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指导意见(2012版)
(讨论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前期管理
第三章 承包商选择与施工准备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五章 项目统计
第六章 竣工验收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与控制,维护集团整体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或所属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建设资金来源的不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分为政府类项目及经营类项目两类。
政府类项目,是指集团或集团所属企业负责投融资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公用事业、民生工程等政府性项目;
经营类项目,即指集团或集团所属企业自筹资金投资,产权归属集团或所属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
除集团或所属企业投资的政府类及经营类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 过程定义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主要指自项目储备阶段开始,包括代建单位选择、设计单位选择、招标代理单位等咨询机构选择、项目前期证照办理、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与现场管控、生产统计、项目创优,直至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的相关过程管理。
第四条 实施主体
集团及所属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成立项目公司或直接委托代建单位管理,项目公司和集团所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可直接管理、亦可委托代建管理。
第五条 职能部门
建设管理部是集团及所属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控制的主要职能部门。
第二章 项目前期管理
第六条 代建单位选择
集团公司出资并直接采用代建制的项目应通过比选、定向招标或公开招标等形式择优选择代建单位并签署代建委托合同,代建单位选择过程由集团建设管理部和投金部共同组织实施。代建委托合同中应就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控制性指标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项目公司和所属企业投资项目采用代建制的代建单位选择由项目公司和成员企业自行组织,方案报集团投金部核准备案。
第七条 方案设计选择
集团或所属企业政府性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有序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并及时填报《方案设计招标情况反馈表》(附表1),并于确定中标单位后十日内上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 项目备案
集团公司出资项目获得建设批准(即获得施工许可证)后,由确定的建设单位(实施主体)填写《建设项目概况表》(附表2),并报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 证照办理
项目证照办理主要包括办理前期“三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收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项目“两证”,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项目施工许可证等工作。原则上集团系统政府性项目应在证照齐全后方可施工,并由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五日内上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经营性项目应根据项目用途、行业属性及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第三章 承包商选择与施工准备
第十条 承包商选择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内的相关单位。
集团或所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合理选择相关承包单位。并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分别填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结果反馈登记表》(附件3)。
第十一条 分包管理
中标承包商的分包行为应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代建方或项目公司)应严格管理承包商的分包行为,并在签订分包合同后的十日内填写《建设项目分包情况登记表》(附表4),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实施计划
集团系统政府性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按照经集团核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应包括项目前期动迁、证照办理、招标定标及项目施工等阶段的工作内容,并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应积极开展与政府或其它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客观反映项目实施难点,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各相关方的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 进度跟踪
集团系统政府类、经营类项目,应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管理要求推进建设项目进度,对照推进计划及节点目标要求,按季度分析项目动迁、施工等完成情况,并于每季前末后5日内书面上报集团建设管理部。
第十五条 质量与安全控制
集团政府类项目应严格贯彻现行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技术规程、行业主管及集团要求,切实有序推进标准化与规范化管理,严控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项目创优工作。其他经营类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政府类项目实施。
(一)质量控制
各类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行业要求,切实落实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严抓施工过程控制,深入细化关键节点与工序的管控措施,努力避免各施工工序发生质量通病。同时应在项目施工主要时间节点(如结构验收,以及管道敷设验收、桥梁下部验收等中间环节)及时通知集团建设管理部,建设管理部视具体情况适时参加中间环节验收。
(二)安全控制
集团系统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认证体系的内部与外部(专业单位)审核工作。各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应适时将审核实施计划与开展计划上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同时应严格按照集团《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配合被考核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创优管理
集团系统政府性项目应结合国资委、建交委等政府职能部门考核集团管理要求,积极开展项目质量与安全创优工作,于每年年初或项目施工初期,由项目公司或代建单位适时向集团建设管理部上报项目创优目标与计划。集团建设管理部负责对此类项目质量与安全创优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六条 变更管理
所属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不断规范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严格强化责任主体,及时做好变更档案管理,为项目后期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一)政府性项目
所属企业实施重大建设工程等政府性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予以实施。如确因工程需要对部分工序进行变更,因按政府、行业及本企业的规定执行,当单项变更量超过原有工作量的30%以上时,应及时征求集团建设管部及投资审计部的意见,并及时做好档案归集工作,为后期竣工决算作准备。
(二)经营类项目
所属经营类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规范项目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在预算内变更时,按照行业规定及时做好变更手续;预算外变更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建设管理部申报变更事项与缘由,并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工序或分项变更。
第五章 项目统计
第十七条 备建项目
集团或所属企业政府类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公司或代建方)按照集团及相关要求,于每月5日前汇总备建项目的技术及前期准备情况及下步计划,填写《备建项目前期情况统计表》(附表5),并报送集团建设管理部。
第十八条 在建项目
集团或所属企业政府类项目,由项目公司或代建方于每月月后5日前将承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下步计划进度汇总,填写《重大项目投资及工程形象进度情况汇总表》(附表6),并报送集团建设管理部。
第六章 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竣工备案制要求,在项目完成或整改完成后,组织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实施项目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验收与整改
单位工程自检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公司或代建方)应及时组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建设管理部与企业管理部,以及有关单位,实施集团系统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由施工总承包组织整改,整改所发生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不得列入工程成本,其余处罚工作按照承包合同内质量保证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料备案
集团或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竣工资料编制应符合工程客观情况,并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规范及行业要求。资料编制完成后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按照竣工资料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要求积极办理资料归档与移交手续,及时做好本单位竣工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项目改造
集团或所属企业投资经营性项目在项目后期运行期间,应确保原有配套设备设施或器械的完好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改造。如确需因生产需要改造部分设备设施,应在经集团企管部通过改造可行性的初审基础上,适时完善项目安全技术专篇,并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审核安全专项审核。
第二十三条 解释部门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2:
建设项目概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投资规模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投资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工 程 内 容
填报单位
合同总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承担单位工程清单
填报日期:
附表4:
建设项目分包情况登记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投资规模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投资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工 程 内 容
拟分包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量
分包单位名称
相应资质
占承担工程总量比例
填报日期:
附表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结果反馈表
项目主办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项目内容
标的
金额
期限
中标签约单位
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资质证书及注册号
确定中标理由
参加招标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
报价
专家评审意见概述:
备注
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材料(按照不同相关具体实施日期分别填报)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方案设计招标情况反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投资单位
项目地址
建设规模(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资质等级
投标金额
评标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专家评审
意见概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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