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桐梓县铭安煤矿
管
理
制
度
二○一○年二月
目 录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页
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5页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页
四、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3页
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4页
六、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5页
七、能源介质管理制度…………………………………15页
八、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6页
九、矿井关键灾难预防制度……………………………16页
十、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7页
十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18页
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9页
十三、危化品管理制度…………………………………20页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24页
十五、事故应抢救援制度………………………………25页
十六、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6页
十七、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27页
十八、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7页
十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8页
二十、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8页
二十一、事故隐患整改制度……………………………30页
二十二、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31页
二十三、劳动保护制度…………………………………31页
二十四、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2页
二十五、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2页
二十六、安全会议制度…………………………………33页
二十七、安全检验制度…………………………………38页
二十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4页
二十九、顶板管理制度…………………………………40页
三十、安全生产举报制度……………………………40页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利用目标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全矿安全生产实施有效宏观控制和微观管理,深入促进安全生产,实现企业总安全目标,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订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目标:整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工伤事故控制在6人以内。
第一条 煤矿实施“二级”安全目标管理,即以煤矿总安全目标为基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将煤矿各采区(各井)安全目标逐层向下分解,形成矿和科室、科室和采区、采区和班组,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上、下结合,左、右协调,目标明确,任务具体。
第二条 矿经过对安全资料搜集、分析和针对本企业发生各类事故教训和总结,以安全法规和上级宏观安全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矿实际安全情况为基础,采取上、下结合,群策群力方法,建立企业总体安全目标,并形成完整目标管理体系。
第三条 安全目标制订,必需切合实际,含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做到科学合理、严厉公正,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以充足调动全矿职员主动性,使其在目标统一意志下,实现自我控制并参与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安全目标应依据改变了环境、条件、适时正确地制订和修改完善,以提升科室、采区、班组应变能力,对安全工作实施有效动态管理,确定后安全目标,必需主动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安全目标实施层次管理,各科室、采区和班组应依据企业下达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确定本科室和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简便化、统一化、正规化地全方面展开。形成事事有些人管,人人有专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安全生产格局,使职员做有要求,干有目标,确保煤矿总体目标实现。
第六条 安全目标确定分解后,必需加强监督,强化责任,激发全矿职员潜在主动性、发明性和主动性,实现安全管理方法科学化、内容规范化、基础工作制度化。
第七条 安全目标考评,由矿安科监督、调度室主持,对各科室、采区、班组对安全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凡抵达目标管理期限时,应上、下结合进行安全评价,随时将安全目标管理实际情况和安全目标进行考评、严格实施,奖惩逗硬。
第八条 奖励
1、整年无重伤以上事故,奖励管理人员年底根据各自所扣风险金70%。
2、当月无重伤以上事故,按奖罚评分标准对现。
3、年底进行“优胜工作”评议,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责任心强职员,被评为“工作优胜者”另行奖励。
第九条 处罚
1、整年安全管理基础情况,年底总结评议;全矿井下工伤医疗费:
(1)、医疗费在5万元以内不扣安全风险金。
(2)、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6万元,扣安全风金20%。
(3)、医疗费在6万元以上至8万元,扣安全风险金30%。
(4)、医疗费在9万以上至11万元,扣安全风险金60%。
(5)、医疗费在12万元以上,整年安全风险金扣完。
(6)、死亡1人,扣安全风险金100%。
以上者不含本数。
2、当月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包含重伤)扣该队该工作面工资总额10%,事故责任人扣20%。
3、通常事故及未遂安全事故,追究其事故责任人责任。并视其危害程度,根据“铭安煤矿井下奖惩细则”进行处罚。
4、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区域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按“井下奖惩细则”给予处罚。
5、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井下奖惩细则”及相关劳动纪律给予处罚。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不分析、不进行处理或不采取对应补救方法,按相关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第十条 安全奖惩制度
1、职员有以下成绩之一,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令,认真落实实施相关法规和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方法,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发觉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方法或立即汇报,阻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以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
(3)抢救事故有功;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发明,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
2、 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认真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在年底应由矿委讨论、总结给予表彰、奖励。
3、任何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相关要求,视其情节及后果,应给予经济处罚、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有下列情况,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1)不立即处理安全、尘毒危害等方面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
(2)放松对安全工作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
(3)对职员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
(4)因为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事或肇事者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
(2)忽略安全工作,玩忽职守;
(3)发觉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预防事故方法,又不立即汇报;
(4)对阻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对揭发隐患事故真相人员,对安全监察(检验)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报复;
(5)事故发生后,隐患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偏护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
注:重伤含义:生产过程中,工伤事故一人,医疗费达2万元以上,视为重伤。
二、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业主:
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和材料、资金到位。
2、负责“一通三防”工作人员送培及按工作需要配齐、配足“一通三防”人员
3、督促采购人员立即购回“一通三防”所需物资,设备及各类仪器仪表。
4、督促检验“一通三防”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二、技术责任人
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技术全方面管理。
2、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工作长久计划和短期计划。
3、负责编制“矿井灾难及预防处理计划”、“重大危险源处理应急预案”、“反风演练”等方法。
4、坚持召开“一通三防”例会、研究、分析、部署“一通三防”工作。
5、指导“一通三防”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6、每日审阅瓦斯日报表及瓦斯班报表每旬审测风报表及密闭情况。
三、矿长
1、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行政领导。
2、配足配够“一通三防”工作人员。
3、安排部署“一通三防”工作设施和人员具体落实。
4、立即组织送培“一通三防”人员,持证率达100%。
5、有权对“一通三防”不负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或更换。
6、每日审查瓦斯日报表和班报表,每旬审查测风报表及密闭情况。
四、安全矿长(安全科)
1、负责安全科“一通三防”直接领导责任。
2、常常撑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3、坚持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议和系统改变方案。
4、检验部署“一通三防”工作落实情况。
5、有权提出更换“一通三防”工作不负责任人员。
6、有权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五、生产矿长(生产科)
1、负责分管范围内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督促检验工作。
2、有权督促部署通风工、瓦检员、机电工按《规程》作业,违反者有权处理。
3、督促检验各作业点严格实施“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4、督促分管范围内作业点使用好防尘设施和防尘设备。
5、督促机电消除电器失爆。
6、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处理。
六、一通三防队:
1、在分管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工作。
2、通风工、瓦斯检验员每班巡回检验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情况,如有隐患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立即汇报。
3、瓦斯检验员每班每次检验情况向作业点人员公布,作业点班组长应在瓦斯统计本上签字,并严格实施“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员也必需在瓦斯检验统计本上签字。
4、每次检验结果必需如实填在瓦斯挂牌上,出井后填写瓦斯日报表交矿相关责任人审阅,严禁假检、漏检。
5、通风工每旬定时进行测风(如工作面发生改变应立即测风)合理分配井下各作业点风量,并填测风报表和测风统计挂牌,严禁弄虚作假,以利安全生产。
6、指导和帮助局扇风机及瓦斯探头安装和风筒悬挂。
7、防突人员根据设计进行探放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立即填报各项报表,按要求报批相关报表。
七、机电(科)队
1、对主扇风机房、充电房、机修房、机车、电工、水泵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对主扇风机房、充电房、机修房、机车、电工、水工泵工技术业务指导责任。
3、对电器设备加强防爆性能检验,失爆电器和淘汰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对井下电器设备加强巡回检验,消除电器失爆,消除电器失爆源。
5、无压力自救器和失爆矿灯不准发放入井。
6、负责安装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设施设备及多种传感器安装、调试,使之达成正常使用。
八、调度室
1、负责本井(采区)瓦斯监控室、井口检身、考勤、工作领导。
2、负责瓦斯监控室、井口检身、考勤、业务指导。
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限立即联络并送检多种监控仪表(探头)瓦检器、风表等。
4、每日必需打印各类监控设备报表。
5、抽查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洒后下井、烟火下井、失爆矿灯下井。
6、督促严格检身,严格考勤,作到进出井人数清楚。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有效杜绝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灾难事故,结合本矿在开采过程中所预防各类事故,特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瓦斯管理
(一)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设置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方法时,必需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含:设备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要求,并绘制部署图。
(2)矿井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需在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和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需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3)在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
(4)、矿井进、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回风风井安设CO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机开停器、风门传感器。
(5)全部矿井石门揭煤地点,在距揭煤地点20m前,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
(6)全部设置甲烷传感器地点,必需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效(有特殊要求全部除外)。其断电范围必需符合《规程》相关要求。
2、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
(1)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度、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大于300㎜或吊挂在巷道中。
(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同一侧,严禁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3)必需建立安全监控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通风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排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需定时进行调试、校正,每个月最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需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需对甲烷超限断电功效进行测试。
(4)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出6个月,必需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方面检修。检修和安全监控设备相关联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需制订安全方法报经矿技术责任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5)瓦斯检验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验工作同时,还必需检验所管范围内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立即采取安全方法并将检验结果报监测值班员或调度。瓦斯检验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作为检验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验统计。
(6)设在现场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护和使用。生产单位班组长每班最少对所监管范围内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验,发觉问题应立即向监测值班员和调度室汇报,并帮助处理。
需要常常移动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班组长或该头瓦检员按要求移动,严禁私自停用,不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有意破坏、偷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隶属设施者要严厉查处。
(7)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需二十四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需严禁实施相关要求,并填写故障登统计。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就在8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方法。
(8)各矿全部应配置一定数量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确保安全监控设备在正常工作。
3、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处理
(1)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轮番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所显示多种信息,认真监视系统各部分运行姿态,并做好统计。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汇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长或技术责任人。
(2)值班人员必需对当日取得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写出关键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书面汇报,并打印“瓦斯日报表”报矿长、技术责任人审阅。
(3)监控运行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时,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和监控维修人员取得联络,立即排除故障;同时,搜集、整理平时工作中获取多种技术资料,并认真保管。
4、安全监测人员全部必需经过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培训,领取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以风定产
1、依据采掘工作面改变,一通三防队立即提出调整通风系统方案,报矿相关人员审批实施。
2、调查井下通风设施和设备以利安全生产。
3、测定井下各作点风量,实施科学合理风量分配。
4、严禁超风生产。
(三)加强瓦斯检验
1、工人未入井前,当班瓦斯检验员、安全员提前入井分区检验各作点通风瓦斯情况,在安全许可情况下才组织工人入井。
2、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关键地点关键检验,放炮员和瓦检员实施现场签字制。
3、每次检验情况必需向在场工作人员公布,作业点班组长应在瓦斯检验手册上签字。
4、排放瓦斯必需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后,有序排放。
二、顶板管理制度
(一)顶板管理
1、巷道:
巷道一旦掘出后,巷道顶板上方压力就有传输到巷道两帮煤(岩)柱上,从而形成巷道支承压力,使顶板来压,巷道变形,造成垮塌危险,对巷道顶板管理特作以下管理要求:
(1)主井从井口至见基岩段必需砌碹,岩石硬度大巷道,不易垮塌,采取锚喷护巷,顶板破碎地段采取12#工字钢支护或发硂支护,工字钢支护0.8m一架,顶板两帮背紧背牢,发硂地段充填饱满,未进行永久支护必需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小于1.0m2/根(支护中到中距离)。
(2)运输平巷,回风平巷,人行上、下山巷道,绞车道按作规程要求进行支护,支架间距不得超出作规程要求,顶板,两帮背紧背牢,永久支护距碛头不得大于5米(锚喷除外),未永久支护必需进行临时支护,不得大于1.0m2/根。
(3)安全出口处巷采取金属支护加固长在20m以上,并有专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4)巷道维修人员,落实责任进行巡回检验制,并作好巡回排查统计
(5)每巷每班必需进行班评制,月终进行考评制。
2、采煤工作面
伴随采煤工作面推采,工作面顶板不一样程度出现下沉,移位,出现首次来压和周期来压,严重会出现从煤壁起钢刀性作用造成工作面全部垮塌,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失,所以特制订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采煤工作面实施正规循环作业,达成作业规程要求时,必需下放支架,或不得采煤。
(2)采煤工作面支护采取伪倾斜揉性掩护支架支护,支柱要求按作业规程要求实施。
(3)要放顶及开采过程中岩石应在未放顶段加固接顶,支撑顶板压力。
(4)在开采过程中坚持敲帮问顶,传呼口令,作到三勤、两审,勤敲帮问顶、勤检验、勤支护、审炭、审棚。
(5)安全员、班组长要常常检验工作面改变情况,如有隐患立即处理,不留后患,作到万无一失,如遇顶板周期来压,立即撤人到安全地点。
(6)每班必需进行班评制,月终进行考评制。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
1、凡出现有透水预兆,必需立即撤人后再汇报。
2、经矿相关人员现场查勘后。编制探放水方法后才准进行。
3、严格根据“估计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标准,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方法。
4、作好水情分析,无危险后才准作业。
5、每十二个月3月—4月必需清理水沟、地面防洪沟,检修好所需要排水设备。
四、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1、杜绝明火入井。
2、消除电器失爆源。
3、消除放炮火源。
4、消除煤层自燃发生。
5、立即密闭采空区或盲巷。
五、火工产品管理制度
1、火工产品购进、入库、使用、退库全部必需符合《中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和我矿对此特殊要求。
2、保管员、安全员、押运员、放炮员全部必需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方能从事该项工作。
3、各火工产品使用部门全部必需加强对放炮作业人员培训和教育,达成持证岗,当班在库房领、退,确保火品产品使用安全性。
4、加强对火工产品库房管理,必需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按要求保管火工产品,严禁变质火工产品出入库,作到帐、实相符,账、物相符。
5、严禁私藏雷管、炸药,一经发觉立即重处。
6、严禁火工产品借给她人(单位)使用,一经发觉立即重处。
六、机电
1、停、送电严格实施操作票。
2、严禁带电作业,停电后必需挂牌,并作短路装置和加锁。预防误操作,坚持谁挂牌谁取牌。
3、停送电必需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坚持值班制度及设备入井检验制度,消亡失爆电器入井。
5、严禁使用淘汰及不符合规程要求设备。
6、坚持值班巡回检验制、设备维修保养制。设备检验制等,并作好多种统计。
四、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不使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特制订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凡购回设备器材,必需如实入库,并签发入库单,入库单上交货人、验收人签字,财务列帐。
2、凡领出设备器材必需开出库单,并签字发发货人、领货人,出库单上写明用途和地点。建立设备台帐。安全仪器台帐由调度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其它设备由机电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
3、各作业点设备器材必需建立设备档案,档案上标明领用日期,设备型号,安放地点,安装日期,出厂日期编号等。
4、重大器材必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才准发放。
5、未经业主同意,一律不准借用设备出矿。
6、每台设备必需认真阅读说明书后,正确安装使用,不准误操作(使操作人员应知应会)。
7、每台设备必需进行挂牌,牌上标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电压及用途、安装人、验收人、安装日期。
8、定时和不定时对设备性能进行检验、维护、调整、校验、检修、并作好统计,以利设备器材正常使用。
9、报废设备器材必需经业主同意同意后和财务人员共同处理,并注明设备报废处理情况。
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特种设备管理,预防发生意外事故,以利正常使用和安全生产,特作以下要求。
一、铲车
1、铲车司机必需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实施定车定员使用。
3、维护检修应定点检修。
4、严禁非铲车司机操作。
5、作好运行统计和检修统计。
6、交接班清楚。
二、乙炔、氧气
1、乙炔、氧气必需经培训取得资格后,才准使用。
2、乙炔、氧气必需分开存放,使用时,氧气、乙炔须间隔5米以外。
3、未用时必需将乙炔、氧气放在库房内,分别存放,并锁好。
4、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进行,不得误操作。
5、使用前应检验压力情况,无压力不准使用。
三、空气压液机
1、不属空压机司机一律不准动用空压机设备。
2、在开机前首先检验设备润滑油、压力表、安全阀、排气阀等。
3、在开机前应检验电源、电压、开关等。
4、检验结束无安全隐患后才准开机。
5、检修必需专业人员才准进行,并作好检修统计。
6、作好运转统计,交接班清楚。
六、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是质量第一,百年大计,工程施工包含到适用性,安全性及计划性,预防不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施工,特编制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地面工程
1、各工程建设和工程改造,应有统算计划,按标准设计。
2、计划设计后应经审批后才准开工建设。
3、建设项目,应有项目责任人,现场施工技术责任人、安全员、工程管理。
4、每个项目应作分段工程耐压检验提交科学数据,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经验收合理才准下期(下段)工程开工建设。
5、在施工中如需改变方案,必需经审查同意后才准改变。
6、工程完工后必需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交付使用。
二、井巷工程
1、新建、改建、扩建巷道必需经设计部门设计,同意后才准施工建设。
2、开拓延伸工程、采区接替工程由技术科提出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才准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进行,如需改变方案需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4、施工中严格按标准施工。
5、在施工中应落实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安全员、工程管理。
6、每班应填班评价报表审批,月终进行月评价,不然不计发工资。
七、能源介质管理制度
我矿采矿证经省(国地资源厅划剥开采C6#、C1#二层煤,开采标高+1150m至+1500m,自燃发怒倾向有所改变,煤层爆炸指数改变,所以特编制能源介质管理措施
1、开采煤层改变前应作煤层综合化验分析。
2、开采采区改变前应作煤综合化验分析。
3、请有资质单位作瓦斯动态分析及瓦斯等级判定。
4、经分析后编制制订开采防范方法。
5、在开采过程加强管理,加强检验,撑握动态改变情况作好动态统计。
6、研究动态情况,制订防治方案,以利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八、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适应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预防购置物资不能使用,造成积压库存和物资报废,为有利于安全生产,企业发展,特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凡各部门需用物资应依据安全生产及工作需要,提前7天报送物资请购单交采购员(急需物资例外)。
2、请购单上应写明物资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
3、请购单交采购员后报经矿长或业主审批后,校对库房差多少购多少。
4、物资购回后,交物资检验员(根据分管部门)验货后交回库房,不符合要求不予入库。
5、入库后,保管员应开出入库单,建档建帐,保管员、采购员签字后财务入帐。
6、爆炸物品是国家严格物资,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九、关键灾难预防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我矿关键灾难有:瓦斯、顶底板、水、火;为了有效预防,将灾难消亡在未发生之前,特制订灾难预防制度:
一、瓦斯:
坚持以风定产,抽放结合,监测监控:
1、一通三防应对通风系统进行具体检验,坚持测风制度。合理分配井下风量,确保各作点有效风量。
2、瓦斯检验员坚持定点负责巡回检制,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
3、瓦检员、安全员常常监视井下各作业瓦斯改变情况,出现隐患立即汇报处理。
4、坚持每班瓦斯汇报制和瓦斯审阅制。
5、每个月召开不低于一次以上通风瓦斯例会,研究通风瓦斯管理工作。
6、通风系统发生改变,提出改善方案须经同意后才准进行。
二、顶板:
1、对顶板应作好地质地测预报,分析各作业点地质改变情况,作具体部署和要求。
2、井巷维修工坚持巡回检验制度,排除井巷危岩,加强支护。
3、各作点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勤检验、勤支护。
4、改变采煤工艺和采煤方法,推广新工艺、新技术,降低对顶板震动压力。
5、改善支护方法,采煤工作面逐步推广金属支柱,掘进工作面推广金属支柱。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作业。
三、水:
1、排水系统机电设备由机电队落实专员负责管理。
2、检验维护好全部抽排设备和设施,确保设备完好。
3、对井下各出水点采取堵、疏、排方法。
4、坚持有疑必撤,先探后掘后采标准。
5、作好周围老窑调查工作,作好水文地质分析。
6、作好水位改变,抽排水时间统计工作,以利分析水患改变情况。
四、火:
关键预防煤层自然发怒,发怒煤层关键是C1#煤层,在开采过程中必需作到:
1、由安全员、瓦斯检验员每班检验工作面温度情况。
2、检验CO情况。
3、检验密闭情况。
4、检验水温情况。
5、检验情况必需作好统计。
6、如出现异常,必需立即汇报,采取方法进行处理。
十、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凡作业点、操作场所,单项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运转等,必需制订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方法,关键包含: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掘、机、电、通、维等工种和关键设备操作规程。
3、关键生产设备,装置安全检修规程。
4、各类安全技术方法。
二、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必需做到每一个工作面全部有符合实际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由技术责任人审批。
三、经同意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需在开工前,由技术责任人和安全员向全体作业人员具体讲解。参与规程学习作业人员必需签字登记。
四、各工种、设备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制订,经技术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五、安全技术方法同意后,必需严格实施,未经同意安全技术方法工程不得施工。
六、矿井需要改变通风系统时,方案必需经技术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七、矿井对不能部署壁式采煤工作面边角煤,方案和该面“作业规程”必需经技术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使职员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各项规程制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凡新接收或调换工种工人,上岗前必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率领下方可进行工作。
2、特殊工种应参与主管部门创办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相关协议,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理论考评,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关键内容:
(1)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作业规程。
(3)机电及多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经验教育和预防方法。
(5)加强对六大自然灾难预防方法学习。
(6)实施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凡本矿职员必需按时参与每个月10日、30日矿上组织全员职员安全培训会。
6、天天入井工作前必需参与班前安全培训教育。
7、凡不能参与培训会者,一律按会议制度进行处罚。
十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资金起源
1、企业法人先从煤矿销售收入中提出10万元,作为安全投入保障资金底金。
2、每个月按煤炭销售量计算,每吨煤提安全投入保障金10元。
二、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管理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金账户,专款专用。
三、安全投入保障金使用范围
1、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
2、消除安全隐患。
3、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5、安全奖励。
6、推广应用优异安全技术方法和管理方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金使用:
安全投入确保提用依据年度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由矿长、副矿长、工程师提出,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企业法人同意。
二○一○年安全投入计划明细表
序号
名 称
安全投入时间
安全投入资金(万元)
1
运输巷钢轨
5--10月
20
2
掘扩水沟
4--12月
10
3
矿井支护
4--12月
200
4
瓦斯治理
5--12月
200
5
机电设备
5--10月
200
6
职员安全培训
3--10月
10
7
安全仪器仪表
4-12月
20
8
炸药库修建及避雷设施
3月
10
9
购便携式瓦斯检验器等仪器仪表
5-12月
4
10
建、修防尘设施
4-12月
15
11
设消防硐室
3-4月
20
12
采区配电及安全硐室
5--7月
20
13
总回风巷及采区回风巷
4—10月
100
累计
829
十三、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业主、副组长:矿长、行办主任;组员: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并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二、安全管理
1、各单位必需严格现场火工产品“领、耗、退”三签字,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弄虚作假,当班安全员、班长、放炮员必需认真负责,瓦检员要严格监督,预防炸药、雷管乱丢乱放和丢失被盗,一旦发生丢失被盗,必需立即汇报安全科、行办室,并主动帮助调查、寻求。
2、炸药库房必需严格把好领、退关,凡发觉放炮员作业证没有年审或年审超期停止发放炸药、电管。各单位一定要加强放炮员思想教育,掌握思想动态,对不再符合接触火工产品管理条件人员(包含思想情绪波动较大或打架斗殴者)果断立即调离放炮岗位,并不得安排和雷管、炸药接触工作。
3、各单位必需定时或不定时地对爆破器材进行检验,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必需落实专员负责,限期根本整改。爆破器材领导组每个月组织一次火工产品专题安全大检验,由安全科牵头、维新派出所、生产科相关人员参与,并将检验情况进行通报。
4、各单位放炮员必需将更衣箱号码和更衣箱备用钥匙在要求时间内交到调度室,方便随时检验,若放炮员更衣箱换锁,必需将新锁钥匙在一周内交到调度室。检验更衣箱每个月不少于一次,检验时,必需待检验组人员到齐后,才准开放炮员更衣箱。并把检验结果交矿领导传阅。
5、销售科、生产科必需指派专职火工产品安全管理人员,对火工产品运输、储存、领用等全过程进行安全监察,并实施群众监督。
6、安全科、行办室必需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爆破器材安全岗位责任制和井口检身制,并上墙接爱检验。
7、行办室必需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火工产品人员年审培训工作,并对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验。对无证上岗者、私自修改放炮员证件相关内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8、矿长负责放炮员证审和换证培训工作。
9、井下严禁使用自制线路导通检测器和无检测功效放炮器,而且使用有检测功效放炮器必需在起爆点进行,不然将给责任人严重处罚。
三、运输和储存
1、运输、储存、使用火工产品人员,必需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政治审查考评合格并持证上岗。
2、运输火工产品车辆必需持有“危险品”准运证,并挂有“危险品”标志,带齐消防器材,防雨蓬布,不得超高、超宽,出车前进行认真检验,车况必需良好方可出车。
3、运输爆破器材驾驶员必需含有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练,听从押运人员指挥和熟练爆破器材性能驾驶员担任。
4、押运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乘坐在装有爆破器材车箱内,以预防物品受损和丢失和意外事故发生,严禁押运人员座驾驶室,严禁夜间运输严禁和爆破器材相抵触物品混装、混运,严禁同时运载旅客和其它物品。
5、转运炸药、雷管必需清点好数量,入库台帐,做到交接清楚。若发觉异常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6、炸药装入矿车后,应立即将运输火工产品通知单交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通知后必需优先派车运输入井,严禁在地面停留(抢险救灾、抢救伤员除外),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入井,前后要分别挂一辆空车,押运人员2人必需乘坐在尾后空车内。
7、库管员从地面炸药库送火工产品到井下炸药时不得独自运输,必需由放炮员和班组长2人以上押送,若无人员押送,库管员有权拒绝运输。
8、炸药、雷管入库,库管员凭入库单物品数量进行检验验收,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堆码、摆放、入账,做到交接清楚,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入库原始统计。
9、井下炸药库凡性质相抵触爆炸物品必需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放,炸药、雷管堆码高度不得超出1.5m(五箱),三方距墙不得小于0.2m,发放炸药处存放炸药不得超出三箱。
10、库管员必需做到持证上岗,做到手上交接班,坚持上不清下不接标准,严禁脱岗。库管员应每班检验清扫库内、外卫生,检验温度,物品是否变质损坏,消防设施、积水、门窗、门锁有没有异常,若发觉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处理。
11、任何人严禁带烟火等易燃物品和非防爆物品带入火工产品管理库(包含矿灯),火工产品管理库必需门、窗完好,并上锁,由库管员负责。入库检验人员应向库管员出示矿或公安机关签发检验证,或出示地域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有效检验证件,不然不准入库检验。
12、入库检验人员必需在来人来客统计本上登记,库管员要签字。任何入库检验及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出库时,库管员必需对其搜身。火工产品管理库电话必需确保通畅,库管员发觉电话坏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安排处理,电话维修单位接到汇报后1小时内必需到现场修复。
三、发放和领用
1、当班放炮员依据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安排,填好我矿火药领料单,交当班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炸药电管,但掘进队最多不超出两个循环炸药和雷管,领药单不得涂改。不然无效,如涂改后领药单领到药,将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2、库管员必需坚持放炮员凭“爆破证”、“领料单”和管理人员审签火药领用票,并认真查对“两证”是否证号相同,人员相符,且领用炸药、备管必需是2人及2人以上才能发放,并当面清点数量,经双方认可后并在领用单签字以备查。
3、发放雷管前,库管员应检验雷管箱是否完好,如不完好不准发,库管员必需修好后才能发放。
4、领料单上假如施工单位在实消数和退库数上签字,而且不能签错,库管员发觉问题立即向行办室汇报。
5、放炮员在炸药库领取炸药、雷管后,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输、炸药由运输人员用专用人运输,且必需在要求路线运输,放炮员走在最终,运输炸药雷管抵达工作面后交班长点数,并放在支架完整、顶板完好、避开电器、避开淋水安全地点存放。
6、炸药、雷管运输到工作面后,班长、放炮员立即点数并装箱上锁,要和领出数相等,若发觉差要立即寻求或向矿调度室汇报。
7、井下炸药箱和雷管箱要防盗,发觉不防盗,班长必需指定专员看管。
8、采掘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员必需按要求做好引药。严禁在工作面边装边做药,装药过程中,严禁乱扔乱放,火工产品使用过程中严禁乱扔乱放。火工产品使用过程中由班长和放炮员负责任,在工作面瓦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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