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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易股安质环〔2011〕4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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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附件1: 2011年度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表1-1 安全环保责任制绩效考核评估检查表 单位名称 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权重 评分细则 自查评分 考核评分 加权得分 一 体系运行与管理 80 1 机构设置与资源配置 5 1. 未明确管理者代表、未设置或未明确专业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扣20分/项。 2. 未设置专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扣20分/项。 3. 生产车间级、班机组等各级专、兼职安全人员配置不齐或配置数量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扣5分/项。 4. 未设置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或未明确设备专业管理人员,扣20分/项。 5. 未设置技术管理部门或明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扣20分/项。 6. 未设置内部治安、消防管部门或专职人员配置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扣20分/项。 2 职责与权限 2 7. 各级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扣10分/项。 8. 职责不明确、缺少或机构主要职能交叉,运行过程推诿,未机构或人员履行,扣50分/项。 3 目标管理 2 9. 未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环保目标、指标或工作计划,扣20分/项; 10. 年度计划中目标、指标未明确或未层层分解落实,未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或责任书未签到岗位人,扣10分/项。 11. 未制定管理体系预防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扣10分/项。 12. 未制定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方案 ,扣50分。                         4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 13. 安全环保法规、标准和要求未识别获取、更新和发布或未建立目录、不能提供有效版本,扣10分/项。 14. 未及时向所属单位、从业人员或相关方传达贯彻相关安全法规指令、要求等,扣10分/项。 15. 安全(环保)法规、标准、要求等,传递不到位、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10分/项。 16. 因不遵守安全环保法规或法规不落实,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投诉,扣50分/项;影响公司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正常使用,扣100分。 5 危险源、环境因素管理 10 17. 未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或更新;或未建立危险源清单;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未建立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表;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危险源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表;未根据公司公布的1-3级(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扣100分/项。 18. 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漏项、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方案未落实,扣50分/项。 19. 未对生产作业人员、相关方进行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告知,扣10分/项。 20. 各类安全环保装置、设施、用具配置不齐,未按规定检测周期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检验/测、试验,未对检验/测、试验不合格报告提出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或有关装置、设施失效,扣20分/项。 21. 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上报备案资料,扣10分/项。 22. 生产作业产生的尘、毒职业危害源,未按规定检测周期进行检测、评价,未对检测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等,扣10分/项。 23. 未按安全评价规定周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对评价提出问题进行整改等,扣10分/项。 24. 未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状况检查,对职业健康状况有问题的人员,未按规定规定进行岗位调整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扣10分/项。 6 教育培训 5 25. 未制订年度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或计划未完成,扣50分/项。 26. 未开展“安全月”、“环境日”活动、未开展法规教育或岗位技术培训,扣50分/项。 27. 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管理或专职安全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扣10分/人。 28. 全员安全法规教育与每年度例行的员工岗位技术培训率,不符合责任书规定指标,扣25分/项。 29. 车间、队(站)“安全日”活动未开展,扣100分,教育培训内容、时间、次数等不能满足要求,扣10分/项。 30. 新项目施工建设,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教育,扣100分。 31. 培训教材、课件、有关档案记录不完整或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扣10分/项。 7 管理规章建立与落实 10 32. 未制定各专业方面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或未根据作业活动的危险特性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等,扣25分/项。 33. 各专业方面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不能指导相关工位的实际操作,扣50分/项。 34. 未编制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未经审查论证、审批或未上报备案,扣20分/项。 35. 技术部门未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或未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或未督促、指导方案实施、无记录,扣10分/项。 8 应急管理 5 36. 应急预警信息传递不到位、未针对预警信息制定预防措施或领导干部安全值班、“零事故”日报制未落实,预防措施、预警时段的动态信息未上报,扣10分/项。 37. 未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或应急管理体系,扣20分/项。 38. 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编制与单位机构设置或生产过程潜在的危险源类型不符,扣10分/项。 39. 未按需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应急装备、设施、救援器材配置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扣10分/项。 40. 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或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评估、改进,扣10分/项。 9 安全环保检查 10 41. 未制定安全环保检查规定或无检查计划;规定或计划未落实;分管领导未按照规定组织检查,扣10分/项。 42. 未编制检查表或检查无记录,扣10分/项。 43. 隐患整改无记录,扣10分/项。 44. 隐患整改无方案或未完成、无跟踪记录,虚报隐患整改验证报告,隐患项目重复出现,扣20分/项。 45. 危险源、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或隐患整改不落实,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管理不符合,扣20分/项。                 10 安全环保装置管理 10 46. 未建立安全环保装置管理规定或未落实,扣20分/项。 47. 相关场所、设备未按要求配置相应的安全环保装置或配置不符合要求,扣20分/项。 48. 未建立安全环保装置、设施台帐或未检验、校准计划;计划未落实;仪器、仪表限位标识不清、失效,扣20分/项。 49. 安全监视装置未与公司对接或监视信号发送不正常,扣20分/项。 11 设备、设施管理 10 50. 未建立生产、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盗规定或规定不落实,扣50分/项。 51. 未建立定置、定量管理规定、工业卫生管理规定或规定未落实,不整洁,扣20分/项。 52. 未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规定或检修计划不落实,“跑、冒、滴、漏”, 检修无记录,扣25分/项。 53. 各类标识、标志无档案,设置不符合规定;标识不清,扣10分/项。 54. 生产场所、设施四邻安全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扣20分/项。 55. 设备、设施租赁无安全协议,扣20分/项。 56.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设备报废、处理不符合规定,扣50分/项。 12 事故、事件管理 1 57. 对各类事故(事件)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扣10-50分/次。 58. 安全环保分管领导未主持事故调查处理或未按规定报告、未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复性事故/事件发生,扣50分/项。 59.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事故调查、结案报告或未执行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扣10分/项。 60. 事故结案材料不完整或有关资料不全,扣10分/起。 61. 不按规定上缴安全环保责任绩效考核罚款、事故罚款或安全监督罚款,扣10分/千元。 62. 因安全环保事故/事件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投诉,扣25分/项;影响公司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正常使用,扣100分。 13 绩效考核 1 63. 未制定责任绩效考核奖惩细则,扣50分。 64. 未对年度目标、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未进行考核兑现或记录不齐全,扣50分/项。 65. 安全工资制度未落实,扣100分。 14 内、外部审核 2 66. 未按要求组织内部审核,扣50分/项。 67. 内部审核计划未完成、内审记录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告未按要求关闭;未按要求上报有关资料,扣20分/项。 68. 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重复出现,扣50分/项。 69. 管理体系审核发生系统性不符合或区域性不符合,扣100分。 15 管理评审 2 70. 未建立会议制度、会议制度不落实,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决策事项;会议决策事项未落实,扣20分/项。 71. 未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分析、未制定改进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扣20分/项。 16 项目分包与劳务管理 1 72. 未按规定对分包(劳务)队伍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年度安全资格、业绩评审或使用不合格的分包(劳务)队伍,扣20分/项。 73. 分包(劳务)合同或场地出租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及要求; “以包代管”, 扣100分。                17 投入与奖惩 2 74. 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无记录;未按规定比例上缴安全费用,扣20分/项。 75. 未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扣50分/项。 76. 安全投入未落实或记录不齐全,扣10分/项。 二 事故(事件)控制 20 18 生产性伤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环保事故 10 77. 事故超标,扣10分。 78. 发生重伤事故,扣10分/人;重伤率超标,扣50分。 79. 工程施工发生死亡事故(含所招用劳务人员、长短期合同工或因单位责任造成企业外人员伤亡),扣50分/起。 80. 发生Ⅳ级及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扣100分。 81. 发生2人以上重伤事故,扣100分。 19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 2 82. 百车事故率超标,扣25分。  83. 发生死亡3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事故,扣50分。 84. 发生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扣100分。 20 机电设备事故 3 85. 机电设备事故损失率超标,扣10分。 86. 发生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事故,扣50分/起。 87. 发生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事故,扣100分。 21 火灾事故 1 88. 发生火警,扣10分/起。 89. 火灾直接损失率超标,扣20分。 90.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0元事故,扣50分/起。 91. 发生火灾死亡或重伤3人,扣100分。 22 爆破事故/事件 3 92.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下,扣20分/起。 93.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上;扣50分/起。 94. 发生责任性早爆、发生民用爆炸物品遗失事件,扣100分。 95. 发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扣100分。 23 职业危害 1 96. 发生职业中毒事件,扣50分/起。 97. 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发生职业中毒死亡事故,扣100分。 说明 1. 各考核项目的基准分均按100分计,加权得分=考核评分×权重数。 2. 检查表共设定23个考核项目, 100个子项目。检查考核时,若单位不涉及的考核内容,视为合理缺项,该项按设定的基准分计算。 3. 本检查表界定事故严重程度时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1-2 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单位名称 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权重 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 加权得分 检查记录 一 体系运行与管理 80 2 职责与权限 5 98. 各级机构、人员质量责任制不健全,扣10分/项。 99. 职责不明确、缺少或机构主要职能交叉,运行过程推诿,无机构或人员履行,扣50分/项。 3 目标管理 5 100. 未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质量目标、指标或工作计划,扣20分/项; 101. 年度计划中目标、指标未明确或未层层分解落实,未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或责任书未签到岗位人,扣10分/项。 102. 未按责任书要求组织注册QC小组或注册小组个数不满足要求,扣20分/项。 103. 未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或未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扣20分/项。 104. 未对顾客提出的意见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或完善,扣10分/项。 105. 未制定管理体系预防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扣10分/项。                         4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 106. 安全法规、标准和要求未识别获取、更新和发布或未建立目录、不能提供有效版本,扣10分/项。 107. 未及时向所属单位、从业人员或相关方传达贯彻相关质量法规指令、要求等,扣10分/项。 108. 质量法规、标准、要求等,传递不到位、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扣10分/项。 109. 因不遵守质量法规或法规不落实,导致产品质量事故或顾客投诉的,扣50-100分/项。 5 过程控制管理 15 110. 未制定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规程,扣30分/项。 111. 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与实际不符,扣10分/项。 112. 未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测,扣50分/项;发生漏检项目,扣5分/项。 113. 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扣100分。 114. 各类质量检测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检测周期检验、试验,未对检验试验不合格报告提出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或有关设备、设施失效,扣20分/项。 115. 未对产品或施工质量制定规范或要求的,扣20分/项。 116. 未对外协单位产品或施工质量制定标准或要求的,扣20分/项。 117. 未按要求开展QC小组活动(每月至少一次),扣5分/次。 6 教育培训 10 118. 未制订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或计划未完成,扣50分/项。 119. 主要负责人全年亲自组织质量法律法规学习少于4次,扣10分/次。 120. 未开展“质量月”活动、未开展法规教育或岗位技术培训,扣50分/项。 121. 对公司要求的质量教育培训贯彻不到位,扣50分/项。 122. 专业管理或专职质量人员,未经培训或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扣10分/人。 123. 全员质量法规教育与每年度例行的员工岗位技术培训率及考试合格率,不符合责任书规定指标,扣25分/项。 124. 新项目施工建设,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教育,扣100分。 125. 培训教材、课件、有关档案记录不完整或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扣10分/项。 7 管理规章建立与落实 10 126. 未制定各专业方面的质量管理制度(含不合格品管理、质量事故管理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规章制度,扣25分/项。 127. 各专业方面的质量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不能指导相关工位的实际操作或制度不能落实,扣50分/项。 128. 制度的贯彻落实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完善,未形成闭环,扣20分/项。 8 质量设备设施管理 5 129. 未建立质量监测设备设施管理规定或未落实,扣20分/项。 130. 相关场所、工序未按要求配置相应的质量监测设备设施或配置不符合要求,扣20分/项。 131. 未建立质量设备、设施台帐或无检验、校准计划;计划未落实扣20分/项。 9 事故、事件管理 8 132. 对各类事故(事件)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扣10-50分/次。 133. 质量分管领导未主持事故调查处理或未按规定报告、未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复性事故/事件发生,扣50分/项。 134.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事故调查、结案报告或未执行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扣10分/项。 135. 事故结案材料不完整或有关资料不全,扣10分/起。 136. 不按规定上缴质量责任绩效考核罚款、事故罚款或质量监督罚款,扣10分/千元。 137. 因质量事故/事件被顾客投诉,扣25分/项;发生严重投诉或重复性质量投诉,影响公司信誉和市场,扣100分。 10 绩效考核 5 138. 未制定责任绩效考核奖惩细则,扣50分。 139. 未按规定对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评价、纠偏,扣10分/项。;未进行考核兑现或记录不齐全,扣50分/项。 140. 全年责任制考核少于2次,扣20分/次。 11 内、外部审核 3 141. 未按要求组织内部审核,扣50分/项。 142. 内部审核计划未完成、内审记录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告未按要求关闭;未按要求上报有关资料,扣20分/项。 143. 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重复出现,扣50分/项。 144. 管理体系审核发生系统性不符合或区域性不符合,扣100分。 12 管理评审 3 145. 未建立会议制度、会议制度不落实,会议无决策事项或会议决策事项未落实,扣20分/项。 146. 主要负责人全年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少于4次,扣10分/次。 147. 未对质量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分析、未制定改进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扣20分/项。 148. 未按要求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效果评审;评审无决议、无改进措施或决议、措施不落实,扣50分/项。 13 质量奖惩 5 149. 未按规定发放质量奖励资金或未按规定上缴质量惩处罚款,扣20分/项。 150. 未执行质量事故(缺陷)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处罚规定,扣50分/项。 151. 质量奖惩记录不齐全,扣10分/项。 二 事故(事件)控制 20 14 质量事故 12 152. 质量事故超标,扣10分。 153.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50分。 154. 发生特大质量事故,扣100分。 15 顾客投诉事件 8 155. 发生因质量事故导致的顾客投诉事件,经查属实的,扣5分/起。  156. 发生因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顾客投诉事件,扣100分。 说明 1. 各考核项目的基准分均按100分计,加权得分=考核评分×权重数。 2. 检查表共设定15个考核项目, 66个子项目。检查考核时,若单位不涉及的考核内容,视为合理缺项,该项按设定的基准分计算。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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