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589862 上传时间:2024-07-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附件: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行为,维护学员和培训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波市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是指培训机构在面向社会办学过程中,为实施教学活动向学员收取费用及因各种原因退还费用的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以及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设立,并依法进行事业法人登记的其他培训机构。第四条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分为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实习材

2、料费等。各级价格、教育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收费、退费有关管理规定。第五条 培训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培训机构制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培训机构举办有政府财政资助的培训项目,其收费标准报同级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培训机构应当将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示,并严格按照备案或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未经备案或批准不得收费。第六条 培训机构同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学校合作开展学历教育的,收费退费按合作学校经批准的项目、标准等规定执行。第七条 培训机构提供的单项培训项目收费达到1000元以上

3、(含),并且教学时间累计达到7天(或56课时)及以上的,应当与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每次收取不得超过6个月(或1000课时)的培训费用。 培训合同应当载明:培训项目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起止日期、教学课时、教学地点、结业成果形式、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规定等内容,并提供具体教学计划作为合同附件。第八条 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还学员全部费用:1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的;2超出规定办学范围招生的、处于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3、办学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被责令停止办学的;4收费项目、标准未经备案(批准)或未经公示的;5学员缴费后拒绝

4、向学员出具合法票据的;6、应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而未签订的。第九条 开学前,学员因个人原因自行提出退学的,培训机构应退还培训费的90%,教材资料如已订购,则按实结算后退还余额,但教材资料应在30日内发放给学员。第十条 开学后,学员因参军、举家搬迁调往异地工作(或出国定居、留学)、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一级学校录取、被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批准转学、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因家庭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培训机构按以下标准办理退费:1开学后完成三分之一学时及其以下的,核退三分之二的培训费;2开学后完成三分之一学时以上、二分之一学时及其以下的,核退二分之一的培训费;3开学后完成二分之一以

5、上学时的,不退培训费。第十一条 开学后,学员因其他原因自行退学的,按以下标准办理退费:1开学后完成三分之一学时及以下的,退二分之一的培训费;2开学后超过三分之一学时的,不退培训费。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培训合同终止的,培训机构应当按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培训费。第十三条 学员退学时间从学员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开学时间从正式上课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 学员要求退费,应由学员本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培训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原始票据。第十五条 培训机构在收到学员退学申请后,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回执,注明受理日期。培训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

6、,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在收到补齐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退费,不予退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退费手续应当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扣除学员补办材料时间)办结。第十六条 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领取退款时,应当签字留档,若委托他人代领,应提供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培训机构应验证代领人的身份证明。学员退费后未签字或由未成年人签字领款、委托退费未验证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造成纠纷的,由培训机构承担责任。第十七条 培训机构应当将退费办法在学校醒目处公示,并在签订培训合同时提醒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了解退费办法。第十八条 学员与培训机构因退费发生争议的,可向价格、教育、劳动保障或

7、人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由价格、教育、劳动保障或人事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第十九条 学前教育的收费退费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2009年8月20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制定的宁波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宁波市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价费2007 68号)同时废止。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

8、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3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职业教育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