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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水暖配件3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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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奇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水暖配件3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本)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27号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项目基本情况 1 1.3立项情况 1 1.4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1 2 项目工程分析 3 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3 2.2污染源强汇总 3 3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4 3.1周边环境概况 4 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4 3.3保护目标 5 4 环境影响分析 6 4.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6 4.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 4.3声环境影响分析 7 4.4固废处置影响分析 7 5 污染防治措施 8 5.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8 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8 5.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8 5.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8 5.5环保投资 8 6 总量控制 10 6.1总量控制原则 10 6.2总量控制建议值 10 7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1 7.1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1 7.2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2 7.3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2 8 环评总结论 14 1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诸暨市奇虹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主要以制造销售纺织机械及配件、五金配件、水暖管件、农机配件为主。本项目租用诸暨市店口奇虹轻机配件厂位于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3278m2工业用地进行建设生产,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水暖配件3000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浙江恒森机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评价组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分析、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导则所规定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具体开展环境评价的实施工作,然后编制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浙江恒森机电有限公司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第K大类第1小类中的“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且没有电镀和喷漆工艺,因此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征办发〔2012〕132号),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省以及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可由诸暨市环保部门审批。 1.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诸暨市奇虹机械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 (4)总投资及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年产水暖配件3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5)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实行一班制运作,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约300天。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1.3立项情况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通知书,诸经技备案[2013]4号. 1.4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当地市政供水管网供应。 (2)供电 用电由当地变电所供电。 (3)排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近排入河道。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纳入政府指定纳污点,待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废水经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 (4)供热 本项目加热工序均用电加热。 2 项目工程分析 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边角料、 金属粉尘 冷 墩 圆 钢 不合格产品 粉尘、固废 油 雾 包装入库 检验 抛 光 数控加工 温 墩 不锈钢 图5-1 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冷墩:原材料在冷墩机上直接冲压成型。由于冷墩加工时模具要承受高达250~300MPa的压力,同时,模具与工件剧烈摩擦,瞬时温度可达到700℃,因此冷墩机内部设置有不锈钢成型油循环系统,对模具进行冷却退火,避免冷成型过程中工件及模具局部温度过高。不锈钢成型油循环使用。 温墩:工作原理与冷墩相同,与冷墩的不同之处是:在冷墩机冷墩之前将原材料不锈钢在不锈钢加热机上加热至850~1200℃再进行冲压。 抛光:在抛光机中加入钢丸和皂化液,出去工件表面的锈和油污。 2.2污染源强汇总 本项目污染源汇总详见表2-1。 表2-1 本项目污染源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污染物 抛光(G1) 金属粉尘 9.6t/a 1.392t/a(其中有组织:22.5 mg/m³,0.432t/a;无组织:0.96t/a) 冷墩、温墩(G2) 油雾 0.3t/a 1.04mg/m³,0.03t/a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W1) 废水量 720t/a 720t/a CODCr 350mg/L、0.252t/a 100mg/L、0.072t/a NH3-N 35mg/L、0.0252t/a 15mg/L、0.0108t/a 固 体 废 物 数控加工 (S1) 金属屑、边角料 22.7t/a 0 布袋除尘(S2) 收集到的粉尘 8.21t/a 0 检验 (S3) 不合格产品 5.5t/a 0 抛光 (S4) 废弃的钢丸 0.5t/a 0 废皂化液 1.2t/a 0 水膜除尘 (S5) 油水混合物、废油 1.4t/a 0 生活垃圾 (S6) 办公生活 7.5t/a 0 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数控车床、冷墩机、抛光机等机械设备。根据同类型企业的调查,噪声强度均为80~105dBA。 其他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为利用原有的工业厂房进行建设生产,无需进行施工建筑,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3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周边环境概况 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东部偏北,地处钱塘江以南,是浙江中部的内陆县级市。会稽山北麓,介于东经119°53′~120°32′、北纬29°21′~29°59′之间。东与绍兴、嵊州为邻,南接东阳、义乌,西与浦江、桐庐、富阳交界,北邻萧山。浙赣铁路、杭金衢高速公路,杭金公路贯穿城区南北,距省会杭州85km,区位条件优越,国土总面积2311km2。 本项目选址于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白沥畈自然村),利用原有工业厂房进行建设生产。项目东北侧为诸暨市通汇机械;项目东南侧为空地;项目西南侧为诸暨市科佳机械;项目西北侧为道路,隔路11米处为新蒋村居民。 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诸暨市2011年常规监测数据中SO2日均值范围为0.004~0.078mg/m3,NO2日均值范围为0.012~0.065m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范围为0.086~0.175mg/m3,其中2月、4月、11月和12月略有超标。总体上看,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数据表明,枫桥江骆家桥断面水质因子CODMn、TP、DO部分季节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他参数基本可以达到该标准,水环境质量一般。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沿线居民的生活污水排放造成。 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界、南界、西侧、北界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3.3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测,距本项目西北侧11米处为新蒋村居民,因此本项目以此作为敏感点。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枫桥江栎江交汇处(地汇)至枫桥江浦阳江交汇处(湄池)段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区域声环境质量应当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表3-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项目厂址 规模 敏感程度 环境功能 方位 最近距离 水环境 枫桥江 S 5.5公里 中河 一般 GB3838-2002Ⅲ类 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 / / / 一般 GB3095-1996 二级 新蒋村(白沥畈自然村) NW 11m 150户 450人 较敏感 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 / / / 一般 GB3096-2008 3类 新蒋村(白沥畈自然村) NW 11m 150户 450人 较敏感 GB3096-2008 2类 4 环境影响分析 4.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⑴废气 根据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冷墩、温墩时产生的油雾,数控加工及抛光时产生的金属粉尘。 数控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粒径一般较大,易沉降,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用量的0.1%,约为3.2t/a,作为固废进行分析。 抛光粉尘:本项目采用钢丸抛丸,机械抛光主要取决于待加工工件表面加工精度以及表面处理的质量要求。类比调查同类型企业的产污数据得知,金属粉尘的产生量约占工件量的0.1~0.3%。本评价按0.3%计算,即本项目金属粉尘的产生量约为9.6t/a。本项目在抛光机上方安置集气罩,对金属粉尘进行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 m3/h,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在95%以上,金属粉尘的生产源强情况见表5-2所示。 表5-2 金属粉尘产生情况 污染物 名称 产生量 (t/a) 有组织排放量 (t/a) 无组织排放量 (t/a) 排气量 (m3/h) 排放高度 (m) 排气筒 数量 预计排放浓度(mg/m3) 金属粉尘 9.6 0.432 0.96 8000 15m 1条 22.5 油雾:本项目工件锻压到模具时会有少量油雾产生,本项目选用的冷却退火油为不锈钢成型油,内含消烟剂,因此产生的油雾量较少。类比同类企业,油雾的产生量约为用量的5%~10%,本项目不锈钢成型油的用量为1.5t/a,因此油雾的产生量为0.15t/a。本项目在冷墩机车间上方设置两个总风机风量为12000m3/h的集气罩,对油雾进行捕集后分别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水膜除尘器对油雾的处理效率较低,因此在水膜除尘过程中加碱,处理效率在70%~80%之间(取80%),则油雾的排放量为0.03t/a,排放浓度为1.04mg/m³。 食堂油烟:食堂采用液化气为燃料,由于液化气为较清洁能源,起燃烧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较低,因此不予分析。且食堂只用于职工蒸饭,因此无油烟废气产生。 4.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共有员工50人,一班制生产,劳动人员用水量按60L/d·人计。则生活用水约3t/d,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4t/d(按用水量的80%计),合计720t/a。生活污水水质一般为: COD300~400mg/L、NH3-N 30~40mg/L、SS 200~300mg/L。各污染物年产生量均取其平均值,分别为COD350mg/L、NH3-N 35mg/L、SS 250 mg/L,则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0.252t/a、NH3-N0.0252t/a、SS0.18t/a。冲厕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地埋式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纳政府指定纳污点。废水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072t/a,NH3-N:0.0108t/a。 4.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数控车床、冷墩机等机械设备,这些设备均安置在生产车间内。根据同类型企业的调查,噪声强度均为85~105dBA。各设备运作是产生的噪声如下表5-2所示。 表5-2 噪声污染源强 序号 主要噪声设备 声压级dB(A) 备注 1 数控车床 85~95 距设备1米处 2 冷墩机 95~105 3 抛丸机 90~95 4.4固废处置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固体废物产生量约47.01t/a,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为39.51t/a(一般固体废物36.91t/a,危险固体废物2.6t/a),生活垃圾为10.5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规定,本评价要求建设方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采用合建分区储存制,设计容量为40吨;废皂化液和油水混合物作为危险固废注入密闭容器内存放,且容器与废皂化液、油水混合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收集后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5 污染防治措施 5.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金属粉尘:本项目在抛丸机上方安置集气罩,对金属粉尘进行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设计风机风量为8000 m3/h,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在95%以上。 油雾:本项目在冷墩机车间上方设置两个总风机风量为12000m3/h的集气罩,对油雾进行捕集后分别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水膜除尘器对油雾的处理效率较低,因此在水膜除尘过程中加碱,处理效率在70%~80%之间,则油雾的排放量为0.03t/a,排放浓度为1.04mg/m³。 5.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4t/d,合计720t/a,冲厕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采用化粪池处理。 化粪池一般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容积比例一般为2:1:3,中间由过粪管联通。化粪池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第3池粪液成为优质化肥。化粪池应做到既密闭,又便于清渣和取粪。化粪池水污染物去除率一般为COD 15%、BOD5 9%、SS30%、氨氮3%。 近期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再经地埋式生化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就近纳入政府指定纳污点,远期待具备纳管条件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污水处理工程见下图: 其他生活废水 厕所废水 化粪池 纳管排放 污水处理厂 生化处理 政府指定纳污点 纳管前 纳管后 5.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维持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建议厂方采取以下措施: ① 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② 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③ 车间内壁及顶部采用吸声材料饰面,降低室内混响声; ④ 高噪声车间设置隔声门窗; ⑤ 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隔声控制室等,对于个别难以设置隔声间的设备可设置移动隔声屏障; ⑥ 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⑦ 加强车间周边及厂区的绿化,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做到门窗关闭,加强职工环保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采用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在此基础上,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数控加工时产生的的金属屑、边角料,抛光时产生废皂化液,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金属粉尘,废油和水膜除尘器收集到的油水混合物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如表5-7所示。 表5-7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序号 固体废物 名称 污染源 属性(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或待分析鉴别) 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处置方式 (t/a)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金属屑、边角料 数控加工 一般固废 / 22.7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是 2 收集到的金属粉尘 布袋除尘 一般固废 / 8.21 是 3 不合格产品 检验 一般固废 / 5.5 是 4 废弃的钢丸 抛光 一般固废 / 0.5 4 废皂化液 危险固废 HW09 1.2 收集后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是 5 油水混合物、废油 水膜除尘 危险固废 HW08 1.4 是 3 生活垃圾 生活办公 一般固废 / 7.5 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是 合计 47.01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固体废物产生量约47.01t/a,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为39.51t/a(一般固体废物36.91t/a,危险固体废物2.6t/a),生活垃圾为10.5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规定,本评价要求建设方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采用合建分区储存制,设计容量为40吨;废皂化液和油水混合物作为危险固废注入密闭容器内存放,且容器与废皂化液、油水混合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收集后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5.5环保投资 该本项目环保投资共39.5万元,约占总投资3800万元的1.04%,建设方必须落实环保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6 总量控制 6.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 6.2总量控制建议值 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6-1。 表6-1 总量控制建议值 单位:t/a 污染因子 排入环境建议值 废水量 720 COD 0.072 NH3-N 0.0108 该项目废水排环境建议值为废水720m3/a、COD 0.072t/a(100mg/L)、氨氮0.0108t/a(15mg/L)。 本项目所排污染物COD和NH3-N为生活源,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文件中“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COD、NH3-N排放量无需区域总量调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7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7.1项目环保要求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白沥畈自然村),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诸暨市东部水源涵养与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小区(III1-40681B04),该区域规划为限制准入区。 根据生态功能区规划内容本项目未在限制区内限制产业中,且其他污染因此的产生量较小,因此,本环评认为本项目的污染物程度较轻,对其功能区的污染较小,因此属于功能区规划的允许产业范围内,符合《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废水排入环境建议值为:废水720m3/a、COD 0.072t/a(100mg/L)、氨氮0.0108t/a(15mg/L)。 本项目所排污染物COD和NH3-N为生活源,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件中“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COD、NH3-N排放量无需区域总量调剂,因此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北侧敏感点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项目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全部妥善处置。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纳入政府指定纳污点。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水、气、声环境现状,因此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5、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在落实“清洁生产分析”章节中关于清洁生产实施的建议的前提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6、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 为了征求周围群众对本项目的意见以建议,本单位于2012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30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店口镇镇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接到投诉建议电话及信函(具体见附件证明)。由此可见周围民众对本项目不反对。 7、环境风险是否可以接受 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无毒,产生的污染物无毒,本项目在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环境风险,符合环境风险可接受原则。 7.2 其他要求符合性分析 1、是否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白沥畈自然村),目前没有规划,项目地块周边主要为工业用地规划。同时项目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诸暨市主体功能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本导向目录为列明的产业和项目,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者外,均属允许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8 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诸暨市奇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水暖配件3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新蒋村(白沥畈自然村),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诸暨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诸暨市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本项目采用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采取一系列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加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采取各种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级。本项目符合环境风险可接受性和公众可接受性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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