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1工程
多级质量检查制度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1项目经理部
多级质量检查制度
为规范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工程建设办公室【2016】9号文要求《关于加强北京市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特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多级检查制度。
本工程实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即建立公司级(一级)与项目级(二级)、专职质量管理员(三级)级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通过企业、项目和专职管理员三级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的落实,促进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市副中心工程办发【2016】9号文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促进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 公司级质量检查(一级)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行政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其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记录,由项目部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予以回复。
二、 项目级质量检查(二级)
项目部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组织项目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质量负责人、专职质量人员、专业工长以及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查活动,所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好详细记录。对于每周的质量整改记录,说明相关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期限,并下发至每个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方,并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回复。
三、项目部质量管理员质量检查(三级)
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员、试验员、测量员、技术员、资料员等相关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督促检查各班组是否按施工程序施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记录或下发《工程质量检查整改记录单》。检查人员要采取卡、防、帮、讲的工作方法(卡:即严格把关,按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监督施工;防:即加强质量宣传,事先预防;帮:即帮助操作人员提高操作水平;讲:即进行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每道工序施工质量。
四、 各级检查必须留存书面检查记录,由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及时留存相关记录资料。
五、 二级、三级质量检查应以《公司规章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北京市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2016】9号文和相关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作为依据。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行政副中心机关办公区工程A1号楼项目经理部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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