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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责任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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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扣10~20分/次; 3、发生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扣20~40分/次;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100分/次; 第十七条 考核期内因施工和管理造成的各类质量问题,根据事故责任性质、经济损失程度进行扣分。 1、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在5000-2万元之间(不含2万元),扣1-2分/次; 2、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在2万-5万元之间(不含5万元),扣2-3分/次; 3、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在5万-10万元之间(不含10万元),扣3-4分/次; 4、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在10万-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扣4-5分/次; 5、质量问题发生后,项目部没有相应的调查、分析、处理报告的,加扣1-3分/次。 6、考核期内,各项目因质量监督机构、业主、监理、集团或公司检查的返工损失年度累计达到质量事故金额标准的,加扣1-3分; 7、因责任过失造成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必须视情节严重程度按附件五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的,项目部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公司,由公司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加分情况 1、公司推荐作为外审项目的,加2分,被选定实施外审项目的,加5分。 第十九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考核小组根据项目部自评资料,结合季度检查情况、外部质量信息综合评定。 第五章 项目经理部考核程序 第二十条 公司考核小组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组成。项目经理部自评小组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 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各项目部在次年度1月15日前根据本考核办法进行自评(扫尾时间或新开工小于3个月的项目不考核),并将项目年度自评得分汇总表、自评材料与下列附件资料一并报送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 1、项目管理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求提供); 2、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清单(项目部自行制定和完善的); 3、项目交工内部验收相关资料,交工质量证明资料(完工项目要求提供); 4、质量获奖清单和证明资料; 5、立功竞赛获奖证明资料(所在项目建设单位的评比结果文件和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参赛单位总数量证明材料); 6、科研立项和“四新”技术应用相关资料; 7、年度返工损失统计表; 第六章 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实现各签约项目部与公司的质量管理责任目标,对各签约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质检、工程、试验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实行个人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质量风险抵押金应在公司与项目部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后的10日内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上交质量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因退休、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离岗手续办妥后退回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因职务变动的,按对应职务应交纳的标准及时予以调整。新任职的相关人员,于任职的次月上交风险抵押金。项目调动的,则质量风险抵押金自动流转到本人所在的新项目。 第二十四条 个人交纳的质量风险抵押金在项目交工后予以返还,返还时不计利息。 第二十五条 各签约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上交质量风险抵押金的标准如下: 1、项目经理或常务经理:每人3000元。 2、分管质量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每人2500元。 3、质检、工程、试验科负责人1500元。 4、质检、工程、试验、施工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 第七章 奖励、处罚 第二十六条 具体奖罚标准设定如下: 1、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 (1)相关人员年度考核奖金=本人缴纳的质量风险抵押金×2×当年实际在岗月份/12; (2)个人交纳的质量风险抵押金全额保留。 2、考核得分在85分(含85分)至89分的; (1)相关人员年度考核奖金=本人缴纳的质量风险抵押金×1×当年实际在岗月份/12; (2)个人交纳的质量风险抵押金全额保留。 3、考核得分在70分至84分的; (1)不予奖励; (2)个人交纳的质量风险抵押金全额保留。 4、考核得分未达到70分的,按以下处罚: (1)扣除其相关人员当年在岗时间的质量风险抵押金; (2)次年按标准重新补齐。 5、低于50分的,公司领导将对项目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6、质量风险抵押金在项目交工后退回。 7、如在交工验收时,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返工或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返工金额达到三级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以返工金额2%-4%的总处罚;同时,项目部应组织质量事故追溯小组,查找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并向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上报“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初步意见报告”,经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金分配兑现后15天内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另外,工程质量获奖奖励见附件1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表 2、工程质量管理检查签到表 3、质检管理考核表 3-1、质检管理考核计分标准 4、工程技术管理考核表 4-1、工程技术管理计分标准 5、项目试验管理考核表 5-1、项目试验管理考核计分标准 6、工程质量检查现场抽样单 7、结构物砼回弹检测记录表 8、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记录表 9、整改通知单 10、奖罚明细 11、施工质量问题处罚管理暂行规定 12、项目年度自评得分汇总表 13、项目年度考核得分表 14、项目试验室上墙制度 附件1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表 一般质量事故 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不含300万元)的事故 三级 一般 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不含50万元) 二级 一般 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不含150万元) 一级 一般 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不含300万元) 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 重大 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含9人);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不含500万元); 或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二级 重大 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29人以下(含29人);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不含1000万元); 或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一级 重大 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或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附件2 工程质量检查签到表 检查类别 受检项目部 地点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签名)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受检项目参加人员 (签名)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年 月 日 附件3 质检管理考核表(一)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检查结果 得分 内业 一、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 5 1、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质量管理责任,逐级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3 2、内(外)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有否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传递至审核组 2 二、质量过程控制 30 1、落实各级质量交底制度* 6 2、落实质量首件检查和月度检查制度* 7 3、执行“三检制度”、推行“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和“四验三把关”等规定 6 4、接受省市质量监督机构、业主指挥部、集团和公司的检查,并落实整改* 6 6、各类质量检验评定表等质量记录是否和工程进度同步形成,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填写是否规范* 5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质检管理考核表(二)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检查结果 得分 内业 三、质量信息收集和传递 20 1、项目质检员有否按规定填写质量日志,并进行汇总 3 2、质量月报在当月27前及时上报分公司,数据真实、可靠* 8 3、行业(省市质检站)和业主通报传递* 4 4、发生质量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 5 四、QC活动 5 1、结合项目实际,组建QC小组 1 2、按QC程序开展活动,在活动期限内整理成果上报 4 外业 1、结构物砼回弹强度检测(抽查5个构件)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抽查5个构件) 3、抽样检查 40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上述不带*的各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带*的分项扣分按实际发生次数扣分,下不封底,考核内容以原始记录为准。 附件3-1 质检管理考核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扣分办法 内业 一、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 5 1、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质量管理责任,逐级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3 质量规章制度清单提供不出扣1分; 未层层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扣1-2分;责任书不规范、不具体扣1分。 2、内(外)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有否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传递至审核组 2 每发生一次不符合项扣1分,证明资料不及时提供每发生一次扣1分; 二、质量过程控制 30 1、落实各级质量交底制度;* 6 查质量交底记录,未落实交底制度,不得分;交底内容无针对性或记录不全,每次扣1-2分; 2、落实质量首件检查和月度检查制度;* 7 查首件检查记录、月质量检查记录,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每次扣1-2分;不留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2分;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扣2-5分; 3、执行“三检制度”、建立质检等台帐 6 查工序交接表,未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扣3分;不建立质检台帐扣2分、台帐不完整的扣1分;不建立砼回弹自检台帐扣2分、台帐不完整的扣1分;不建立钢筋保护层自检台帐扣2分、台帐不完整的扣1分 4、接受省市质量监督机构、业主指挥部、集团和公司的检查,并落实整改;* 6 整改不力,被省市质量监督机构、业主指挥部通报的,每次扣6分;集团、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每份扣2-3分;其他按情况严重程度扣1-2分; 5、各类质量检验评定表等质量记录是否和工程进度同步形成,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填写是否规范。* 5 检验表格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2分,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扣1-2分; 三、质量信息收集和传递 20 1、项目质检员有否按规定填写质量日志,并进行汇总。 3 不及时填写,发现一次扣1分;不汇总扣1分 2、质量月报在当月27日前及时上报分公司,数据真实、可靠。* 8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生一次扣1分,不如实填报或漏报发现一次扣2分 3、行业(省市质检站)和业主通报传递* 4 不及时传递,发生一次扣2分 4、发生质量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 5 不上报发生一次扣5分 四、QC活动 5 1、结合项目实际,组建QC小组 1 未成立不得分 2、按QC程序开展活动,在活动期限内整理成果上报 4 平时没有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2分;活动结束未整理成果报告扣2分; 外业 1、结构物砼回弹强度检测(抽查5个构件)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抽查5个构件) 3、抽样检查 40 单构件结构物砼回弹检测不合格扣10分,钢筋保护层检查单构件合格率低于90%(检查8个点)单个构件扣2分,抽样检查1组不合格扣10分 上述不带*的各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带*的分项扣分按实际发生次数扣分,下不封底,考核内容以原始记录为准。 附件4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考核表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检查结果 得分 1、项目前期策划 20 2、图纸会审 15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0 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15 5、临时结构设计、验算报批和维护 * 10 6、落实二级技术交底制度;* 10 7、对提供劳务、专业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协作方实施有效技术控制; 10 8、各类质量技术记录是否和工程进度同步形成,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填写是否规范。* 5 9、项目有否按规定填写施工总日志* 5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上述不带*的各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带*的分项扣分按实际发生次数扣分,下不封底,考核内容以原始记录为准。 附件4-1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考核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扣分办法 1、项目前期策划 20 未按规定进行前期策划不得分; 重点或关键项目质量措施不全或无针对性扣5-10分; 2、图纸会审 15 项目总工不组织图纸会审本项不得分。 未按规定核对工程数量扣8分; 工程数量统计 未按相应表格填写数量统计表,扣3-5分; 图纸会审不留记录不得分; 发现的设计错误未按规定上报扣1-2分; 未发现设计错误引起质量问题的扣5分;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0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扣3分; 关键重要工序质保措施不具体或没针对性扣3-5分; 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15 对规定的十大危险较大(见浙交工[2008]7号文件要求的施工方案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发现一项扣5分;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发现一项扣2-3分; 5、临时结构设计、验算报批和维护 * 10 临时结构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发现一项扣5分; 临时结构没有绘制施工图纸,发现一项扣2分; 临时结构未按规定权限报批,发现一项扣3分; 临时结构没按要求在审批完成后再投入使用,发现一项扣5分; 门架、架桥机未按规定取得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验收证书发现一项扣5分; 6、落实二级技术交底制度;* 10 未落实交底制度,不得分; 只进行一级交底扣5分; 交底内容无针对性或记录不全,每次扣1-3分; 7、对提供劳务、专业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协作方实施有效技术控制; 10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 监管不力的,按不良影响程度每次扣2-3分; 8、各类质量技术记录是否和工程进度同步形成,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填写是否规范。* 5 表格填写不及时,发现一次扣1-2分,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扣1-2分,不建立台帐或不及时,扣1分 9、项目有否按规定填写施工总日志* 5 不及时填写,发现一次扣1分; 上述不带*的各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带*的分项扣分按实际发生次数扣分,下不封底,考核内容以原始记录为准。 附件5 项目试验质量考核表(一) 项目名称: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检查结果 得分 1 重大试验质量事故 / 2 检测及时率 15 3 重大缺陷报告* 4 试验项目清单及计划 5 5 试验场地布置 5 6 试验场地有温湿度等环境控制 7 安全* 10 8 制度建立及上墙 3 9 台帐建立 6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项目试验质量考核表(二) 项目名称: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检查结果 得分 10 取样的代表性 30 11 操作的规范性 12 数据的公正性 13 资料的原始性 14 原材料先检验后使用 15 标准试验的实用、指导性 16 试验频率满足要求* 6 17 外委试验的审核 2 18 质保单收集* 3 19 仪器标定、校准 5 20 仪器标识及维护 2 21 资料及时归档、齐全、整洁、完整 5 22 报表及重要标准试验上报 3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上述不带*的各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带*的分项扣分按实际发生次数扣分,下不封底,考核内容以原始记录为准。 附件5-1 项目试验质量考核计分标准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扣分方式及标准 1 重大试验质量事故 / 发生一次扣45分。 2 检测及时率 15 每低1%扣5分。 3 重大缺陷报告* 2份之内每份扣5分,2份以上每份扣10分。 4 试验项目清单及计划 5 每缺一项扣2分,不全扣0-2分。 5 试验场地布置 5 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操作间相互干扰,每项扣2分。 6 试验场地有温湿度等环境控制 每发现不合格一次扣2分。 7 安全* 10 发生安全事故扣10分,每发现一次安全隐患扣3分。 8 制度建立及上墙(见附件14) 3 每少一项扣2分。 9 台帐建立 6 无台帐总清单扣1分,每少一项台帐扣2分。 10 取样的代表性 30 每发生不符合情况一次扣5分。 11 操作的规范性 每发生不符合情况一次扣5分。 12 数据的公正性 每发生不符合情况一次扣10分。 13 资料的原始性 每发现不符合情况一次扣2分。 14 原材料先检验后使用 每发生不符合情况一次扣10分。 15 标准试验的实用、指导性 不符合实际,不能指导施工,每发现一项扣5分。 16 试验频率满足要求* 6 每发现不合格一项扣2分。 17 外委试验的审核 2 每发现不合格一项扣1分。 18 质保单收集* 3 每发现不合格一项扣1分。 19 仪器标定、校准 5 按无校准仪器数量占设备数量的比例进行扣分。 20 仪器标识及维护 2 每发现不合格一项扣2分。 21 资料及时归档、齐全、整洁、完整 5 不符要求每项扣1分。 22 季度报表及重要标准试验上报 3 不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上述不带*的各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带*的分项扣分按实际发生次数扣分,下不封底,考核内容以原始记录为准。 附件6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工程质量检查现场抽样单 编号 项目名称 试样名称 试样描述 现场桩号 抽样日期 抽样人员 项目部质检人员 备注: 附件7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结构物砼回弹强度记录表 编号 项目名称 结构物名称/设计砼标号 检测人员 项目部人员 施工日期/检测日期/龄期 测区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平均值 碳化深度 回弹强度 回弹强度 计算值 附件8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厚度记录表 编号 项目名称 结构物名称 检测人员 项目部人员 检测日期 测区编号 设计 厚度 1 2 3 4 5 6 7 8 合格率 备注: 附件9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整改通知单 被检查项目部: 编号: 在 年 月 日公司组织的 检查中,发现你项目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外业: 二、内业 要求你项目部在 天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项目部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针对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改进。收集整改记录、方案、结果(包括影像资料),并在 日前反馈公司工程管理部。(传递方式:传真:0571-87669557) 检查人员: 项目部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本表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0 工程质量获奖奖励明细表 省级QC (元) 部级QC (元) 国家级QC (元) 钱江杯 (万元) 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万元) 鲁班奖 (万元) 詹天佑奖 (万元) 6000 15000 20000 5 10 20 20 注: 1、QC奖金的20%奖励给QC小组组长,其余由组长根据各组员的贡献自行分配。 2、创优奖项奖金总额的70%由项目部支配,其中20%奖励给项目经理,10%奖励给项目总工程师,8%、5%、5%分别奖励给项目质检科、工程科、试验室负责人,其余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各部门的贡献自行分配;30%由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贡献进行分配。(创优的资料须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原始资料应完整、有效,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申报并做好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工作) 3、奖金按最高奖项发放。 4、奖金发放时间以证书交到公司工程综合部后,造表发放。 附件11 施工质量问题处罚管理暂行规定 1 适用范围 为保证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规范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激励项目管理人员和各级施工人员注重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最终实现质量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2 相关文件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3 质量问题责任认定 3.1 项目总工未组织图纸会审,未能及时发现设计错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人为项目总工。 3.2 项目总工组织了图纸会审,未能及时发现图纸错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人为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负次要责任。 3.3对临时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审批或因其承载力、强度或刚度达不到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主要责任人为项目总工,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为次要责任人。 3.4 因测量放样错误或测量仪器未及时进行校正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人为测量工程师,如果是可以通过拉尺等简单方式进行复核而未能及时发现错误的,施工员负同等责任。 3.5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三检制,终检必须由项目部质检员负责(或授权项目施工员进行)。因未进行终检而转入下道工序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质检员(或授权的施工员)。 3.6 因拌和楼、试验检测等计量设备未及时进行标定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项目机料科或试验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3.7 有下列违章行为而造成质量问题的,违章人为主要责任人,施工员为次要责任人。 不按图纸施工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按施工方案、工艺规定擅自施工; 违反施工工艺流程、不按程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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