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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文 件
职员培训和
管理程序
编号:S-QP-04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 月 日
页码:第1页,共4页
拟制: 审核: 同意:
1. 目标
确保和质量相关职员含有质量意识和必需知识、技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本企业从事产品生产和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
3. 职责
3.1总经办负责编制《定员编制表》;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各部门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人员招聘;
3.3企管培训部负责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3.4各部门依据岗位要求草拟岗位职责说明书,负责岗位培训计划实施。
4. 工作程序
4.1人力资源需求确实定
4.1.1总经办于每十二个月12月制订或修订下十二个月度企业定员编制表,作为人力资源总依据。
4.1.2人事行政部组织编制并审核各岗位工作标准,即《岗位职责说明书》。
4.2人事行政部责任人员配置
4.2.1公开招聘符合岗位工作标准人员,经培训、试用和考评合格后,准予上岗。
4.2.2在职职员可经企业考查或自行申请调整岗位,经试用和考评合格后准予换岗。
4.2.3实施在职培训,考评达成岗位工作标准要求,准予留岗。
4.2.3对上岗人员进行追踪管理,定时公布职员综合水平,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给予下岗培训或淘汰。
4.3教育和培训
编号:S-QP-04 版/修:A/0 页码:第2页,共4页
4.3.1新进人员培训
a. 新进人员报到时,人事行政部应就实际人数考虑给集中或部分培训,其内容包含:企业介绍、管理制度、安全文明、质量要求、福利待遇等,并保留统计。
b. 新进人员送交用人部门后,部门主管应指派干部或资深人员指导各项作业,必需时可安排至相关部门实习,使其立即进入状态并熟悉必需知识技能,而且要根据跟踪考察制度要求,分别落实跟踪考察表填报。
c. 试用期间用人部门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数量、业务知识、进步速度等方面对其进行考评,并统计于“试用期职员考评表”中。试用期满后,交人事行政部登记存档。
d. 新进干部试用考评,必需经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核准。
4.3.2在职职员培训
a.人事行政部每十二个月12月20日前,须拟订出“年度培训计划提要”,呈总经理审核后,发企管培训制订“培训分月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b.送外培训(称称外训)
按计划外训或临时性外训,受训人员应填写“外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核后,逐层签核,经总经理核准后发企管培训部,按《外训管理规范》办理。
c.内部培训(简称内训)
内训为厂内开课,讲师以内部管理干部兼职为主,外聘为辅。具体事项依《内训管理规范实施》。
4.4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对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检验人员及相关特殊岗位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名册》。
编号:S-QP-04 版/修:A/0 页码:第3页,共4页
4.5在职职员受训统计由企管培训将其登记于“职员培训卡”内,并将全部受训统计表单存档。
4.6培训结束后,企管培训部应利用“培训意见调查表”做调查,总结出原因、采取对策,在下一轮培训中改善。
5.相关文件
5.1《定员编制表》
5.2《岗位职责说明书》
5.3《内训管理规范》
5.4《外训管理规范》
6.统计
6.1《职员花名册》
6.1《试用期职员考评表》
6.3《培训需求调查表》
6.4《特殊工种人员名册》
6.5《年度培训计划表》
6.6《培训总结汇报》
6.7《培训实施计划》
6.8《培训签到表(1)》
6.9《培训签到表(2)》
6.10《职员培训卡》
6.11《培训意见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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