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
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
管理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2005年我省15岁以上人群精神疾病流调显示,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1%,全省约56万人。因此,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成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各市、县(市、区)建立和完善有各级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二)建立健康档案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1%计算,2010年建档率达到40%,2011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
(三)社区随访
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由社区医生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四)提高精神分裂症治疗率
2010年达到40%,2011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2005年部分地区调查为15%-30%)。
(五)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
2011年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的地区达到70%,2015年达到85%。
在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的地区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2011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
二、职责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
1、制订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
3、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培训。
4、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质量控制、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5、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维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6、建立和完善当地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二)专业医疗卫生机构
1、省精神卫生中心主要职责
(1)协助省卫生厅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监督检查。
(2)指导市、县级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定期开展调查、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及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工作报表。
(3)承担地市、县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4)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5)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2、省、市、县(市、区)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职责
(1)精神疾病患者门诊诊疗和急诊住院治疗服务。
(2)对初诊严重患者、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城建城管监察等部门转送的急诊患者、司法部门送诊患者、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急诊患者等提供诊疗服务。
(3)根据知情同意原则,向辖区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出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情况。
(4)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承担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设立应急医疗处置专用电话。
3、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相关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对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持。
(3)定期统计、分析、评估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季度工作报表。
(4)组织开展相关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训和效果评估。
(5)承担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6)协调司法、民政、公安、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
4、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协助重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织诊断、复核诊断。
(3)组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
(4)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制定社区/乡镇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季度工作报表。
(5)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三)各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职责
1、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起草精神疾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
2、承担区域内精神疾病防治培训、技术指导。
3、承担重性精神疾病筛查中病例诊断和复核诊断工作。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病例随访。
5、重性精神疾病疑难病例会诊、诊断、复核诊断。
(四)基层医疗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A.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B.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C.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D.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E.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A.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B.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C.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和按时复诊。
D.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其他医疗机构
对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疾病、但未经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者,转诊到就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确诊,或联络会诊。向就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确诊的、病情严重的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精神疾病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专业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人员;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中从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医生、护士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患者家属、公安机关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干部、社区助残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等。
3.培训评估
培训举办单位应在每次培训结束时,对培训效果、内容、教材、教员、培训班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1.对首次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及其亲属,在进行临床治疗的同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降低患者及家属的病耻感,提高他们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应对能力,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
2.对于慢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教育要以提高自知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
3.农村地区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材料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
4.城市社区依托健康教育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社区居委会等要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对已经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5.学校健康教育与宣传。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心理辅导老师,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及时发现和干预行为异常者,防止发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发现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对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进行线索调查。
1.疑似患者线索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调查,填写《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表1)。在线索调查中,要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搜集信息。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表2),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患者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重性精神疾病诊断与诊断复核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协助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依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及相关诊疗规范,结合患者精神状况检查、既往病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等做出诊断。不能确定诊断的提请上级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会诊。
4.出院病例通知
各级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表3)后,应在患者出院时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表4)每月定期通知患者居住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将《出院信息单》转至患者治疗管理和随访单位。
5.患者登记管理
确诊重性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将其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对象,进行登记管理。
(四)建立健康档案、随访、服务流程
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随访要求和服务流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执行,为每位患者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表5),并开始进行随访,每次随访应填写《重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表6)。患者死亡、外出打工、迁居他处、走失等原因,连续3次失访,随访医生应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表7),每月定期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资料信息管理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分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资料信息,按照附表8与附表9的要求,于每年的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分别将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精神卫生中心,省精神卫生中心审核汇总后,于当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
实行书面报表和电子报表两种形式,书面报表应加盖公章。
五、督导与评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各级精神疾病防治办公室要定期对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和评估。
1、督导目的。解决辖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问题,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2、督导覆盖率。省级每年督导检查各设区市及所属2个或2个以上县(市、区);市级每年督导各县(市、区)及所属2个或2个以上的街道和乡镇;区县级每季度对所有的街道和乡镇督导一次。
3、督导内容。市、县(市、区)项目管理质量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进度与质量。
4、督导方法。
(1)远程督导。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定期对下级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
(2)现场督导。分级组成督导组,对辖区相关机构现场检查指导,完成督导报告。
(二)考核指标
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按1%计算)。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显好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附表:1、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
2、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3、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7、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失访(死亡)登记表
表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问卷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 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 有 没有
2. 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 有 没有
3. 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 有 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 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 有 没有
5. 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 有 没有
6. 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 有 没有
7. 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 有 没有
8. 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 有 没有
9. 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 有 没有
10. 自杀,或者自残。 有 没有
11. 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 有 没有
注释:
1. 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机构的精防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 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13
表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省(区、市) 市(地、州)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村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及职业
家庭详细地址和电话
户主
姓名
与户主关系
符合“线索调查问卷”第几条
诊断
诊断复核
精神科执业医师签名及日期
注:1.本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填写后,报县级精防机构。
2.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确立重性精神疾病诊断的,在“诊断”一栏中填写疾病名称;对不能确定诊断的,在“诊断”一栏中填写“待核查”;对排除诊断的,在“诊断”一栏中填写“排除”;签名。
3.不能确定诊断的,请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复核,在“诊断复核”一栏中填写疾病名称并签名。
4.本表原件保存在县级精防机构,复印件反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填表机构名称: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诊断机构名称: 主管人员: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诊断复核机构名称: 主管人员: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表3
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公历): 年 月 日
现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 区(县) 街道(乡、镇) 村 号
住院诊断: 住院病案号:
医院名称: 省(区、市)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 监护人 亲属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现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 区(县) 街道(乡、镇)
村 号 联系电话:
本人同意下列事项:
① 为了有利于患者出院后得到连续性的治疗和康复,同意出院后患者在居住地的精防机构登记加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并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随访和康复指导。
② 授权医院将患者的基本情况、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及在社区/乡镇康复措施等事项,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的书面形式,通知患者居住地的精防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③ 患者登记加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有权接受居住地精防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随访和康复指导。
④ 患者登记加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其个人信息以及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随访等信息将受到隐私保护,所有信息只用于提供服务。
以上《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获得了充分的知情同意权。为此,本人自愿同意并签字。
签字人(签名):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表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精防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从我院出院,(患者本人 监护人 近亲属)已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同意登记加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以下是患者有关信息。
患者姓名
性 别
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常住类型
1户籍 2非户籍
民 族
1汉族 2少数民族
初次发病时间
既往主要症状
1幻觉 2交流困难 3猜疑 4喜怒无常 5行为怪异 6兴奋话多7伤人毁物 8悲观厌世 9无故外走 10自语自笑 11孤僻懒散 12其他
发病后对家庭
社会的影响
1轻度滋事___次 2肇事___ 次 3肇祸___次
4自伤___次 5自杀未遂___次
既往治疗情况
门诊
1未治 2间断门诊治疗 3连续门诊治疗
住院
曾住精神专科医院 次(含此次住院)
病案号
门诊: 住院:
住院诊断
诊断 确诊日期
住院用药
药物1: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药物2: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药物3: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住院康复措施
1生活劳动能力 2职业训练 3学习能力 4社会交往 5其他
疾病编码/处置编码
/
住院疗效
1痊愈 2好转 3无变化 4 加重
既往关锁情况
1无关锁 2关锁 3关锁已解除
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
用药
药物1: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药物2: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药物3: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康复措施
1生活劳动能力 2职业训练 3学习能力 4社会交往 5其他
经治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医院 年 月 日
表5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姓名: 编号□□-□□□□□
监护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
监护人住址
监护人电话
辖区村(居)委会联系人、电话
初次发病时间
既往主要症状
1幻觉 2交流困难 3猜疑 4喜怒无常 5行为怪异 6兴奋话多7伤人毁物 8悲观厌世 9无故外走 10自语自笑 11孤僻懒散 12其他
□/□/□/□/□/□/□/□/□/□/□/□
既往治疗情况
门诊
1未治 2间断门诊治疗 3连续门诊治疗 □
住院
曾住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专科 次
最近诊断情况
诊断 确诊医院 确诊日期
最近一次
治疗效果
1痊愈 2好转 3无变化 4 加重 □
患病对家庭
社会的影响
1轻度滋事 次 2肇事 次 3肇祸 次
4自伤 次 5自杀未遂 次 6无
关锁情况
1无关锁 2关锁 3关锁已解除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医 生 签 字
表6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目前症状
1幻觉 2交流困难 3猜疑 4喜怒无常 5行为怪异 6兴奋话多 7伤人毁物
8悲观厌世 9无故外走 10自语自笑 11孤僻懒散 12其他
□/□/□/□/□/□/□/□/□/□/□/□
自知力
1自知力完全 2自知力不全 3自知力缺失 □
睡眠情况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
饮食情况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
社会
功能
情况
个人生活料理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
家务劳动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
生产劳动及工作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9此项不适用 □
学习能力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
社会人际交往
1良好 2一般 3较差 □
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
1轻度滋事 次 2肇事 次 3肇祸 次
4自伤 次 5自杀未遂 次 6无
实验室检查
服药依从性
1规律 2间断 3不服药 □
药物不良
反应
1无 2有 □
治疗效果
1痊愈 2 好转 3 无变化 4 加重 □
此次随访
分类
1稳定 2基本稳定 3不稳定 □
是否转诊
1否 2是 □
原因:
机构及科室:
用药情况
药物1:
用法:每日(月) 次
每次剂量 mg
药物2:
用法:每日(月) 次
每次剂量 mg
药物3:
用法:每日(月) 次
每次剂量 mg
康复措施
1生活劳动能力 2职业训练 3学习能力 4社会交往 5其他
□/□/□
下次随访
日期
年 月 日
随访医生签名
表5与表6填表说明
1.目前症状: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自知力完全: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病,能透彻认识到哪些是病态表现,并认为需要治疗。
自知力不全:患者承认有病,但缺乏正确认识和分析自己病态表现的能力。
自知力缺失:患者否认自己有病。
3.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轻度滋事:是指公安机关出警但仅作一般教育等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他人或者扰乱秩序,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
肇事: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未触犯《刑法》,例如患者有行凶伤人毁物等,但未导致被害人轻、重伤的。
肇祸: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的。
4.实验室检查:记录最近一次(3个月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在上级医院或其他医院的检查。
5.服药依从性:“规律”为按医嘱服药,“间断”为未按医嘱服药,服药频次或数量不足,“不服药”即为医生开了处方,但患者未使用此药。
6.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服用的药物有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具体描述哪种药物,以及何种不良反应。
7.此次随访分类:根据从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总体情况进行选择。
8.是否转诊:根据患者此次随访的情况,确定是否要转诊,若给出患者转诊建议,填写转诊医院的具体名称。
9.用药情况:根据患者的总体情况,填写患者即将服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名称,并写明用法。
10.康复措施:根据患者此次随访的情况,给出应采取的康复措施,可以多选。
11.下次随访日期:根据患者的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时间,并告知患者和家属。
表7
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
报告期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报告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患者编号
失访原因①
死亡原因②
备注:1.该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填写,每月报县级精防机构。
2.失访原因(标出以下编号或写出具体原因):①死亡 ②外出打工 ③迁居他处 ④走失 ⑤连续3次失访 ⑥其他(请说明): 。
3.死亡原因(标出以下编号或写出具体原因):
①躯体疾病(选适合项目,其他请具体说明):脑出血、脑结核瘤、脑囊虫病、肝脓肿、肺动脉栓塞、急性肝坏死、中毒性菌痢、癫痫、尿毒症、脑血管瘤、胰岛细胞瘤、大叶性肺炎、心肌梗死、中毒性肝炎、肝性脑病、肾性脑病、冠心病及心梗、肿瘤、其他。
②自杀(选适合项目,其他请具体说明):自缢、服毒(精神药物、农药、灭鼠药、其他)、投河、撞车、跳楼、触电、自焚、自刎、割腕、卧轨、其他。
③他杀(选适合项目,其他请具体说明):中毒(精神药物 .、农药 、灭鼠药 、其他 )、坠河、撞车、坠楼、触电、纵火、刀刺、其他。
④意外(选适合项目,其他请具体说明):中毒(精神药物 、农药 、灭鼠药 、其他 )坠河、撞车、坠楼、触电、纵火、刀刺、跌倒、其他。
⑤并发症:粒细胞缺乏症、中毒性肝炎、剥脱性皮炎、中毒性休克、水电解质紊乱、其他。
⑥其他(请说明): 。
21
表8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季度报表
市 年第 季度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人:
县市区
15岁以上人口数
线索调查人数
新确诊登记人数
失访人数
死亡人数
应急处置人次
住院人次
出院登记人次
目前管理人数
规范管理人数
合计
表9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年度报表
县市区
新诊断登记人数
失访人数
死亡人数
目前管理人数
规范管理人数
精神分裂症
双相障碍
分裂情感障碍
偏执性精神病
其他
精神分裂症
双相障碍
分裂情感障碍
偏执性精神病
其他
精神分裂症
双相障碍
分裂情感障碍
偏执性精神病
其他
合计
市 年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人:
- 23 -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