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费用管理办法一、大型材料管理办法 (一)基础管理 1、全矿所有的大型材料未经矿领导批示任何人无权外借外调,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0-5000罚款。 2、各单位准备队及临时承担材料运送任务的队组必须与交接队组办理材料交接手续,有一次不办理手续处罚责任队和交接双方队长每人300。 3、各队组从机运部开出的电缆线领料单必须2日内领取,如果未进行领料要在两日内将票据返回机运部,否则按已经领取入账。 4、因管理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大型材料丢失、报废的,根据情况,考核使用队组队长、书记、每人200500元,并按原值的100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每月统计后报计财部,从下月井区的成本费用中扣留,用于补充新材料
2、。 、 5、各种大型材料的回收和日常管理直接与使用单位的相关领导挂钩考核,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盗窃,有一次处罚相关领导每人200一500元。6、每月由机运部对矿井的大型材料账目进行检查。被检单位的材料管理员及各队负责人必须参加。有一次不参加处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不建账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账目不规范的处罚材料员100元;票据短缺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处罚队长200元、材料员100元;出现遗漏未上账的处理材料员100元。 7、更换下的各种材料要在五日内上井,到期未上井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200元。十五曰内不上井,视为大型材料丢失考核责任队组。 8、每月的大型材料罚款5 0用于奖
3、励大型材料管理人员和表现好的生产队组,50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补充材料成本。 9、大型材料的报废需由报废单位提供矿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定的证明及鉴定意见,机运部核实后按报废数量核减。 (二)电缆部分 。 1、运送电缆线时,要严格执行材料运输三联单制度。发现无人跟料和违反装料规定要求的,运输区不准带料,一经发现处罚运输区带料人员每人200元,当班班长300元:队长、书记每人500元。违反规定,造成材料损坏或丢失的按材料实际价值由责任队赔偿。跟料人员擅离岗位,人、料分离的处罚有关责任人300元,队长、书记每人200元。发生丢失按原值由责任队赔偿,并处罚该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机电队长200元,相关领导
4、每人200元。 2、25平方以上的电缆线严禁在井下存放或异地使用,确需异地使用的要经机运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异地使用手续,违反规定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相关领导每人200元。 3、人员已经撤离但电缆线仍有其它用途的,由现使用队组负责管理。使用前要与原队组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完毕后再移交原队组。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损坏等问题均由使用队组负责。确实不能回收的电缆线要在10天内办理完移交手续,未办理移交手续前所属队要有专人负责监管,因无人监管造成的丢失、损坏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各处罚300元,处罚相关领导每人200元。 4、队组与队组之间已经办理交接的区域发现电缆皮及其它责任问题的,均属于
5、接收队责任。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属于原队组责任。每发现一处电缆皮处罚责任队1000元;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 5、电缆线每有一处齐头处罚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每人300元。拖地线、侧装机线必须按实际领用数回收。出现割断或压断以及运输过程中造成毁坏的,按短缺和损坏部分的原值进行分析认定后处罚责任人。 6、在运输大巷或井口附近出现电缆皮,对运输队队长、书记每人处罚300元。7、无人工作地点发现电缆皮,由通风员负责向调度汇报。调度站在每个星期一向机运部调度汇报电缆皮的发现详细情况和发现人的姓名。如不汇报处罚通风员、调度站站长各300元;通风队长、书记每人200元。调度站要建立电缆皮汇总记录本、无人工
6、作地点出现的电缆皮由通风队负责清理,未及时清理每有一处按500元处罚,处罚金额通过分析认定后由全部责任人共同承担。 8、对电缆皮的核减按其数量本着受罚单位就是核减单位的原则进行。 9、井上存放的电缆线要妥善保管,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的处罚责任队组队长、书记每人500元。在规定时限仍未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10、矿用所有电缆全部由机运部负责管理。并全部建帐管理确保在下井前全部打号登记。11、机运部每月不定期对物配库房进行抽查,发现库房内存放电缆线而未上交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200元。 12、电缆线交到机运部后,设备组必须在2目内办理完过数统计和开据回收单,并由上交队组签字认可。 (三)胶
7、带部分 1、审批投入的新胶带不得用于它处,一经查出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相关领导每人200元。 2、皮带机不得有积煤、死辊、缺辊或运送水煤。发现一次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当班岗位工200元。3、缩减下的旧胶带要摆放整齐,需要用做挡煤皮的,要按顺序割下使用。一旦发现因做挡煤皮而将胶带割成长度不足80米的短节的,处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4、采煤队缩减下的胶带用于采区使用,采区缩减下的胶带用于掘进队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机运部批准方可使用。擅自移交和挪用处罚队长、书记每人300元。按规定正常移交的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或手续不全的处罚责任队队长300元,材料员1
8、00元。 5、因岗位工不负责任发生胶带损坏的,经分析认定按被损坏胶带的原值对责任队进行处罚、并同时处罚责任人500元。 6、对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旧胶带要及时回收上交,发现不能复用的废旧胶带乱扔、乱放而未回收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多次催促拒不回收的每次加罚200元。 (四)钢管和钢丝绳部分 1、钢管和钢丝绳不准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各300元,井区相关领导每人200元。如遇地质构造影响确实不能回收的必须由井区打报告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核减手续。否则按上述进行处罚。 2、钢管异地使用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200元。井区
9、相关领导每人100元。二、配件管理办法 (一)基础管理 1、不构成设备主体的均为配件,生产运行中费用均由各队组负担。 2、机运部负责全矿配件计划和考核工作,物流中心负责配件入库验收及发料,保证全矿配件正常使用。 3、各单位月度计划应根据当月生产任务和机电设备维修实际情况编制,要严格执行三不申请原则(即:库存有备件、能修复的、设备机型待报废的不申请)。 4、每月27日前由机运部根据各单位计划将次月配件费用报矿财务部。各单位在限额内做到全面考虑,保证重点,严格按需要领用。5、各单位配件员必须亲自办理日常领用配件手续。经机运部核实,在当月核减配件计价本限额,对急用配件入库手续跟不上的,由机运部估价入
10、库,并办理估价入库,节假日,夜间停产急用件,需经机运部分管领导在值班临时领料单上签字方可领取。但必须在2日内由使用单位配件员负责办理出库手续及核减月度成本限额。6、机运部及设备厂家,下井处理事故投入的新配件(因质量问题,须经矿分析认定)由事故队组承担处理事故投入成本费用,月末汇总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核减使用单位成本费用。核增机运部检修成本。 7、每月各队组到计财部进行配件定额上计价本,机运部计划员负责办理发料手续,物流中心库管员发放配件。机电工区月度负责按估价将借料及当月配件变动单价部分汇总报计财部。 8、每个月机运部组织人员对上井的旧配件进行鉴定,丢失及报废的配件全部由单位成本负担。 (二)
11、考核规定: 1、配件的领用必须由本单位配件员负责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夜间停产急用领料,必须3天内由使用单位负责补办手续,否则一次考核配件员及管理组长各200元。2、物流中心负责3日内向机运部传递配件临时出库手续,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如果库房存在有意压条造成估价成本不实,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出现失误的责任人考核500元。3、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各使用队组领用配件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五日内将旧配件(各种配件回收率见附表一)交回相关检修队,否则不予发放。25日前队组与物流配件员,与机运部配件员进行对帐。未及时对帐考核责任人一次100元,丢失配件按原值进行赔偿。同时按原值的10处罚责任人。各单位配件
12、领用必须严格执行井下配件备甩数量明细(见附表二)不得多占,如出现多占用配件将对多占用队组队长、书记各处罚200元。如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奖励配件组2000元。三、浓缩液管理办法 1、机运部负责浓缩液费用计划及使用管理,机电队负责浓缩液浓度的配制及设备维修和井下供液,负责各单位队组的浓缩液使用及成本控制,矿按浓缩液入井流量计总表、进油量总表及送油重量等对外结算。 2、每月20日上午由机运部牵头,组织队组、考核办机电队对浓缩液房配比标准及井下流量表统计,并认真分析使用情况。机运部、考核办每月不少于2次井上、下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考核。 3、机电队配液房每班要做好浓缩油进油箱表、配比流量表(出油箱表
13、)记录,并且机电队配液房还要执行每小时观察浓缩液流量表并记录,发现供液不正常要及时汇报机电队调度,且每10天向机运部汇报一次各井区流量及用油,否则,有一次考核配液人员200元,负责人每人100元。 4、机电队要负责地面浓缩液配比仪的维护保养;确保每年检修两次管路系统,确保系统完好可靠,出现供液不及时或造成停液一次处罚机电队500元。 5、物流中心负责厂家送油监督工作,每次厂家送油,必须验收,否则,有一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 6、发现井下往液箱兑水,对责任人处罚100元,队长书记每人500元。 7、大巷管路系统由机电队负责,井下由井区负责维护、保养,系统必须完好,每出现一次管路跑液考核责任单
14、位1000元。8、工作面拆按执行消耗定额标准,采煤队按产量确定消耗定额,每个使用浓缩液的队组和井区必须安装流量计,否则考核队长500元。暂时无法实现集中供液的地点,由队组申报生产矿长、经营矿长同意后到机运部领取原油井下配液。9、矿对浓缩液管理实行单独奖励政策,每季度浓缩液不超支,奖励井区和机电队各2000元,机运部l000元。四、设备管理办法 (一)设备管理 1、采掘队倒面必须进行财产移交,报机运部设备组现场把关交接,擅自进行交接的处罚交接队双方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2、机运部负责全矿各类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回收复用及设备的修理、租赁、备用和考核传递工作。同时负责井下的现场检查及安装、拆除
15、监督管理考核。机运部的发料单有效期为两天,超期自行作废。各生产队组上井的设备必须在当日交开据回收,否则处罚责任队队长1000元。 3、综采、综掘设备及部件做到有计划更换,更换下的设备5天内必须上井交机运部,否则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每次100-500元。 4、各单位烧坏电机,本单位要有事故分析和责任人处罚记录。机运部根据分析结果对队长、书记进行处罚。标准为30Okw以上每人200元,200kw以上每人150元,40kw以上每人100元,40kw以下每人5 O元。如果丢失或损坏配件,由本单位成本购置,否则不予更换。 5、各井区只有使用保养、维护运行设备的权限,对设备的零部件未经机运部签字批准
16、,擅自按废料上交的,一经发现由责任单位成本支付,并追究有关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丢失、报废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签字确定报废,方可核减设备数量。同时按原值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发生的罚款充实到矿成本。 6、各单位必须严格建账管理,及时办理各种交接手续。未及时对账或无管理台帐考核责任人、队长、书记每人200元。任何单位不得外借设备,否则一次处罚责任人1000-5000元。7、各生产队组上井的设备必须在当天交到各设备管理组并开据回收手续,未按期办理,按每超一天处罚设备管理员100元,责任单位的队长、书记每人5 00元。丢失设备对相关责任人按原值处罚。8、入井的设备机运部办理验收,上井后与办理交接
17、手续。由于使用、运输等环节造成损坏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按原值赔偿,金额在一万元至四万元的按75处罚,四万元以上的按65进行处罚,并对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及责任队队长、书记考核200-1000元。 五、电力管理 (一)经济合理用电 , 1、根据井下各用风地点和用风设备的特点,合理组织劳动形式,采取集中供风,有效利用,每天在交接班期间井下用风地点尽量停止用风。同时对井下压风管路、风动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供热系统、供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杜绝跑、冒、滴、漏。一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根据所需风量合理配置局扇,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超过24小时无人工作的盲巷及时采取停
18、止局扇运行的管理,减少无需电能的消耗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 O O元。通风区根据现有用风情况,及时调小角度和频率,每降低100kw,奖励5000元。 3、对井下运输设备加强管理,杜绝设备无效运转,运载率达到80以上(以核子秤为准),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4、井下专用人车由副矿长以上领导安排,井下运输严禁放空车,及时清理大巷浮煤,减少行车阻力。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5、井下采掘设备杜绝大马拉小车的现象,使其运行在最佳状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对部分队组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及时采取措施,更换设备,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 OO元。 6、各个采区轨道巷、皮带巷的排水工作安排在零点班,
19、对部分水量大的地点在下午四点班排水,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二)加强办公用电管理 1、最大力度降低办公室饮水机、打印机、电脑、热水器、电视机、空调等用电设备的无效使用,下班时间必须全部关闭。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全矿禁止使用白炽照明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或LED灯。杜绝无人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发现一次长明灯、白炽灯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禁止使用鱼缸、电热水器、电炉、电锅炉等电热器具。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 0 O元。 4、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5、除必要的照明设施外,标志灯,景观灯,轮廓灯,射灯,霓虹灯,广告灯等
20、装饰性灯具全部关闭,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三)加强用电计量管理 1、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电度表维护检查,没有电表计量的及时安装电表,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校验,计量不准的要及时更换,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对责任单位正职处罚500元,集体处罚1000元。 2、加强降配电站管理,按要求每小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不符合要求一次一处对维运队处罚100元。降压站、配电室计量线路、电度表、互感器等有变动在第一时间告机运部,一次未告知对维运队处罚1000元。 3、各单位三电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三电管理的日常工作,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实际用电负荷明细进行分类统计和当月节电降耗工作情况以及当月用电分
21、析报送矿三电办,工作不到位一次处罚三电员200元。 、 (四)加强外转用电管理1、地面建筑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外围施工单位及本矿使用的外包工用电,根据工作安排提前向机运部提出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后,签定用电合同,实行装表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给予接火,否则处罚500-2000元,对用电单位根据其负荷容量以月为单位计算电量,并核增5倍电量对用电收取电费,对违章用电的外转单位,若发现用电单位线路混乱,不符合安全供电要求,处罚分管领导10003000元,同时采取停电限期整改措施。2、外转供电施工由机电队负责,外转停止供电时,机电队根据机运部开据的外转停电通知单执行具体停电工作,送电时,必须有机
22、运部开出的恢复送电通知单进行工作,否则不准送电。发现一次处罚机电队1000元。 3、外转收费每年考核一次,全年完成奖励10000元。六、润滑油、脂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划管理 1、机运部负责金矿润滑油、脂的计划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物流中心负责入库验收及发放油脂,保征全矿油脂费用合理使用。 2、各单位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和机电设备所需油脂的实际情况编制,对损坏漏油设备及时进行更换。 3、每月27前由机运部根据各单位计划次月油脂费用报矿财务部。各单位在限额内做到全面考虑、保证重点,严格按需要情况领用。 4、每月各单位成本员到财务部成本组进行油脂定额上计价本,机运部负责办理发油手续,物流中心库管员
23、发放润滑油脂。 (二)使用管理 1、大动力设备 (1)严格按规定给设备注入牌号相符、质量合格的润滑油脂,注入油脂量要适当。发现违规加入“脂类”物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每人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2)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器润滑油,每年过滤一次,不合格立即更换;主风机润滑油使用前必须做闪点试验;主扇风机轴承箱润滑油每半年更换一次。主扇风机要使用强力抗磨润滑油脂,以提高润滑效果。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润滑油脂,导致设备损坏,处罚分管科长2200元,队长、书记各200元。 2、井下存放 (1)井下油脂库应设在顶板完好,通风良好,无淋水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硐室内。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
24、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没有按规定存放油脂的罚款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200元。 (2)油脂库要悬挂准确的润滑图表,设置沙箱、灭火器(不少于2个)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各种专用油桶,油抽子要有护罩,并注有明显标志,存放整齐,无粉尘。发现灭火器材不齐全,处罚队长、书记各200元。 (3)油桶的放油口必须密封可靠,防止粉尘和淋水进入。发现密封不严,罚款责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将剩油、废油
25、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违反规定罚款队长、书记各200元。 3、加、注油 (1)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同时做好润滑或检查记录。 (2)变质或超过有效期的油脂禁止使用。发现用过期润滑油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罚款队长、书记各200元。 (3)不同牌号的油不得混用;不同批次、不同厂家的同牌号油应避免混用,尤其是液压系统应尽量使用同厂家同批次的油,更换新油前要对系统进行清洗后方可加入。发现不同的油脂混用的,罚款队长、书记各200元。 (三)考核规定 1、油脂的领用必须由本单位材料员负责办理领油手续,节假日、夜间停产急用领油,必须在3天内由使用单位负责补办手续,否则一次考核经
26、营主任及油脂管理员各200元。 2、严格执行润滑油、脂管理规定。每月25日前队组材料员与物流库管员进行对账,未及时对账考核责任人一次100元。发现加入设备润滑油脂不合格时考核责任人200元。油脂存放地点和保存措施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200元,队长、书记各500元。 3、全矿使用润滑油、脂未超出全年额定计划量,则奖励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计20000元,超出全年计划对等考核。七、修复件管理办法 (一)财务部、机运部负责设备和部件修复数量以及修复产值的确定。修复件单价按设备和部件原值的30计价(修复件单价见附表四)。 (二)机运部承担全矿设备和部件、配件的修理复用,包括修复计划编制、验收及发放。要根据
27、生产需要,合理编制检修计划。 (三)修复件的发放和回收管理。 1、使用单位在领用修复的设备和部件时,需到机运部有关组室开具领料手续,凭票到检修队领用。 2、各单位修复件的领用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使用单位将待修设备和部件交到检修队后,检修队要开具回收单,并注明数量、损坏情况等内容。修复件回收时,经鉴定回收物件报废,需有回收队组签字认可。如果双方对报废结果不认可,报考机运部认定。 3、机运部根据各使用单位领用修复件的数量统计当月修复数量,并按标准测算修复产值,报财务部汇总,作为考核依据。 (四)考核兑现 , 1、严格执行凭票领取修复件制度,发现一次无票发放设备、部件,考核检修队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28、,设备管理员200元。 2、发现一次擅自涂改、添加票据内容的,处罚责任人300元,所在队队长、书记每人100元。 。 3、严格执行定时回收制度,以确保修复件的正常循环和使用。一般情况下,更换后的旧件在5日内上井,逾期不上井的有一台(件)处罚使用队队长、书记每人100元,队组材料员设备员每人50元。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时回收的,由单位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经机运部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免于处罚。同类修复产品,在催促上井期间,不予发放、更换。15天内不组织上井,按丢失处理,比照下一条处罚。 4、因管理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修复件丢失、报废的,根据损坏情况,考核使用队组队长、书记每人200-500元,并按原值进行赔
29、偿。报废修复件可由报废单位成本购置新件赔偿,拒不购买的由机运部核对金额报财务部,从下月井区的成本费用中扣留赔偿款,给付矿配件管理部门,用于补充新件。 5、每月月底前,使用队组必须到机运部对帐。认真核对修复件上、下井数量。一次不及时对账,处罚该队队长、书记每人200元,队组材料员以及管理组配件员、设备员每人100元。 (五)严格控制托辊、液力联轴节的领用,机运部要加大二者的修复力度,做到应修尽修。矿对以上两种配件修理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费用由矿成本费用支付。液力联轴节的领用各队组要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采煤队日常缩减顺槽皮带的托辊、H架、纵梁及其他配件必须全部回收上交机运部,达不到回收率,出现丢
30、失及人为损坏零部件按照原值的100分别考核责任队队长、书记。除工作面正常缩减上井的托辊外,日常生产中各井区使用800、1.0和1.2米皮带机实行交一领一,修理不足部分由矿成本费用补充。八、采、掘、运机电财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工作面技术资料的提供和安装、拆除验收工作的组织。 。 2、机运部负责大型材料、设备、配件的计划审批、组织落实以及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大型材料、设备、配件的具体投入和回收标准要求 1、机电财产的实际投入量,按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技术资料所确定的投入数量减去掘进队移交下的部分材料,如电缆线、钢管等,为最终投入量。 2、回收数量的具体要求是;综采工
31、作面起初安装数减去日常消耗、回收和移交数,为最终应该回收的数量。日常消耗的标准是:胶带回收率为75,电缆线回收率为95,钢管回收率为95,各种配件回收率为95,设备回收率为100。五小回收率95。 (三)日常管理 1、已经在工作面安装前确定留用的大型材料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挪用,接收队组要在安装前办理完交接手续。 2、因其他原因需要核增的,必须经过机运部与矿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否则,超领部分由本单位成本支付。 3、工作面安装完毕后由机运部组织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和相关队组现场核实安装数量。确定无误后列出安装明细并签字留存,方可与采煤队办理交接。 4、采煤队进入工作面后要将所接受的设备、配
32、件、大型材料票据及时传递给机运部。在回采过程中缩减或退下的机电财产,必须在三日内回收。已经移交的要及时办理手续。并将票据传递给机运部进行核减。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经营主任200元。没有进行票据传递或核减的,可视为丢失,对队长、书记每人处罚2000元,对有关领导每人处罚500元。 5、从进入工作面回采到工作面采完,期间所发生的交接、领用、回收票据一定要妥善保存。所有发生的票据将作为工作面最后移交时应该核减的部分。 6、工作面采完后,采煤队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现场核对账物,确定无误后方可与接收队组办理移交。短缺部分将按照财产原值对采煤队进行处罚,财产的损耗按照回收率
33、标准计算,其他损耗必须经矿分管领导批示后方可纳入核减范畴。7、负责接管回收的队组,一旦与采煤队办理完接收手续出现的所有问题均由自己承担,未办理交接手续由本单位自行安排回收的一次性处罚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3000元。回收完毕后及时与机运部各业务组办理销账。未进行销账或者回收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的对责任队队长、书记每人处罚2000元。8、运输对在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运送三联单制反,杜绝人、料分离避免发生丢失损坏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处罚责任人每人300元,运输队队长、书记每人300元。 9、综采工作面拆除完或掘进队搬家倒面后,回收单位要向机运部提供该工作面的所有财产回收和交接明细,达到回收率的综采工作面
34、一次性奖励相关入员2万元,掘进队工作面奖励5000元。 (四)效能监察 1、工作面全部回收完毕后,五日内必须进行效能监察。由机运部组织考相关部门风管分管领导和采煤队队干,对丢失、损耗、报废、是否有复用价值、应该回收量、实际回收量等全面细致地进行评估,并作为下一个工作面安装复用的依据。 2、开掘进队组施工一个月前由井区提供供电连锁图及设备使用明细和报表,机运部根据图纸及设备使用报表组织设备。 3、巷道开掘完工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机运部、考核办、财务部及机运部分管领导和相关队组现场核实设备的数量和完好情况,由使用、回收队组办理交接手续,20天内机运部组织设备、配件组按文件规定进行考评和效能监察。4
35、、矿对拆除复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奖励,原则是拆除面和下一个安装面捆到一起考核,拆除面财产回收多少,下一个安装面复用了多少,比规定复用率高多少,根据提高部分确定奖励标准,以效能监察报告为准。孙家沟煤矿机运部2013年3月3日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36、。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 23 -第 23 页 共 2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