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类别: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BS-III-0907-009
编写单位: 行政人事部
版 本: b。版
发行日期: .03.28
机密等级: □机密 □通常
累计页数: 共 6 页
一、 IC卡使用要求
二、 工作时间
1、企业按相关要求对职员各班次工作时间要求以下:
正常班(办公室):8:00--12:00 13:00--17:00
倒班制及其它班次依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必需报备人力资源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企业可依据生产需要做合适工作时间调动安排。
3、职员天天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未打(刷)卡,须由部门经理级人员签署证实(补卡),无打卡又无签署证实者,按旷工计算,旷工一天扣三天全薪工资。各员每个月之签卡次数不得超出3次,不然每超出一次做罚款10元处理。
4、职员如有迟到早退时间达10分钟,按每次罚款5元计,超出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按事假半天计算(扣除底薪及勤工奖);超出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在任何情况下职员全部不能够更改,涂污或删去考勤卡上任何资料,不然按当日旷工处理。
6、职员如因加班、病假、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未打卡,应向所属部门上级汇报,并由经理级人员签署(签卡时须注明原因)而不做罚款处理。
7、 严禁代她人打(刷)卡或委托她人打(刷)卡,代她人打卡或委托她人打卡是欺诈企业行为,企业会给严厉处分,甚至开除而不作任何赔偿。
8、 企业日常临时安排工作任务时,亦按以上要求实施。
三、 加 班
1、依据企业运转要求,工作人员或部门主管可依据需要安排加班,在正常情况及无正当理由之情况下,职员不得拒绝加班;
2、加班由申请人填写加班申请表呈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后,须提前交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3、企业办公室人员及主任级(含)以上之人员标准无加班津贴;
4、各部门因工作临时加班者,加班单须不迟於次日12:00交人力资源部门,不然加班作废。
四、 休息日和假日要求
1、企业标准实施每七天5.5天工作日,生产部门以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法定节假日(假期安排以预先公布为准)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国际劳动节 3天 国庆节 3天
3、婚假:职员必需在本企业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享受婚假(且要求结婚登记日期为在职职员),结婚时凭结婚证书申请有薪婚假(服务满1年婚假为3天,服务年限每增加十二个月增加1天有薪婚假,但累计不超出7天有薪婚假)。
4、有薪丧假:如职员直系亲属(指配偶、儿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慰丧假。
5、分娩假:已婚职员(必需为在企业服务满十二个月之职员)申请分娩假时需呈交相关医院婴儿出生证实,经同意后可享受有薪分娩假56天。
6、事假:
6.1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需提前两天按本企业相关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无故缺席或私自离岗,事假不予发薪;
6.2如职员连续休无薪事假超出5天或以上,将不享受星期天例假薪金。全部职员如需申请假期,必需填写《假期申请表》,循级同意后方为有效。
6.3职员请事假必需由部门主管/经理同意,且事假不得连续超出7天,情况特殊者,需详述原因,并经总经理室同意后方为有效;
6.4未经同意而离岗者,除会被扣除薪金外,更会受到纪律处分或解聘。
7、补假:职员如需补假,必需提前2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后生效。
8、病假:
8.1职员请病假必需当日知会主管人员,并于病愈当日向人力资源部门交镇级以上医院签发之病历卡、病假证实等,按本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如无有效证实文件,一律按旷工处理。且不得伪造假证实,不然按欺诈企业论处。
8.2病假薪金由企业按职员底薪50%计发,每个月最多3天。
9、工伤假:职员在企业期间,因公受伤而需休息或住院者(以企业安全调查及医院诊疗为准),将享受有薪假期。
10、有薪年假:职员当年度在企业服务满十二个月者,第二年度即可享受有薪假4天,满两年者可获多1天之年假,以这类推,但总计不超出7天;满试用期而不满十二个月者按百分比享受,未满试用期者无。(有薪假期标准放在春节期间申请休假)
11、有薪假发放标准:
企业全部有薪假期之计算,概以职员基础工资做为计算基数,不包含其它之津贴及奖金。休假日期由个人提出申请后逐层批核,并由总经理室核准后实施。
12、同意权限
职员请假7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核准,请假7天以上须报总经理室按权责范围核准;全部请假标准必需提前申请。
五、 出差要求(公差)
1、 企业职员出差必需填具“出差申请单”,依要求呈请核准,待销差时连同差旅费凭证报支费用;职员出差日期得由派遣其出差之主管依事实需要而酌予限制,出差人除患病或因故阻滞外,不得任意逗留;若因私事请假或因故逗留者不得报支差旅费,由派遣主管审核确实,出差人因事、患病或因故未能於要求之日程折返时,应向主管人员汇报立案并知会人力资源部门。
2、 职员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支旅费,出差完成,中国应于3日内,国外应於5日内连同单据或证实单审批报销。
3、中国出差
3.1日支差旅费标准限额(人民币为单位)及要求以下:
职别
董事
总经理
副总级
经理级
副经理
主任
职员
住宿费
自行视情况决定
300
250
200
150
100
60
膳食费
150
120
80
50
30
15
交通费
1、铁路、公路自行按实际需要选择安排(市内交通费以30元/日为限)
2、飞机需事先呈上级核准后,按实报销
3.1.1出差地逾企业200公里(含)以上或因工作需要而必需夜宿者,得依差旅费之标准,报支差旅费;
3.1.2出差地逾企业200公里以下当日可返回者,应视“公出”,除交通费按实报销外,一律不支付住
宿费,但因业务需跨用餐时间者,得依要求报支误餐费;
3.2 膳宿费以凭证为据,最高额不得超出要求标准(必需为出差地之正规发票或收据);
3.3 凡各地分支机构提供住宿者,不补住宿费;如各地分支机构未提供住宿而能自行处理,得报三分之二住宿补助,膳食费照付;
3.4 如遇上级主管同行时,其日支差旅费标准比照上级主管,如遇国外用户或关键来宾同行时,依实际
情况,住宿费实报实销,膳食费照付;
3.5 若需搭乘市内计程车者,需具体列明并於出差后呈报同意,可实报实销;
3.6 出差期间,每日应尽可能和企业保持联络;
3.7 出差期间所发生之交际费,除董事、总经理可自行决定外,其它职员不得超出300元, 且均须有实际上之需要并呈上级主管同意;
3.8 如因特殊情况需自行开车出差时,必需事先呈报相关责任人核准后,始可报销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如发生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需自行负责,并向企业汇报(企业视情况帮助处理)。
4、国外出差
依据出差地之实际情况而签请报销。
5、派任
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假如无外驻机构提供,企业依据每个案具体安排,依每个职员职位、派任地点、工作性质订定。
6、公出
6.1本企业职员外出办事当日可返回者,视为公出,除交通费按实报销外,不支住宿费;
6.2公出之餐费补助标准为(中、晚餐):经理级人员 20元/餐、经理级以下人员 10元/餐。
6.3凡核定公出人员不管在外长短,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六、 招待费要求
企业核定人员(经理级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招待政府、事业部门、用户时须遵照要求以下:
招待人
招待对象
人 数
招待费
备 注
经理级人员
用户
技术顾问
政府人员
机关人员
≤10
< 800
用户尤其要求使招待费超出要求
可加以说明,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8
< 650
≤6
< 550
≤4
< 380
≤2
< 200
a.以上要求必需严格遵照,如有超支而无正当理由,由招待人自负超支额;
b.如有替换XX经理招待客人而未列於以上等级之内,必需在招待后由XX经理签字认同;
c.本企业参与招待人数,标准不可超出所需招待之来宾;
d.在招待来宾时,必需预先取得上级主管经理人员之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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