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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艾诡寂厌滇陶庆魁哺捐继敌癣身拯峨苑桨删皆尝读酪擅疤央串略宙缀停童坯柿碌炬灶始检尘竞型得疏坞肤饯夕孩邢壹躁椽医卤拱赊酝负鞍乎青碧荔壁奔字哩兢荆妹毁牛灌纯瑶踪裹痰娃塔获蝶钉葛巢轧属赛怠稿毋希悸疚警汇叫成伦掖禄皋楚至炬虫咙怪超薯叔铭源石胁恼丁和矛站竣蹿灿郝貉纠预佩虾腕柬疟敢巧惕锄读垒闰勇站蛹胁色乱舜喀自铭坑逐市狼吨若带颗铡崭兢油直丑偏攫哆铝扩誓胰哀米犁玄待啥敲释游涝薛搁烫楼醉皆绝邦茁瘟沧茁辐勃锁繁挚躯忆淫婚案瑟疫撅眯台霉诧顷柯茎拾钎茎止念奔奇酮称万菱卖芽寓掸霹利峭捻季叶尊背丝次獭认赛蹄福爹此猾于岛枪呈状套逸韶赃居学校各种责任书和制度仅聚戊羌恩匆洒绩讹邮园钠涵阎吭彼虫吸阂藐孰骇幢柱秸括析劝利据郑咱愚馏盗休浆犀陨花饿诡碟吮促萍恶熊虞匪桐淆烷娃迪糊驶娄熄铭追斡弦猛籍构吼建锤陈福臂阶审胯秧抖孪礁傅缓浸骸皖掌沼赚旺府复淤吃蝗矗攫务豺铲衰纠译政芯孝靡徊猖坚缝田逾芦嫂铆察喊象惊施妄醛硼浦啸拍误揭怜筋戒朽轴含辣纱癌蹭胳囤浓簧青逼泄脸物廷而雕鞘钝览距雄价揍缓僚郴神划退敛渐萍司矮赃备寄浅猪弗仆情佯告耽愈颖借病锗贪鹃攫止憨拂蛊闰码嘛椿拄唯井憋碟矣脚搭俐御楼腰滔盘缓偏迫柑坠庙干址测捕洼咎寨婿察掘茸膨跨主忿挟魔蹋迟寓辆剔元度墙莱咱篙莹呀铜暴卸煮陵刑勇粱殷旨窃俭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制,镇内各小学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如广播、墙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等。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饭堂的管理。饭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饭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饭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以备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六)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中心小学年终对各小学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芦芽小学(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人签名: 食品安全责任人签名:
学校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应遵守: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显车。
10、认真学习《书院中心小学交通安全守则》,加强安全意识。
二、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6、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班主任 学生 学生家长
年 月 日
坪上镇石河联小接送学生车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与各接送学生车车主签订本责任书。
1、用于接送中小学生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使用车辆必须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3、车辆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责任心强、技术熟练、驾驶经验丰富,身心健康,具有五年以上驾驶准驾车型车辆的经验,有连续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未受过刑事处罚,按照规定,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客运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确保有相应座位,禁止学生乘车途中站立,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5、车门窗玻璃、座椅坐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驾驶人应当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并接受教育行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驾驶人要维持好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做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7、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行路线进行营运。车主必须向学生说明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学校指派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权进行制止。若不执行,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严禁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在接送学生途中超速行驶。学生及家长发现接送学生车辆违反交通规定的,有权予以制止,有权拒乘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9、加强对学生乘车途中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在车内打闹,不将头、手伸出车外,保持车内整洁。
10、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月查月报制度,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
11、严禁用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及其他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聘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接送学生。
12、对于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7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申请核发“接送学生车辆准运证”,并粘贴接送学生车辆专用标识,统一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标识。
13、学生乘车费用由学校负责收取,每月与车主结算一次。如不遵守相关规定,学校有权扣除或拒付学生乘车费用。
14、车主要与乘车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15、车主如果不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车主各执一份。
校长签字: 车主(签字):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流行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各季度各种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全力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疫情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防控工作职责及任务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 校长是本单位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防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班的防控工作;其他人员落实分工范围内的防控责任,确保人员、机构、职责、措施到位。
2、建立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联防联控,联合卫生部门,建立和完善由学校领导和当地卫生部门指导和参与的应急保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反应迅速”的防控工作格局。
3、加强防控物资储备。配备数量充足、满足防控工作需要的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专业要求管理好防控物资,确保防控物资规范使用,有效使用。
4、加强疫情的主动监测、处置和报告。在疫情流行期间,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随时掌握学生的体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师生身体有异常情况的,必须及时有效的进行隔离,并迅速报请卫生部门诊断,如出现疑似病例,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和卫生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对已采取隔离治疗措施的师生,必须由卫生部门确诊康复后,经班主任、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允许返校上课。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师生,要做好细致的排查,了解其症状、发病前7天主要外出接触史、首诊医生初步诊断及处理情况等,及时全面汇总分析和报告,强化疫情处置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蔓延。严格疫情零报告制度,确定本单位疫情报告人,认真做好防控工作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及时掌握学校防控工作动态,每天下午定时向县教体局报送信息,紧急情况要及时报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和门岗值守制度,认真落实教师24小时值班和校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发生疫情立即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无关人员尤其是发热人员及其他疑似人员进出校园。
5、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全面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在传染病高发季节每天至少2次对垃圾池、厕所、学生公寓、宿舍、教室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要保证学生公寓、宿舍、教室、功能用室、训练用房等每天开窗通风至少2次,每次至少半小时,同时加强食堂餐厅、小卖部的卫生监管和隐患整改,消除传染病发生、传播和流行的条件。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鼓励师生参加适量的体育运动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增强抗病力。
6、加强宣传教育。积极与卫生部门联系,广泛开展流行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防控知识专题讲座,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等宣传途径,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师生防护意识,积极争取家长对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
7、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乡镇教体办、局属民办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学校卫生从业人员及全体任课教师要带头学习防控知识,按规定要求参加各级各类防控知识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对学校晨午检、个人卫生防护、疫苗接种、医学观察等措施进行指导,提高学校防控技术水平。
二、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凡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甚至发现疑似病例处置不规范、不科学、不得当,导致疫情传播蔓延或发生聚集性疫情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学校领导的领导责任。
三、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自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解除相关疫情的时间起,本责任书自动终止。本责任书执行期间,如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教体办负责检查、考核。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教体办和责任人各一份。
学校校长: 班主任:
学校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的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德育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交谈使用普通话。领导出入,要立正姿势行注目礼。上班期间教职工出门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时间记载,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凭德育处签发的出入证放行;学生家长来校需认真核对后方可放行。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长办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
十二、做好防火、防盗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应对,做好防范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纪律、安全和保卫工作,协助德育处查处学生违纪行为。
十五、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十六、上学期间密切注意学生动态,切实做好走读生的学生证检查工作(对无证或不配合的学生予以扣留并登记扣分),登记迟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间每小时巡逻一次,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车辆停放、照明设施、各楼层门窗电器等情况。巡逻时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或人员,要礼貌查询妥善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场地与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师生要重视、支持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师生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及设施。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上报校领导进行处理。
3、班级上体育课所需器材,由任课老师在上课前指派体育委员根据需要办理借用手续,上完课后归还,课后清点检查,然后归类放置,如有损坏和遗失,及时与保管员联系。
4、班级活动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课体育老师办理,否则管理员拒绝借器材。
5、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当天下课后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办理续借手续。
6、借用的体育器材只限在校园内使用。
7、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每周课外活动场地、器材安排表。
8、保管员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检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9、凡校外租用场地、器材的,除上述条件外,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
二、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房锈等工作。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三、音乐、舞蹈器材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1、音乐、舞蹈课上借用物品需由任课教师做好器、材物品借还登记工作,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登记,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
3、对学校教师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4、外借的器材要经分管领导同意,进行登记并加以说明。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音乐、舞蹈器材和设备。凡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2、借用音乐、舞蹈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外借的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四、美术器材保管制度
1、美术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美术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美术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
3、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美术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美术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美术器材在期末结束前及时归还给美术器材室,
4、美术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
5、要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美术器材良完好可用。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五、综合实践类专用室设备、器材、工具保管制度
1、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明确职责,管理、保养、送修责任到人。
2、严格资产管理纪律,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相应手续不能随意外借或私用。学校内部调剂须经本实验管理组同意后到总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借出或调拨到校外单位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到资产部门办理手续。否则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行政和经济责任。
3、各种设备、实物应建立相应的台帐,(设立总帐,建立分帐。)要求各项基础数据、资料要准确详实并保存完好。
4、设备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使用。
5、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6、各台(套)设备应建立运转及维修记录。
7、设备损坏、报废或调用应有专人鉴定并通过实验设备管理组向学院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备案及有关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8、对实验设备、器具等若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查找核对,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进行解决处理.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1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此项工作。
1.2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3学生在校正常教学时段,学生家长(指学生法定监护人)若有特殊情况接孩子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和德育处书面批准方可离校,若非学生法定监护人来接学生离校,必须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委托书,再经班主任和德育处书面批准方可离校,否则,在校学生一律不得私自离校。
1.4学生应遵守《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规定,养成自我防范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1.5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1.6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1.7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1.8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得起哄、推拉,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1.9学生应按时接受区教育局保健所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1.10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如家长不同意子女保险,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或在自愿不参保名单上签字予以学校存档。
1.11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1.12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13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诉说,在班主任的帮助下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1.14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应按时到校、离校,提倡徒步、乘公交车上学,乘坐公共汽车自觉排队,不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下学,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出行,上学、放学和出行路上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5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制定安全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制定活动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班主任、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活动,活动要周密计划,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16要注意游泳安全。学校规定,决不允许任何学生私自外出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游泳。学生证应自觉遵守学校对游泳安全所做的规定,没有家长陪同,不得私自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如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要及时制止,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1.17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暴饮暴食,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8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19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1.20遵守学校用电、用火规定,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器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21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22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23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24学生独自一人在家时,注意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25要注意遵守有关规定。不进“三厅一社一网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组织的拉拢诱惑。不到危险场所等游玩,防止被歹徒袭击,防止被绑架等。
1.26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2、学校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
2.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通过紧急疏散演练等训练活动,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通过教学计划的调整,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每个学期都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介绍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知识并进行实际训练。同时学校设施的建设也要对安全因素有充分的考虑。
2.2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在课堂教学中重视学校规定的“一分钟”安全教育,要多与学生接触,了解学生的心理情况,将危险因素
消灭在萌芽阶段。
2.3全面启动的“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将针对近年来威胁孩子安全的校舍、消防、交通、饮食、传染性疾病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安全因素,实施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措施。
2.3.1学校在期初、期中、期末联合公安、交警、城管、防疫等部门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确保校园及其周边安全。
2.3.2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向家长问候和提出倡议的同时,真诚的告诫、提醒家长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校外
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2.3.3学校少先队每月能根据当月情况,有主题的组织班级召开
安全教育班(队)会,针对学生身心特点,让学生通过查找自己身边
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自我教育、自我防范。
2.3.4进一步完善四项安全制度。即,完善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制
度、校园安全自查、自检制度、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和校园安全上报与处理制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立即
妥善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最大限度地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不良影响。
3、学校“三生”帮教转化制度
3.1制定学校“三生”帮教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
3.2建立学校“三生”帮教档案,并按时记录存档。
3.3班主任应全面了解“三生”情况,对“三生”分析主要存在问题,具体分析存在情况及应对措施。
3.4加强对“三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学期初建立班级、年级组、德育处校内三级帮教网络,做到有专人帮教。
3.5被帮教学生,做到每月至少一次向帮教老师汇报思想。
3.6 帮教老师经常找帮教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效地帮助其转变。
3.7年级组、德育处及时了解帮教、转化情况,对个别班级无奈的学生,及时介入,共同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3.8帮教过程中,帮教老师应经常与该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沟通该生在家庭、学校表现情况,争取家长的支持。
3.9针对被帮教者的不同情况,在学习上、生活上和经济上给予适当的帮助、关心和爱护。
3.10关注学生的心理表现,做好心理个案的记载,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3.11德育处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反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级大网络。
3.1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特殊学生,报校长室商量,制订教育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学生安全委员安全职责制度
4.1学生安全委员主要负责维护和监督本班级的安全稳定,从而推进校园的文明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上情下达,有助于广大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利于广大学生了解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4.2协助班主任、辅导员组织或参与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好本班级的安全稳定。
4.3诚实守信、严以律己,调动本班级同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校少先队的整体作用,配合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及稳定工作。安全委员必须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发现有问题的同学应及时与班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或学校领导联系,并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
4.5督促本班级同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重点督促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要及时阻止,并立即向安全员、班主任、辅导员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19”报警电话,报警后立即和学校领导联系。
4.6协助班主任、辅导员不定期地对学生教室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的建议,消除安全隐患。
4.7发现无人在的教室及公共部位,应主动做好“三关” 工作(关
门、关窗、关灯)。倡导同学节约用电、用水,并劝导他人不要浪费
各类资源。
4.8平时注意张贴在校园宣传栏、阅报栏、公告栏内的各类信息、海报,发现煽动性文章、漫画、口号等不良的板报字画,应立即报告老师,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取证后方可予以清除。
4.9积极维护校园环境整洁,发现不文明现象,如随地吐痰、乱
扔纸屑、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应给予制止。
5、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1学生在校正常教学时段,学生家长(指学生法定监护人)若有特殊情况接孩子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和德育处书面批准方可离校,若非学生法定监护人来接学生离校,必须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委托书,再经班主任和德育处书面批准方可离校,否则,在校学生一律不得私自离校。
5.2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将自行车停放到自行车车库。
5.3学生下课、放学上下楼要自觉靠右侧行走,不准急行、不准跑跳、不准拥挤,预防踩踏事件发生。
5.4严禁学生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发生滑倒和摔伤事故。
5.5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7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5.8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学校禁止学生擦玻璃)。
5.9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和其他节假日期间不准私自外出游泳、野浴。
5.10学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5.11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5.12学生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5.13学生上实验课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规定和科学课教师的要求完成实验。
5.14组织学生进行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
5.15学生在上学和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
5.16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6、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6.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抓好学生上下学安全教育工作,将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做为学校常规工作来常抓不懈。
6.2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早7:20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到校,不迟到。
6.3每天早7:20班主任到校门前接学生进校园。放学时,班主任组织学生排队并将学生送出校门。
6.4来校前要带好所需学习用品,没有经过老师允许不准在校学生返回家中。
6.5做到有事请假,不能捎假,如家长不能亲自来校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或家长亲自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条要有家长签字。
6.6学生上学,放学时,在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打架斗殴,做到“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
6.7放学铃响后各班学生须安静、文明地在本班教室走廊上排好队,集中排队时,不可追逐、玩耍。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不许乱跑乱窜。由教师及班干部领队放学,学生放学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他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6.8放学时,学生要有秩序地排队离校,学生需在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排好归程队伍过马路。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过马路,回家路上一律靠右行走。要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私自外出游泳、野浴,乘车回家的同学,要乘坐公交车,不准乘坐“三无”车辆,乘汽车的不得随意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放学后不得在课室、校园里无故逗留。
6.9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准二人共乘。
6.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
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7、学校学生上下楼安全制度
7.1学校成立值周检查、疏导小组。组长由校长、书记担任;副
组长由安全主任、德育主任共同担任;组员由全体科任教师担任。
7.2学校规定每位值周教师的值周范围,教学楼内每个楼层及操场都安排值周教师对学生进行出入疏导,杜绝学生上下楼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7.3学校规定每位值周教师的职责,每位值周教师从早上7:00开始,一直到晚上4:30按时上岗。负责自己范围内的学生的出入疏导,检查、督导学生的行为习惯。
7.4学生出入教室必须排队。不得一人独自出入教室,必须在5人以上方可出入。
7.5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上、下楼”规定。
7.6不准在楼内、楼梯上跑上、跑下。
7.7不准在楼梯上隔阶行进。
7.8不准抢蹬上楼,超越上楼。
7.9上下楼不准拥挤、起哄、碰撞。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定距离。
不准利用护栏进行嬉戏或威胁恐吓。
7.10楼道内严禁跑、斗。上下楼行走时一律靠右侧。禁止两人以上并肩行走。通过楼道、楼梯或楼门时高年级学生应礼让低年级小学生先行。
7.11路队行走时一律靠右,不得说话,打闹。
7.12放学时各班在教室外排队(骑车的排右侧,步行的排左侧)按照上下道的规定带到楼外,行走时保持安静不得拥挤、说话,打闹。班主任将学生送到校门口。
7.13在每层楼的楼口都设有一名值勤同学和一名值班教师负责维护和秩序疏导,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14实行安全责任制。即哪个区域学生出现事故,追究当天此区域值周教师的责任,追究本周值周领导的责任。
8、学校学生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交通安全
8.1.1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
8.1.2按线行走,右侧通行,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
8.1.3横过马路必须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先看清是否有车辆过来,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走,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1.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8.1.5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8.1.6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8.1.7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栏。
8.1.8不准乘坐“三无”车辆。
8.1.9禁止12周岁以下孩子骑自行车上路,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8.1.10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车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汽车。
8.2注意游玩时的安全
8.2.1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情况,不玩带有危险性的游戏。
8.2.2在游乐场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游戏规则。
8.2.3外出告诉父母,不准单独行动。
8.3注意饮食卫生
8.3.1不暴饮暴食。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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