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江苏省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1】11号.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622484 上传时间:2024-07-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1】11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江苏省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1】11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的安排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对省属单位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苏政发〔1995〕1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苏政办发〔1997〕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项目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的安排和管理:   (一)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经省政府同意安排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的项目;   (二)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在省发展改革委权限内承诺安排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   (三)省属单位政权和职能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在省发展改革委权限内申请安排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一次性补助的项目;   (四)其他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安排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  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分两批编制和下达。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在上半年编制和下达,重点安排第二条第(一)、(二)项的项目,额度不低于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年度总规模的80%;第二批年度投资计划在四季度编制和下达,主要安排第二条第(三)项的项目。   对于个别急需用款的重要事项,省发展改革委可以以开具拨款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其额度纳入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年度总规模管理。   第四条  省各有关部门或有关项目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当年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填列投资计划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截至申报计划时项目已获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最后批复文件;   (二)截至上年底项目进展情况及当年计划进展情况;   (三)截至上年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及当年计划投资;   (四)申请一次性补助的项目提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权部门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五)省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对各申报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和综合平衡,根据项目批复文件中资金承诺额度和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区分轻重缓急,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编制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草案。   第六条  项目初步设计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在建项目,列入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草案,按照项目建设起止年限和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安排年度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其中当年竣工项目,累计安排额度应达到承诺投资额的90%,其余10%资金待竣工决算后在下年度第一批投资计划中安排。   第七条  项目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计划年内开工的项目,列入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草案,适当安排部分年度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安排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承诺投资额的50%。其中当年竣工项目,安排额度可达承诺投资额的90%。   第八条  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计划年内开工的项目,列入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草案,适当安排部分年度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安排额度不超过承诺投资额的30%。   第九条  项目建议书尚未审批的项目,个别建设规模较大且省政府明确要求安排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的可列入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草案,适当安排部分年度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超过应安排投资额的20%且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条  省水利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和切块补助专项资金在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中安排,其明细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或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编制和下达。   第十一条  第一批年度投资计划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分管省长批准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   第十二条  申请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一次性补助的项目,符合安排条件的原则上列入第二批年度投资计划草案。每个项目的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安排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视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及总投资规模确定。   第十三条  当年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下半年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的项目,可以列入第二批年度投资计划草案,适当安排部分年度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安排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承诺投资额的20%。   第十四条  第二批年度投资计划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确定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   第十五条  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严禁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申报、编制和批准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对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委托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建设进度和概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进行造价控制。项目概算确需变更调整的,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1〕5号)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应当于每季度首月五日前将计划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有关部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发展改革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商请省财政厅暂停其当年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的拨付,并暂停下一年度的投资计划安排;情节严重的,提请或移交省有关部门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省预算内统筹基建投资资金的;   (二)擅自变更省预算内统筹基建资金用途或转移、侵占、截留、挪用省预算内统筹基建资金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而擅自开工建设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或项目建设进度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