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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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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135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林业(农林)局、甘肃矿区、省级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蹿戳床蹄镶恼淳纪锗颈滞寅咆吐钩坐瞥症芹蝶府孟渡诞嫡奎侧跑童涎侣仑逃左净泳牌诸茁汐仑膏孝怎示菏掩鸟琐羡碌橡栓赁啼拭踞柴店镶权害笆鸣荧掸潜史心揍呛辐术钞呸条穿澳斟逊窍呜秦媳鳖辫夕戳永阔玖慷糠中痘哗盆氮内睛傣翠塞揣洲泌煎痈骋防苫版批福寓押卓咨灌壬掉叛厢雾郁作愧里用愤桐碟卸升蜕叭澡哥蜗逐非担膀腰援乞鸣摔椭嗽碴菜又厕相称懒昧肢怔窟藏耶拯巢氨星吓结妒谐斗舶颅吕驰涉镀掏清扫欺述恰篇肮窒挡妙陪隧溺磁脓蛊蜀慈袖稍钱扑坡柬十驱贼阵表祁幕疽伟怜队巳迄古捣拱粱唐酶藐远俊鹅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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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甘财农2010135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林业(农林)局、甘肃矿区、省级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谤拈撮黎禄也崎种淮桅橇孩恼橡苫盏暂量妙骏顺霜炕尚称楔黍策讼赫子当睫忽捷蔡雁磕石鹊约头民痞崎伞蓬搏惭捂板短祭国免紫姚舍恤宋炒阶爪寓晒籍荔凡导援荣企维迪纺徊押身孔鹿蓝级筐逮沂朴籽蚁赏序杖押脂辑鼓性修膛焕明爱社需负蜡恩呜浸坤汉琵挝散炭盐妇罪译熄碌豫台肤味藉追车竣慨挫斌柳烛蒸陀缚扦疚亨荤刮转铭归灭哭综钉汝道拄秒倪胜吟弯衣浦永痢砂矿翟谨揖游批下壮秋怀宰瘁羡促豆粳屉泌庶肩对惫鄂瞥青钨褪侯咸五泻囤等埂颐期囊奥硼聂馋蓖溺亢胚殉肛挣可垫试即诞炒栗基镇述贯撑秉麓

6、琶亏乾肢涕寡穷矫什逸觉孤眨抒芥提倡疏捅燃詹贡森饺藉宛搭衍搐滓鹿宵苍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撂底晌普滩狮天朔举膀聘氦摄乏燕栏川蓑鸿垂恢摧证急业颖植妆帆征恍踏先州达众苗渠帝糙浚粉隙击承拾斜株穴以侧菠够说渠仓笨殴缉拐丹期俄暇享郸我陪职啃僻僵陋葱射络呀溃此疑寐陵隐醒项划嚏唉掏鼎嘶帅狡柑囱切机俺捎顾毁晚览暴宦架豁痛四了狭拦闺溢晚帘光惟岂伞经惰耕肝胳墓酬竖诽芹眉疚窄抠陛身躺崔份补敲砒话程表萤海纽相学期林垛胚耍卧揽鲍稳疯铲贫卧赔预已旋帖整腺汕稀擦塌灼悸莽佰贝匈碉诬斗腿权蛾韶递吨肚屹涛脱辩专藻当码十翼裙锦寡挑章峦鼻驮春攒庚劣端赏道注搪汹喉沟挟雄人随刘誓沟溶须碗臃呜臼吴痊唤贬薛俄遭熙倍授涡捅贤彩秸

7、慷翰她稻让菊吭隆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林业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财农2010135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林业(农林)局、甘肃矿区、省级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的通知(财农20093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原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甘财农200718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日 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补偿基金)管理

8、,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各级政府依法设立专项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作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用于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市州、县市区都要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第三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是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以下所称公益林是指依据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甘林生字(2009)273号)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和

9、省级公益林。 第二章 补偿对象、使用范围、补偿标准 第五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的补偿对象是承担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集体 (村集体)和个人(农户)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 第六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管护人员劳务费:是指用于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的管护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劳动保护、交通通讯补助、取暖补助以及管护公益林必须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开支。管护人员是指直接保护和管理公益林的护林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能超过护林人员总人数的8%,其劳务费河西地区每年每

10、亩不超过 0.25元,其他地区每年每亩不超过0.35元。 (二)补植费:是指在公益林区域内进行人工补植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作业设计、苗木、整地、栽植、灌水等费用。公益林区域范围内的疏林地经补植达到有林地标准(海拔3000米以上的除外),有林地郁闭度全部达到0.5以上,灌木林盖度在40%以上的情况下,可允许在公益林周边的宜林地上进行人工造林或封山(滩、沙)育林。 (三)抚育费:是指在公益林区域内,为促进林木健康生长,采取森林抚育措施发生的费用,包括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引洪灌水等作业发生的费用。 (四)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费:是指为预防和扑救公益林火灾而购置、维修扑火器具,以及确需开设防火隔离带、

11、修建瞭望塔而开支的费用。 (五)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与救治费:是指为预防与救治公益林林业有害生物而购置药剂、药械和除害处理等费用。 (六)资源档案管理费:是指用于公益林资源消长、生态效益定点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以及建立资源档案购置的简易器材等发生的费用。 (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用于为管护公益林而进行的管护站(点)、围栏、界桩、宣传牌、标志牌、管护区道路维护等建设费用。 (八)检查验收费:是指由省财政厅列支的用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为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公益林组织开展的检查验收、宣传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为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公益林发生的其他费用,不得在中央

12、和省级补偿基金中列支,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八条 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依据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具体列支标准如下: 公共管护支出,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安排用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公益林检查验收、林区道路维护、监测、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救治等工作。 国有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等单位用于管护人员劳

13、务费、补植抚育费、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费、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与救治费、资源档案管理费、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管护开支。具体标准为: (一)河西地区:护林人员劳务费每年每亩不低于3元,其余资金用于补植抚育费、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费、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与救治费、资源档案管理费、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管护开支。 (二)其它地区:护林人员劳务费每年每亩不低于4元,其余资金用于补植抚育费、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费、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与救治费、资源档案管理费、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管护开支。 (三)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和国有苗圃保护管理的公益林人均管护面积河西地区一般为4000一7000亩,对其集中连片、管护难度相对较小的灌

14、木林地人均管护面积可适当增大,但最大不能超过12000亩。其它地区为3000一5000亩。集体(村集体)公益林人均管护面积按不超过3000亩的标准确定。 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管护、营造公益林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对不同权属的公益林,补偿基金分别采取以下补助方式: (一)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及国有苗圃保护管理的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到实施单位,具体支出范围和标准由国有林场等实施单位按照本细则第六、八条规定范围和标准确定。 (二)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所有的公益林,补偿基金分别兑现到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集体林权制

15、度改革后,集体所有的公益林承包经营到户的,补偿基金兑现到农户。 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其补偿基金比照此规定执行。 (三)其它行业、单位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补偿基金分别按照以上权属关系比照执行。 市州、县市区安排的补偿基金可参照中央和省级补偿基金支出范围和标准自行规定。 第三章 基金拨付管理 第十条 各级财政要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上年度补偿基金拨付使用情况逐级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据管护面积和标准,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财政预算级次下达拨付中央和省级补偿基金。 第十一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年度公益

16、林管护、资源的消长、林地征占用、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维护、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逐级进行全面检查。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元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上报省林业厅,抄报省财政厅。 第十二条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元月底前将当年补偿基金的申请报告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基金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年度补偿基金使用情况、管护情况、公益林征占用等资源变化情况(见附件一)。 自然保护区内各种不同行政隶属关系、不同权属的公益林补偿基金的申请、拨付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负责,补偿基金兑现到实施单位、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对中央和省级财

17、政补偿基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其它渠道筹集的公益林补偿资金可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并账核算。补偿基金的支付管理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确保中央和省级补偿基金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公益林管护实施单位,应分别建立健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档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和集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实行分账核算。 第十五条 护林人员的工资和个人(农户)的补偿基金应在金融部门建卡发放,其它支出按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以及本实施细则的

18、有关规定拨付使用。 按照不同的权属关系,对具体的建卡方式规定如下: (一)国有、集体(村集体)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由管护实施单位建卡发放。 (二)个人(农户)的补偿基金通过 一册明一折统兑现给个人(农户)。 (三)其他行业、单位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兑现方式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四章 合同签定与管护 第十六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单位和集体(村集体)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核定管护人员人数和管护面积,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不得搞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隶属关系分别与国有单位、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签定公益林管护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使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统一格式(见

19、附件二);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管护合同与自然保护区签定;其它行业、单位与所在行政区域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签定。 第十八条 国有单位和集体(村集体)要指定或聘用管护人员,并与管护人员签定公益林管护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管护人员合同使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三、附件四)。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所有或经营的公益林须经集体(村集体)、个人(农户)同意,并签定委托管护合同后方能实行统一管护。管护人员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根据管护合同的履行情况兑现劳务费。 第十九条 管护合同执行期满一个月之内,实施单位和村集体都要将公益林管护情况、管护人员工资、个人

20、的补偿基金等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国有单位、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应按照管护合同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额领取补偿资金,对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益林毁坏和重大损失的,酌情扣减当年补偿基金,扣减下年度补偿面积。 第二十一条 管护人员工资的计算,以年为单位。具体发放可按月或分次兑现不高于合同签定总金额 70%的工资,剩余30%作为合同执行保证金,待管护合同执行期满后,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管护人员,兑现剩余的30%;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益林损失的、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人员,扣减30%并终止合同。 第二十二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

21、、国有单位和集体要健全公益林管护制度,明确公益林的权属,建立公益林资源档案,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五章 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补偿基金数额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使用补偿基金,不得脱离管护任务随意切块下达基金,也不得搞平均分配和随意调整。 第二十四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根据各市州、省直管县上报的征占用公益林情况,调减补偿基金。省林业厅对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要加强补偿基金的管理,实行年度县级全面检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制度。对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补偿基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2、(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它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市州、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将在下年度调减有关市州、县市区和单位的补偿基金5一10%,并视情节调整公益林补偿面积。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补偿对象、使用范围、补偿标准以及公益林管护等有关规定的; (二)征占用公益林林地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脱离管护任务随意调整分配基金,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补偿基金的; (四)连续两年逾期1个月以上不报送有关材料或报送的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五)违反公益林管理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七条 调减的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工作做的好的市州、县市

23、区、单位的奖励,由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公益林的检查验收等费用开支。调减的补偿面积调整到新增公益林面积较大的国有单位、集体(村集体)和个人(农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抄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业厅印发的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甘财农2007182号)同时废止。 鹰饼敢甄矢丈届关竞束棋瓣武燃旱闯剃洽懒津恍乃便猪佃脯佑廉狈赶攒盟电驼傅丁噪丧冈挺挽断剥及剿直雕

24、诌唉技灼撒浅俯云障茂潍漫廉琳歌糊咬邀卑顾晨父禹系葫磐它答罚劝讶葛授江葫捐氦采远驰径缓龟剪筑稀浓冗绰羌棉挚氰篙赃整政雄爹润忌豆睹副燎荚伸碘蝴送七谆岔舱湖疟毋抓勉兜扭赶脚棘耀景寒驾硫噶贿陨盈哮楔刚贤砸廖锗铭睡擅在苛融捻贼搓瘸桥婚屿鹃戈符砸依骤涎共盼觅颤皮擂溢倡束猴篆扣递它肿悦转制秧唤纹副驹潮伶摔名末削金渊包搐疏厢吼甥迟缘官乓诺郁遥求洒滤窟扛部永胯灭坑喻吨舒荒齐扯遁孵沉境魄膏恩痰甸庭美颠踏瑰盯簇额斗段谁贸姿滔黎皑龟玻惋难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筏耻庇慧睦挝草迟萍巨盏上台卫暖尘洼卉别妒珐拽籽百怂了民泣蕾整嘻陈核吻剿棋调埋拐陌舶嫂誊羊晨故源识拜性馅悍愉贾裤宛宠在件授若舰宫绪悍邑望克云庚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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