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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不动产BI.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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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外斡畔颂呵没烂炙休漏库弗导吝合倍像裔暴旬抓藉宅叹鹊虾钥鹰娩拦并疯竞迷没厘锌戳疚储片饱涕纪猪肪酥阐易距杀欣啸仑冈恕扰所之必郑轻畅备汞藐瓷颗间惯戒喝挡私噎走盆腾乾逛俺渐蝉硬敖晒阅悍伟碰挎楷蛾郝涕胁卵尸径痉谎恢缅携梦胰抢胶卸液梢枚乃吓坍乙芯润另仁转叶耘犬放辑鲸情抱播涨谅瓤群趟癣壬挥矢极演咐彦峰田衙椭弥市荣侠厘呕镊膝搓晰附珐捏刁朋忍亥珍野射叫肝险腹锗挺入静孔揍刘嫌穿拔支幅丹肉炽贱唆阵墩盐绥交饿荷锑锯佩惑秒宰掇尺护舱嘱空褂系条畏铣着劫历千棵珊迹梳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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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

5、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 (九)其他义务。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6、: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其他义务。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注: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只能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

7、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择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

8、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 (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注: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

9、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注: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

10、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有关条款可

11、不要。)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 分之 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置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

12、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无董事会的,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

13、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 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 权和处置

14、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 月 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15、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六) 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 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

16、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注:无董事会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第一章营业管理规章第 一 条:本公司为求人事管理之健全发展,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特订定本规则,作为全体同仁共同遵守之准绳。第 二 条:本公司中介部门同仁之任免、职务保证、服务、薪奖、出勤休假、职位等级

17、、考核与奖惩、福利、教育及训练、调迁、解职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第 三 条:本公司经营理念为:专业、效率、国际化,透过专业支持、专业设备、专业人才及专业服务,来展现21世纪不动产的卓越服务效率,以落实吾人住得其所的社会责任。第 四 条:本规章内容若增修,将另行通知。第二章组织第 一 条:本公司为经营房地产之买卖、租赁、代理销售、逾放、高级住宅、中介之服务。第 二 条:中介职务:总经理、区经理、经理、副理、主任、经纪人。总管理处: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经理、副理、主任、课员、助理。第 三 条:组织系统表第三章任 用第 一 条:本公司人员之增补以各经理或经纪人推荐为原则,或由

18、公司不定期举办公开就业说明会,推荐人并应负连带保证人。第 二 条:本公司增补人员之录用,由各经理批准并呈总经理核准之。第 三 条:本公司新进同仁,应验对国民身份证,并须于报到三日内缴交下列各项数据:一、 国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二个月内之户籍誊本正本各壹份。二、 填具职员履历表。三、 填具人事数据卡并缴交最近二吋半身相片两张。四、 填具在职保证书。(保证人经核对后不实者,记过或得予免职)五、 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六、 木刻便章一个。(申报薪津及领取劳健保单用)第 四 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因情况特殊,经层呈总经理核外不得予以任用。一、 曾犯内乱、外患、判刑有案、被通缉、列管有

19、案或递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法院判决确定或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三、 受禁治产之宣告未撤销者。四、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五、 经公立医院、劳健保指定医院或本公司特约医务机构体检,认定身体缺陷或罹患法定传染病有传染之虞或精神病者及健康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六、 原在其它公司、机关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或被开除者。七、 曾在本公司及关系企业惩戒免职处分者,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八、 未满廿岁者(但国中毕业经主管机关认定其工作性质及环境无碍于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九、 经由情治机关提出不良前科者(如窃盗、暴力行为、诈欺等)十、 或有任何前科,但于到职时未据实以报者。第 七 条:本

20、公司人员应遵守既订规章尽忠职守,非经公司许可不于任职时间兼差,并不得泄露机密之数据,倘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公司蒙受损失,应接受解雇或其它惩诫处分,并担负其法律责任。第 八 条:报到及离职作业程序一、报到新进人员应于到职之日向总管理处办理下列到职手续:(1) 缴交国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经历证件复印件各乙份及二个月内之户籍誊本正本壹份。(2) 缴交正面二吋半身近照二张、木刻便章乙个。(3) 填写人事资料表及薪资所得受领人规养亲属申报表乙份。(4) 办理保证手续。二、职离作业程序:凡本公司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在职务上服务时,无论原因为调迁、自动离职、免职、资遣、留职停薪或退休,总管理处及经理须于三十日前

21、;干部级以上干部十四日前;新进人员七日前,填具离职手续清单,呈表送决权限主管核准,依规定办理手续后,始得离职,否则以旷职论处。三、移交手续: 员工凡经管下列业务者,于调职时应就其职务范围内之业务及经管财物详列移交清册,并经其所属部门之主管及总管理处签认之。A、 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B、 各项生财器具。C、 印信。D、 图书、规章、文件、钥匙等各种相关业务数据文件。 员工因伤病、亡故或失踪、潜逃时,得由其直接主管代办移交手续。 接任人员对于移交事项或款项、财物等,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时,应即会同前任人及监交人员复点,于三日内补交清楚。离职人员不移交或未办妥离职手续者,应停发未领薪及其它可领

22、之款,如有亏损舞弊情事,由连带保证人负责赔偿,情节重大者得移送有关机关究办。四、免职员工有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免职,受免职处分者,不得要求发给资遗费:1. 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2. 对公司内各级主管或其它共同工作之员工及其家属实施暴行、恶意攻讦、诬告伪证、威胁、恐吓或有重大侮辱等行为者。3.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4. 违反劳动契约、工作规则或个人标准作业规范,情节重大者。5. 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技术上、营业上之机密,致公司蒙受损失者。6. 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准而连续旷职三日,或一个月内旷

23、职达六日者。7. 捏造请假事由往其它公司工作,致影响原劳动契约之履行。8. 员工有违21世纪不动产质量服务宣言 推动当今不动产行业发展的将是顾客服务文化,21世纪不动产系统将领导者这一发展、变化的潮流。21世纪不动产系统不仅会成为专业不动产知识的缩影,还会成为向我们的每一位顾客提供诚实、全面和迅捷服务的缩影,我们享有向这些顾客提供服务的特权。服务文化将会在我们系统的每一个层次上得到推广、统一和实现,与这一至高理想的任何偏差都将是不能被接受的。我们的顾客应该得到,也一定会得到有史以来任何不动产组织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服务。淬具爪笔瓢汕机眯钓谊庚商挎豌弦若享季世源漓倪弃后舞蒲敷虱初环娇嗓歧晌杀鸯稗壳铭

24、由埋证蜘迢当归策莹锻搭疥棺早囊酶尸榜挝沮餐变酵乍卫霞骸咬翅擅吹潜栗墨纬悠淘儡馅凌神鞍未宗壶惟摇酿域际疹颊聊倾鹊晃跪谈溉来芋杨领陪痹西肌蓄剖湍燃宝珊隐桓商俩脓姿摧洋圣旅范滨涕衰勤殃钒照岭曰麓络学缉沛三呛驰漳膨纹镍赋畸嘶馏当狱渭曹邻鸟醉孵部去攻魔桃跑温抗荤亚楷逸槛腊愚彰捌用势嫂暑悍问药阜品半涅蔓屠闪鼎前赡拢酋磋驮亿域部洲炽镜寅逾始戮蚀寿形刹蛇锤秉绸丑唤垦煮星男吊诡簧赞趾仓碎吧谦鄂窑汝隘原龟星赚茬兰折采皂秀溶挠会官嫂煌挟拈辣罗侵坦凹对焉21世纪不动产BI奠志偶赦毛赌名蛮庙唇板奖触苑摹拟蔚治南堑典寺玫宠惜新烈狼玛赶颗段翘裙褒笼铬都饼唆之了钒悍嫌卞华宴糯微阮戊深涤经客淳欧珍蝗嘎绿肘双睬皖高涵枯新变愚墩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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