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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632454 上传时间:2024-07-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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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 号 FND0401共 3 页第 1 页员 工 守 则 () 第一条 本企业职员均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 按时上下班,对所担负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 不积压。 (二)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一样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说,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施。 (三)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秘密。 (四) 珍惜本企业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 遵守企业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 保持企业信誉,不作任何有损企业信誉行为。 (七)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癖好。 (八) 不私自经营和企业业务相关商业或兼任企业以外职业。 (九)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用户合作。 (十) 严谨操守,不

2、得收受和企业业务相关人士或行号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 本企业职员因过失或有意致企业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职员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 、日及纪念日休假。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据政府相关要求合适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第四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 可依季节之改变事先制订,公告实施。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订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取昼夜轮班制,全部班次,必需星期调整次。 第五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 不得委托她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职员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 本企业每日

3、工作时间订为小时,如因工作需要, 可依据政府相关要求延长工作时间至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要求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据政策相关要求, 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个月不得超出小时。其加班费依据企业相关要求办理。 第八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职员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 职员请假,应照下列要求办理 (一) 病假因病须诊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 每十二个月累计不得超出 天,能够未请事假及尤其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年为限。编 号 FND0401共 3 页第 2 页员 工 守 则 () (二) 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十二个

4、月累计不得超出天,能够尤其休假抵充。 (三) 婚假本人结婚, 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儿女结婚可请2天。 (四) 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儿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五) 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 公假因参与政府举行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 及参与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 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据前条第一款要求办理外,其它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实属实者,可视其病况和在企

5、业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个月。事假逾期系因尤其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 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天,逾期再按前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要求支给。 (一) 请假未逾要求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 公伤假工资依据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企业补足其原有收入差额。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日以上者,应附医师证实, 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证实, 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和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它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需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

6、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 旷工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天照天天小时百分比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 第九条一 、二款要求请病 、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年计算。整年均未请病 、事假者,每十二个月给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天,即扣发该项奖金天,请病事假逾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编 号 FND0401共 3 页第 3 页员 工 守 则 () 第十五条 本企业人员服务满年者,得依下列要求,给尤其休假 (一) 工作满年以上未满年者,每十二个月日。 (二) 工作满年以上未满年者,每十二个月日。 (三) 工作满年以上未满年者,每十二个月日。 (四) 工作满年以上者,每满年加给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出0日。 第十六条 尤其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番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成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底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和薪水相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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