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
-××-××实施
-××-××公布
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终端
Applic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circuit (IC)card一
Part 3:Terminal
(送审稿)
DB37/T ×××.3—
ICS ××. ×××
L ××
立案号:
1101527
山东省地方标准
目 次
序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和缩略语 1
5 基础性能要求 1
5.1 基础物理配置 1
5.2 交易时间要求 1
6 IC卡终端通常要求 1
6.1 通常要求说明 1
6.2 IC卡终端物理特征,逻辑接口,通信协议 1
6.3 终端类型 1
6.4 功效部件特征 1
7 IC卡终端多应用要求 2
7.1 基础要求 2
7.2 终端应用管理 2
7.3 IC卡应用选择 2
8 IC卡终端功效要求 3
8.1 消费类IC卡终端 3
8.2 服务类终端 3
9 IC卡终端数据安全要求 3
9.1 通常安全要求 3
9.2 非正常中止数据恢复机制 5
9.3 安全存取模块物理安全要求 5
9.4 安全存取模块逻辑安全要求 5
10 黑名单管理 5
10.1 黑名单管理功效 6
10.2 黑名单统计类型 6
10.3 黑名单检验 6
10.4 黑名单更新 6
10.5 黑名单库容量要求 6
11 交易步骤 6
11.1 消费终端交易步骤 6
11.2 非接触式CPU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 8
12 IC卡终端安全要求 10
12.1 IC卡终端程序下载 10
12.2 IC卡终端加载安全存取模块 11
12.3 IC卡终端内部应用安全 11
12.4 IC卡终端和外部设备通讯安全 11
12.5 IC卡终端安全认证步骤 11
13 终端设备软件升级和维护 13
13.1 底层控制软件升级和维护 13
13.2 应用程序升级和维护 13
前 言
DB37/T XXX-《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卡片技术;
第2部分:卡应用;
第3部分:终端。
本部分为DB37/T XXX-第3部分,以第1部分和第2部分为基础,依据IC卡应用,要求了一个能够从技术上确保“卡片通用,设备共享”终端最基础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关键起草单位:XXX、XXX。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XXX、XXX、XXX、XXX、XXX。
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 卡终端
1 范围
DB/Txxx本部分要求了对终端基础要求、终端功效、黑名单管理和终端应用程序升级和维护等。
DB/Txxx本部分适适用于支持本标准所要求基础应用终端设备。使用对象关键是和IC卡应用相关终端设计、制造和应用系统研制、开发、集成和维护等组织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916 识别卡 物理特征
GB/T 16649.1 识别卡 带触点集成电路卡-第1部分:物理特征
GB/T 16649.2 识别卡 带触点集成电路卡-第2部分:触点尺寸和位置
GB/T 16649.3 识别卡 带触点集成电路卡 第3部分:电信号和传输协议
GB/T 17554.1 识别卡 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通常特征测试
GB/T 17554.3 识别卡 测试方法 第3部分:带触点集成电路卡及其相关接口设备
GB/T 18239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CJ/T 166- 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
JR/T 002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ISO/IEC 14443 (全部部分) 识别卡 无触点集成电路卡 近程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
3.1
ICC连接器 ICC connector
ICC连接器是IFD和ICC电气连接物理实现部分。在逻辑上,本部分要求用它来标识和它电气上稳定连接ICC。
3.2
经典交易时间 type bealing time
经典交易时间是指IC卡终端在脱机交易状态下,从IC卡进入设备建立有效连接,经过卡认证,有效性判定,完成有价区有效扣减或增值,卡内存放相关交易信息所需要时间,不包含发票打印时间,终端内存放交易数据时间,数据下载和上传时间等。
4 符号和缩略语
IFD 接口设备(Interface Device)
MAC 报文判别代码(Message Authentication Code)
SAM 安全存取模块(Secure Access Module)
VCC 电源电压(Supply Voltage)
5 基础性能要求
5.1 基础物理配置
对于任何类型IC卡终端通常全部应配置以下部件:显示部件,读写部件,最少2个安全存取模块(SAM)插座,数据交换通道,电源,内存或其它存放设备.上述部件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标准.
5.2 IC卡终端经典交易时间要求
非接触CPU卡消费类终端经典交易时间小于300ms。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消费类终端经典交易时间小于300ms。
接触式CPU卡消费类终端经典交易时间小于850ms。
服务类IC卡终端交易时间不作要求。
6 IC卡终端通常要求
6.1 通常要求说明
IC卡建设中采取IC卡终端要求含有联机和脱机功效,同时支持CPU卡和逻辑加密卡联机和脱机读写操作。
消费类IC卡终端和服务类IC卡终端气候环境,机械环境,可靠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产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2 IC卡终端物理特征,逻辑接口,通信协议
a) 接触式卡IC卡终端物理特征应符合GB/T 16649.1和GB/T 16649.2要求。
b) 接触式卡IC卡终端逻辑接口,通讯协议应符合GB/T 16649.3要求。
c) 非接触卡IC卡终端逻辑接口和通信协议应符合ISO/IEC 14443.3和ISO/IEC 14443.4要求。
6.3 终端类型
支持IC卡应用终端依据其工作方法不一样能够分为脱网终端和连网终端。表1给出这二类终端最低功效部件配置要求。
表1 终端最低功效部件配置要求
终端部件
脱网终端
连网终端
显示器
M
M
读写单元
M
M
键盘
O
M
密码键盘
O
M
安全存取模块
M
O
存放设备
O
M
打印机
O
O
网络通信接口
O
M
实时时钟
M
M
电源
M
M
M──必备 O──可选
6.4 功效部件特征
6.4.1 显示器
用于交易过程显示及错误指示,本标准要求最少含有数字显示能力,并可显示汉字、字母和符号等。
6.4.2 IC卡接口设备
6.4.2.1 基础要求
用于实现对符合本标准第1部分IC卡规范储值卡,进行本标准第2部分应用所要求多种应用所需操作,它应符合本部分中各项要求。
6.4.2.2 物理链接
读写单元经过串行接口或USB接口和宿主进行通信下,读写单元若经过USB接口和宿主交换数据,可采取四种传输方法之一,等时传输方法、中止传输方法、批处理方法、控制传输方法。
串行读写单元通信波特率为115200,8,N,1。
6.4.3 键盘
用于输入交易数据及业务信息。最少应配置数字键及确定功效键。
6.4.4 安全存取模块
用于对终端操作IC卡权限判别和认证。
6.4.5 打印机
依据业务需要,终端可配置对应打印机。
6.4.6 网络通信设备
对于连机交易,终端应配置网络通信设备以用于终端和主机之间数据传输,通信设备可扩展无线通信模块。
6.4.7 存放设备
终端应配置足够存放空间,方便存放交易统计、业务数据及黑名单等信息。
6.4.8 实时时钟
用于提供业务处理所需终端时间。
6.4.9 电源
终端能够采取交流或直流方法供电。
6.4.10 PSAM插槽
终端必需有2个以上PSAM卡可扩展插槽。
7 IC卡终端多应用要求
7.1 基础要求
卡和终端应配合使用以确保交易安全、有效地运行。为了支持本标准第2部分要求,本部分对实现多应用终端提出部分管理应用和选择应用具体标准。通常来说,假如IC卡上有超出一个以上应用,则支持它终端应给用户一个按应用优先级排序列表以供选择。
7.2 终端应用管理
终端应用管理应达成以下目标:
应用之间不能相互影响,应相互独立运行,相互之间数据和程序不可交换。
共享数据必需确保:
a) 各应用内部数据不能被其它应用得到;
b) 全部应用能够共享终端中通用数据;
c) 提供给用选择标准界面;
d) 对应用进行管理(提供给用程序选择、激活、严禁、参数设置等)。
7.3 IC卡应用选择
符合本标准第1部分IC卡可实现一个或多个应用,终端应能够选择并支持这些应用。应用选择过程应符合本标准第2部分应用要求。
8 IC卡终端功效要求
8.1 消费类IC卡终端
8.1.1 通常要求
消费类IC卡终端消费交易许可持卡人使用电子钱包余额获取服务,此交易在消费类 IC卡终端中统计交易数据,由终端将交易统计数据上传到交易清算中心。
注:本标准从IC卡终端角度对充值,消费交易通常功效,步骤等方面提出了基础要求,IC卡终端个性化功效设计,相关系统设计及后台处理等内容不属于本标准范围。
8.1.2 安全要求
消费交易时,必需使用特定消费安全存取模块(PSAM),PSAM是由IC卡发行主管部门或应用主管机构发行、能够用于对IC卡进行脱机消费交易认证认证卡,安装在各类消费类 IC卡终端中。
消费类IC卡终端在IC卡和PSAM之间建立通信链路,消费类IC卡终端安全认证由IC卡和PSAM共同完成.
终端只是在IC卡和PSAM之间传输安全信息,不参与进行密钥运算过程。
敏感数据不得以明码形式存放和通信。
8.2 服务类终端
8.2.1 通常要求
IC卡充值交易不管在充值设备联机或脱机进行交易时,充值设备应首先对IC卡正当性给予验证,同时检验账户情况及其它交易数据,假如发卡方因某种原因不能接收交易,那么充值设备必需显示对应通知信息。
8.2.2 安全要求
联机充值系统应采取“三层体系结构”,即前台用户机系统——中间件应用服务器系统——后台中心数据库系统,经过中间件将前台用户机和后台数据库联络起来,由终端完成对卡片充值操作,经过认证卡内密钥和ISAM卡是否匹配来确定是否是本系统卡。用户端程序发送给终端读卡指令后,终端将卡内信息发送给用户端,用来显示给用户。假如继续充值,那么需要依据对应提醒来确定充值金额。此时充值交易开始,用户端将充值金额和相关内容组成充值请求报文,发送给中间件。中间件首先判定请求报文是否正当和有效,然后查询黑名单并进行充值权限和授权充值额度认证。认证经过后,后台交易步骤开始,数据库统计本笔充值交易数据,对应扣减网点充值额度,并将充值内容经过用户端返回给终端。终端依据发送回来内容,再利用ISAM卡计算充值密钥,依据充值规则对用户卡进行充值。充值成功后,由用户端向后台返回充值成功报文,充值交易及后台交易步骤均结束。假如充值过程中发生意外,不管是网络故障还是读写卡片时出现异常,用户端均进入冲正步骤。冲正步骤标准是卡片先冲正,后台再冲正,以确保数据安全性。
脱机充值交易时,必需使用特定充值安全存取模块(ISAM)。ISAM是由IC卡发行主管部门或应用主管机构发行能够用于对IC卡进行充值安全认证卡(模块),安装在充值类终端中.充值类终端在IC卡和ISAM之间建立通信链路,充值类终端安全认证由IC卡和ISAM共同完成.充值类终端只是在IC卡和ISAM之间传输安全信息,不参与进行密钥运算过程。
充值类终端在设计时应对交易清算中心授权时间,次数和金额进行限制,预防该类终端在非法被使用时给系统造成重大损失(比如伪充值统计)。
充值类终端在和交易清算中心双向身份认证,密钥传送,授权,交易统计上传及黑名单下载等通讯过程应采取密文加校验传送。
9 IC卡终端数据安全要求
9.1 通常安全要求
9.1.1 终端存放数据类型
终端通常存在两种类型数据。
通用数据:包含时间、终端识别号及终端业务统计等。外界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访问,但不许可进行无授权修改。
敏感数据:包含密钥、应用程序内部参数(如SAM标识号,密钥索引)。在未授权情况下,外界不许可对这类数据进行访问和修改。
注:本节要求了终端数据存放、处理通常性安全要求。同时也对安全存取模块(SAM)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全存取模块(SAM)用于存贮安全密钥并负责进行安全加密。相关SAM具体安全要求实现不属于本部分范围。
9.1.2 通用数据安全要求
通用数据通常存放在存放器中。在更新参数和下装新应用程序时,终端应做到:
a) 验证更新方身份,对于应用程序重新下载,只许可终端全部者,或经终端全部者或代理方同意第三方实施。
b) 校验下载参数及应用程序完整性。
c) 对存放器要求应做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终端应用数据全部不会随意改变或丢失,并确保数据有效。
d) 全部和交易相关数据均应以统计形式存放于终端存放器中。终端应确保这些数据完整性。
9.1.3 防拔处理
假如终端在处理IC卡交易时,卡被忽然拔出或因为终端方面原因忽然停止操作(如发生断电),则终端应能依据本标准第2部分应用中要求,当检测到拔卡并重新插入卡或终端恢复供电后对卡实施防拔处理。
在以上情况下,终端应进入这么一个状态:即持卡人可重新插入原来IC卡,并确定最终一次交易已经完成。假如持卡人未插入IC卡,则终端应提醒持卡人重新插入原来IC卡。假如插入卡不是原来卡,则终端应提醒持卡人重新插入原来卡。终端还应能够自动(如超时)或以人工方法(如操作员按下取消键)退出这种待插卡状态。
在防拔处理结束后,终端应实施以下操作之一:
完成IC卡最终一笔交易,向持卡人显示交易已完成(假如IC卡数据已被更新)。
取消最终一笔交易,向持卡人显示交易已被取消(假如IC卡数据没有被更新)。
9.1.4 敏感数据安全要求
敏感数据通常应存放在安全存取模块中。
安全存取模块是一个能够提供必需安全机制以预防外界对终端所储存或处理数据进行非法攻击硬件加密模块。
此模块关键负责保留和处理全部敏感数据,这些数据包含消费密钥或传输密钥等。对于安全存取模块硬件形式在此规范中将不做具体要求。
在正常操作环境下,对安全存取模块要求是出入模块、和其内部存放和正在处理数据不会因为模块本身或其接口造成任何泄露和改变。
9.1.5 交易上传数据
IC卡终端需要上传交易统计最少包含以下46字节数据,其格式见表2。
表2 IC卡终端交易上传数据格式要求
序号
数据项
(逻辑加密卡)
格式
长度
数据项(CPU卡)
长度
备注
1
唯一号
HEX
4
卡号
16
2
城市代码
BCD
2
3
应用代码
BCD
2
4
发行流水号
BCD
4
5
卡认证码
HEX
4
6
卡类
BCD
1
卡类
1
7
钱包累计交易次数
HEX
2
消费交易计数器
2
8
交易前余额
HEX
4
交易前余额
4
交易前余额
9
交易金额
HEX
3
交易金额
3
10
交易日期
BCD
4
交易日期
4
YYYY/MM/DD
11
交易时间
BCD
3
交易时间
3
HH/MM/SS
12
交易类型
BCD
1
交易类型
1
13
SAM卡号
HEX
6
卡号
6
14
保留
HEX
2
充值交易计数器
2
保留时以FF填充
15
TAC
HEX
4
TAC
4
累计
46
46
9.2 非正常中止数据恢复机制
假如IC卡终端在处理IC卡交易时,卡被忽然拔出或离开感应区或因为IC卡终端方面原因忽然停止操作(如发生断电),IC卡终端应能监测到卡被拔出又重新插入或重新进入感应区或检测到IC卡终端恢复供电,并对卡非正常交易错误数据实施恢复处理。
在以上情况下,IC卡终端应进入这么一个状态:即持卡人应将原来IC卡重新插入或进入感应区,并等候最终一次交易完成。假如持卡人未将原来IC卡插入或未进入感应区,则IC卡终端应提醒持卡人重新插入IC卡或将卡放入感应区。
在上述操作后,IC卡终端应实施以下操作之一:
a) 完成IC卡最终一笔交易,向持卡人显示交易已完成(假如IC卡余额已被更新);
b) 取消最终一笔交易,向持卡人显示交易已被取消(假如IC卡余额没有被更新)。
9.3 安全存取模块物理安全要求
安全存取模块硬件设计应能确保在物理上限制对其内部存贮敏感数据存取和窃取,和对安全存取模块非授权使用和修改。一旦安全存取模块受到非法篡改及攻击,其本身应能够立即完成对内部敏感数据删除。要实现这些目标,安全存取模块应含有防窃、查窃、窃取显示或窃取响应机制,
同时,安全存取模块也应含有足够防范特征,能够发觉是否被篡改过。
总而言之,安全存取模块设计和结构应遵照以下要求:
只有经过尤其技术和工具,或严重破坏方法,才能对模块硬件或软件进行增加、替换或修改;
任何对敏感数据访问或修改,只有经过对模块接触才能达成:
a) 安全存取模块任何部分损坏或失效全部不会造成敏感数据泄露。
b) 假如安全存取模块是由多个分离部件组合而成,而处理数据又必需在这些部件之间传输,那么各部件须保持相同安全等级。
9.4 安全存取模块逻辑安全要求
一个安全存取模块逻辑设计应确保,调用任何单一功效或组合功效,全部不会造成敏感数据泄露。对于一些敏感操作,应有一定权限限制。
安全存取模块中可存放多组不一样版本不一样索引主密钥。全部主密钥通常应在终端投入使用之前被下载到安全模块中。假如在终端使用过程中,主密钥需要修改,应使用安全报文。实现这一操作通常应在特殊授权情况下完成。对外部不能存在任何取得密钥机会。
为避免伪操作,存放在安全模块中任何类型主密钥应和某个特定操作相结合。比如,主消费密钥将仅适适用于处理“消费及取现”应用操作。
在每一个交易结束或超时状态下,安全模块应自动清除内部缓存区中存放数据。
安全存取模块应能实施金融IC卡要求安全信息计算、校验。
当符合标准IC卡需要以安全报文方法传输信息时,安全存取模块应能够实现安全报文传输。
全部和脱机交易相关主密钥和敏感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存取模块中。
安全存取模块应能够实现要求加密算法和符合卡片规范中定义主密钥到子密钥分散算法。
10 黑名单管理
10.1 黑名单管理功效
消费类终端和服务类终端应含有黑名单存放和检索功效,以实现IC卡脱机交易安全处理.黑名单管理包含黑名单搜集,分发,存放,检索,更新等标准性定义,黑名单搜集,IC卡终端中黑名单存放格式和内容细节将不在本标准之内。
10.2 黑名单统计类型
黑名单文件应该能够存放两种格式黑名单统计:
a)序列号。
b)序列号区间。
10.3 黑名单检验
黑名单检验操作在IC卡正当性检验过程中进行。卡片开始操作后,向IC卡终端回送包含应用序列号在内公共数据,IC卡终端依据序列号进行黑名单检验操作,检验该卡是否在IC卡终端存放黑名单卡之列。
10.4 黑名单更新
黑名单文件更新包含增加,删除和重新下载等操作,具体安全要求应包含:
a) 黑名单下载设备和IC卡终端间通信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
b) IC卡终端对黑名单更新操作安全认证。
c) 更新周期要满足应用要求。
10.5 黑名单库容量要求
容量要满足应用要求,最低大于1000条。
11 交易步骤
11.1 消费终端交易步骤
11.1.1 消费终端交易步骤要求说明
IC卡终端交易步骤,是IC卡应用基础技术要求。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在开发和实施IC卡应用系统项目时,应遵照本标准所要求基础技术要求。
11.1.2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图(以电子钱包消费交易为例)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电子钱包消费交易步骤见图1。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读应用分区表和用户基础信息
开始
唯一代码、城市代码、卡号、卡认证码、文件表识送安全模块
安全模块计算出钱包区、公共信息区、交易统计区等KEY
读公共信息区内容
断点卡判定及恢复处理
改写公共信息区正本进程、统计指针、卡交易计数器及文件标识
认证交易统计区、写卡交易统计
认证钱包区、扣减正本交易金额
认证公共信息区、改写正本进程标志
认证钱包区、拷贝钱包副本
认证公共信息区、拷贝信息区副本
把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次数送安全存放模块计算TAC
存放消费统计
结束
安全模块认证卡正当性
判定黑名单标志
查黑名单
判定包区正当性
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写卡内黑名单标志,存放黑名单交易统计,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图1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电子钱包消费交易步骤
11.1.3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图说明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在消费终端上交易过程应按下列次序进行:
a) 卡正当性认证:消费终端检测到IC卡后首先要认证卡正当性,避免系统受到非法卡、非系统卡、伪卡侵害,IC卡和发行认证应由PSAM负责;
b) 判黑名单标志:消费终端检验卡内黑名单标志,如卡内已作黑名单标志,应退出交易;
c) 查黑名单:中止检验该卡是否列入终端存放黑名单中,如该卡列入黑名单,应将黑名单标志写入该卡,存放黑名单交易统计,并退出交易;
d) 断点卡判定及恢复处理:正式交易前,应对该卡上一次交易完整性进行确定,如该卡上一次交易不完整,应进行恢复处理,恢复步骤应依据本消费步骤进行设计;
e) 判钱包区正当性:消费终端应对钱包正副本进行检验,如发觉二者不一致,应将正确数据拷贝到不正确数据块,同时对卡内钱包余额有效性进行判定,如拷贝不成功或卡内钱包余额不足以支付此次消费,应退出交易;
f) 改写公共信息去正本进程标志:标识钱包消费交易开始;
g) 写卡内交易统计:记载钱包消费交易前原额、此次交易额等信息;
h) 扣减钱包正本交易金额:按消费额对钱包去正本进行减值操作;
i) 改写公共信息去正本进程标志:标识钱包消费交易完成;
j) 拷贝钱包区副本:将公共信息正本数据传输给公共信息副本;
k) 拷贝公共信息区副本:将公共信息正本数据传输给公共信息副本;
l) 安全存放模块计算TAC:消费终端把消费相关数据(包含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卡号等)送安全模块,计算TAC;
m) 存放消费交易统计:完成此次交易。
上述交易过程中,假如出现卡片异常、通讯异常等错误,必需依据是否进行钱包正本操作进行容错处理,进入冲正步骤。
11.2 非接触式CPU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
11.2.1 CPU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图
CPU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图见图2。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选择应用
开始
读取卡片信息得到卡号、卡类别
安全模块计算出钱包区、公共信息区、交易统计区等KEY
电子钱包消费初始化
PSAM计算MAC1
电子钱包消费
生成TAC和MAC2
PSAM验证MAC2
存放交易统计
结束
PSAM认证卡正当性
判定黑名单标志
查黑名单
初始化成功?
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黑名单卡处理,并退出交易
警告提醒,退出交易
钱包有效性判定
终止交易
图2 CPU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图
11.2.2 CPU卡和消费终端交易步骤图说明
CPU卡在消费终端上交易过程应按下列次序进行:
a) 卡正当性和有效性判别:消费终端检测到IC卡后首先要对卡正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判定,避免非法卡、伪卡、无效卡等在系统内使用;
b) 判黑名单标志:消费终端检验卡内黑名单标志,如卡内已作黑名单标志,应退出交易;
c) 查黑名单:消费中止检验该卡是否列入终端存放黑名单中,如该卡列入黑名单,应将黑名单标志写入该卡,存放黑名单交易统计,并退出交易;
d) 钱包有效性判定:消费终端应对卡内钱包余额有效性进行判定,如卡内钱包余额不足以支付此次消费,应退出交易;
e) 向卡片发出消费初始化命令,并接收卡片回送数据;
f) PSAM生成过程密钥并计算MAC1;
g) 从电子钱包中扣除此次交易金额;
h) 生成TAC和MAC2,送PSAM校验MAC2;
i) 存放消费交易统计,完成此次交易。
上述交易过程中,如还未开始钱包正本交易金额扣减操作,消费终端应终止交易;如钱包正本交易金额扣减(第h步)成功,则应计算TAC和存放消费交易统计;如钱包正本交易金额扣减操作已经开始但无成功回应,则应要求持卡人重新刷卡对应提醒或存放相关交易统计供后台处理。
11.2.3 CPU卡消费具体交易步骤图
CPU卡消费具体交易安全认证步骤图见图3。
IC卡
←
→
←
→
←
→
终端
→
←
→
←
PSAM卡
设置目前应用标志
并送出应用序列号
选择山东IC卡应用
Select File
接收应用序列号并保留
卡片产生过程密钥SK.
将原余额、脱机交易序号、透支限额、密钥版本号、算法标志、4字节伪随机数送卡外。
发送消费初始化密令
Initialize For Purchase
将收到相关数据作为MAC1计算命令DATA域,送MAC1计算命令给PSAM卡
PSAM卡按指定密钥版本号,使用对应消费主密钥对应用序列号分散得到消费子密钥。按卡片相同方法产生相同国彻骨那密钥SK,并计算产生MAC1
IC卡用过程密钥SK验证MAC1正确性。假如验证经过,则将从余额中扣除消费金额:将卡片脱机交易序号加1;更新交易明细统计。
用SK对对应数据计算得到4字节MAC2;用内部密钥左右8字节异或运算结果对对应数据计算得到4字节TAC码。
终端将终端号、交易日期和时间和MAC1作为消费命令DATA域,发送消费命令Debit For Purchase给IC卡
将MAC1回送给终端
将MAC2和TAC码回送给终端
终端接收到TAC码,确定交易成功,并将MAC2送PSAM卡校验。
终端接收确定信息
假如MAC2校验成功,则终端应统计该笔交易并发送确定消息给终端,不然,PSAM卡应用错误计数器减1,当计数器值为0时,PSAM卡将锁死。
图3 CPU卡消费具体交易步骤图
12 IC卡终端安全要求
12.1 IC卡终端程序下载
IC卡终端应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a) 开发终端程序软件包应严格控制;
b) 终端对程序下载应有对应安全机制控制,以预防非法下载;
c) 终端程序下载应有专员实施,并作统计;
d) 编码规则:城市代码(2字节)+应用代码(2字节)+序列号(2字节)。
12.2 IC卡终端加载安全存取模块
安全存取模块(PSAM、ISAM、ESAM)应含有以下功效:
a) 保护全部敏感数据不会泄漏;
b) 受到非法攻击和篡改会自动删除内部全部敏感数据;
c) 完成安全报文传送和密钥算法。
12.3 IC卡终端内部应用安全
假如终端上有多个应用,在应用程序上应做到:公用数据能够共享,各应用内部数据要相互独立。
12.4 IC卡终端和外部设备通讯安全
终端和主机或前置机通信安全:
a) 终端对输出关键报文产生MAC,随报文一起传送,以防伪造报文;
b) 终端对输入关键报文验证MAC,以防伪造报文;
c) 终端和PIN输入设备密码键盘:假如需要持卡人输入密码,那么应从密码键盘得到密码密文。
12.5 IC卡终端安全认证步骤
12.5.1 消费终端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消费终端交易安全认证包含到CPU卡交易和逻辑加密卡交易两种步骤。
a) CPU卡消费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消费交易步骤见图4。
IC卡
POS机
PSAM卡
POS上电、PSAM卡上电
PSAM卡初始化
→
初始化
…
←
PSAM标识符
卡片插入
…
…
交易预处理
←
交易预处理
发卡商标识(8)
卡片应用序列号(10)
→
设置PSAM卡交易密钥命令
发卡商标识(8)
卡片应用序列号(10)
→
由应用序列号生成消费子密钥
命令处理
←
消费初始化命令
(DATA:密钥索引 交易金额 终端机编号)
←
返回密钥索引号
返回:卡片余额、脱机交易序号、透支限额、密钥版本号、算法标识、伪随机数
→
申请PSAM卡产生交易MAC1
卡片余额、脱机交易序号、
随机数、…
→
命令处理
命令处理
验证MAC1有效性
←
消费命令
(DATA:终端交易序号 终端交易日期
终端交易时间 MAC1)
←
返回终端交易序号、MAC1
MAC1有效,返回TAC 、MAC2,并进行以下交易处理:
从余额中扣减消费金额;卡内脱机交易序号加1;更新交易统计
→
申请PSAM卡验证
交易认证码MAC2
(TAC、MAC2)
→
验证MAC2
卡片拔出
写交易明细
完成交易
←
终端交易序号加一,返回署名MAC0
图4 消费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b)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消费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消费交易安全认证步骤见图5。
IC卡
终端
PSAM卡
选择目录
---à
ß---
发行城市代码、唯一号、流水号、MAC认证码等信息
ß---
选择用户卡扇区
---à
验证MAC、
计算扇区密钥
消费操作
---à
查对MAC有效性、
发出计算扇区密钥
ß---
ß---
图5 消费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12.5.2 充值终端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1)CPU卡充值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CPU卡充值交易安全认证步骤见图6。
IC卡
终端
主机
卡片插入
…
交易预处理
←
←
← 交易预处理
卡片应用序列号(10)→
→
→
主机依据应用序列号分散出圈存子密钥
命令处理
←
←
←圈存初始化命令
(DATA:密钥索引
交易金额终端机编号)
返回确定状态
并初始化圈存交易
卡片返回生成SESLK和MAC1数据
→
ED或EP余额
ED/EP联机交易序号
密钥版本号
算法标识
随机数
MAC1
→
→
→
主机生成SESLK
验证MAC1是否有效.
命令处理
验证MAC2有效性
←
←
← 圈存命令
(DATA:主机交易日期
主机交易时间 MAC2)
MAC1有效
主机产生MAC2
将联机交易序号加1
进行圈存交易
MAC2有效,进行以下交易处理:卡内联机交易序号加1;将交易金额加在余额上;更新交易统计.
返回TAC
TAC
→
→
→
…
图6 CPU卡充值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2)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充值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充值交易安全认证步骤见图7。
IC卡
终端
充值密钥服务器
选择充值应用
---à
ß---
发行城市代码、唯一号、流水号、MAC认证码等信息
ß---
选择用户卡扇区
读出应用信息
---à
验证MAC、
计算扇区密钥
充值操作
---à
查对MAC有效性、
发出计算扇区密钥
ß---
ß---
计算交易TAC
---à
发出TAC
ß---
图7 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充值交易安全认证步骤
13 终端设备软件升级和维护
13.1 底层控制软件升级和维护
终端设备应含有升级能力,使用专用软件和工具能够方便对终端设备底层控制程序进行必需升级和扩充,对控制程序升级不应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13.2 应用程序升级和维护
终端设备应用程序升级和维护,应视应用差异提供多个灵活升级方法,比如,应用程序远程下载和当地下载。应用程序升级和维护所采取物理接口形式和通信协议不在本部分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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