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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十二中学老师职业道德考评措施
为深入落实《中国教育法》、《中国老师法》,依据《温州市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评措施》要求,以《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考评内容,建立师德建设长久有效机制,深入提升老师职业道德素质。
一、考评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职员(校级领导干部考评按领导干部考评措施实施),经同意二线人员和长久病休超6个月及以上人员不参与考评。
二、考评内容
以《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从爱国遵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三、考评措施
考评方法:平时考评和年底止性考评相结合,年底止性考评采取“五考评”形式,即自我考评、领导考评、同事考评、学生考评、家长考评,时间在每十二个月6月份。
(一)年底止性考评步骤:
1、组织学习。每十二个月在考评前组织参评人员,由针对性地进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法进行。
2、实施考评。召开专题会议,讲清考评意义,明确考评要求,端正工作态度。
(1)学生、家长考评。随机选择任课对象不低于50%学生和家长参与问卷调查。必需时,召开学生或家长座谈会,听取意见。
(2)组织好自评、领导评、老师间互评。
(3)组织好非教学人员考评。非教学人员由自我考评、校领导考评、中层干部考评、老师考评。
(二)平时考评内容
学校应认真对照《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对老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检验。对发觉有下列行为之一,每一项每次扣5分:
(1) 散布违反四项基础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言论;
(2)私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以教谋私;
(3)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或家长钱物;
(4)仪容仪表不符合老师身份;
(5)私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
(6)不备课,上课无教案;
(7)在上课、监考时间吸烟、开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
(8)监考期间看书刊、做考题,或私自离开试场;
(9)会议无故不参与1次或未经同意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3次;
(10)无故不在要求时间内上交计划生育材料(如环透单、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儿女证复印件等);
(11)有其它违反师德规范言行;
(三)考评统计措施
将终止性考评得分和平时考评扣减分合加为教职员年度师德考评得分。老师和职员分两组进行统计分等第。依据定量考评得分转化为定性考评,分为优异、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它老师,优异、良好、合格各占三分之一。即考评成绩在前三分之一为优异,考评成绩在中间三分之一为良好,考评成绩在后三分之一为合格。
终止性考评调查表中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值分别为90及以上、80—89、60—79,60以下。
(1)老师考评 自我考评占10%,领导考评占35%,老师间互评占30%,学生考评占15%,家长考评占10%。
(2)非教学人员:自我考评占10%,领导考评占20%,中层干部考评占30%,老师考评占40%。
四、考评结果利用
《老师法》明确要求:老师考评结果是受聘用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依据。为激励优异,鞭策后进,对考评结果利用做以下要求:
(一)在学校(单位)师德考评成绩在前10%,在市级新闻奖教金、师德标兵、终生班主任,教授级中学高级老师、特级老师、名师名校长、“三坛”、学科骨干老师评选中优先推荐。
(二)考评成绩在前三分之一,在以下方面优先考虑:在年度考评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在老师竞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给予倾斜;优先参与省市组织培训、学术考察和科研活动。
(三)考评成绩落在后三分之一,标准上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四)对师德考评不合格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施一票否决,给缓聘或转岗分流。
1.有讽刺、挖苦、歧视、欺侮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2.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更正;
3.因渎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
4.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评评优中有弄虚作假、剽窃剽窃等行为;
5.有其它违反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五、温州市第十二中学师德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 吴步旭
副组长: 林金云 徐庄华
成 员: 张 伶 丁珠峰 程飞 吴晓来 任伟 谭小秋 周平平 陈炜
2009.5
。
温州市老师职业道德评价标准
(老师自评、互评、领导评价用表)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基础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1
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没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教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25
2
关爱学生
关心珍惜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5
3
为人师表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不以分数作为学生唯一标准。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5
4
终生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生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停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5
温州市老师职业道德评价标准
(任教学生、家长评价调查用表)
序号
姓 名
所教班级
所任学科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其 她 问 题 和 建 议
注:在优、良、合格、不合格栏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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