73.8六等总经理3.63.73.83.94.04.14.24.3 第二十一条:营业部职员岗位、技能工资基数:由人力资源总部依据各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分类确定。具体分类情况见表二。 第二十二条

17、:企业每十二个月依据各营业部规模、定岗、定编情况核定其岗位工资总额,超编人员岗位工资在效益工资中列支,不得另行增加岗位工资总额。 第二十三条:应届毕业生见习期间和工作第十二个月岗位工资标准见下表:表四:学历工资等级系数大专及大专以下一等一级1.2本科(无学位)二等一级1.5本科(有学位)二等二级1.6双学位三等一级1.8硕士硕士(无学位)三等二级1.9硕士硕士(有学位)三等三级2.0博士硕士(无学位)四等一级2.1博士硕士(有学位)四等三级2.3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每个部门全部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具体技术职务制度由人力资源总部培训教育部会同各部门制订。在薪酬待遇上,高级技术职务定为8等,中级

18、技术职务定为5等,初级技术职务定为3等。第四章:效益工资 第二十五条:效益工资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营业部分别计发。 第二十六条:职能部门效益工资为广州地域业务部门和营业部效益工资平均数。 效益工资基数依据企业月度或年度盈利情况而定。 每个部门效益工资由人力资源总部依据基数和该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系数总和确定总额,其中30%由部门总经理用于奖励业绩卓著职员,机动分配,70%再按岗位、技能工资系数分配。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效益工资实施工效挂钩,具体发放方案另行制订。业务部门效益工资参考职能部门效益工资按月预发,年底依据利润完成情况进行统一核实,多扣少补。第二十八条:营业部效益工资发放另文要求。 第

19、二十九条:为以丰补歉,每个月效益工资按应发额70%发放,年底依据企业和各部门利润完成情况进行平衡调剂。 第三十条:试用期职员只发岗位、技能工资和基础工资,不发效益工资。第三部分:编外职员薪酬第三十一条:经警和保安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系数岗位、技能工资基数 经警、保安岗位、技能工资系数为0.61.5。 经警、保安岗位、技能工资基数和其它职员基数相同。 第三十二条:勤杂人职员资依据劳动量、职责、工作时间等原因确定,最低水平为当地工资最低标准,最高水平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第三十三条:其它编外职员工资依据职员岗位复杂程度、职责大小、能力高低、所犯错误影响程

20、度、劳动强度而定,报人力资源总部审核。第四部分:工资调整 第三十四条:每十二个月六月调整岗位、技能工资基数。 第三十五条:职员升职通常按新等第一级进行定资,但假如职员原工资等级已超出新等第一级,则按高于原工资等级等级定资。 第三十六条:职员降级按新等第一级定资。 第三十七条:职员年度考评为特等者,工资系数加两级;考评为甲等者工资系数加一级;考评为乙等者,工资不调整;考评为丙等者,工资系数降一级;考评为丁等者,工资系数降两级。第五部分:职员异地调动工资处理 第三十八条:通常由企业委派跨地域工作职员,按新单位所在地标准发放工资,由总部对其发放地域生活补助,具体标准见表六。表六:跨地域工作职员生活补助标准 派往地域家庭所在地一类地域二类地域三类地域一类地域5008001000二类地域0500700三类地域00500第六部分:其它要求 第三十九条:每个月五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四十条:依据法律要求,企业代扣职员部分工资:4. 代扣个人所得税。5. 代扣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6. 法律要求其它费用。第七部分:附则 第四十一条:企业现有相关分配方面要求如有和本方案不符者,以本方案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方案由人力资源总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方案从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人力资源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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