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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示范资金管理.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3573679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2.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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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为充分发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的作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示范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财函〔2009〕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示范资金是指为有效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完善农村必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而筹集的资金。示范资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补助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补助资金,以及市、县(市、区)按要求落实的配套资金。 第三条 示范资金管理遵循“突出重点、规划合理、示范先行、确保实效、专账核算、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使用原则。 第二章 示范资金支持范围 第四条 示范资金专项用于省政府确定的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范围内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镇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1、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用于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 2、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用于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 (二)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支持城镇周边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进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截污纳管);多个相邻的村(包括撤销乡镇的原镇区)进行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处理);单个村(包括撤销乡镇的原镇区)进行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持“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优先解决建制镇的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转运车辆购置。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支持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的非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与废弃物综合利用。 (四)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五条 示范资金不予支持的项目包括: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项目以及单纯改变污水排放去向的管道工程、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 (三)大型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项目。 (四)有明确责任主体(尚未被依法宣告破产或注销工商登记及因其他事由丧失责任能力)的工矿企业污染治理项目。 (五)与解决村庄环境污染问题关联不强的项目,包括饮水解困、道路硬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产业结构调整等。 (六)与现有其他国家资金支持方向存在重复的项目。 第六条 示范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奖金、公务车辆和办公用房购建等支出。 第三章 示范资金的管理 第七条 省政府每年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地区(以下简称示范地区)。示范地区应编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经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确定后,省政府与示范地区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责任书,省财政厅在签订责任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示范资金下达到示范地区。 第八条 根据省政府有关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工作要求,示范地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制定配套资金落实方案,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并要整合各方资源,积极鼓励镇、村加大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投入。 第九条 示范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示范地区县级财政应将中央、省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统一进行专账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由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合同以及实施进度,凭合法有效支出凭证提出报账申请,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资金并进行日常核算。此外,应预留示范资金总额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 第十条 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审核论证、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监督监测、竣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等工作经费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安排。各地应通过地方财政和村庄自筹落实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建成后的运行费用,以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的持续效果。 第十一条 示范项目应按照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大宗物资、设备、技术或服务等,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应实施政府统一采购。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严格控制进口设备购置费用。 第十二条 示范资金支持的乡镇、村应当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示范资金和使用详细情况、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情况等向受益地区群众张榜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将情况在财政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或委托评审机构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示范区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预定任务目标或资金落实不到位的,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应追缴上年度已下达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本年度预算,对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示范县(市、区)财政和环保部门应于年度计划完成后2个月内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成效、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以及地方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措施、项目考核验收情况等。 第五章 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建立示范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对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措施得力、示范效果明显、示范特色突出的县(市),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资金拨付、涉农项目资金安排,其他专项资金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适当倾斜。对于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进度迟缓、资金使用滞后、配套资金不到位、资金核算不规范以及违纪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给于通报批评,同时将采取停拔示范资金、限期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省政府批准后将采取核减示范资金或取消示范资格、扣回资金、暂停其他项目资金等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示范地区财政和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省财政厅和环保厅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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