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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YCST 004-2022 预拌砂浆绿色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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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1.100.10 CCS YCST Q13 河 南 省 建 设 科 技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YCST 0042022 预拌砂浆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production of ready-mixed motar 2022-08-15 发布 2022-09-05 实施 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 发 布 T/YCST 004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由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归口。本

2、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原工学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河南省国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南建工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南华夏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巩义市盛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永盛环境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赛弗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铁路豫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南众益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挺、海然、刘俊霞、殷会玲、杨艳娟、李建伟、倪利萍、彭超、杜光辉,董继民、李申、路达、刘威、何春雨、刘素瑞、辛晓斌、刘俊华、郭镇豪、张亮、翟新党、李元枫、米秋果、张焕焕

3、、米东亮、张玉龙、赵星欢、李骁男、胡鹏、于洋、黄伟、白杨、石岩岩、高建杰、牛明霞、王利、郑楠、王丹丹、崔建世 T/YCST 0042022 II 引言 为实现预拌砂浆企业的绿色生产,将绿色理念贯穿于厂区、工艺和装备、生产、储存与运输、环境与排放等全过程,特制定本规程。T/YCST 0042022 1 预拌砂浆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厂区、工艺与装备、生产、储存与运输、环境与排放。本文件适用于预拌砂浆企业的绿色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

4、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91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25181 预拌砂浆 GB/T 26408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5、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1032 铁尾矿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 51176-2016 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 BB/T 0065 干混砂浆的包装袋 JB/T 11859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湿拌砂浆搅拌站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YB/T 4185 尾矿砂浆技术规程 预拌砂浆企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导则.河南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2022-08-01查

6、看.可在http:/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3.2 绿色生产 green production T/YCST 0042022 2 在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科学管理和技术为手段,对预拌砂浆生产全过程实施控制,实现预拌砂浆在厂区建设中用地集约化,在生产、运输及应用过程中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的生产方式。4 厂区 4.1 厂区规划 4.1.1 预拌砂浆企业的设计应满足所在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原有生产线的改建、扩建,合理利用原有设施、

7、场地及资源,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封闭式管理,利用封闭传输方式输送干砂。4.1.2 预拌砂浆生产厂房宜采用多层建筑,实现用地集约化。4.1.3 合理布置厂区,人流、物流宜分开,生活区宜与生产区分开,且生活区应处在全年最大风频的上风侧,有害工序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4.1.4 处理好生产车间与总降压变电站等之间的关系,对于自行生产机制砂或自行烘干砂的砂浆企业,其总降压变电站应就近布置于砂浆生产线附近。4.1.5 厂区绿地率应符合规划要求。4.1.6 厂区道路应满足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的最大负载行车要求。4.1.7 预拌砂浆企业的总图运输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4.2

8、厂区设施 4.2.1 外部运输配套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根据本地对普通干混砂浆的散装化要求,配置散装砂浆物流设施,散装能力应达到 100%。b)砂浆企业厂外道路与城镇及居住区公路的连接,应平顺短捷。4.2.2 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宜利用自然光,并进行分区、分级设计。4.2.3 厂区内应设置清扫专用设施存放区,配备专用清扫车或喷洒设备,砂浆装车和原料卸车应有抑 尘装置。4.2.4 湿拌砂浆企业厂区内应设置搅拌运输车冲洗区域和设施。4.2.5 离居民区较近的一侧,经监测厂界噪声超过标准的,应安装隔声设施,并达到噪声排放要求。4.2.6 厂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存放区。4.2.

9、7 生产车间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安全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穿戴区。5 工艺与装备 5.1 一般规定 5.1.1 干混砂浆生产线应符合 GB 51176 的规定,湿拌砂浆生产线应符合 JB/T 11859 的规定。5.1.2 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目录中的工艺和设备。5.1.3 应选择安全可靠、能耗低、排放低、噪音低、自动化程度高、管理维修方便、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耗电量大的装备应配置变频装置或其它节能装置。5.1.4 宜采用清洁能源。5.2 生产工艺 5.2.1 干混砂浆生产线宜选用塔式生产线。5.2.2 湿拌砂浆生产线应独立设置,不应与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共线

10、。5.3 破碎系统 5.3.1 破碎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4.3 的规定。5.3.2 破碎系统应设有收尘装置,在进出料口均应设置吸尘罩。5.3.3 破碎系统应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并应采取降噪措施。5.4 机制砂系统 5.4.1 机制砂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4.4 的规定。T/YCST 0042022 3 5.4.2 机制砂应建于封闭的厂房内。5.4.3 宜对机制砂系统采取防离析措施,必要时设置防离析装置。5.5 烘干系统 烘干系统应符合GB 51176-2016中5.4.5的规定。5.6 干砂分级系统 干砂分级系统应符合GB 51176-201

11、6中5.4.6的规定。5.7 计量配料系统 5.7.1 预拌砂浆计量配料系统应满足 GB/T 36132-2018 中 5.3.3 的规定。5.7.2 干混砂浆企业计量配料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5 的规定。湿拌砂浆企业计量配料系统可参照 GB 51176-2016 中 5.5 的规定。5.7.3 生产所用计量设备应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经中修、大修或迁移新地点后生产用计量设备应重新检定和校准,企业应对生产计量系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核查;当计量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准确度降低时,应重新检定或校准。5.7.4 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用计量设备,应按法制计量的要求,实施强制检

12、定,且均应合格并在有效期内。5.8 混合系统 5.8.1 干混砂浆企业混合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6 的规定。5.8.2 湿拌砂浆企业混合系统应符合 JB/T 11859 的规定。5.9 收尘系统 5.9.1 收尘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9 的规定。5.9.2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规定。6 生产 6.1 一般规定 6.1.1 应有厂区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排放点有变化时要及时更新。6.1.2 应建立噪声、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废水等排放的控制制度,内容包括资源配备、控制目标、控制措施、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6.1.3 应按制度规

13、定对噪声、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废水排放定期进行检查或验证,不合格的应立即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6.1.4 预拌砂浆企业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噪声、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和粉尘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应复合本地区的相关规定,且无严重违规排放处罚记录。6.1.5 应对产品开展质量控制,其产品质量应符合 GB/T 25181 的规定,预拌砂浆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 GB 6566-2010 标准中类的规定,干混抹灰砂浆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18582 的规定,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18583 的规定。6.2 原料、燃料及配方设计 6.2.1 普通砂浆用水泥

14、、粉煤灰、矿粉等大宗原料应散装进厂。6.2.2 应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6297标准和当地相关文件的规定。6.2.3 配方设计时应采用或搭配工业固体废弃物,并应通过试验确认其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6.3 生产过程 6.3.1 生产过程中所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应得到有效控制。6.3.2 散装粉料气送上料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气送过程中应保证接头牢固可靠,不应泄露。散装粉料气送上料的压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上料过程应防止筒仓顶部粉料泄露对环境造成污染。T/YCST 0042022 4 6.3.3 定期检查混合机的混合效果以及进/出口的密封情况。6.3.4

15、收尘、降噪环保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因环保设施故障造成非正常排放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6.3.5 合理利用集灰、不合格品、废品或退回的产品等。6.3.6 对设备、地面等及时进行清扫,设备表面、地面(散装原料库、包装机下除外)不应有积油、积灰。6.3.7 湿拌砂浆用水应符合 JGJ 63 的规定,并有稳定水压措施。6.3.8 应采取措施保持厂内道路清洁,做到行车不起尘。6.3.9 应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卫生清洁管理。6.4 试验室 6.4.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立试验室,负责质量检验和控制工作,并应符合以下规定:a)试验室

16、的位置应便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减少取样距离;b)设置专门的取样口,配备专用取样设施,取样过程不应撒漏;c)样品养护水池应采取沉淀分离措施;d)胶砂强度振实设备宜安装隔音罩。6.4.2 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应符合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建设与管理导则的规定。6.4.3 应制定试验室废水、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并配备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废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 的规定,固体废弃物排放应符合 GB 18599 的规定。7 储存与运输 7.1 原材料储存与运输 7.1.1 预拌砂浆企业厂内原材料的贮存与运输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3 的规定。7.1.2 原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抑

17、制扬尘和降低噪音的方式进行装卸。7.1.3 所有进场原材料的贮存应符合 GB/T 25181 的规定。7.1.4 外加剂的贮存应符合 GB 8076 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7.2 干混砂浆储存与运输 7.2.1 袋装砂浆储存与运输 a)袋装砂浆的包装及储运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7 的规定。b)装卸岗位人员操作时应佩戴保证人身职业健康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品。c)袋装砂浆的包装袋应符合 BB/T 0065 的规定。7.2.2 散装砂浆储存与运输 a)干混砂浆散装储运及物流系统应符合 GB 511762016 中 5.8 的规定;b)运输车应满足河南省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c)

18、运输车和移动筒仓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d)应使用低噪声的砂浆运输设备;e)散装砂浆运输车的入料口在进料完毕后应及时清理;f)散装砂浆运输过程中,不应有遗洒;g)粉料运输过程中应有破拱措施;h)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基础位置应便于安装、进料及使用;i)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相关要求;混凝土基础下的基层应坚实;j)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内砂浆存料低于最低存料位或少于 5t 时不宜继续使用,待重新进料后再继续使用;k)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宜利用信息化监控调度管理。7.3 湿拌砂浆储存与运输 T/YCST 0042022 5 a)湿拌砂浆运输车应符合GB/T 26408的规定;b)湿拌砂浆

19、运输车出入厂时候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洗时优先使用中水、雨水,并加以循环利用;废水不应无序排放,应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循环使用,循环利用率应到达100%;c)装料前,运输车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罐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d)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遗洒;e)运输过程中应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f)湿拌砂浆保塑时间不应小于4h,凝结时间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根据砂浆品种及施工需要商定,但一般不大于24h。8 环境与排放 8.1 工作场所 预拌砂浆企业工作场所环境应符合GBZ 2.1、GBZ 2.2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8.2 大气污染物 预拌砂浆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6297及河南省相关文件的规定。8.3 固体废弃物 预拌砂浆企业产出的固体废弃物应自行消纳,并符合GB 18599和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当无法自行消纳时,应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8.4 噪声 预拌砂浆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 12348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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