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建发[201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能源审计管理,保证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反映。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能源审计行为,加强建筑能源审计管理,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能源审计,是指建筑能源审计机构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能源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以增强对建筑用能活动的监控能力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受政府或业主委托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机关办公建筑”是指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的办公建筑,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是指除机关办公建筑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审计对象和内容
第五条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能源审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必须进行能源审计:
(一)政府投资进行节能改造的;
(二)建筑用能过程中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未达到节能标准的;
(三)被列为省、市重点用能对象的;
(四)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期满,需要确认是否达到整改要求的;
(五)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能源审计的。
第七条 建筑能源审计内容。
建筑能源审计分为三种形式:一般审计、专项审计和深度审计。一般审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阅节能管理文件、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建筑能源计量及统计状况,核对能源消耗记录和财务账单,计算分析分类与分项能耗;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随机抽测室内基本环境状况(温度、湿度、CO2浓度、照度);
(四)检查前一次建筑能源审计合理用能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专项审计和深度审计是一般审计基础上的扩展,审计内容依照《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进行。
第三章 审计实施
第八条 建筑能源审计机构按照《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进行能源审计。
第九条 受委托的能源审计机构指派专人成立建筑能源审计小组,负责能源审计的全部具体工作并出具最终报告。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结果和最终报告的真实可靠负责。
第十条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应由三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其中至少两名取得建筑能源审计培训合格证。
能源审计小组成员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十一条 审计机构应于实施审计前,告知审计对象审计的时间、内容及需要配合的事项。
审计对象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积极配合,为顺利开展建筑能源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辅助。
第十二条 能源审计完成后,审计机构将审计报告送审计对象, 并同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建筑能源审计机构及建筑能源审计管理部门应当为审计对象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建筑的能耗情况及与能源审计无关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审计机构
第十四条 建筑能源审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固定场所和开展审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三) 有五名以上熟悉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筑学(或建筑物理、建筑节能)、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建筑节能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经建筑能源审计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四)有两年以上的建筑节能相关工作业绩;
(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开展过与建筑节能相关课题的研究或者承担过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
(六)具有测试室内基本环境状况所需的仪器设备;
(七)从事建筑能源专项审计或深度审计,还应当具有建筑节能检验测试技术条件并通过计量认证,检验范围及通过认证的计量检测项目应当满足《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所规定审计内容的需要;
(八)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核认可,并获得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机构认定证书。
第十五条 建筑能源审计机构申请认定程序:
(一)拟从事建筑能源审计的单位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省直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审查;
(四)对经审查合格的审计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认定名单并颁发认定证书。
第十六条 申报建筑能源审计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机构认定申报书;
(二)申请单位出具的表明其具备相应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书面申请报告;
(三)审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
(四)提供近年来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证书和成果材料;
(五)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件。
第十七条 建筑能源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撤销审计资格,收回认定证书:
(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二)不按照标准、规范和导则进行审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认定证书的;
(四)审计小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
(五)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审计数据无法追溯的;
(六)泄露审计对象商业和技术秘密的;
(七)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第十八条 建筑能源审计机构认定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
第十九条 省外审计机构在山东省开展建筑能源审计,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其它建筑的能源审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