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 作 制 度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 录
一、常委会工作制度……………………………………………(3)
二、全委会工作制度……………………………………………(5)
三、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6)
四、主席办公会议制度…………………………………………(7)
五、党组会议制度………………………………………………(7)
六、机关办公会议制度…………………………………………(9)
七、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制度……………………………………(10)
八、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制度……………………………(10)
九、学会秘书长会议制度………………………………………(11)
十、办文制度……………………………………………………(12)
十一、收文阅文制度……………………………………………(13)
十二、文印制度…………………………………………………(15)
十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6)
十四、印章管理制度……………………………………………(19)
十五、考勤管理制度……………………………………………(20)
十六、人事管理制度……………………………………………(22)
十七、市科协委员会、常委会人事调整程序…………………(27)
十八、机关干部职员疗休养制度…………………………………………(28)
十九、老干部工作制度…………………………………………(29)
二十、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通知制度…………………………(30)
二十一、AB岗工作制度…………………………………………(31)
二十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33)
二十三、安全、保密制度…………………………………… (34)
二十四、机关学习制度…………………………………………(35)
二十五、参与文化学习制度……………………………………(37)
二十六、财务管理制度…………………………………………(38)
二十七、国有资产管理措施……………………………………(43)
二十八、机关财产及办公用具管理制度………………………(44)
二十九、车辆管理制度…………………………………………(46)
三 十、介绍信管理制度………………………………………(49)
三十一、信访工作制度…………………………………………(50)
三十二、请示汇报制度…………………………………………(52)
三十三、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八项要求……………………(53)
三十四、宣传信息工作考评措施………………………………(54)
三十五、网站管理措施…………………………………………(56)
三十六、网站经费管理使用要求…………………………… (60)
三十七、工作计划安排及总结制度……………………………(61)
温州市科协机关工作制度
一、常委会工作制度
(一)常委会会议每六个月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必需时可临时举行。
(二)常委会议题通常由主席、副主席讨论决定或由主席办公会议拟订。必需时,三名以上常委能够联合提出常委会议题。常委会由办公室进行会务筹备工作并在会前五天将议题、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和会人员。
(三)常委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四)常委会会议关键任务为:
1.解释《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2.组织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要求任务;
3.决定并召集全委会会议;
4.实施全市代表大会、全委会会议决议、决定;
5.决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设置和变动,并决定其领导组员和组成人员;
6.依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要求,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审议同意增补或变更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常委、副主席;
7.由主席提名推选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秘书长;常委会作出决定后,待下一次全委会会议召开时,由常委会提请全委会确定。
8.审批申请加入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机关科协。
9.《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要求其它职权。
10.讨论决定全委会及常委会会务和工作中重大问题;
11.审议提交全委会讨论经过文件;
12.审议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3.讨论和温州市政协科协组委员推行职责、相互协调相关事宜。
(五)常委会实施民主集中制标准。和会人员应充足发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遇重大问题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方法表决。会议议案及其它需要表决事项,须常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经过方能生效。
(六)常委会组成人员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请假。
(七)常委会举行会议时,温州市科协机关各职能部门及相关直属单位责任人列席,依据工作情况,可邀请相关市级学会和地方科协责任人列席。
(八)常委会议统计由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决议落实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搜集、督办。
(九)常委会决议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原决议,应提请下次常委会复议。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须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提请下次常委全认可。
二、全委会工作制度
(一)委员会会议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委员会由驻会主席、副主席经过商议指定副主席主持。
(二)全委会参与对象为全体委员。工作需要时,能够吸收不是常委县(市、区)科协主席、市科协机关部室责任人、基层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含有表决权。
(三)全委会议题通常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全委会由办公室进行会务筹备工作并在会前五天将议程、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和会人员。
(四)市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实施全市代表大会决议;
2.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
3.审议市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汇报;
4.决定授予声誉职务和荣誉称号;
5.因工作需要,能够增补或免去委员、常委、副主席、主席。
6.特殊情况下,经市委员会决定,能够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市代表大会。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五)全委会实施民主集中制标准。和会人员应充足发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会议议案及其它需要表决事项,须经全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经过方能生效。
(六)全委会议统计由办公室负责,全委会议决议落实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搜集、督办。
(七)全委会决议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原决议,应提请下次全委会复议。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须常常委会讨论同意,并提请下次全委全认可。
三、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常委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帮助审议需常常委会审定相关事项。工作委员会按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基础任务设置。
(二)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副主任通常由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及相关人员担任,其人选由主席会议提名,提交常委会会议经过。
(三)工作委员会有权对机关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提出批评提议。
(四)工作委员会关键任务为:
1.审议本工作委员会相关业务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
2.审议提交常委会讨论和决定相关汇报和提议;
3.组织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提议;
(五)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十二个月不少于1至2次。
四、主席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加强集体领导、互通情报,便于主管领导之间亲密协调配合;讨论研究实施常委会重大事宜和上级部署任务,建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主席办公会议通常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科协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会议组成人员为党组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统计)。
(二)主席办公会议关键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阶段性工作、活动方案和机关工作重大问题。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
(三)主席办公会议遵照民主集中制标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党组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只有一票表决权,表决形式分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表决同意票必需超出半数以上才能有效。
(四)办公室主任负责主席办公会议统计,依据会议意见,对重大决议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检验督促落实实施。
(五)主席办公会议参与人员对不予公开内容,应保守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五、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组员参与,必需时相关部室和单位责任人列席会议。参与党组会议人员对各项议题要充足发表个人意见,经过民主集中,做出正确决议。
(二)会议关键内容
1.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科协关键文件、关键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布署,并研究落实实施意见和方法。
2.对全市科协工作、基建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做出决议。
3.研究讨论年度工作思绪、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干部;讨论制订机关干部职员及直属单位市科协管理干部选拔、培养、考评、任免、奖惩等方面政策和制度。
5.讨论评选市以上优异单位、优异个人及干部、职员奖惩问题。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问题。
(三)会议通常30天召开1次,必需时可随时召开。会议召开议题、时间通常应提前2天通知各党组组员。
(四)党组会议按事先确定议题和议程进行,不临时动议。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组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组员不能参与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示。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每位党组组员只有一票表决权,表决形式分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三种,表决同意票数必需超出半数以上才能有效。列席人员除无表决权外,其它权利和党组组员相同。
(六)对经过决议应认真实施,若在实施过程中发觉问题,要待下次党组会议讨论后方可更改。
(七)会议由党组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统计员要对会议议题、出席列席人员、讲话、表决等作如实统计。和会人员对会议讨论相关问题在要求时间内要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必需时党组会议可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秘书整理后,报党组书记签发。
六、机关办公会议制度
1.机关办公会议关键任务是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落实常委会议决定,讨论机关管理事项和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部署和情况通报等。
2.办公会议通常30天召开一次,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议题统一由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提出意见后确定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并提前一天通知和会人员。
3.办公会议参与对象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责任人,由主管办公室专职主席召集并主持。如因工作需要,部室(单位)责任人不能出席时,应事先请假,并指定本部室(单位)代理人参与。
4.和会人员应在会前按会议内容及要求准备意见及相关资料,供会议讨论时参考。
5.办公室负责会议统计,并对办公会议确定相关事项负责督促实施,并立即向主管主席反馈实施情况。各部室(单位)必需认真实施办公会议决定,不得更改或违反。
七、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大会由科协领导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
员(必需时通知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组员)参与。
(二)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关键任务是:传达上级机关(关键是市委、市政府)关键会议精神,动员参与某项活动或工作,进行科协年(中)终总结和布署新工作等。
(三)机关工作人员大会,通常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八、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制度
(一)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每十二个月举行2次,即上六个月1次,年底1次,由市科协委托县(市、区)科协轮番承接;必需时可临时举行。
(二)会议参与对象为各县(市、区)科协驻会主席或副主席1人、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机关责任人。
(三)会议内容:年底会议,关键为上六个月工作总结回顾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各县(市、区)科协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0份(附3.5英寸软盘);上六个月会议,关键是着眼全市科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科协本身发展及新形势下科协工作新思绪新举措开展研讨交流,和会人员必需提交调研文章1篇(打印20份,并附3.5英寸软盘)。
(四)和会人员会务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处理。
(五)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承接单位具体负责。
九、学会秘书长会议制度
(一)学会秘书长会议十二个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通常在12月份。
(二)参与会议对象,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长,或专职副秘书长、专职学会工作人员。
(三)每个学会(协会、研究会)必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书面材料。
(四)会议关键内容:
1.经典讲话,经验交流;
2.总结回顾整年学会工作,讨论下年度关键工作;
3.学会工作研讨;
4.科协工作通报;
5.研究布署其它工作。
(五)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学会部负责。
十、办文制度
(一)市科协文件、函头通知、《温州科协》、《温州科协信息》、《科技工作者提议》及领导讲话材料、经典材料、关键会议和活动通知等,均属机关内部文稿。
(二)起草文件、函头通知、关键材料通常由各部室起草,交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主席决定。其它文稿均由主管主席或部室责任人审核决定。
(三)拟稿者必需遵守文稿总体要求,做到见解鲜明,事实清楚,层次清楚,文句通顺,格式规范,字迹工整。全部文稿均需使用机关统—印制有格稿纸或打印文稿,在文稿前附上会签单,注明标题、报发范围、印制份数,并在拟稿栏中签署办文部门和拟稿人姓名,注上日期,以示负责。然后送部室责任人审核。
(四)部室责任人必需对本部室人员起草文稿(包含会签稿)各项内容和文稿清洁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修改,必需时可要求重新起草,并在“核稿栏”内签字,注明日期,以示负责。
(五)主管主席对所分管部门送审文稿进行把关,关键文件和材料应提交其它主席传批,签发后送交文书。其它文稿由秘书长签发。
(六)签发后文稿由文书编号登记后直接送文印室打印,凡没有签发文稿,文印室一律不予打印。
(七)文稿印刷前必需交起草人员校对,并由校对人在会签单“校稿”一栏署名,注明日期,以示负责。文稿均按签发印数印刷,多印余页应立即销毁。起草部室报发后应将原稿及两份正稿送档案室存档。
(八)起草,签发,查对公文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纸。
(九)打字员打印、装订完成文稿后,属办公室起草文稿,送交文书寄发;属科普部、学会部等部门起草,送起草人寄发。
(十)审核、会签、签发、寄发文稿要做到立即无误,随到随批,随到随发,认真负责,讲求效率。每个步骤上积压文稿不得超出两天。
十一、收文阅文制度
(一)收文关键包含上级函、电、来文等。凡市科协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二)公文编号保管
1. 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立即分类登记、编号。并附文件处理单。
2.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需归档保管文件及资料应立即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留。
(三)公文阅批和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依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接部门阅办,关键文件应呈送主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接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通常应在当日阅签,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通常函、电、文件等,可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日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接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指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出两天(特殊情况例外)。凡需向全体机关干部传达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提议,经主管领导阅示后,安排在机关学习日宣读。
(四)文件传阅和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要求,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它人阅看。对还未传达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日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通常不得超出两天,阅后应署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指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指示办理相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验督促责任,承接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员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根据相关保密要求,并取得办公室同意后,给予复印或摘抄,原件应立即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4. 传阅文件应注意保持文件清洁和完整,不得随意在文件上划线,打圈,涂改。
十二、文印制度
(一)任何打印件均须签发后方可打印。遇打印件较多时,应按办公室责任人意见,依前后秩序或轻重缓急安排。如遇急件,应确保按期完成。
(二)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要求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印内容外传、泄露,已打印含有保密性内容电子文档应拷贝交文稿起草人,在电脑中不予保留该文档;装订后余页均应立即销毁。
(三)送打印文稿,应做到字迹清楚,标点正确。修改过多或潦草不清应重新抄正。各类文稿全部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水彩笔书写或涂改,不然,文印人员有权拒绝打印。
(四)文稿打印要求做到快速、正确,印刷版面洁净,字迹清楚。
(五)档案文印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进文印室翻阅打印文件,或喧哗、喧华、闲谈,影响文印工作正常进行。
(六)遇重大会议和活动或紧急件,须加班完成时,文印人员应按要求推行职责,切实确保完成任务,不得推诿或拒办。
(七)文印室负责文稿打字、印刷和装订。如文印工作繁忙或文稿数多量大,文印人员可要求文稿起草人员一起装订或交文稿起草部门自行装订。
(八)文印人员应将每日打印文稿进行逐件登记,以备查询。
十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依据《中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为加强本协会机关档案科学管理,愈加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协会机关档案工作是本协会机关工作组成部分,是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必需条件,是维护本协会机关历史真实面貌一项关键工作,本协会各部门全部要重视档案工作。
(三)档案室基础任务
1.做好机关各部门形成文书、统计、会计等文件材料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内干部、职员人事档案立卷、保管工作;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档案材料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按要求定时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本协会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局和省科协档案业务管理机关指导、监督和检验。
(五)本协会机关各部门形成文件材料应依据本协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要求要求,做好搜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定时移交本协会档案室,即文书部门在第十二个月上六个月归档,其它部门在第二年上六个月归档,第三年上六个月移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把档案据为己有。
(六)机关各部门必需落实实施党和国家保密、保卫要求,确保档案安全。
(七)保管档案必需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保持合适温度和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方法。定时检验,对破损或变质档案,要立即修补和复制。
(八)会计档案立卷、移交和撤销
1.会计档案立卷后,可临时由财务室保留十二个月,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2.移交会计档案时,财务室编造移交清册,档案室依据移交清单认真查对后,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
3.撤销、关闭、停办、合并单位会计档案,应随同本单位其它档案一并移交给相关单位,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九)依据档案室档案接收范围和内容,各部室定时向档案室移交应该移交全部档案。
(十)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2.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珍惜档案,注意保持档案整齐,严禁在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材料;
3.未经同意,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必需确保绝对安全,严格保密,妥善保留;
4.借用档案时间通常不超出15天;
5.严禁在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
6.档案出库要先清点付出,收回要清点归位。
(十一)干部人事档案转递
1.接到相关干部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指示后,要立即将档案转给新主管单位;
2.转递档案必需具体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和档案一道密封,加盖密封章,一次性转出;
3.转递档案必需经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员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4.档案转出后,必需在档案花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转往何处,以备查考;
5.对接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查对,确定无误后,在回执上署名盖章。对不符合要求档案要立即退回。
6.对接收干部人事档案,须认真登记、编号,立即入库。
(十二)干部人事档案检验查对
1.在干部人事档案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检验查对,发觉差错,立即登记处理;
2.每个月底要检验查对一次借出档案归还情况,逾期不还者,要立即催要;
3.每六个月要全方面检验查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名册上姓名和档案柜里档案一致,档案和档案袋、面和材料上姓名一致,档案存放位置和编号一致;
4.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登记和统计工作。
十四、印章管理制度
(一)严格用印审批制度。使用科协印章,必需经领导签字同意,其中重大事项用印标准上应由主席签批,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签批;通常事务性事项用印由科协领导授权秘书长签批。印章保管人员无权私自用印。
(二)科协领导授权秘长签批用印事项:以科协名义发出祝贺、通常事务性信函;科协直属单位按要求需主管部门办理审核通常事项;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员个人需办盖章通常事项;各处室需上报通常性材料;通常性联络工作介绍信用印。
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员个人需办盖章通常事项;各处室需上报通常性材料;通常性联络工作介绍信用印,可由部室领导签批或授权具体经管印章人员办理。
(三)单位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专员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需严格按要求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
(四)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标准,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限定在办公室内使用,通常不得随意交给她人拿走。印章管理应遵守相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五)党组印章由党组组员保管,各部室印章由各部室责任人管理。印章和钢印全部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每次用印,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统计备查。统计内容为:用印日期、用印事由、同意人、用印数等。
十五、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加强机关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升办事效率,经机关办公会议决定,对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要求以下:
(一)适用范围、对象
机关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
(二)考勤事项说明
1.考勤方法。考勤实施署名、记时方法,每星期工作日上、下午上班时参与考勤人员应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到。作息时间以市政府要求时间为准。
2.严格推行准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遇事情紧急,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手续,并将审批单立即交考勤值班员登记。临时外出办事或开会,要汇报部室责任人或秘书长。准假要求以下:
⑴公差。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培训学习),2天内由部室责任人安排,并通知秘书长;3至5天由秘书长审批,并通知分管主席;5天以上报分管主席审批。
⑵病假。机关工作人员因病需要休息,2天内由部室责任人审批,并通知秘书长;3至5天凭定点医院病休提议单由秘书长审批,并通知分管主席;5天以上凭定点医院病休提议单,报分管主席审批。
⑶事假 。机关工作人员事假应严格控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1天内由部室责任人审批;2至3天由秘书长审批,并通知分管主席;3天以上报分管主席审批。
⑷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国家要求假期,由部室责任人作出意见,办公室审核假期,报秘书长审批。
各部室责任人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通知秘书长,报分管主席审批,并汇报关键领导;副主席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向主席汇报;主席若因公出差或有事,须通知办公室。
出差、病(事)假和享受各类要求假期,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而私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3.实施考勤值班制度。考勤值班由各部室轮番进行,每日由值勤部室安排专员负责考勤统计;科协领导实施值周制度。
4.据实登记考勤情况。参与考勤人员每日应据实登记出勤情况。考勤值班员应在要求上班时间15分钟后把《考勤签到表》收回,迟到人员向考勤值班员签到(确因交通、气候、身体等特殊情况,迟到者向考勤值班员说明原因,可视为正常上班)。考勤值班员于次日早晨将《考勤签到表》送交办公室立案。每个月考勤情况将作为发放月考勤奖依据。
(三)考勤奖罚要求
1.凡出满勤工作人员每人每个月发给考勤奖100元。
2.于上班时间15分钟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于下班时间15分钟前离岗,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者每累计3次扣发5元。
3.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未超出5天者(含5天),按假期实际天数计算,天天扣发5元。全月病假累计10天以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
十六、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科协本身建设,逐步建立符合科协组织性质和特点人事管理制度,深入调动工作人员主动性,愈加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据上级相关政策,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员调配
1.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员调配,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实施计划管理。各单位依据编制和人员需求情况,编报进人计划,经办公室核定、党组研究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批,然后按计划调配。
2.机关编制出现缺额,科以下干部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措施(试行)》,采取考试和考评相结合方法,择优录用,或按相关要求经过选调调入;科级干部调配,经党组研究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
机关各部室标准上不得借用外单位(包含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或招收临时工。如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部室提出意见,分管主席把关,机关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立案。
3.直属单位干部、工人调配
科协直属单位进人要严格控制,不许超编制进入。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调配,依据国家人事部《机关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要求》(中国人事部令第6号),在科协党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下,按要求程序经过选拔任用或考试录用。科级正职干部调配,由党组研究决定;科级副职由正职提名,报党组讨论决
定。本条款国家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二)加强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培训科目由办公室参考省科协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相关要求制订,对参与培训、考试合格机关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发给对应培训证书。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由办公室按相关要求提出培训计划,报党组研究同意后,统一安排参与省科协、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举行多种培训。
参与培训是国家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培训期间学习成绩和判定,作为定级和晋级关键依据。各单位要确保培训任务完成。无故不参与培训者,不予提拔。
(三)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交流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在机关内部交流,也能够和其它机关和企业、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挂职锻炼、扶贫、驻村等也属交流一个形式。标准上,部室领导在一个职位上任职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一职位上任职期限通常不超出。
机关工作人员应服从交流决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决定,给批评教育,并按交流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参与下基层锻炼或干部挂职锻炼,表现突出,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四)工作人员年度考评
市科协设置很设性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组员德、能、勤、绩进行考评。考评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担,考评方法为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和定时相结合。平时考评为年度考评基础。年度考评在年底或下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评基础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评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汇报,其关键内容:一是本年度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二是推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下一步计划和实现目标方法。同时填写相关年度考评记录表。
(2)述职。每位干部向全体同志述职。
(3)民主评议。在被考评人述职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分层次划出优异、称职、基础称职、不称职等次。
(4)综合评价。主管主席依据本人述职及测评结果,结合平时考评情况对科级干部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写出评语,提出考评等次意见;部室领导对部室通常干部写出评语,提出考评等次意见。
(5)审核确定。考评领导小组依据主管主席、部室领导提出考评意见进行审核、评议后,最终由主席确定考评等次。
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对机关工作者奖惩、培训、解聘和调整职务、等级和工资关键条件。
市科协直属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参考上述要求实施。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及直属机关人员年度考评结果按优异、合格、基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选拔任用
选拔任用干部,应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
(六)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员离退休要求
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员凡达成国家要求退休年纪,必需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1.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员退休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机关工人编制年满50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提出要求,经组织同意,可提前退休。
①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
②工作年限满30年。
2.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员退休审批手续
(1)市科协管理干部职员抵达退休年纪,由办公室报党组同意后,于到龄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及本人,到龄后30天内办理退休手续,直属单位通常干部职员抵达退休年纪,由直属单位报办公室同意后,于到龄前30天通知本人,到龄后30天内办理退休手续。
(2)没有达成国家要求退休年纪,但符合第(一)条第3款,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同意,能够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3)上级领导应在到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前对本人进行谈话。抵达退休年纪科级干部由主管主席谈话;通常干部由部室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共同谈话;直属单位通常干部由直属单位领导谈话。
(七)市科协对直属单位人事管理
1.市科协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评、选调和任免。
2.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和领导职数设定和人员编制,应报市科协党组审定;中层领导干部任免报市科协党组审核立案,由所在单位发文。
3.对于上级要求多种人事统计工作报表,要正确、按时填报上交。
十七、常委会、委员会人事调整程序
(一)全委会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委会委员由全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全委会、常委会组织人员含有相对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增补。
(二)常委、委员名额依据科协组织机构情况和工作需要等方面原因综合考虑设置,对事、对岗位,不对人。
(三)遇下列情况可进行变更或增补
1.死亡;
2.退休;
3.离岗、离任或御任;
4.其它需变更或增补情况。
(四)调整程序
1.所在单位为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科协及其所属单位(团体)委员、常委,如遇以上第(三)条情况,由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科协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办公室汇报情况,并提出(推荐)变更或增补候选人选(附简历)。
2.所在单位为市科协机关及所属机关、企机关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和其它单位委员、常委,如遇以上第(三)条情况,由市科协办公室写出情况书面材料,并提出(推荐)变更或增补候选人选(附简历)。
3.办公室将需变更或增补相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向科协机关办公室议汇报。机关办公会议经研究确定变更或增补委员、常委人员名单。
4.讨论表决。需变更或增补委员、常委人选,提交全委会或常委会(须经全委会授权)讨论表决。表决方法分举手和无记名投票方法。免职,能够举手方法表决;任职,必需以无记名方法选举产生。表决同意人数(票数)必需超出委员或常委总数半数以上方可有效。
十八、机关干部职员疗休养制度
为了关心机关干部职员身心健康,每十二个月组织机关干部职员参与上级工会及相关部门组织疗休养活动。依据本机关实际,制订市科协机关干部职员疗休养活动相关要求以下:
(一)参与疗休养活动对象为市科协机关在岗在编干部职员。
(二)每十二个月安排2至3人参与疗休养活动。上年度劳动模范、优异工作者优先安排。凡在岗在编人员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疗休养待遇。
(三)凡参与疗休养活感人员,疗休养费报销严格实施财务制度,并每人一次报销金额控制在5000元之内,超出部份及不按制度要求开支部份自负。
(四)凡参与疗休养活动干部职员(除劳动模范、优异工作者外),不再享受单位当年疗养费补助。
(五)凡要求参与疗养干部职员,必需填写疗休养申请表,经部(室)责任人和市科协领导同意。财务凭领导同意意见预支疗休养费。
十九、老干部工作制度
依据温组[]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市科协老干部工作制度。
(一)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老干部局要求,依据老干部年老体弱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座谈和自学、收看电视新闻相结合形式,组织或引导老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党基础理论,并联络工作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多种具体服务中。紧密联络改革开放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澄清思想上疑问,明辨是非,使老干部一直保持政治上清醒和坚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议上来。
(二)切实落实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确保老干部各项统筹经费到位,医药费按要求立即给报销;按时发放离休干部各项政策性补助,组织离休干部体检。坚持给老干部订购报纸和学习资料,为她们提供精神食粮。坚持上门走访老干部,立即探望生病老同志,并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老同志给具体实在关照。经过上述工作,让老同志感到组织关心。
(三)开展健康有益文体活动。每十二个月除组织老同志参与市直部门举行比赛、文艺联欢会外,组织一次退离休党员活动和重阳节登高活动,充实和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
(四)每十二个月年底召开一次退离休干部座谈会,由主席汇报中国外形势、市科协整年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老干部工作总结回顾、下年老干部工作安排;探讨老干部工作及科协工作新思绪、新举措。
二十、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通知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