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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模拟直放站技术规范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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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QB-A-014- 中国移动GSM模拟直放站技术规范 China Mobile GSM Analog Repeater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版本号:3.0.0 -9-20实施 -9-2公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企业 公布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 3.1. 术语 2 3.2. 定义 2 3.3. 缩略语 3 4. 设备性能要求 3 4.1. 无线性能要求 3 4.1.1 工作频段 3 4.1.2 标称最大线性输出功率 4 4.1.3 增益 4 4.1.4 自动电平控制(ALC) 5 4.1.5 频率误差 5 4.1.6 调制正确度 6 4.1.7 最大许可输入电平 6 4.1.8 带内波动 6 4.1.9 噪声系数 7 4.1.10 电压驻波比 7 4.1.11 传输时延 7 4.1.12 杂散发射 7 4.1.13 互调衰减 10 4.1.14 收发隔离度 11 4.1.15 带外增益 11 4.1.16 整机功率效率要求 11 4.1.17 光波长及可应用光纤 12 4.1.18 光输出功率 12 4.1.19 路衰减范围 12 4.1.20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12 4.2. 电源适应性要求 13 4.3. 环境适应性要求 13 4.3.1 环境适应性要求 13 4.4. 安全要求 14 4.4.1 接地导体电阻和连接电阻 14 4.4.2 抗电强度 14 4.4.3 接触电流 15 4.4.4 设备电源安全保护功效要求 15 4.5. 电磁兼容要求 15 4.6. 设备防雷 15 5. 设计及工艺要求 16 5.1. 结构及接口要求 16 5.1.1 设备铭牌要求 16 5.1.2 接口要求 16 5.1.3 结构要求 16 5.1.4 监控模块要求 16 5.1.5 实现框图 16 5.2. 设计要求 16 5.2.1 器件选型 16 5.2.2 中频滤波要求 17 5.2.3 电路分腔要求 17 5.2.4 双路功放要求 17 5.2.5 散热要求 17 5.2.6 整机跌落要求 17 5.3. 工艺要求 17 5.3.1 PCB设计工艺 17 5.3.2 焊接要求 18 5.3.3 装配工艺 18 5.3.4 功放工艺 18 6. 监控管理要求 18 7. 编制历史 18 附录A 指标分级标准 19 前 言 本设备规范参考了通信行业标准YD/T 1337-、YD/T 952-1998和YD/T 833-1999,并依据ETSI EN 300 609-4 V8.0.2(.10)、3GPP TS 51.021 V7.0.0 (-09)和目前直放站系统设备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编写。 本设备规范是为确保中国移动通信建网需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网络优化和选型提出技术依据。 本标准是《中国移动GSM直放站规范》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结构、名称或估计名称以下: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中国移动GSM模拟直放站技术规范》 [2] 《中国移动GSM模拟直放站测试规范》 [3] 《中国移动GSM数字直放站技术规范》 [4] 《中国移动GSM数字直放站测试规范》 本标准附录A为标准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移技﹝﹞91号印发。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企业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许灵军、王大鹏、张俪、程广辉、丁海煜、王昕 1. 范围 本设备规范要求了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系统设备性能要求、监控管理要求、设备类别选择标准及应用场景和工程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 本设备规范是中国移动企业设备选型、工程验收和网络维护管理必需遵照基础标准和最低要求。 本设备规范适适用于为中国移动通信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所提供各类模拟直放站中无线直放站、光纤直放站、移频直放站、干线放大器设备研发、生产和出厂验收技术要求,其它同类产品也可遵照该规范要求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本设备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设备规范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设备规范,然而,激励依据本设备规范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适用于本设备规范。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公布单位 1 GB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础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机械电子工业部 2 GB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础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机械电子工业部 3 GB2423.3-89 《电工电子产品基础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b: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机械电子工业部 4 YD/T 952-1998 《900MHz直放机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邮电部 5 YD/T 1008-1999 《移动通信移频中继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邮电部 6 YD/T 1337- 《900MHz/1800MHz GSM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邮电部 7 YD/T 833-1999 《900/1800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基站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及无线指标测试方法》 邮电部 8 GB4943-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信息产业部 9 YD/T282- 《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 信息产业部 10 YD1139- 《900MHz/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要求和测量方法,第二部分:基站及其辅助设备》 信息产业部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 中心频率 Center frequency:设备发射支路(或接收支路)工作频率范围内中心称为发射支路(或接收支路)中心频率。 驻波比 VSWR:无源器件或有源器件中,除信源输入端(或输出端)以外其它端口和标称阻抗负载相连接,信源输入端(或输出端)电压波峰和波谷比值 带内波动(纹波)Inband Ripple:输出端口通带范围内最大信号和最小信号差值。 标称阻抗 Impedance:RF 射频无源及有源器件在工作范围内各端口要求电阻性阻抗。 耦合度 Coupling degree:耦合支路和通路信号强度差值。 最大输入功率 Maximum input power:设备正常工作时输入端口所许可最大输入平均功率。 3.2. 定义 模拟直放站:在模拟域对射频信号进行滤波和放大直放站设备,通常分成无线直放站、无线移频直放站和光纤直放站。 无线直放站:无线直放站是指在单一链路上收发采取同一频段直放站,又分为无线宽带直放站和无线选频直放站。无线宽带直放站是指在900MHz/1800MHz频段全部频段内工作直放站。无线选频直放站是指在900MHz/1800MHz频段全部或部分频段内选择一个或多个GSM指配信道工作直放站。无线直放站关键由低噪声放大器、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监控模块和电源模块等组成。 光纤直放站:光纤直放站是指用光纤进行信号传输直放站,光电转换设备为直放站内置模块。光纤直放站关键有光近端机、光纤、光远端机(覆盖单元)多个部分组成。光近端机和光远端机全部包含射频单元(RF单元)和光单元。无线信号从基站中耦合出来后,进入光近端机,经过电光转换,电信号转变为光信号,从光近端机输入至光纤,经过光纤传输到光远端机,光远端机把光信号转为电信号,进入RF单元进行放大,信号经过放大后送入发射天线,覆盖目标区域。上行链路工作原理一样,手机发射信号经过接收天线至光远端机,再到近端机,回到基站。 注:模拟光纤直放站近端机严禁采取空间耦合方法和施主基站连接。 移频直放站:移频直放站它是由近端机和远端机两部分组成。各端站实体关键由,收发双工器,上、下行低噪声放大器、高功率放大器、变频器和监控模块和电源模块组成,工作频段分由业务频段和中继频段组成:该设备近端站在基站侧下行输入端口可经过无线传输或馈线接收来自基站发出无线信号,下行输出作为中继频段经过长距离无线传输,送至特定服务区域内,用远端站再次进行接收变频放大,经过天馈系统在特定服务区域那实现全方位覆盖,同时将其远端用户移动台发出信号经过远端站、反向中继频段传输至近端站,变频回到工作频段后送至基站端。 注:移频直放站近端机严禁采取空间耦合方法和施主基站连接。 干线放大器:干线放大器是一个简易型双向功率放大设备,它将基站或直放站引入信号进行放大从而达成扩展覆盖同频放大装置。干线放大器内部下行信号功率放大模块是由功率放大器(Tx AMP)和带通滤波器(BPF)组成;上行是小信号放大模块,是由低噪声放大器(LNA)和带通滤波器(BPF)组成。 3.3. 缩略语 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 Communication)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 ALC(Automatic Level Control) 自动电平控制 CW(Continous Wave) 连续波 EVM(error vector magnitude) 矢量幅度误差 BPA(BS Power Amplifier) 基站功率放大器 SAW(Surface Acoustic Wave) 声表面波 4. 设备性能要求 本规范所定义全部指标均已包含测试系统不确定度影响,全部指标测试判定均根据规范定义指标要求判定。 4.1. 无线性能要求 4.1.1 工作频段 工作频段是指直放站在线性输出状态下实际工作频率范围,依据需要设备可使用工作频段全部和部分。 本标准适适用于下列频段: — 900MHz频段: n 下行:934MHz~954MHz; n 上行:889MHz~909MHz; — 1800MHz频段: n 下行: 1805MHz~1830MHz; n 上行: 1710MHz~1735MHz; 注:移频直放站近端机和远端机之间只采取1800MHz频段。 4.1.2 标称最大线性输出功率 1、 定义 标称(最大)输出功率是指被测设备在线性工作区内所能达成最大输出功率,此最大输出功率应满足以下条件: (a)输入信号为GSM连续波信号; (b)增益为最大增益; (c)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全部指标要求; (d)在网络应用中不应超出此功率。 2、 指标要求 模拟直放站(含模拟无线直放站和模拟光纤直放站两种)下行最大线性输出功率支持0.5W,2W,5W,10W,20W,30W功率等级。干放下行最大线性输出功率支持1W,2W,5W,10W。 模拟无线直放站上行最大线性输出功率满足: 下行功率等级 上行最大线性输出功率 0.5W 不低于0.2W 2W 不低于0.5W 5W 不低于1W 10W 不低于2W 20W 不低于2W 30W 不低于2W 模拟光纤直放站上行输出功率不低于-10dBm,干放上行输出功率不低于0dBm。 上、下行最大额定输出功率容差为厂家最大额定输出功率±2dB范围之内,极限条件时应在±2.5dB范围内。 4.1.3 增益 4.1.3.1 最大增益及误差 1、 定义 最大增益是指直放站在线性工作范围内对输入信号最大放大能力。 最大增益误差是指最大增益实测值和厂家申明值之间差值。 2、 指标要求 无线直放站(0.5W除外):标称上行/下行最大增益大于等于85dB,小于等于113dB; 无线直放站(0.5W):标称上行/下行最大增益大于等于55dB; 模拟光纤直放站及干放(0.5W除外):标称上行/下行最大增益大于等于40dB; 模拟光纤直放站及干放(0.5W):标称上行/下行最大增益大于等于30dB; 上行/下行最大增益误差不超出厂家声称额定增益±3dB。 4.1.3.2 增益调整范围 1、 定义 增益调整范围是指当被测设备增益可调时,其最大增益和最小增益差值。 2、 指标要求 大于等于1W设备,直放站≥30dB; 小于1W设备由厂家申明; 干线放大器≥20dB; 4.1.3.3 增益调整步长及步长误差 1、 定义 增益调整步长是指被测设备最小增益调整量。 增益调整步长误差是指实际增益步长和标称增益步长差值。 2、 指标要求 直放站、干线放大器: 1) 增益调整步长≤2dB; 2) 增益调整步长误差应在±1dB/每步长范围之内; 3) 在0-10dB范围内总误差应在±1dB范围之内;10-20dB范围内总误差应在±1dB范围之内;在大于20dB范围总误差应在±1.5dB范围之内; 4) 设备增益调整范围为连续可调时,无该测试项。 4.1.4 自动电平控制(ALC) 1、 定义 自动电平控制是指当被测设备工作于最大增益且输出为最大功率时,增加输入信号电平时,被测设备对输出信号电平控制能力。 2、 指标要求 直放站、干线放大器上、下行链路: 当输入信号电平提升小于10dB(含10dB)时,输出功率应保持在最大输出功率±2dB之内;当输入信号电平提升超出10dB时,输出功率应保持在最大输出功率±2dB之内或关闭输出; 4.1.5 频率误差 要求及测试方法应符合ETSI EN 300 609-4相关条款。 1、 定义 频率误差是指被测设备在工作频带内实际输出频率对额定输出频率偏差。 2、 指标要求 平均频率误差不超出0.05ppm。 4.1.6 调制正确度 要求及测试方法应符合ETSI EN 300 609-4相关条款。该项适适用于支持相关调制方法全部直放站系统设备。 4.1.6.1 GMSK调制正确度 1、 定义 GMSK调制正确度用相位误差衡量。被测设备相位误差是指被测设备输出相位轨迹和其回归线之差。 2、 指标要求 相位误差,单机≤6.1°RMS和≤24.5°peak; 系统≤7°RMS和≤28°peak。 4.1.6.2 8PSK调制正确度 1、 定义 8PSK调制正确度用误差矢量幅度(EVM)来衡量。误差矢量幅度是指测量波形和理想调制波形之间矢量差。用平均误差矢量信号功率和平均参考信号功率之比均方根(%)表示。 2、 指标要求 EVM,非移频直放站/干放,≤6% RMS; 移频直放站,系统指标≤14.5% RMS; 移频直放站,单机指标≤12% RMS。 4.1.7 最大许可输入电平 1、 定义 最大许可输入电平是指被测设备能承受而不致引发损伤输入电平。 2、 指标要求 无线直放站上下行链路最大无损伤输入功率均为-10dBm。 干放和模拟光纤直放站下行链路最大无损伤输入功率均为10dBm。 干放和模拟光纤直放站上行链路最大无损伤输入功率均为-10dBm。 4.1.8 带内波动 1、 定义 带内波动是被测设备在厂家申明工作频率范围内最大电平和最小电平差值。 2、 指标要求 有效工作频带内:带内波动≤3dB(峰峰值); 4.1.9 噪声系数 1、 定义 噪声系数是指被测设备在有效工作频带范围内,正常工作时输入信噪比和输出信噪比之比,用dB表示。 2、 指标要求 模拟无线直放站:上行/下行噪声系数NF≤5dB(最大增益); 模拟光纤直放站和干放:上行噪声系数NF≤5dB(最大增益); 移频直放站:上行/下行噪声系数NF≤5dB(最大增益); 模拟光纤直放站和干放下行噪声系数不作要求。 4.1.10 电压驻波比 1、 定义 输入、输出电压反射系数|γ|是指从输入、输出端口反射信号电压和输入信号电压比,电压驻波比为S=(1+|γ|)/(1-|γ|) 2、 指标要求 电压驻波比VSWR≤1.5; 4.1.11 传输时延 1、 定义 传输时延是指被测设备输出信号对输入信号时间延迟。 2、 指标要求 模拟无线直放站、模拟光纤直放站和干放设备传输时延≤5.0μs; 移频直放站设备传输时延≤10.0μs(远端和近端总时延); 4.1.12 杂散发射 1、 定义 杂散发射是指除去工作载频和和正常调制相关边带以外频率上发射。 2、 指标要求 杂散发射指标要求见表3-1和表3-2: 表3-1:杂散发射指标要求 测试项目 指标要求 杂散发射 G≤50dB光纤直放站和 G≤80dB其它直放站系统设备 每载频带外 f0±100kHz≤0.5dBc/30kHz f0±200kHz≤-30dBc/30kHz或-36dBm/3kHz f0±400kHz≤-60dBc/30kHz或-36dBm/3kHz f0±600kHz≤-60dBc/30kHz或-36dBm/30kHz 工作频带内 FL-2.5MHz~F0-6MHz≤-60dBc/30kHz或-36dBm/100kHz F0-6~F0-1.8MHz ≤-60dBc/30kHz或-36dBm/30kHz F0+1.8MHz~F0+6MHz≤-60dBc/30kHz或-36dBm/30kHz F0+6~FH+2.5MHz ≤-60dBc/30kHz或-36dBm/100kHz 工作频带外(偏离工作频带边缘2.5MHz之外) 9kHz-1GHz带内≤-36dBm 1GHz-12.75GHz带内≤-30dBm 测试项目 指标要求 杂散发射 G>50dB光纤直放站或G>80dB其它直放站系统设备 每载频带外 f0±100kHz≤0.5dBc/30kHz f0±200kHz≤-30dBc/30kHz或-36dBm/3kHz f0±400kHz≤-60dBc/30kHz或-36dBm/3kHz f0±600kHz≤-60dBc/30kHz或-36dBm/3kHz 工作频带内 FL-2.5MHz~F0-6MHz≤-60dBc/30kHz或-36dBm/3kHz F0-6~F0-1.8MHz ≤-60dBc/30kHz或-36dBm/3kHz F0+1.8MHz~F0+6MHz≤-60dBc/30kHz或-36dBm/3kHz F0+6~FH+2.5MHz ≤-60dBc/30kHz或-36dBm/3kHz 工作频带外(偏离工作频带边缘2.5MHz之外) 9kHz-1GHz带内≤-36dBm 1GHz-12.75GHz带内≤-30dBm 注:FL:工作频段低端边缘频率;FH:工作频段高端边缘频率;f0:工作频段中心频率 表3.2 带外特殊频段杂散发射指标要求(900MHz/1800MHz) 特殊频段杂散(外加带阻滤波器,且偏离工作频带边缘2.5MHz之外) 测试频段 指标要求 测试带宽 备注 806MHz~835MHz ≤-98dBm 100kHz 851MHz~880MHz ≤-57dBm 100kHz 885MHz~889MHz ≤-98dBm 100kHz 适适用于下行链路(注1)测试和上行链路GSM1800MHz频段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上行链路GSM900MHz其它频段测试 889MHz~909MHz ≤-98dBm 100kHz 适适用于下行链路测试和上行链路GSM1800MHz频段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上行链路GSM900MHz其它频段测试 909MHz~915MHz ≤-98dBm 100kHz 适适用于下行链路测试和上行链路GSM1800MHz频段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上行链路GSM900MHz其它频段测试 930MHz~934MHz ≤-57dBm 100kHz 使用该频段系统设备此频段不做要求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下行链路GSM900MHz其它频段测试 930MHz~954MHz ≤-57dBm 100kHz 使用该频段系统设备此频段不做要求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下行链路GSM900MHz其它频段测试 954MHz~960MHz ≤-57dBm 100kHz 使用该频段系统设备此频段不做要求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下行链路GSM900MHz其它频段测试 1710MHz~1725MHz ≤-98dBm 100kHz 适适用于下行链路测试和上行链路GSM900MHz测试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上行链路GSM1800MHz其它频段测试 1745MHz~1755MHz ≤-98dBm 100kHz 适适用于下行链路测试和上行链路GSM900MHz测试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上行链路GSM1800MHz其它频段测试 1755MHz~1785MHz ≤-86dBm 1MHz 1805MHz~1820MHz ≤-47dBm 100kHz 使用该频段系统设备此频段不做要求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下行链路GSM1800MHz其它频段测试 1840MHz~1850MHz ≤-47dBm 100kHz 使用该频段系统设备此频段不做要求 ≤-36dBm 100kHz 仅适适用于下行链路GSM1800MHz其它频段测试 1850MHz~1880MHz ≤86dBm 1MHz 1880MHz~1980MHz ≤86dBm 1MHz MHz~2025MHz ≤86dBm 1MHz 2110MHz~2170MHz ≤52dBm 1MHz 2300MHz~2400MHz ≤86dBm 1MHz 2400MHz~2484GHz ≤-47dBm 1MHz 2500MHz~2690MHz ≤86dBm 1MHz 3300MHz~3400MHz ≤86dBm 1MHz 3400MHz~3430MHz ≤86dBm 1MHz 3500MHz~3530MHz ≤86dBm 1MHz 注1:含GSM900和GSM1800下行链路 4.1.13 互调衰减 4.1.13.1 输入互调 适适用于模拟直放站、干放和移频直放站上、下行链路。 1、 定义 当工作频带内有两个及以上信号输入被测设备后,因为被测设备非线性而在其输出端口产生和两个或多个输入信号频率和功率有特定关系其它频率产物为互调产物。互调衰减是指对这些互调产物抑制能力。 2、 指标要求 输入2个间隔600KHzGMSK载波信号时,互调衰减指标要求见表3-3。 表3-3:互调衰减指标要求 功率等级 带内互调 带外互调(偏离工作频段边缘2.5MHz外) 全部功率等级 ≤-45dBc 9kHz~1GHz/100kHz≤-36dBm 1GHz~12.75GHz/1MHz ≤-30dBm 备注:测试方法根据设备达成标称最大输出功率后,输入信号再增加10dB进行测试。 4.1.13.2 下行反射互调 1、 定义 当直放站/干放施主端输入多个载波GSM信号时,当多个载波满足一定频率关系时,其互调产物直接落入上行接收频段,互调产物依次经过重发端双工器、上行接收链路和施主端双工器后,直接干扰上行接收信号。所以必需对互调产物(下行反射互调)强度进行明确定义。 2、 指标要求 施主端双工器端口处下行反射互调产物功率低于-110dBm+上行最大增益。 4.1.13.3 输出互调(参考项) 1、 定义 射频发射设备对由载频和经其天线输入干扰信号在其非线性部件产生信号抑制能力。 2、 指标要求 功率等级 带内互调 带外互调 全部功率等级 ≤-36dBm或≤-70dBc 9kHz~1GHz/100kHz≤-36dBm 1GHz~12.75GHz/1MHz≤-30dBm 4.1.14 收发隔离度 1、 定义 为预防直放站和干放产品内部发生自激,直放站接收链路和发射链路间隔离度必需显著高于直放站增益。接收链路和发射链路间隔离度通常关键靠施主端和重发端双工器来确保。 2、 指标要求 收发隔离度比直放站最大增益G高15dB以上。具体来说,当重发端输入20dBm下行频段单音信号时,在施主端接收到下行频段单音信号功率应该低于:20dBm-(G+15). 4.1.15 带外增益 1、 定义 带外增益是指被测设备对工作频带外信号放大能力。 2、 指标要求 含有宽带功效直放站: 指标 ≥400kHz ≥600kHz ≥1MHz ≥5MHz G≤80dB(带外增益) -- ≤40dB (干放和模拟光纤直放站不要求) ≤35dB (干放和模拟光纤直放站不要求) ≤25dB G>80dB(带外抑制) -- ≥40dBc ≥45dBc ≥55dBc 含有选频功效直放站: 增益 ≥400kHz ≥600kHz ≥1MHz ≥5MHz G≤80dB(带外增益) ≤50dB ≤40dB ≤35dB ≤25dB G>80dB(带外抑制) ≥30dBc ≥40dBc ≥45dBc ≥55dBc 对于以直接耦合方法和基站相接其它直放站,下行链路带外抑制不作要求; 干线放大器带外抑制不作要求。 4.1.16 整机功率效率要求 4.1.16.1 定义 直放站以额定最大输出功率工作时,下行发射功率除以直放站设备功耗(对于光纤直放站来说含近端和远端)。 4.1.16.2 指标要求 设备达成标称最大输出功率时,整机功率效率达成以下要求: 功率等级 模拟无线直放站 干放 模拟光纤直放站 备注 5W 4% 5% 3% 整机功率效率为下行发射功率除以直放站设备功耗(对于光纤直放站来说含近端和远端) 10W 6% 8% 5% 20W 10% -- 8% 30W 12% -- 10% 4.1.17 光波长及可应用光纤 1、 定义 光波长是指光传输直放站系统设备所使用光信号波长 2、 指标要求 1.31um或1.55um,或由设备制造商要求。使用单模光纤。 4.1.18 光输出功率 1、 定义 光输出功率是光传输直放站系统在厂家申明正常工作条件下光输出端负载所能得到最大功率。 2、 指标要求 1.31μm:≥0 dBm,1.55μm:≥-3 dBm 光输出功率容差1dB 4.1.19 路衰减范围 1、 定义 光路衰减范围是指光传输直放站系统额定输出功率不变时,光路衰减许可改变范围。 2、 指标要求 光路衰减范围由设备厂家要求。 4.1.20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厂家设备MTBF应大于5万小时。 4.2. 电源适应性要求 支持直流供电方法:-48 VDC(-38.4V~-57.6V) 支持交流供电方法(无需外接AC/DC转换器):220 VAC (176V~264V), 50Hz(45Hz~65Hz)。 4.3. 环境适应性要求 4.3.1 环境适应性要求 环境要求是指导性,适适用于直放站系统设备全部类型,环境要求包含3个部分: n 设备对环境影响要求 n 环境对设备影响要求 n 在指定环境下设备要求 4.3.1.1 可闻噪声及震动 设备厂家应对所提供设备在忙时所产生噪声及震动做出说明,方便于设备使用维护部门采取对应方法。 4.3.1.2 散热方法 设备冷却应采取自然通风散热方法,设备厂家应对设备散热要求提出具体说明。 对于大功率发烧器件,必需含有良好导热方法,比如散热片等。 4.3.1.3 环境要求 直放站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可长久稳定工作: 室内设备:-5℃~+45℃,相对湿度≤85%; 室外设备:温度-40℃~+55℃,相对湿度≤95%; 4.3.1.4 环境测试后指标要求 设备放在最高温和最低温各2个小时后,直放站应最少满足以下指标: 1) 厂家申明输出功率容限为最大额定输出功率±2dB; 2) 频率误差按6.2.4节要求; 3) 噪声系数按6.2.8节中要求; 4) 相位均方根误差、相位峰峰值误差或EVM按6.2.5节中要求。 4.3.1.5 特殊环境要求 相关防烟雾、防沙尘、防雨淋等特殊环境要求应符合GB/T 15844.2-1995相关要求。 4.3.1.6 防尘防水等级 干放及模拟光纤直放站远端机等室内型设备需要满足IP31; 模拟光纤直放站和移频直放站近端机满足IP20; 全部室外型设备满足IP65。 4.4. 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应符合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相关条款。 4.4.1 接地导体电阻和连接电阻 接地导体电阻和连接电阻要求和试验方法见IEC60950-1999《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性》第二章第六节要求。 假如被测电路电流额定值小于或等于16A,试验电流、试验电压和试验时间应按以下确定: - 试验电流为被测电路电流额定值1.5倍;和 - 试验电压不应超出12V;和 - 试验时间为60s。 依据电压压降计算出保护连接导体电阻不应超出0.1Ω。 假如被测电路电流额定值超出16A,试验电流和试验时间应按以下确定: - 2倍电路电流额定值进行2min;或 - 对直流供电设备由制造厂商要求。 保护连接导体电压压降不应超出2.5V。 4.4.2 抗电强度 4.4.2.1 电源电路抗电强度 试验电压按以下确定: - 被测设备工作电压峰值或直流值≤184V,对于有接地保护被测设备试验电压为交流1000V(50Hz),或对于无接地保护被测设备试验电压为交流V(50Hz); -被测设备工作电压峰值或直流值为184V至354V(含354V),对于有接地保护被测设备试验电压为交流1500V(50Hz),或对于无接地保护被测设备试验电压为交流3000V(50Hz); 试验期间,被测设备绝缘不应击穿。 试验电压施加点按下列适用情况选择: - 一次电路和机身之间; - 一次电路和二次电路之间; - 一次电路和零部件之间。 4.4.2.2 通信口抗电强度 对于稳态试验试验电压和试验施加点按以下确定: - 在正常使用中,对于设备上需要抓握或接触不接地导电零部件和非导电零部件(比如电话受话器或键盘),应在这些零部件和通信口之间施加交流1500V(50Hz)试验电压; - 对于其它零部件和电路和和其它设备相连接接口,应在这些零部件、接口和通信口之间施加交流1000V(50Hz)试验电压。 试验期间,被测设备绝缘不应击穿。 4.4.3 接触电流 4.4.3.1 电源电路接触电流 最大接触电流应<3.5mA(RMS)。 4.4.3.2 通信口接触电流 每个通信口和其它零部件之间最大接触电流应≤0.25mA(RMS)。 4.4.4 设备电源安全保护功效要求 为了保护设备,设备内部所采取电源模块必需带有过温保护功效、电池管理功效、输入过压保护功效和输出过流、过压、短路保护功效,当故障现象消失后,电源能自行恢复正常。同时,电源还要能自行监控输入和输出工作状态,当输入或输出不正常时,电源能给出告警信号,方便监控。 4.5. 电磁兼容要求 电磁兼容要求应符合YD 1139- “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电磁兼容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基站及其辅助设备”相关要求。 设备厂家应提供电磁兼容性性能具体说明和计算方法,并出示原产地国家认证测试中心测试汇报。 4.6. 设备防雷 室外型设备应含有一定防雷能力,且必需内置电源防雷模块。对于交流220V供电设备,要求可承受标称放电电流≥10kA,最大放电电流≥20kA;对于直流-48V供电设备,要求可承受标称放电电流≥10kA,最大放电电流≥20kA。 5. 设计及工艺要求 5.1. 结构及接口要求 5.1.1 设备铭牌要求 设备外壳显著位置必需含有设备铭牌,且铭牌上必需标明:厂家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型号、生产日期、关键指标(含工作频段、上下行功率、增益)等。 5.1.2 接口要求 设备必需外置操作维护接口(采取RS232接口或以太网口),且全部外部接口(含施主端射频口、重发端射频口、电源接口和操作维护接口)标识必需标注清楚正确。 5.1.3 结构要求 室外型设备必需采取全密封结构,机箱门和箱体接触地方必需含有防水胶条。另外,机箱门必需考虑防盗设计(如采取特殊尺寸异形螺丝紧固机箱门)。 5.1.4 监控模块要求 监控模块(含监控板、Modem、SIM卡)必需内置于设备机箱。 5.1.5 实现框图 为便于设备使用和维护,机箱门内壁需贴有模块级功效框图。 5.2. 设计要求 5.2.1 器件选型 提供设备应采取经过严格筛选优质器件,且室外型设备必需采取工业级器件。 严禁使用5年以上库存器件和模块,严禁使用二手器件(尤其是MODEM模块)。 电源使用需功率降额20%以上。 5.2.2 中频滤波要求 为了愈加好地滤除信道外干扰,无线直放站必需使用中频声表滤波。 5.2.3 电路分腔要求 射频电路板必需含有合理分腔设计。 5.2.4 双路功放要求 下行发射功率10W及以上设备功放模块提议采取两个及两个以上功放管并联输出方法。 5.2.5 散热要求 室外型设备通常要求自然散热,对于采取风扇散热大功率产品,要求风扇需满足室外环境使用要求。 5.2.6 整机跌落要求 设备应满足跌落试验要求,试验方法参考GB/T2423.8,产品重量和跌落高度关系参考GB/T2423.12。 5.3. 工艺要求 5.3.1 PCB设计工艺 PCB电子元器件SMT贴片覆盖率必需大于95%; 功放部分PCB表面喷涂提议采取沉金工艺; 电子元器件和盒体安全距离必需大于1mm,PCB走线距离板边须大于1.25mm以上; 为确保产品可靠性,电路板上严禁出现飞线(非设计方案中飞线)连接。 5.3.2 焊接要求 电子元器件焊接严禁出现拉尖、毛刺情况; 大尺寸接插件除使用点焊工艺外需使用螺钉加固; 严禁出现粗糙焊接及应急焊接。 5.3.3 装配工艺 硬件组装过程应有严格质量控制,确保长久使用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各模块及线缆必需安装规范牢靠,严禁机箱内出现散落物件。 电缆需成束组装,严禁交叉混扎;合理使用工艺固定孔、固定架,确保电缆走向需横平竖直,工艺美观; 固定螺钉需满足国家标准GB/T819.1,GB/T823,GB/T9074.8; 模块和机箱,箱体之间接地阻抗小于等于0.1欧姆; 5.3.4 功放工艺 下行发射功率大于10W设备主功放管必需采取烧结工艺。 6. 监控管理要求 GSM模拟直放站监控管理要求必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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