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北大学2015届毕业论文 目 录前言51. 绪论61.1 课题研究的目的61.1.1 防止民用爆炸物品恐怖活动71.1.2 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71.2 课题研究的意义71.2.1现实意义71.2.2理论意义71.3现阶段国内现状81.4现阶段国外现状81.4.1美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式81.4.2欧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式81.4.3澳大利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式92.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调查92.1 民用爆炸物品定义及范围102.2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调查102.2.1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发展历程102.2.2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02.2.3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出现问题的原
2、因分析123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调查133.1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沿革143.2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现状144 对策及建议154.1 进一步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部门间的配合154.2 进一步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154.3 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执法力度164.4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174.5 进一步加快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改革和发展17结论18参考文献19致 谢2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法思考摘 要:民用爆炸物品即指属于我国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及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名单内,以非军事意图为目的投入使用的火药、炸药及雷管、导火索等
3、点火或起爆器材。由于爆炸物品具有多意外、能量大、破坏强的能源,是在某些生产中必需的生产资料,如果在非正常情况下被利用,将会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其严重的威胁,属于国家必须严格监管的特殊物品。同时,研究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方法,可有效防止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民用爆炸物品从事犯罪。非法使用爆炸物品可能导致爆炸事件的发生,为国家和个体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如不能及时追究惩罚,不仅给执法机关的威信构成压力,犯罪分子还可能制造更大的事件危害社会。为此,必须提高安全保护意识,有效强化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通过管理方法的完善减少及预防伤害。本文在研究民用爆炸物品的目的和现状的基础上,对民爆行业的发展以及
4、现存问题予以简述,结合各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模式,得出有效完善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方法的有效对策及建议,从而推动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秩序,创建和谐社会环境。关键词: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执法力度 Civil explosives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of thinkingPick to: Civil explosives refers to the formulation of national 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in China belongs to
5、the State Council department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and published a list of civil explosives, with non military intentions to put into use of gunpowder, explosives and detonators, fuses and other ignition or detonation equipment. The explosives has
6、 many accidents, energy, destruction of strong energy, is required in some production data, if used in non normal circumstances, will pose a serious threat to public safety, which belongs to the special goods country must strictly regulated. At the same time, the methods of safety management of civi
7、l explosives, which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errorists and other criminals use of explosives for civilian use in crime. The illegal use of explosives may cause an explosion, for the country and the individual caused huge property damage and personal injury, if not timely for punishment, not only put
8、 pressure on law enforcement authority, criminals may also create more social harm. Therefore, we must improve the awareness of safety protection, effectively strengthe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civil explosives,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management methods to reduce and prevent damage. Based on th
9、e purpose and research status of civilian explosiv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explosive industry and existing problems to be introduced, combining civil explosives management mode, the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of civilian explosives methods in our countr
10、y, so as to promote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civil explosives industry. In order to ensure social stability, create a harmonious social environment.Key words: Civil explosives; The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Explosives safety management; Law enforcement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法思考前言 公共安全即指社会及国家公民完成各
11、项活动所需的基本秩序与合法环境。公共安全管理则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即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或起爆器材。国家将长期采取相关政策规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发展,培育民爆企业,提高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持续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民爆行业的整合与发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安全风险。1. 绪论 民爆物品广泛应用于军事、工业、农业、水利、能源等方面。同时,爆炸物品又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凶器
12、,是残害人民生命以及危害社会稳定的危险品。因此,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带有恐怖色彩的爆炸活动威胁,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认真贯彻和落实法律赋予我们的爆炸物品管理职责,依法严格管理。 1.1 课题研究的目的随着世界性反恐行动的加强,各国政府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越发重视,管理要求也越严格。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制造非法爆炸事件的犯罪。综上所述,研究分析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对社会进步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是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保证。1.1.1 防止民用
13、爆炸物品恐怖活动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利用其搞爆炸恐怖活动,具有危害大、突发性强、便与实施和不易防范等特点。因此,民用爆炸物品犯罪占了很大比例,造成的后果也极其严重。在国际爆炸恐怖活动的诱发下,近年来国内的少数犯罪分子利用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行凶的案件也不断发生。1.1.2 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民用爆炸物品是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物品。但是,如果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爆炸事故后,轻者造成财物损失,重者导致人员伤亡。譬如明代位于北京宣武门的王恭火药厂,于1625年5月31日发生爆炸,死伤数千人,炸毁房屋两万多间。后熹宗皇帝下令在西直门内又重建火药厂并赐名安名厂。12年后又发生了爆炸。我国解放后火药
14、、炸药等一系列厂毁人亡的特大爆炸事故也多次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1.2 课题研究的意义1.2.1现实意义研究分析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之上,可以更精准的找出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同时,可以规范、完善监管体系,解决监管体系中存在的分工不清,条理不明等问题,从而能够起到弱化民用爆炸物品对公共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作用。1.2.2理论意义分析研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本课题通过运用监管理论以及案例研究法、访谈法对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体系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对民用
15、爆炸物品的监管部门、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等方面提出理论依据,完善民爆物品管理体系,提高各级部门的监管能力。1.3现阶段国内现状 民用爆炸物品是具有危害大、突发性强、便与实施和不易防范等特点。因此,民用爆炸物品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作案工具。民爆安全管理是具有高危险性的特殊工作,爆炸事件的难以确定性降低侦破几率,加大侦查难度,使我国公安机关面临考验。譬如江西省万载县农民李某于2001年3月6日在村小学制造爆炸,造成42人死亡、27人受伤。因此,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严格监制,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民用爆炸物品作案,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工作。1.4现阶段国外现状1.4.1美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式 美国学者曾指出,
16、对于民爆物的管理应从头抓起,即对于民爆物的管理应该多部门牵头共同治理。美国现阶段对于民爆物的安全管理就是如此,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机构是烟酒火器局(ATF)。它是联邦政府专门管理烟草、酒类等高税产品和民用烟火、爆破器材、枪支弹药等特殊产品的部门。下设烟酒管理司、火器管理司(民用枪支弹药)、爆破器材管理司。其中,爆破器材管理司下又设法规、技术和执法三个处。它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法规宣贯和执法监督,对全国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储运、使用、进出口等进行全面管理与监督;对具有高危险属性的原材料的生产供应也进行相关管理;还要负责爆炸事故的调查、爆炸案件的侦查等。其主要管理手段是实行准入制度和许可证制度,通过
17、严格发放和吊销许可证来实现宏观调控。1.4.2欧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式 关于这一点,欧盟一些国家有不同的做法,邱琦等人对欧盟国家学者的报告进行研究发现,很多欧盟学者认为,对于民用爆炸物的监管最为重要的就是要从立法开始进行。欧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包含民爆器材)实行高度的法制化的严格管理。首先,各成员国共同制定有一个共同遵守的基本法规;各成员国再根据这个基本法规,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各国相应的管理法规;各成员国的各个地区(州或州级市)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具体的相应管理法规。也就是说欧盟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实行三级管理,分为欧洲联盟法、国家法和地区法(州法或市政府法)。同时,各级政府制定
18、的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上一级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1.4.3澳大利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式 对澳大利亚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乔枫革、白春光等人作过如下汇报:澳大利亚由六个州和两个自治区组成,为联邦政府、州或自治区政府、地方政府三级政府管理。联邦政府对危险物品生产、运输和使用等不承担任何责任,州(自治区)政府负责危险品的立法和实施,对爆炸物品(包括民爆器材、烟火与焰火、火箭模型和一些玩具等)实行严格管理。法规由官方起草,在广泛咨询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之上,由议会审议通过,并制定实施细则和惩罚制度,设立巡检机关监督执行。州(自治区)政府设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要符合联邦政府的法案大框架,同时,要与惯例和国际接轨
19、。州(自治区)政府通过许可证制度控制爆炸物品的授权、进出口、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企业在申请成立危险物品公司时,公司可自行制定安全标准,即具有知识产权,但要求应符合州(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规定,说明危险物品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控制措施及控制后的危害程度,州(自治区)政府在审核通过后即予以批准。在地方政府案例规划和批准用地后,即可进行项目建设,建设中及建成后无需政府监管、验收即可投入使用。2.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调查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严力打击私人煤矿,关闭非法矿洞,对民爆产品的管理更是趋于完善,为民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规范的市场环境。我国民爆行业缺乏专业的技术研发机构,企业的科技创新
20、能力不足,产品技术和制造水平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其中,工业炸药现场的混装应用技术相对落后,生产技术、安全机理研究尚需加强。而且国家指导价格的调整,具有时滞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在遭遇外部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时,不能及时予以价格调整,不利于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2.1 民用爆炸物品定义及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即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一是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二是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火爆竹;三是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2.2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调查 就行业
21、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传统的行业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并且民爆市场的终端用户比较分散、单一用户需求量偏低,致使民用爆炸物品大部分仍销往各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企业,但随着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现场混装炸药供应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直接向各类终端用户销售的比例将逐步加大。民用爆炸物品广泛应用于工农业建设、交通运输和资源开发等,如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材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2.1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发展历程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能源及资源性工业品的需求持续旺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大的
22、拉动下,民爆行业产能逐步释放,结构不断优化,安全水平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效益明显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的发展规划目标。民爆行业是我国工业体系中的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使命。我国工业发展已进入到以转型升级促发展的新阶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品牌和质量振兴战略,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本质安全型工业体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善产业组织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是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同时也是民爆行业的重要使命。绿色经济是
23、一种正在兴起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涉及包括民爆行业在内的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民爆行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以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为重点,采用安全节能环保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淘汰落后产能、落后技术,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2.2.2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最根本法律依据,它是1984年初根据当时我国的社会和经济特点而制定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行管理条例的有些内容已不符合目前的客观实际情况。我国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仍旧处于初级阶段,在管理措施、立法方面、涉及民用爆炸物管理
24、与应用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培训等方面都应该进一步完善。学者对民用爆炸物管理的立法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虽然在对于具体的法律监管措施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行性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一些法律法规不够细化,在实际操作时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不当的情况。(1)存在非法制造与储运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改建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然而,非法私自制造民用爆炸物品的现象在我国仍屡禁不绝。私制爆炸物品者,在既无完善生产程序又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作业,不仅对自身有极大的危险性,而且对周围的居民以及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一旦私制爆炸物品流入
25、社会或流入违法犯罪者手中,又将为社会治安以及社会稳定埋下严重隐患。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清理出库并予销毁。销毁前应登记造册并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爆炸物品的储存上存在着不少的漏洞。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民用爆炸
26、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要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存在监管漏洞一是爆破物品安全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由于受资金、人员等各种因素制约,农村地区无力建立爆炸物品专管机构,民用爆炸物品服务站难以全面推广,
27、使爆炸物品安全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地方乡镇库房不能达到要求。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保管员有少数人玩忽职守,对下井和炸石作业的工人,发放爆炸物品制度上不健全,存在着多领少用,剩余不收回,发放爆炸物品不登记,井下和炸石作业无人监督,造成剩余爆炸物品的私下买卖、借用私藏等,干扰了正常的爆破器材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爆炸物品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监管工作不到位。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大量在山区,爆炸物品管理的主要力量是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而这两级公安机关所承担的警务工作广,工作量大,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在警务工作中仅占很小部分,难以实现专人管理,爆炸物品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使现行爆炸物品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指导经
28、验;三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部门之间协作性差,协管机制不严密。由于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各方面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安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 2.2.3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1) 缺乏安全意识 对爆炸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制造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材料便于获取,且制作过程相对简单,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农村,用于矿山的人员没有意识到它的危害性和破坏性,甚至在家存放。村民常用于开山造房甚至用自制简陋爆炸物品进行炸鱼。(2) 缺乏专业人员 爆破工作是项高危险性职业,大多人不愿意从事。特别是在农村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大多是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有些甚至是文盲。法律规定从事爆
29、破作业的人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配送押运员则需要具备民爆四大员作业证。 在对某县165人中持有四大员从业人员的学历情况做了调查。可见,据统计,某县管理部门在审批四大员作业证时,无法从高从严要求,候只要能口述操作过程就给予过关。每年一次年审,没有参加培训进修的机会,作业人员仅凭经验完成操作过程,从业人员的技能知识水平难以提高,在实操中危险性极大。(3) 缺乏部门监管 目前尚无针对性强的民爆物品管理相关法律及具体工作规范,监管部门执行标准不一,部门之间管理职责不清。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缺乏统一标准,仅靠部门之间的协调展开工作,并未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期打击非法制造、储运及使用民爆物品的违法
30、行为。协调工作无规范性文件指导,容易导致管理混乱,出现管理疏漏,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譬如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期间,市公安局下达整治指令后,所有没有办理矿山条件合格证的采矿单位都要一律停止爆破作业。一旦爆破作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为了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命令,只有停止所有的爆破作业。这里的监管不分正规爆破与非正规爆破,甚至一些重点建设项目也因没有爆炸物品而停业,直到经当地政府多次协调才与矿管和经贸部门达成共识,给经济建设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内部民爆管理部门的职责也不清,管理不规范。 3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调查 购买爆炸物品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主
31、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炸物品供销合同、购买爆炸物品申请表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安监、公安部门为申请单位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原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批件等材料,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后,持证向指定供应点购买。需要运输的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运输爆炸物品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一是持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炸物品供销合同、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原件,安监及公安部门为申请单位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和原件等材料,向运达地公安分、县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二是进出口爆破器材的运输,托运单位持国防科工委的批准文件和外贸部门签发的
32、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向收货地或出境口岸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 使用爆炸物品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件,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的文件,本单位从事爆破专业的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本单位爆破员的劳动合同、爆破员作业证复印件及原件,具有爆破施工力量的证明材料,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审批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已依法设立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新设立的企业)等材料,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厂矿企业的爆破员应
33、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组织考核并发给爆破员作业证。3.1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沿革 我国对爆炸器材的生产、销售一直被视同军品管理,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体制,因此市场经济体系发育较晚。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主要分类有;工业炸药及其制品、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其他民用爆炸物品和原材料。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可将民用爆炸物品分为5大类59个品种。当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规不完善,管理体系混乱,条例不清晰,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实际情况的需求。3.2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政府管理现状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34、明文规定,未经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主管部门、公安
35、机关应当立即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4 对策及建议 4.1 进一步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部门间的配合 由于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为解决监管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运行不顺畅、重复管理和互相推让的现象,监管部门应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监控网络。各级政府应定期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公安、国防科工、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助、加强配合与沟通,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互通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各地要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重视,进一步加强
36、与安监、交通、国土、财政、环保、国防科工委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民爆行业的管理水平。4.2 进一步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审批许可即指管理主体根据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以颁发证照或批准等方式,允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使用等活动都应先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才能进行,这是保证涉爆单位和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前提。因此,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涉爆企业,坚决不予审批许可,杜绝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内部或者社会上拉关系、说人情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所谓民用爆炸物品即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人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
37、点火、起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不仅将工业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纳入了法律规范,还将其他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纳入了法律规范。这里所称的民用爆炸物品主要是指工业用的民用爆破器材。4.3 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执法力度 (1)检查与审批方面 检查企业民爆品工作如下,一是检查企业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使用等环节是否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检查企业
38、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是否具有警示标识和登记标识,雷管是否编码打号;三是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装运、检查、登记、保管、领退、雷管编号、安全保卫及爆破器材丢失、销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购买、运输、存贮、领取及爆破作业等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民爆物品使用审批如下,一是使用单位在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时,需提交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帐户等有效证件;二是购买民爆物品时,需持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使用情况登记表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购买呈批表,派出所审查合格
39、后签署意见,由使用单位持表到公安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方可签发购买证及运输证购买;三是运输车辆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押运员须由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沿规定线路、时间、地点运送;四是民爆物品送到各使用单位后,保管员对照提货单对炸药、雷管、导火索进行认真清点,核对无误并详细登记后分别记账入库;五是专业人员提取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2)储存与运输方面 储存方面如下,一是检查企业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的贮存、建筑结构、各种防护措施、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经地方公安机关检查验收并颁发贮存许可证,是否设有防雷电装置及消防设施;二是检查企
40、业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具有2个安全出口,出口是否安装抗冲击波活门或密闭门,库房地面是否高于外部巷道地面,库房是否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是否有防潮措施;检查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是否分开贮存;三是检查井上下接触民用爆炸物品的人员,是否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四是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及爆炸材料领取、发放和清退安全管理制度。运输方面如下,一是检查企业地面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是否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是否有警示标志,爆炸材料是否用帆布覆盖、捆紧;二是检查爆炸材料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是否超过车箱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装载高度是
41、否超过两层,车箱底部是否铺垫柔软材料,层间是否垫软垫,车辆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三是井下运输爆炸材料时,检查雷管和炸药是否分开运送,是否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是否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四是人工搬运、装卸车、码放爆炸材料时,是否轻拿轻放,是否存在扔、掷、碰撞等违规操作行为。4.4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责任追究制是强化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遏制爆炸案件和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责任追究包括对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对涉爆单位与人员的责任追究两部分。法律明确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如因监管失职等原因引发了爆炸事故,将给予行政处
42、分和刑事处罚。同时,明确涉爆单位的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处罚种类包括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建立完整系统的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涉爆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譬如各地政府检查停产整顿、资源整合、关闭矿山和非法采矿窝点。具体而言,一是对停产整顿、资源整合技改的矿山是否按停产整顿、资源整合技改期间的工程实际情况,核定火工品用量,限量供应火工品,清理多余火工品;二是对已确定关闭的矿山,是否做到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前;三是发现非法采矿窝点和死灰复燃矿井,及时清理和收缴火工品,是否配合公安机关全部清理和收缴剩余的火工品。4.5 进一
43、步加快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改革和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工业发展已进入以转型升级促发展的新阶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品牌和质量振兴战略,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本质安全型工业体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善产业组织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是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同时也是民爆行业的重要使命。一体化模式成为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先进发展模式,能够实现科研生产与市场服务紧密结合,完善和提高民爆企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服务
44、功能和水平,成为我国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4.6 进一步发挥民用爆破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针对目前行业的发展形势,民用爆破协会等中介组织要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具体而言,一是提升协会工作水平,努力为企业服务;二是工作主线应是调控总量与调整结构;三是协会应对入世要主动出击。这种行业管理是自律性行业管理,它不是依靠权利和行政手段来实施。主要依靠会员共同制定的行规行约,共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共同协商、协调利益相关的事宜,通过我们积极主动的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起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第一,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第二,建立办事机构;第三,协会的办事机构一定要贴切企业需求;第四,要
45、民主办会,按章程办事。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结论造成民用爆炸物的因素较多,所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也较为复杂,因而对于民用爆炸物管理的研究也应该更为全面,不仅要从立法方面,也要从民爆物管理人员的素质、民爆物生产企业、各个地区的监管部门等多方面入手,实现多层次、多元化的闭环管理,进而有效的降低民用爆炸物事故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J.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16)2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文告.2005(03)3王新文,王克剑.忻州市民爆公共安全调研报告J
46、.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4)4于同梅.把握治安防控重点强化民爆物品管理古交市公安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纪实J.政府法制.2006(24)5刘世宝.民爆安全事故根源和防范措施探究J.安全与健康.2006(23)6蒋荣光.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与对策措施概述J.爆破器材.2006(05)7王克剑.遏制涉爆违法犯罪的法治思考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3)8王新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浅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4)9王力争.我国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04)10陆志坚,翁增荣.民爆器材生产
47、企业的本质安全人的因素J.现代机械.2006(04)14吴刚.吉林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15孙静.政府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研究D.郑州大学2012. 致 谢在毕业论文和实习报告写作期间,我得到了老师的无私帮助和悉心指导。老师治学严谨、思维敏捷、学术基础扎实,其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与此同时,我的专业知识在这次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也得到了加深和提高。 2015年4月30日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