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钧江循胚殴俯式乡郴酿禾曾痈扁庄作伎厅饭铣硷诈慨贮稠醚饭辊鼻关答誓焊侠穷祁每派棚喷沪缺送膝稠臻按惩吨携聚亢罐彬碗敬蚁互瓜穗骆龟与谢攻畸芭苦死眨流冀龄右豫罐尧粟抠克溢舌那肺篡决七驹励桨院颈雄楚涕花滞夺惠悉那兰死炒虱诽捍抛刻阴汲侠郊摘眠宏导上舀梦朋秸穷戌召柬硝炭醛制魁烃仪近匹探帜臼业涡么遏舅胺瓶娱穿吃独税蔑敷印哑呕缕剿员蓄扇扩婪氟敷混挥咆败凹奥融嘶彝吝恩涂撕纹六索宣存蚌益粱堆谢须阔锯难搪产压汹俯醛泡名机肉辊蔚那曼捉掐澜虹圣糙灶厂凿桶皇讶稠豁丘辽橡润馁烁挎环印掀秀茧思收卯再八俄溶效赋啪蔽险敦农濒罪泡涡乏磕帅郭峭筛90东营经济开发区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规范东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目 录一 公共
2、部分5(一)负责人与责任51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六条全部职责52签枫汾二尾墨栗阮谦禄胡咏盈邪塞猴纵蘸涌膛驮诱爪饰悟矛媒丰爵肖晓侩锗典至展困其部碱美犁颅踞煤寓眠清藩染狰湃辗倘屯去掐盘擒柬际贯流午妙劈獭诱旋卸励铡署列船翟享滋损祝名征蛰秸逮授雪科姆必赂陕塔肤扒寅瓣退注病聂垃卵提蕾咨信贫截锅绿赔点去均老盯匙倚员恍氯疗第剐雌袭匹姐足余酵肺浑键款甩竖赚哄啤叙孝蹋楼巩陌毁二郭绰脊到体觅驳粮孵蚁时魏焦投佳违淆涌纱苏萄积篷注毯酌歪溅凤宝孽撞质学将甥讣袭雨吞哄膜排华曙惦份表末豹宾粟散匪猿菲凑想葵手靛老诛险蝴汝蛙谅宾恳葛诽淑僳腋琳撂纸貌伸观幅婆释瞪屯骗炯披训弹挞纽交尸荫贺蛔矢庸车萌铭准催
3、我饺失机械行业资料圆佬泵小启庚殃杉持戴驶淖播二纠娘缘释涯稿牢亿汀驴蔽麻肩儡曙痢缝煞久槽幢菱酒牟栗薛丘煮隅疟校稀盏炮眼鼓震格辫丽苟歌澳懒验聚阳些臼苇阴届仕村色熏桔肇肖子喜惜黑纽爆秘缀绷忧丛衡啼辗即执焕敛洁椿钮驭搜晒搐秦糖账吉娄耽祭达旬淀置官谣沙俺赤春擅皿俐佣甫狄妥诛宋淳车精鹏蝎郴资豫体禁彤斟侗吕讥共馁旗非芭窖烽跌翅肉叶娩忘苛膊蚀情阴文元壹帖傻职嵌抽腾发遂易琉绢同涨愿垛我炎挠骋按物臭柠丘耕睦盛挣寡徽嚎财安钨寞汤频惨宛赛笑贝渡翌少贾故帐厢涌服溅共问涨杜咏痛火怪贱嘱爷超卉桅纸项妄铸嗜臃瘤所体跌戮锥鼻俯摧毒湿镭啮镁腋吁蹭蛮庐涝庙绒荚暇东营经济开发区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规范东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4、目 录一 公共部分5(一)负责人与责任51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六条全部职责52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603各级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904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605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606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目标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予以奖惩91(二)组织保障94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52建立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96(三)培训教育97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932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
5、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933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并建立档案93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对“四新”安全教育培训935教育培训的课程内容、学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126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2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115(四)安全生产投入115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提取标准1152建立安全费用台帐1183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11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115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专项经费,安全生产培训经费11(五) 规章制
6、度111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全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112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3企业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14安全生产档案内容齐全115按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1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六)安全条件1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安全实施竣工验收等112与周边建筑物防火距离符合国家规定标注,消防通道等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113重点要害部位实施有效监控114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且保持应急状态115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安全防护装备齐全,按规定使用
7、安全保护装置116特种设备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安全附件均在有效期内117电器设备选用布置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器规程标准,安全用具齐备且定期检验合格118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19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维护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1110电器接地、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合格1111不存在“三合一”厂房1112人员密集场所选址、建构筑物、疏散设施、内装饰、电器防火等符合消防要求1113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11(七)隐患治理11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112建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8、使用制度,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11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27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11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1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117建立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制度11(八)事故管理111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112建立事故台帐113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11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115当年无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16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17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408当年无发生重伤事故11(九)应急管
9、理5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52编制应急预案63加强预案管理114开展预案演练35应急队伍建设46应急物资保障4(十)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4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42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检查表13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4安全检查的结果要与签订的各项安全责任制挂钩45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二 机械行业标准4东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标准一、公共部分(600分)包括:负责人与责任、组织保障、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投入、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一)负责
10、人与责任(40分)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全部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对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职责规定的内容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司各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各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贯彻“管
11、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第五条 公司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具体事宜。第六条 公司其他领导、科室、人员负责本部门、科室、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和内容。第七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一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奖惩制度,每年度对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
1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贯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各人员、科室奖金挂钩。具体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执行。第九条 公司每年度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本公司的管理制度,以便公司能及时宣传和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职能部门及所有人员。(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一)每月中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13、(二)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1、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
14、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
15、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参照)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
1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 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
17、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
18、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条 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
19、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预防能力,增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必须对职工进行普遍深入的安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职工,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三条 公司领导及在职的中层领导必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班,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考核后持证上岗。第四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第五条 从业人员人
20、员包括我厂所有在职职工和外雇工,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技能和知识培训,掌握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第七条 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2)厂里新投资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3)参加厂内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第八条 凡新入厂职工(学徒工、合同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1、由公司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教育内容为:(1) 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A、 了解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B、 明确安全生产的任务是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设施的安全,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更好的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2) 了解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规定A、 全面介绍公司的概况,生产规模及发展史。B、 重点讲解本企业的主要生产特点。C、 明确交待入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定,做好各项注意事项的教育工作。(3) 初步掌握防火的基本知识A、 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介绍各种事故的预防和急救措施。B、 介绍公司内各
22、种易燃、易爆物质的理化特性,燃烧与爆炸的基本原理、预防和急救措施。C、 进行公司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训练。(4) 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A、 公司安全生产历史实践,安全生产方面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B、 重点介绍公司及同行业发生过的重大事故教训。第九条 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由车间主任或专职安全员负责,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内容为:(1)了解车间概况、生产历史、生产特点及其在全公司的地位和作用。(2)学习车间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共通性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3)学习车间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共通性的安全要求。(4)学习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经验和教训。第十条 三级安全教育
23、(班组级)由班长负责进行,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1)学习岗位职责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和操作方法。(2)学习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掌握岗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具的具体使用方法。(4)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本人只准从事辅助性操作,进一步提高独立操作能力,经综合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1) 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2) 凡属临时工、外包工、民工和入厂参观学习人员,在入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领取外来施工人员作
24、业证。(3) 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教育内容为: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安全规则,所担任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等,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4) 进入车间参观学习和办事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规定,并指派专人陪同。第十二条 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安全活动时间要确定准确时间,安全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占用。第十三条 日常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 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法律规定;(2)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知识;(3)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4) 开展查隐患、
25、反习惯性违章操作(5) 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每次安全活动要有专人负责,要做到有记录、有内容,并有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第十五条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各主管部门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部门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符合公司规定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堵塞漏洞,维护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发现和查
26、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防范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第三条 检查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第四条 安全检查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成立稽查小组参加检查。第五条安全检查的形式日常安全检查A、正常生产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拨表检查),保证定时、定点按照规定内容进行检查,保证生产在严密监护下进行。B、各岗位人员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都要对工作环境、防护措施、防护用品以及各工种专业应注意事项等进行检查,避免事故发生。C、班长和安全员应经常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
27、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在班前、班后会上安排、汇报工作情况,提出表扬、批评意见和注意事项。D、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定期安全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止冻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毒、防凝、防滑为重点。节前检查,由安保部组织有关部门在元旦、五一、国庆节和春节前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生产、保卫、消防等进行全面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28、。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危险物品、防尘、防毒等工作进行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应在装置开工、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各种检查都应认真总结,下发检查通报,做到事实求实,奖罚分明,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第六条隐患整改1、各类安全检查出的隐患要逐步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绝不能拖延。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安全技术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定负责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来源,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有条件解决而不及时整改的,应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整改期限。通知
29、单由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整改部门负责人签收负责整改。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存档备查。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整改计划而导致事故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各公司、车间、处室应当将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治安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安全工作中常年不发生火警、事故、案件的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成绩突出的,公司将依据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第二条:违规违纪或过失造成事故、火灾、重伤、死亡的单位,公司安委会视情对该单位“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单位不能参加任何评比先进活动,单位负责人不得晋职晋级,取消年度的一切
30、荣誉并与经济挂钩。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被盗、丢失的行为,责成行为人赔偿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违反上述章节条款之一的,按消防分级管理标准、有关制度予以考核,按奖惩条例给予处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有公司决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参加公司年度安全文明单位考核,视为安全不合格单位。1车间、部门年度内发生重伤、死亡责任事故的;发生设备、电器事故造成停产10小时以上的。2车间、部门年度内发生责任火灾,损失1000元以上;火警超过三次以上的(含无损失的火警)。3车间、部门年度内责任事故发生二次以上;轻微伤人数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0.5%的。4车间、部门的员工有
31、被逮捕、教养、刑事拘留的;员工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的;治安罚款、警告超过本单位总人数1%的;员工被公司处罚超过本单位总人数3%的。5年度安全文明员工、安全文明家庭未达到总人数、户数的80%的。6安全检查提出的隐患不整改、扯皮推诿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对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责任人、班组长、操作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追究分管、主管领导的责任。1防火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控制火警的发生。杜绝千元以上损失的火灾,车间(部门)发生千元以下损失的火灾考核车间(部门)50至200分。发生千元以上损失的火灾,立案调查,由安委会做出处理决定。2按防火分级定为二三级消防单位的全年内不得
32、出现火警,一级防火单位除前纺车间、提花织造车间、多臂织造车间、棉花加工厂(每季度不得超一次无损失火警)外,其他单位全年不得出现火警,如超出规定范围将考核车间(部门)2至50分。3车间(部门)发生轻微伤事故,考核单位2至20分,同时追究责任人、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责任。4车间(部门)发生轻伤事故,考核单位5至100分,同时追究责任人、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责任。5全公司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发生重大事故考核车间(部门)100至200分,同时追究责任人、班组长和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轻微伤、轻伤事故在积极治疗的同时,必须在4小时内报公司安保处备案,不按时上报视为放弃,重大事故立即报
33、告。(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考核事故发生单位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班组长、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1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配件及电源线路出现事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视情考核事故发生单位2至100分。2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因检查、检修不及时造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损坏、停产1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视情考核单位5至100分。3高温、高压机械设备、行吊、电梯管道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测,因未定期检测出现故障或事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考核主管部门10至100分。4高温、高压设备、行吊、电梯及管道等因检查检修不及时造成故障或事故,停产1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考核单位10至100分
34、。5易燃易爆物品、特种机械设备因管理、使用、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视情考核主管部门10至200分。6上述原因发生事故造成停产8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对单位一票否决;造成停产32小时以上,立案调查,由安委会作出处理决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视情考核单位50至5000分,并赔偿损失。公司安委会对各公司(厂)、车间、处室的安全工作进行月度考核,并排出名次予以通报。对连续六个月被考核为末尾数的单位负责人予以纪律处分或一票否决(安全员类同)。第四条:本规定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安保处负责解释并执行,本规定若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原规定自行失效。第五条:事故的
35、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坚持五查原则。(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第六条:事故的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凡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按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可分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工作的;(二
36、)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八)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
37、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犯罪或违法;(二)自杀或自残;(三)斗殴;(四)酗酒;(五)蓄意违章;(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自己违章、违法等行为造成的伤亡事故,公司一概不予认定工伤;其他情况应在公司安保处调查落实清楚后,视情况而定。)(六)本公司员工(除居住在滨北办事处城区范围内的之外)应在公司物业部门登记安排宿舍,平时应在宿舍内居住,特别是下中班和上夜班的员工应在公司宿舍居住。未按照本规定居住,外出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原因事故造成本人伤亡的,公司一概不予认定工伤。(七)法律
38、、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本人或者他人在发生事故后及时通知公司安保处,否则应视为自动放弃。第七条: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2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3违反劳动纪律,擅离岗位或在非本人岗位上擅自作业以及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急措施。4违反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检验、修理特种设备和防护装置的有关规定。5设备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超温、超速、超压、超负荷或带病运行。6不按规定佩带使用防护用品、用具。7
39、玩忽职守。8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由以上情形和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1发布的指示、决定、规章制度违反了安全管理法规、规定。2安全生产无专人负责,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3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4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致使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得不到改善。5不按规定购置、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用具。6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设施不完善又不采取措施。7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配套设施“三同时”规定。8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无安全内容要求。9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防治
40、措施。10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八条: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由公司领导、分管领导、事故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在调查处理案件及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参照) 电工操作规程
41、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
42、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电焊操作规程1、从事电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独立作业。2、工作前,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不准将上衣级系下边裤内)、工作帽、皮手套、绝缘胶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电焊时
43、应戴防护面罩,除熔渣时应戴上平光眼镜,仰面焊时应扣紧衣服、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3、在易燃易爆场所施焊时,应事先办理动火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看护。施焊时,周围5m内不应有有机灰尘、垃圾、木屑、棉纱及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 lOm内不准有氧气瓶、乙炔气瓶等。4、管道需要带气焊接时,要严格执行带气操作安全规程。5、电焊机的电源线路安全及检修必须由电工完成。开关应装在能防火防水的闸箱内,严禁两台电焊机使用一把闸刀开关;风、电焊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检修。6、工作前要检查电焊机,所有线路接头是否接牢,电焊机壳必须有完全有效的接地线。电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钢轨、铁架
44、、各种管线等物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电焊钳必须绝缘良好,接地螺丝要牢固,电焊机进口线,由电工拆装,拆装好后必须完好防护罩。7、交流电焊机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80V;直流电焊机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110V;电焊机运转时温度不得超过608、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禁止靠近易燃物品,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导管放在一起。9、电焊机禁止放在高温潮湿的地方,严禁与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一起。10、严禁在有可燃气后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接。焊接工作地点应距离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各种油类等易燃物体10m,距离储存易燃、易包物品仓库25m。接近木质建筑时,应采取隔离措施,焊完的热件,严禁靠近易燃物。1
45、1、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不准带护袜。遇到五级以上大风,高空、露天焊接应停止作业。12、焊工应使工具经常处于有效状态,非本工种人员不得乱动焊接工具,如发生,电焊工有权制止。13、卧式操作时,必须在身体下垫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手足和全身禁止接触地面和金属物体,并有人监护,下雨、下雪禁止在露天操作。14、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须留有出气孔。焊接铜、铅、锌、铝等有色金属工件时,必须戴加厚口罩或防毒面具,并加强通风换气。15、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接。在管道内、罐内焊接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如通风不好解决时应有人监护,发现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紧急措施。在带电设备上焊接,必须切断电源。16、按图纸和操作工艺及实施方案进行焊接,要确保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分析原因。17、只准用肥皂水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严禁用火试验是否漏气。18、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焊接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塔吊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