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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编号:
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项 目 设 计 书
*************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月**日
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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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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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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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设计负责人:
审核意见: 主要设计人:
审 核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单位(盖章):
审核意见:
审 批 人:
年 月 日
目 录
1 概述 2
1.1 项目来源 2
1.2 任务和内容 2
1.3 作业区范围和行政隶属 2
1.4 任务量 3
1.5 完成期限 3
1.6 项目承担单位 3
1.7 成果接收单位 4
2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 4
2.1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 4
2.2 已有资料情况 5
3 引用文件 6
3.1 政策性引用文件 6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4 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7
4.1 成果种类及形式 7
4.2 坐标系统 7
4.3 高程系统 7
4.4 比例尺 7
4.5 分幅与编号 7
4.6 地图投影 7
4.7 计量单位 7
4.8 空间分析 8
4.9 数据基本内容 8
4.10 数据格式 8
4.11 数据精度 8
5 设计方案 8
5.1 硬件和软件配置要求 8
5.2 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 9
5.3 区域界线 11
5.4 技术规定及要求 11
5.5 上交和归档成果 21
5.6 质量保证措施和要求 22
6 进度安排和经费预算 32
6.1进度安排 33
6.2经费预算 34
7 附录 36
7.1进一步说明的技术问题 36
7.2有关附图和附表 36
1 概述
1.1 项目来源
为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曹县农业局委托山东省****招标有限公司对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招标,并以法定程序中得第*标段。
1.2 任务和内容
1.2.1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状况
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
1.2.2建设土地承包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1.2.3成果整理
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1.3 作业区范围和行政隶属
第*标段辖2乡3镇1办事处,分别为**乡、***乡、***镇、***镇、***镇、****办事处,隶属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民政府。曹县辖区如图1所示。
图1 曹县辖区范围图
1.4 任务量
完成第*标段范围内约********万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测绘、数据库建设、登记、颁证等工作。其中***乡3.387万亩、***乡4.6556万亩、****镇8.57万亩、****镇5.8万亩、****镇6.49万亩、***办事处3.0935万亩。
1.5 完成期限
2014年年底前完成工程量的70%(包括行政村的信息摸底调查、制订方案、宣传培训、资料收集、图表及工具准备、工作底图制作、地块权属调查、调查草图绘制、地块测量、地块分布图制作、面积计算、审核公示、勘误修正、结果确认、合同签订、登记薄打印、经营权证书打印、数据库建立及资料归档等工作);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各项工作任务;2015年底确保所有工作验收合格。
1.6 项目承担单位
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第*标段由*************有限公司承担。*************有限公司,乙级测绘资质,成立于****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位于***市*******路******。****************************************************************************************************************是集测量仪器销售、测绘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系统工程公司。
1.7 成果接收单位
成果接收单位为曹县农业局。位于山东省曹县珠江东路,联系电话为0530-3229187 3228566。
2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
2.1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
曹县是山东省首批20个省管县之一,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是东部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的桥头堡和承接带,中原经济区东部县市之一。曹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豫两省八县交界处,南临商丘、民权,北接菏泽、定陶,东靠单县、成武,西濒东明、兰考。总面积1969平方公里,拥有耕地197万亩,辖5个街道、18个镇、4个乡和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179个行政村、2759个自然村,总人口约162万(2013年),居民以汉族为主,县委、县政府驻地是磐石街道办事处。曾获得“中国芦笋之乡”、“中国泡桐加工之乡”、“中国食品工业百强县”、“中国平原绿化先进县”、中国首批规模化克隆牛实验基地等荣誉。历史上先后涌现了商朝宰相伊尹、战国时期的军事家吴起、汉朝农学家氾胜之等一批杰出人物。
曹县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部最高点海拔66.8米,东北部最低点44.8米,高差22米。黄河历次决口泛滥,对境内地貌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决口时由于流向流速不断变更,形成复杂的地貌类型。境内微地貌形态主要有如下六种:砂质河槽地,占总面积的1.23%;决口扇形地,占总面积的0.36%;河滩高地,占总面积的12.79%;背河槽状洼地,占总面积12.87%;缓平坡地,占总面积的50.5%;浅平洼地,占总面积的22.25%。
曹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明显,由于县境内地势平坦及县域跨距不大,气候差异较小。年平均气温为14.3℃,1月最冷,平均温度为-0.1℃,7月最热,平均温度为27.1℃。年平均日较差为10.4℃。年平均降水量为678.4毫米。降水以夏季最多,秋春季次之,冬季最少。降水年际变化大,季节性差异明显。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147.6小时,全年主导风向为南风,频率为10.3%,其次为北风,频率为8.0%;年平均风速为2.1米/秒,最大风速为14.3米/秒。曹县处在南北方气流频繁交汇区,有时因冷暖气团的激烈对流,带来剧烈的天气变化,形成暴雨、大风、冰雹、高低温、连阴雨、旱、涝等多种灾害性天气。
曹县南临新亚欧大陆桥的陇海铁路国家大动脉,京九铁路纵贯全境,济广高速(G35)、日兰高速(G1511)、105国道、220国道和十二条省干道交织成网。县城距离商丘国家铁路枢纽和菏泽铁路枢纽均为 50公里,距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190公里,距离济南遥墙国际机场270公里。全县共有公路通车里程2233.79公里,其中,国道两条,即105、220国道,总里程为29.1公里;省道5条,即临商路、聊商路、枣曹路、刘民路、庄青路等,总里程为186.3公里;县乡公路10条,即许单路(63公里)、古南路(42.19公里)、曹梁路(35公里)、岗韩路(18.5公里)、前汪楼----庄寨(24.6公里)、闫青路(17.6公里)、德商路----孙老家(12.3公里)、临商路----韩集(18.4公里)、曹郭路(15.4公里)、韩集----定黄路(7.5公里),总里程254.49公里;乡村路400余条,总里程1763.9公里。
2.2 已有资料情况
2.2.1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来源曹县国土资源局,数量1套,介质存储格式,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可以利用;
2.2.2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图件成果,数量1套,介质存储DWG格式,来源曹县国土资源局,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可以利用;
2.2.3曹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和2013年度土地变更数据成果,数量1套,介质存储,来源曹县国土资源局,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可以利用;
2.2.4曹县土地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定界图,数量1套,介质存储DWG格式,来源曹县国土资源局,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可以利用;
2.2.5曹县行政地图,数量6张,,来源曹县新华书店,质量合格,参考价值高,可以利用;
2.2.6曹县交通地图,数量6张,,来源曹县新华书店,质量合格,参考价值高,可以利用;
2.2.7曹县D级GPS控制网成果表、网点分布图、点之记等成果1套,介质存储,来源曹县国土资源局,经过踏勘,标石完好,精度可靠,可以利用;
2.2.7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成果、图件、数据等资料均来自官方。真实、可靠、准确,可以为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提供基础支持和服务。
3 引用文件
3.1 政策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7930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7931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12898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3977 1:5000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13990 1:5000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14912 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GB/T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CH/T1001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CH/T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NY/T309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
NY/T1634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NY/T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4 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4.1 成果种类及形式
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成果主要有文字成果、图件成果、簿册成果、数据成果以及除上述成果以外的过程性、说明性资料。其主要形式为电子数据及纸质成果。
4.2 坐标系统
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4.3 高程系统
采用******国家高程基准。
4.4 比例尺
调查基本比例尺为1:*****。
4.5 分幅与编号
4.5.1 栅格数据分幅与编号
1:500、1:1000和1:2000比例尺的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及其他栅格数据采用正方形分幅(图幅尺寸:50cm×50cm)。图幅编号按图廓西南角平面坐标公里数编制,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以短横线连接。1:500比例尺取至0.01公里,1:1000和1:2000比例尺取至0.1公里。1:5000比例尺的图件分幅和编号按照GB/T13989执行。
4.5.2 矢量数据分幅与编号
承包地块、地物等矢量数据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分幅,图幅命名方式按照NY/T 2539的规定。
4.6 地图投影
统一选择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标准的***°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确有必要时,可按1.5°分带或任意中央经线的****°分带。
4.7 计量单位
4.7.1 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4.7.2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亩(mu)作为辅助面积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4.8 空间分析
是从空间数据中获取有关地理对象的空间位置、分布、形态、形成和演变等信息的分析技术,是地理信息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它特有的对地理信息的提取、表现和传输的功能,是地理信息系统区别于一般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特征。
4.9 数据基本内容
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空间数据的表达可以采用栅格和矢量两种形式。空间数据表现了地理空间实体的位置、大小、形状、方向以及几何拓扑关系。 属性数据表现了空间实体的空间属性以外的其他属性特征,属性数据主要是对空间数据的说明。
4.10 数据格式
主要提供空间与非空间数据的存储、查询检索、修改和更新的能力。矢量数据结构、光栅数据结构、矢栅一体化数据结构是存储 GIS的主要数据结构。数据结构的选择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系统所能执行的功能。目前广泛使用的GIS软件大多数采用空间分区、专题分层的数据组织方法,用GIS管理空间数据,用关系数据库管理属性数据。
4.11 数据精度
是观测值与真值或可看作是真值的逼近程度。其精度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 设计方案
5.1 硬件和软件配置要求
5.1.1在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硬件配置,如表1所示
表1 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硬件配置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是否检验/调试
备注
华测GPS双频接收机
X90/T5
12台套
是
自有
徕卡GPS单频接收机
1230
3台套
是
自有
手持测距仪
Leica D5
12台
是
自有
苏一光全站仪
RTS102R5L
12台套
是
自有
索佳全站仪
210K
6台套
是
自有
徕卡全站仪
TC402
2台套
是
自有
东风小康面包车
V27
3部
是
自有
激光一体机
HP LaserJet
2台
是
自有
大幅面打印机
HP T120
1台
是
自有
对讲机
摩托罗拉A6
24部
是
自有
其他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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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解答
黄健雄主编
1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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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在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软件配置,如表2所示
表2 曹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软件配置
软件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正版/授权
备注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
MAPGIS 6.7
6
正版
自有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
苍穹KqLandPs
2
正版
自有
成图软件
CASS9.0
12
正版
自有
计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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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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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主要的步骤为准备工作、权属调查、地块界址测量、审核公示、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整理、检查验收、成果接收等,其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
5.2.1调查步骤
5.2.1.1 准备工作
包括制订方案、宣传培训、资料准备、图表及工具准备等。
5.2.1.2权属调查
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情况调查以及调查表格填写。
5.2.1.3审核公示
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
5.2.1.4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2.1.5成果整理
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5.2.1.6检查验收
包括自检、互检、检查验收和抽检等。
5.3 区域界线
5.3.1 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5.3.2 村(组)界线采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
5.3.3 县、乡镇和村(组)界线未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5.3.4 基本农田界线采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成果。
5.4 技术规定及要求
5.4.1准备工作
5.4.1.1方案准备
a 工作方案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依据本标准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制订工作方案。必要时可采取“先局部试点,后全面铺开的做法完善方案内容。
b 技术方案
调查队伍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区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按CH/T 1004的要求编写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本标准及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中有明确指标要求的,技术设计书应严格遵照执行;只限定范围而没有明确要求的,应结合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5.4.2 宣传培训
结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规范调查程序,明确调查方法和要求,加强保密管理。
5.4.3 资料准备
5.4.3.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
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图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资料等。
5.4.3.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
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
5.4.3.3调查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资料
包括大地控制点资料、地形图、地籍图、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等。
5.4.3.4 调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如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资料等。
5.4.4 表册与工具准备
5.4.4.1 表册
包括发包方调查表(见附录A)、承包方调查表(见附录B)和承包地块调查表(见附录C)、调查信息公示表(见附录D)和公示结果归户表(见附录E)等表册。
5.4.4.2 工具
包括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GNSS)接收机、全站仪、钢尺等测量仪器。
5.4.4.3 软硬件
包括调查软件、数据库软件、土地承包管理软件、计算机、服务器等。
5.4.2 权属调查
5.4.2.1发包方调查
5.4.2.1.1调查内容
发包方调查内容包括发包方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地址等。
5.4.2.1.2确定发包方
发包方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发包方按以下情形确定:
a) 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b)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
c)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5.4.2.1.3调查情况处理
1) 承包合同生效后,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发包方名称确定为分立或者合并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在附录A“调查记事暠栏注明分立或者合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2) 发包方名称发生变更的,确定为变更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在附录A“调查记事暠栏注明变更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3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负责人姓名为变更后的发包方负责人姓名,同时在附录A“调查记事暠栏注明变更前的负责人姓名。
5.4.2.2承包方调查
5.4.2.2.1调查内容
1)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
2) 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的名称(单位)或姓名(个人)、地址等情况。
3)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
5.4.2.2.2确定承包方代表
承包方调查以收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农户家庭成员信息以户口簿和婚姻、户籍登记或证明资料为基础。承包方代表按以下情形确定:
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b) 未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c) 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确认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5.4.2.2.3调查情况处理
承包合同生效后,农户内的成员分家析产或合户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无异议后进行调查。
5.4.2.3承包地块调查
5.4.2.3.1调查内容
1)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
2)有条件的地区,宜同时完成未发包或不存在土地承包关系,但实际用于农业的土地(以下称非承包地块)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5.4.2.3.2工作底图制作
1)工作底图与调查草图和地块分布图的比例尺、坐标系统和制作单元宜保持一致。
2) 工作底图可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成图(全野外数字测图)法、数字摄影测量成图法、平板仪测量成图法或编绘法等方法制作。
5.4.2.3.3调查指界
1)指界人
①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
②指界人可以是权利人本人,也可以是权利人的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
③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④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 家庭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
c) 其他方式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承包方本人或其代理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应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
⑤非承包地块或相关地物的指界人为地块所在土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2) 现场指界
①通知指界
指界前调查员应通知所调查地块的指界人到现场共同指界。
②界址设立
承包地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为设立依据。界址点设置的原则如下:
a) 界址点的设置能准确表示界址线的走向;
b) 相邻承包地块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
c) 承包地块依附于沟渠、道路、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
d) 界址线类型发生变化时,变化处应设置界址点。
③界址点编号
在工作底图范围内按实际调查顺序编制顺序号(从1开始)作为界址点编号,同一承包地块内按顺时针方向编列。
④界标设置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现场设置界标。
3)调查草图绘制
①调查指界过程中,调查员应充分利用工作底图,标注地块的空间分布情况,按NY/T 2538的要求对承包地块赋缩略码(承包地块编码中的顺序码部分),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形成调查草图。
② 调查草图除记录承包地块的信息外,还应重点反映对地块空间方位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点、特征点等信息。调查草图绘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a) 地块编码、承包方(代表)姓名、界址点、界址线等地块信息;
b) 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名称,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地物等;
c) 调查草图的绘制信息,包括所绘制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制图员、制图日期和审核信息等。
③指界情况处理
a) 对于调查前地块边界已经灭失、由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经营的承包地块,应根据权属资料记载由各承包方相互协商处理,得到各方认可后分承包方进行调查。
b) 对于有边界争议的承包地块,应先解决争议后再进行调查。其他非边界争议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承包地块调查,同时在附录C“调查记事暠栏中对争议情况予以注明。
5.4.2.3.4地块测量
1)地块控制测量
地块控制测量及其数据处理应根据选择的技术方法执行GB/T 14912、GB/T 12898、GB/T18314、GB/T7930、GB/T7931、GB/T13990、GB/T13977、CH/T2009等要求。
2)地块界址测量
① 界址测量方法
a)实测法
是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仪器,实地获取或解算界址点坐标的方法。
b)航测法
是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方法采集界址点坐标的方法。
c) 图解法
是以已经测得的大比例尺航天数字正射影像、地籍图或地形图为基础,通过图解量算获取界址点坐标的方法。
d)组合法
是以上述测量方法中的一种方法为基础,辅以其他方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
②界址测量精度
a)实测法精度实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3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
表3实测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b)航测法精度
航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4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50%。
表4 航测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c)图解法精度
图解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5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50%。
表5 图解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d)组合法精度
采用组合法进行地块测量作业的,除在对应部分应分别满足相应方法的精度指标外,还应确保不同方法获得的地块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正确。
5.4.2.3.5地块分布图制作
1) 地块分布图是反映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编码等信息的图件,由调查员根据权属调查结果编制。
2) 地块分布图的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要素、承包地块、行政区划要素、辅助地物以及图廓要素等。
3) 地块分布图可采用全野外数字测图法、数字摄影测量成图法、平板仪测图法或编绘法等方法制作。
4) 地块分布图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重点表达地块的承包方(代表)、四至、面积、地块编码(缩略码)等信息。
5) 地块分布图的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或标准图幅。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时,应保证表达内容的可读性,制图比例尺可在调查比例尺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在区域面积、人口或其他方面情况特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划分制作单元,并保留划分的材料。
5.4.2.3.5面积计算
1)面积计算是地块水平投影面积的计算。
2)用界址点坐标计算地块面积如式(1)所示。
式中:
P ———地块面积;
xiyi ———界址点i的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下的坐标。
3)零星小地块可采用几何法计算地块面积。
4)采用航测法、图解法以及组合法中部分采用这两种方法获取界址点坐标的,其面积计算的相对误差(计算地块面积和实测地块面积的较差与实测面积的比值)不应超过5%。面积计算相对误差精度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改用较高精度的测量方法以确保面积计算的精度。
5)对于跨投影带的承包地块,其面积计算应按承包地块面积主要分布的投影带内计算结果为准。对于跨投影带的县级行政区,辖区内承包地块的面积计算以各投影带内的计算结果为准。
5.4.2.4调查表格填写
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和承包地块调查应分别填写调查表,填写的内容、要求和说明分别见附件A、附件B和附件C。
5.4.3审核公示
5.4.3.1 调查信息公示表
5.4.3.1.1根据权属调查结果,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公示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见附录D)。
5.4.3.1.2 调查信息公示表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名称、承包地块的编码、合同面积、实测面积和地块四至等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公示内容和信息。
5.4.3.1.3 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和地块测量结果为依据。
5.4.3.2审核公示
5.4.3.2.1 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村(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进行审核。
5.4.3.2.2审核通过后在地块分布图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d。
5.4.3.3 勘误修正
对公示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d。
5.4.3.4 结果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见附录E),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5.4.4 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5.4.4.1 数据库建设
5.4.4.1.1 数据库内容包括:
a) 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基础地理要素、承包地块要素和栅格数据。基础地理要素包括定位基础、境界与政区等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对承包地块四至描述有重要意义的地物信息。承包地块要素包括描述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编码和毗邻关系的矢量信息。栅格数据包括描述承包地块及其空间分布、方位、毗邻关系等信息的栅格图件。
b) 权属数据。包括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信息、权属来源、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等。
5.4.4.1.2 调查数据入库前应依照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和实际调查情况检查点、线、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进行拓扑处理,构建拓扑关系并核查其正确性。
5.4.4.1.3 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内不同调查单元上报数据结果后,应进行数据汇总和拼接,相邻调查单元矢量数据拼接应确保拓扑关系正确。不同比例尺或不同精度的数据接边,以较大比例尺或较高精度的调查结果为基准。
5.4.4.1.4数据库的地图投影参数应以调查时的数学基础为准。对于跨投影带的县级行政区,数据库的地图投影参数以该行政区内承包地块主要分布的投影带投影参数为准。
5.4.4.1.5 空间数据入库前,应以县为单位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一致性,以及空间数据分层和文件命名的规范性等内容。
5.4.4.1.6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应制订统一的方案,对下级部门上报的空间数据进行检查、组织和整合后导入本级数据库。
5.4.4.2 信息系统建设
5.4.4.2.1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要求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GIS)平台为基础,满足各级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更新。
5.4.4.2.2 系统功能主要包括:
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数据管理功能。应满足空间数据(矢量和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需要。
b)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功能。应满足管理部门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需要。
c) 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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