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雄市德利莱精细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颁 布 令 为落实实施“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管理,愈加好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预防和降低事故,保障职员安全和健康,现制订了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现予公布。各级部门和职员必需严格遵照实施,推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署名): 02月22日目 录第一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1、目标 32、适用范围 33、职责 34、作业内容 35、相关文件 66、使用表格 7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具(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8一、总则 8二
2、、管理内容 8三、相关文件8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9一、安全设施、设备采购9二、安全设施、设备判定和校准9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9四、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9五、安全设施、设备失效处理9六、安全设施、设备报废10第四章:防火防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第一节 生产装置10第二节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0第三节 消防组织和设施12第四节 其它消防安全要求13第五章: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3第一节 通 则 13第二节 防护和治理 13第三节 组织和抢救 14第四节 体检和职业病 14第六章:安全检验、隐患整改制度 141 目标142、范围143、职责144 工作程序145 相关文件 16
3、6、使用表格 16第七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7第一节 事故分类和管理 17第二节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8第三节 抢救和救护18第四节 事故汇报程序18第五节 责任划分 19第八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0一、总则20二、职责20三、基础要求20四、考评 20五、奖励 20六、处罚 21第九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3一、总则 23二、管理内容 23三、职责 24四、相关统计 24第一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标: 1.1为了提升职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升职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满足职员对安全素质方面需求。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适用于本企业安全教育管理。 3
4、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制度实施。 3.2 人事部负责本制度实施和管理。 4 作业内容: 4.1安全教育内容 4.1.1 政策教育,使职员学习、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1.2法制教育,使职员树立牢靠法制观念。 4.1.3纪律教育,培养职员遵章守纪自觉性,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1.4知识教育,经过通用安全知识和各工种专业安全知识教育,提升职员安全素质。 4.1.5经典教育,利用正反方面经典事例,教育职员引认为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2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员安全教育: 4.2.1各级企业领导、管理人员、职员必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思想、安
5、全素质,增强法律法规观念推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安全。 4.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应接收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安全教育,含有对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获取对应合格证。 4.2.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应含有对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安全培训合格任职。 4.2.4企业人事部每十二个月不少于两次组织管理人员、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2.5班组长安全教育由人事部每十二个月组织,每十二个月不少于一次。 4.2.6企业人事部每十二个月组织职员开展全员教育,包含利用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测验、安全电化教育、讲座、墙报、等多个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4.3三级
6、安全教育 凡新入企业职员(包含协议工、临时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员)必需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评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4.3.1新进企业职员,在分配到车间上岗之前,由人事部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1)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2)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相关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防机械伤害、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抢救、危险原因、应急预案等)。4)安全生产正反方面经验和教训。经企业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4.3.2车间级教育 新职员或企业车间内调动工作职员被分配到车间,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技
7、员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1)车间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2)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车间危害原因分布、安全通道、应抢救缓预案内容。4)车间安全设施(工具)、抢救器材、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具性能及使用方法。5)通常触电、中暑、中毒抢救知识。6)车间以往发生经典事故教育。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4.3.3班组安全教育 新职员到岗位之前,由班组长(安全员)负责教育,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法进行,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1)本班组(岗位)生产步骤,特点和注意事项。2)本班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细则。3)本班组(岗位)设备、工具性能和
8、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控仪器作用原理、使用方法、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使用和保管方法等。4)本班组(岗位)以往事故教训。5)危害原因及防范、应急方法6)发觉紧急情况应采取抢救方法和汇报措施。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指定有经验工人带班操作。 4.3.4三级安全教育及考评情况,应记载入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内,并由受教育者署名认可,由人事部审核后,同意正式上岗。 4.3.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虽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不然,所以而发生工伤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车间(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负责。 4.4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4.4.1 对相关方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需接收企业安全教育,安全
9、教育由接收和使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企业及车间(部门)生产特点、从事工作性质、及相关安全制度、经典事故案例及预防方法等。并在工作中指派专员负责检验,督促遵守各项安全制度。4.4.2 外单位进入企业施工人员或运输人员安全教育分别由承接部门负责、施工前和对方单位签署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知会及取得所在车间同意后,始得进入车间(部门)施工。进入企业后应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不得违反,承接部门和外包单位责任人应常常检验督促,并对安全生产负全责。4.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4.5.1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风)焊工、起重工、叉车驾驭工、锅炉工、发电机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和机动车驾驶员等均为特种
10、作业工种。 4.5.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培训,考评合格发证,始能上岗操作。颁发“合格操作证”,需定时复审登记,确保其使用期。 4.5.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4.6日常安全教育 4.6.1 定时举行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培训、对职员进行全方面、系统安全教育。 4.6.2利用广播、墙报、安全知识竞赛、事故现场教育、安全文化等多个形式进行安全活动,提升职员安全文化素质。 4.7补充安全教育4.7.1新设备(装置)投产或老设备(装置)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前,对操作工或相关人员进行补充安全教育,并经考评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4.7.2凡企业内职
11、员调动岗位,应由接收车间(部门)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评合格,方能从事新岗位操作。4.7.3对离开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岗教育。4.7.4对发生工伤事故、严重违章违纪职员,由所在单位上报生产部 、人事部再进行全方面教育,学习相关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危险原因及防范方法。经考评合格后才能回岗工作。5 相关文件5.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2岗位安全生产职责5.3劳防用具制度5.4消防安全制度 6 使用表格:6.1安全教育培训统计表6.2安全教育培训统计汇总表6.3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6.4换岗/复岗工种安全
12、教育记录表6.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6.6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年度记录表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具(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具(简称劳防用具)配置标准、采购、发放和使用过程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 人事部依据国家经贸委相关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订本厂职员劳防用具配置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采购部(仓库组)、生产部和车间负责本制度实施。 二、管理内容(一)劳防用具采购、发放、领用程序。1. 劳防用具采购,标准上由采购部(仓库组)负责计划、编制清单,并报厂长同意。2.购置劳防用具必需含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判定证(安全标志)。
13、3. 仓库做好劳防用具发放工作和劳防用具进厂验收,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劳动防护用具,不得入库和发放。4. 仓库设专员负责劳保用具发放管理,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仓库发放、职员个人领用台帐。 5. 安全主任有权监督劳防用具发放、使用管理实施情况,确保职员生产安全。(二)劳防用具发放和领用1.向职员发放劳防用具,是依据不一样工种及不一样劳动条件、并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和配置标准发放,若发生工种未列入或超出标准要求,需经人事部主管同意才能发放。2.职员领用劳防用具,应按本岗位要求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申请领用。(三)劳防用具使用标准及其它要求1. 依据企业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分,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础
14、合理,特殊情况按“(二)1.”实施。2. 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30天以上,通常劳防用具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岗生产六个月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具一律停发。3. 新入企业职员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办理个人领用劳防用具后按标准要求发放。 4. 车间、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职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具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具者均为违章行为。 5. 劳防用具种类和着装标准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防护用具选择标准(GB1165189)实施。 (四)特种防护用具管理1. 特种作业工种必需按要求穿戴好指定特种防护用具。2. 必需定时年检特种
15、防护用具,应在使用期内使用,定时送指定检测点检测,由使用部门提出,人事部安排送检。3. 特种防护用具必需妥善保管,使用部门设置本部门特种防护用具台帐,人事部设置全厂特种防护用具台帐,失效特种防护用具严禁使用。 (五)防护用具着装标准 1. 进入生产现场着装必需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工作帽。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2. 进入现场必需穿合格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3. 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需按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正确着装;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服装。 4. 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5. 高空作业必需按相关要求正确着装,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六)
16、赔偿措施1. 凡属个人保管不妥,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具者一律折价赔偿。2. 如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具者依据情节,折扣赔偿费百分比,但不得低于20%。3. 需补领防护用具经本人申请,报送人事部审批,交赔偿费后领买补发。三、相关文件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 安全检验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安全设施、设备采购 1. 依据生产需要,由生产部填写“采购物品明细表”经厂长同意后,采购部实施采购。 2. 新购进安全设施、设备,要经过判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二、安全设施、设备判定和校准1. 安全设施、设备判定和校准周期,应实施国家标准、规范和要求。 2. 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17、上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判定和校准。 3. 安全设施、设备判定和校准统计,由生产部负责保留。 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 1. 使用部门应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在适宜环境条件下使用。 2. 安全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保持其有效性。 3. 安全设施、设备应在判定或校准使用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觉损坏或处于可疑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 对管理安全设施、设备人员,应视设备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需培训。 四、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 1. 使用部门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方便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生产部应对全部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台帐,
18、包含:1)名称;2)设备类型;3)购进日期;4)使用期限;5)现存位置;6)检定时限;7)现在情况。 五、安全设施、设备失效处理 1. 安全设施、设备在使用期内,若发觉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生产部重新送检。 2. 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数据视其关键程度,由生产部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六、安全设施、设备报废使用部门申报安全设施、设备报废,应经生产部会同使用部门责任人进行确定,报厂长同意后进行报废处理。第四章:防火防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生产装置1、依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部署、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选择、安装及相关安全设施,必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
19、计规范、中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要求等规范、规程相关要求。2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等装置。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20%以下。4、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要求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和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预防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第二节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应依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需要,经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设置固定
20、动火区条件和要求: (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上风向。 (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等,不应小于30米。 (三)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四)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置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五)固定动火区要设置显著标志,落实专员管理。 (六)固定动火区设置,应由车间申请,经消防、安技部门同意,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同意。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长久作业(如:化验室用电炉、电热器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使用期限最多不许超出十二个月。生产区内严禁用电炉、煤气炉取暖
21、、热饭等。4、用火证上应明确责任人、使用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方法。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周围备查。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需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6、依据危险程度,动火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特殊危险动火,含有特殊危险作业和地域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等关键部位含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动火作业。 (四)凡全企业一个车间或
22、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方法后动火作业。可依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五)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动火,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方法。 7、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需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使用期最多为一天(二十四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使用期最多为六天(144小时)。8、动火作业必需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全部必需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办理其它相关票证。9、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
23、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假如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与动火作业全部动火人员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10、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使用期、申请办证部门、动火具体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方法、动火分析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和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署名及意见。动火人必需按动火安全作业证要求内容动火,不得随意涂改。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需制订动火方案,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现场必需有可燃气体检测仪随时监测,直至动火作业结束。12、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方法。13、
2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需采取隔绝方法,以防火花溅落引发火灾。14、动火现场通排风必需良好。15、动火完成应清理现场,确定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6、各项责任人职责 (一)动火项目责任人对实施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需在动火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方法制订,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具体查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觉不含有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企业安全部门汇报。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
25、含动火停歇超出30分钟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进行动火分析,并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安全防火检验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立即联络相关人员采取方法,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责任人、动火人检验、消除残火,确定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依据“动火安全作业证”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五)各级审查同意人必需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
26、,必需亲自到现场具体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方法,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同意动火。17、动火分级终审权限要求以下: 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同意。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厂长或总责任人终审同意。18、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和动火间隔不得超出30分钟,如超出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出30分钟,均必需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需经被测对象标准样
27、标定合格。19.动火分析应实施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20、 动火还应实施下列相关要求: (一)有易燃、可燃物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需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二)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灭火方法。 第三节 消防组织和设施1、落实中国消防
28、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方针,采取优异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施目标管理。2、企业必需设置相关键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与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对应设置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并和当地消防部门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3、消防组织应依据企业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改变,确定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常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4、对全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设备,进行严格管理。5、应依据企业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消防协作条件等原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相关要求
29、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消防设施,消防器材。6、企业内部设置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员管理,并制订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时进行试运行。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显著、取用方便又较安全地方,要常常检验,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员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主动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并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导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主动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第四节 其它消防安全要求1、企业必需制订严禁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2、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
30、化学品库。凡必需进入上述区域机动车辆,应配装火星熄灭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方法。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物等。4、应随时将使用过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擦洗材料,放入有盖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时清除。5、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6、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工具。7、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鞋。8、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需时配戴对应防护用具。9、其它相关防火、防爆要求按本制度相关章节及其它相关制度要求实施第五章: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通 则 凡作业场所使用有
31、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必需严格实施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5月12日国务院公布)。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产生疾病必需严格实施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节 防护和治理1、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方法,消除尘毒危害,不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员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2、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使用,预防粉尘、毒物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要求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方法,降低人员和尘毒物料接触。3、要依据预防为主、全方面计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标准,编制防尘、防毒计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长远计划,结合挖潜、革新、
32、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4、对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应采取密闭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替换毒害大物料,革新工艺,实施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5、对散发出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方法。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6、有粉尘或毒物作业场所要立即清理,保持整齐。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时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多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8、有毒、有害物质包装,必需符合安全要求,预防泄漏扩散。第三节 组织和抢救1、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车间应成立抢救组,并备有抢救箱。2、有腐蚀性物料或有
33、能使皮肤吸收毒物岗位,除配置足够适用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3 、企业应编制急性中毒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抢救援网络体系,定时组织演练。第四节 体检和职业病1、新职员进入企业后,应进行健康检验,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工作。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在职职员,应定时进行健康检验,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人员,可逐步实施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诊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方法。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立即调离。4、职业病范围和诊疗标准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对已确诊职业病患者应进行主动诊疗。第六章:安全检验、隐患整改制
34、度1 目标1.1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组织安全检验目标是为了能立即发觉生产环境和物不安全状态,和人不安全行为和潜在危害原因,方便立即采取方法,消除隐患,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确保职员和生产安全。 1.2本制度要求了本企业安全检验目标、形式、内容、方法和整改程序。2 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检验。3 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制度实施。 3.2 人事部负责本制度实施、和管理。 3.3工会负责本制度监督。4 工作程序 4.1安全检验形式:日常、定时、不定时、专业检验四种形式。 4.2安全检验内容 4.2.1日常安全检验分班组日检、
35、车间周检、企业月检和专职安技员现场巡检。 4.2.2 班组日检:班组长在每日部署生产同时,部署安全工作。并同时对班组范围按“班组安全检验统计表”对照检验。 4.2.3车间周检:车间每七天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到车间各班组现场按“ 车间安全检验表 ”进行检验。 4.2.4企业月检:企业每个月由人事部组织对车间、部门、仓库进行检验,发觉隐患或不安全原因,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 4.2.5专职安技员现场检验是安全检验继续和补充,也是立即发觉和排除事故隐患关键方法,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有效方法。 4.2.6日常安全检验关键内容为:1)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2)生产、施工、检修中安全方法落实情况。3)生
36、产现场防火、安全用电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具配置和使用情况,督促纠正多种违规行为。4)连续生产关键设备运转情况。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开展情况。6)消防器材、设施管理维护情况。7)依据季节性特点所制订防火、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防暑降温等安全方法落实情况。8)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管理、贮存、存放使用情况。 4.2.7定时安全检验:关键包含季节性检验,节假日前检验和月度安全检验。季节性检验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每季最少进行一次,内容为:1)春季以防触电、安全用电为关键。2)夏季以防雷击、防台风、防暑降温等为关键。3)秋、冬季以防火、防燥、防交通事故等为关键。 4.
37、2.8节假日前安全检验,每十二个月节假日前,由企业总经理、主管安全直接责任人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全方面检验。检验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外单位施工人员进厂施工动火、用电监管、要害部门安全防范、防火、防盗方法落实情况等。 4.2.9不定时安全检验 关键是对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投产前检验、试车运转中检验,投产运转期间检验和检修后设备在复产前安全检验均属不定时安全检验,检验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 4.2.10专业性安全检验 由企业主管领导组织人事部、生产部、维修部等部门对电气线路、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压力容器、仓库、运输车辆、房屋等进行专业检验。4.3安全检验标准:安全检验要坚持领导检验和
38、群众检验相结合,一般检验和专业检验相结合,现场巡检和三级检验相结合,检验和整改相结合标准。4.4安全检验整改程序 4.4.1定时、不定时及专业性安全检验应制订安全检验表,由负责检验人员填写。 4.4.2各级检验发觉问题,全部应填写在各级安全检验表上,逐层登记、逐层落实整改。 4.4.3专职安技员现场巡检发觉问题,直接填入巡检统计表交受检单位进行整改,并报人事部存档。 4.4.4定时或不定时多种检验,发觉问题均以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检验纪要形式通知相关部门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报人事部汇总。 4.4.5多种形式安全检验发觉问题,均应由设备部在安全生产检验台帐内逐项登记。落实整
39、改方法、整改责任人、完成期限、整改反馈。并负责检验督促,以至隐患消除为止。5 相关文件 5.1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5.2安全生产奖惩、考评制度 5.3消防安全制度 5.4危险化学品制度 6 使用表格6.1安全生产检验、整改汇总统计6.2企业月度安全检验统计6.3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6.4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反馈单6.5车间安全检验统计表6.6班组安全检验统计表第七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一节 事故分类和管理1、事故分类: (一)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为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妥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事故。 (二)设备事故。指多种生产设备、建筑物
40、、构筑物及电讯、运输等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成要求数额事故。 (三)质量事故。指产品或中间产品质量(包含工程质量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事故。 (四)交通事故。指因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因为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 (五)火灾事故。指在企业内,因火情失去控制造成对财物或人身损害现象。若火情未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也无人员伤亡,则称火警事故。 (六)爆炸事故。指因为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 (七)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不应有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效障碍事故。 (八)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事故。 (九)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