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户清退核实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步伐,全镇要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摸清贫困底数,弄清楚贫困原因,因人因户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按贫困类型扶持,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_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提出的“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总要求,按照“基数不变、实事求是、一次搞准、动态进出”的原则,夯实精准识别基础,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基本
2、原则 (一)精准识别、不落一人。精准识别是实现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要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进一步摸清全镇贫困人口,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贵在精准,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指导思想。 (二)村为单位、规模控制。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摸查。贫困户实行规模控制,识别出的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我镇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总量。 (三)直接客观、便捷有效。以直接、客观、便捷,突出致贫主要因素为基本思路。设计合理有效的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在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压缩工作成本。 (四)强化宣传、尊重意愿。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全镇农户知晓相关
3、政策和程序。按照农户意愿进行摸查核实,主动放弃贫困对象资格的农户原则上不进行调查。 三、督查工作方法 (一)督查核实范围 全镇农户纳入贫困对象识别范围,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重度贫困和明显不符合贫困条件的两类农户以定性分析判断为主,不进行入户识别,直接提交村民代表评议。其它农户进行入户核实,以直观综合评定为主。 (二)督查认定标准 一是采取定性分析识别的两种标准: 1、涉及以下任意一项直接认定为贫困户: 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严重残疾丧能、孩子未成年的农户; 民政部门认定的五保户、低保户(明显不符合现行五保、低保条件属于人情关系性质的五保、低保户,要以村为单位进行标注,提交乡镇集体研究报民政
4、重新审核认定); 五保边缘的鳏寡孤独农户或单亲家庭; 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或大病农户;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一户多残); 直系亲属长期患病仍在治疗的; 唯一住房系不避风雨的危房户或土坯房户; 全家痴呆傻残、终身无发展潜力的农户; 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农户;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家庭读书子女多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 2、涉及以下任何一项不能认定为贫困户: 家庭劳动力健全、家庭成员健康无明显致贫原因的农户; 家庭从事规模种、养殖业或加工业,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做生意、包工程、经商办企业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 在城
5、镇购建门面房、商品房的农户; 家庭拥有拖拉机、铲车、货车、轿车、面包车等机动车辆之一的农户; 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参与带彩娱乐等不良嗜好的农户; 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独居老人; 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导致贫困的农户; 家庭有高费择校学生或自费出国留学学生的农户; 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乱纪屡教不改的农户; 调查期间刻意隐瞒家庭信息、借故不配合调查的、打骂闹事阻止调查的农户。 二是采取直观综合评定识别: 一看房。看房屋结构和居住面积。 二看粮。了解人均耕地面积、生活状况和生活水平。 三看劳力强不强。了解家庭劳力务工情况和家庭经营情况。 四看负担重不重。了解家庭非劳力情况,家庭收入和支出
6、情况。 五看是否特殊情况户。家庭中是否有正在接受治疗或已经放弃治疗且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残障、重大疾病病患者,是否有高中学生、中高职及大学学生。 六看群众认可度。按群众评议情况认定。 (三)督查组组成 由选派的村第一书记、镇扶贫工作队抽调人员(1-2名)、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 四、督查工作步骤 1.督查组碰头会商入户调查方案。 2.村“两委”提供各村民小组农户完整、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根据定性分析的两种认定标准,督查组直接筛选出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和贫困的农户。 4.督查组入户核查剩余农户,通过综合评定进行判定,拟定评定结果。农户、村干部代表、督查组代表三方签字确认。 5.村民
7、代表会议集中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评定结果进行集中评议,村民评议过程中产生较大歧义的农户进行再次调查。 6.村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结果无异议,贫困户信息在村公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7.村居汇总上报。各乡镇汇总贫困对象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工作安排 (一)培训动员阶段 举办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培训班,进一步传达贯彻_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全镇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政策宣传阶段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相关扶贫概念了解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标准、程序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在主要交通干
8、线悬挂宣传标语,工作队员花一周时间进村入户宣传贫困户认定条件。 (三)入户调查阶段 全镇组织工作队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按照直观综合评定,将筛选出来的贫困户进行分类。 (四)民主评议阶段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农户进行民主投票评议,评议无异议纳入贫困对象,并详细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评议结果发生重大分歧重新入户调查,再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确定的贫困对象据实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交乡镇归档备案。 (五)公开公示阶段 民主评议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本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乡镇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
9、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查贫困对象识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审核、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专班具体干,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村居要确定一名扶贫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的报表和相关资料。 3.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体现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各乡镇、村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4.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建专班及时深入基层指导,督查小组将分组包片专项督查,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亦直接参与抓好落实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