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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2年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发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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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2年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共同签订的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协议,促进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97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56号)和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10263号),制定本指南。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2012年市级财政安排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一)鼓励拓展离岸业务,支持软件和服务

2、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获取相关资质认证。(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及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支持企业技改及固定资产投资。(三)打造、培育产业品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加大对知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四)强化人才培训,支持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高级人才补贴机制、推进人才就业和创业、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五)优化产业环境,支持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二、项目申报单位条件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经市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

3、定的西安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2、在西安市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的各类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11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3、在西安市注册并纳税,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质,经主管部门认定,具备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所需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师资力量等条件,经培训学员毕业后主要在本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培训机构。4、申请单位必须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申报业务并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

4、全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近两年在财务、税收、外汇、海关、银行等管理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恶意拖欠、套取国家政府性财政资金的行为。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入等方式。其中以自有资金为主的项目,一般采取奖励补助方式;以项目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资本扩张类和成长性高、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一般采取股权投入(普通股和优先股)方式,具体支持标准如下:(一)鼓励拓展离岸业务1、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出口。对2011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前20户企业,根据出口增幅和利税贡献,给予每户企业5-20万元的奖励。2、支持示范园区和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5、对参加国家、省、市政府组织和认可的国内外专业展会及招商推介活动,给予每次不超过支出费用70%的补助,对每家园区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3、支持企业租用国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对企业租用国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费用,由市财政按审核后的实际发生数给予每户每年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4、鼓励企业获取国际认证。对当年获取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和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的企业,参照国家补贴办法给予认证补贴(示范园区内企业由园区给予认证补贴)。对当年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IT服务管理(ISO2

6、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SAS70)、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027001/BS7799)、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的企业,根据认证类别的合理成本确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和认证升级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最多可提出三项申请,累计不超过150万元。对已享受认证补贴的企业,给予随后两年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的认证维护补贴。(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5、对上年

7、度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年增幅达到30%以上的企业为扩大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所进行的技术改造或实际投资总额超过300万元的投资类项目进行支持。其中以企业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按照专家组评定等级由专项资金择优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10%-30%补助;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贷款贴息。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措施,组建大型国际化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成功实现海外并购的,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前期调研、咨询、商务费用5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为80万元。7、对在境外成功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

8、和培训机构,以及传统行业企业将信息部门单独剥离,并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成立独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按其投资和运营情况,由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8、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资本扩张类项目或成长性高、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投资超过100万美元(或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通过专项资金股权投入方式(普通股或优先股)进行扶持,单个项目的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以普通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与其他股东享受同股同酬;以优先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原则确定,投资期限一般为3至5年。(三)打造产业品牌9、鼓励我市软件和服务

9、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出口工程企业(COSEP)、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全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中国服务外包成长型企业等称号,或参加国际国内行业评比进入国际百强、国内十强的企业,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纳税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员工总数超过1000人或当年吸纳大学生就业超过50人、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税收贡献力度大的不同类别的软件和服务外包骨干企业,在示范园区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评定不超过1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授予西安市服务外包杰出贡献企业称号,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10、鼓励外来投资开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对世界500强、全球外包100

10、强、国内软件和服务外包100强企业来西安设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并承诺在我市注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由示范园区对企业办公用房的租赁、购买以及个人购房落户等给予资金补贴;其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示范园区给予连续五年的全额奖励。市财政通过专项资金按照市与园区所在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财政体制对其进行补助。对于特大型企业的引进,可按我市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扶持。(四)强化人才培训11、支持企业培养高端人才。鼓励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派遣员工到境外进行定制培训。对在境外工作或学习满60天以上的,由示范园区给予往返机票补贴;对赴境外进行三个月以上定制培训经考试合格并被企业连续聘用两年以

11、上的高端人才,由市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户企业支持每年最多不超过10人)。12、实施高级人才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引进中高级人才。对示范园区内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高端人才年薪(工资性收入)达到7万元以上的,按其应缴且已缴的个人所得税额,每年由园区所在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财政按市、区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期限为5年。市财政按照市与园区所在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财政体制对其进行补助。13、推进人才就业和创业。鼓励和引导应届毕业生在本地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

1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推荐企业申报国家支持;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推荐培训机构申报国家支持。对经推荐但未获得国家支持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参照国家标准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14、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平台建设。对年培训规模500人以上,本地就业率超过50%,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认证、在市商务局备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支持其为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所进行的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培训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以及服务外包实训平台建设等项目,经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定后

13、,按照评定等级优先选取3-5家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的资助,每家培训机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西安市软件服务外包学院的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提供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组论证立项后,可重点予以扶持。 (五)优化产业环境15、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对示范园区以银行贷款投入为主进行的双回路供电系统、智能园区应用、网络系统改造、高速宽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其当年新增贷款部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6、支持示范园区通过与企业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

14、台。重点支持云计算平台、3G手机应用平台、物联网平台、专业人才实训及交换平台等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的30%,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7、积极参与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平台建设,对西安市服务外包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维护费用给予支持。18、加大对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宣传推介力度,拓展国际市场,扩大招商引资。对我市每年举办的国内外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推介活动,由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支持。19、支持园区、企业、培训机构争取中省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按照共建协议和国家部委相关政策要求,对获得国家服务外包产业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按管理级次由市本级和园区对应给予配套扶持。20、支持市委、市

15、政府及市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服务外包重点支持项目。四、资金申报与管理(一)资金申报材料1、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一);2、经审计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境外发包企业签订的业务合同、出口证明(海关证明、外汇核准件、银行进帐单等);3、企业的认证或升级证书、认证合同、费用支付凭证;4、国际展会参会通知(邀请函)、机票发票等费用凭证、参会情况及取得的主要业绩情况说明;5、员工境外实训补助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及出境人员护照、签证复印件、机票发票和补助费用支出凭证;6、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供由承贷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合同、合同项下的进账单和利息回单;7、技改研发和固定资产投

16、资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方案、设备采购合同,投资来源证明及项目费用凭证等;对以往享受过专项资金扶持但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单位所申报的新的技改研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年度专项资金不再支持。8、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培训方案、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训教材体系建设、服务外包实训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采购合同,投资来源证明及项目费用凭证;9、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方案、项目可行性报告、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议及相关费用凭证; 10、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11、新录用员工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薪资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12、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17、(二)资金申报、审核程序1、申报方式: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内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统一由园区组织汇总申报,示范园区外企业和培训机构直接向市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申报。2、申报时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于2012年3月30日前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3、各类项目申报资料要求对应为纸质和电子版,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项目类别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成册。4、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西安市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三)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在预算额度内根据用款计划和拨付依据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技改、固定资产

18、投资、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扶持资金实行联动节点制管理。其中,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拨付至示范园区所在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先期预拨70%,待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30%资金),区县(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资金拨付和配套管理工作。四、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1、项目单位对于收到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项经费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有关资产管理办法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2、申请各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如实上报申报资料,对于在上报资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19、处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缴已补助资金,今后三年内将取消享受各项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3、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助资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照本管理办法严格审查。4、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了解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进行检查、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

20、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

21、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

22、,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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