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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570311 上传时间:2024-07-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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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皖商规财字2008171号各市及省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省各进出口公司: 为切实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进出口企业扩大进出口,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我省2006年外贸促进政策的通知(财企2006507号)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省商务厅、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以皖商规财字(2006)46号文印发。 专项担保贷款运行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了中小进出口企业、银行的极大欢迎。但是在实际运作

2、中也发现了一些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进出口业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合作银行单一,银行信贷款规模不够,影响专项担保贷款正常进行等,因此,现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商务(外经贸)局、财政局要加大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传送到企业,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掌握此项政策。 2、各市商务(外经贸)局、财政局要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申办贷款,并对申请担保企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3、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商务厅(规财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联系人:省商务厅时光伟、李庆宏,联系电话2831205、283129

3、2;省财政厅何义,联系电话5100398。 特此通知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二八年三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进出口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扩大进出口,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我省2006年外贸促进政策的通知(财企2006507号)明确,从2006年起建立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基金(以下简称“专项担保资金”)。为了规范运作专项担保资金,保证专项担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专项担保资金的融资功能,特制定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章 资金的性质及使用原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专项担保资金是省级财政专

4、项安排的省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主要用于为中小进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条 专项担保资金承担损失最高限额不超过专项担保资金本金总额。第四条 专项担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评审、定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及运作模式第五条 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为专项担保资金的主管部门。双方联合成立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依据实施细则对申请专项担保资金贷款企业进行审核推荐,对专项担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由两厅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企业贷款担保申请及资料的收集、整理

5、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规财处,成员由省商务厅、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将企业情况调查有关事宜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第六条 专项担保资金采用两种运作模式,一是与商业银行直接合作模式,目前合作行为徽商银行、兴业银行,以后视情况可再做调整。二是通过担保机构运作模式,即省商务厅、财政厅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集团”)和商业银行进行合作。第七条 与商业银行直接合作模式。专项担保资金采用受托运作、专户管理的方式,商业银行向中小进出口企业提供贷款,专项担保资金为商业银行向中小进出口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第八条 担保集团运作模式。专项担保资金采用委托运作、专

6、户存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的方式,作为担保集团为中小出口企业从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资金。第四章 申请担保企业条件及提供材料第九条 申请贷款担保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已有一定的进出口规模;2、企业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较好,员工队伍较为稳定,组织架构较为完整;3、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产品适销对路;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资料真实可信;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6、企业信用较好, 无不良贷款记录,无偷税、骗汇、走私等违法违规行为;7、银行、担保集团按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申请贷款

7、担保企业须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1、贷款担保的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济性质、注册资本、主要股东、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等)、进出口情况、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2、专项担保资金担保申请书(见附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4、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相关资料;5、企业近三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6、商业银行、担保集团按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料。第五章 企业的反担保第十一条 为控制专项担保资金风险,确保担保贷款企业按时偿还借款,被担保企业必须以有效资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出口退税账户、信用证以及有经济实力的第三方为

8、其提供担保等作为反担保,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企业要求变更反担保措施的必须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批准。第十二条 企业有效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依法有权处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企业使用出口退税帐户做为反担保措施的,专项担保贷款还款期限未到之前,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可以正常使用,一旦专项担保资金担保贷款到期未还,贷款银行将直接从企业的出口退税帐户中扣还。第六章 担保贷款限额、期限及利率第十三条 担保贷款限额视企业出口规模大小而定,对单家企业的最大担保贷款额原则上在50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第十四条 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为六至九个月,最多不超过1年,前款

9、不清后款不贷。第十五条 与商业银行直接合作模式下,商业银行对专项担保资金项下的担保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但不上浮,并对符合商业银行优惠利率政策规定标准的企业或者已经成为银行优质客户的企业,银行按规定执行下浮利率;担保集团运作模式下,担保集团月担保费率为贷款额的1,商业银行对专项担保资金项下的担保贷款,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即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第七章 担保申贷程序第十六条 各市进出口企业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贷款担保申请,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贷款担保企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在专项担保资金担保申请书上签署审查

10、意见,并办理推荐函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省直出口企业直接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省12个试点县(市)和天长市进出口企业向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贷款担保申请,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贷款担保企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在专项担保资金担保申请书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办理推荐函直接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第十七条 省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分批次交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审定。审核推荐委员会审定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担保贷款企业以担保确认函的形式向担保集团或商业银行推荐,并将相关资料分别移交两份给担保集团或商业银行。第十八条

11、 与商业银行直接合作模式下,商业银行在接到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正式推荐书后,按照专门设定的简化操作流程,对申请贷款担保企业的银行信用、还款来源、反担保抵押物的真实有效性等进行调查、评审,对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在额度内与企业签订相关合同、发放贷款,对评审没有通过的也将及时向推荐部门及申请企业说明理由。商业银行审核手续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九条 担保集团运作模式下,担保集团在接到贷款担保审核推荐委员会正式推荐后,按照专门设定的简化操作流程,联合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担保企业的银行信用、还款来源、反担保抵押物的真实有效性等进行调查、评审,对确认符合贷款、担保条件的,在推荐额度内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12、、发放贷款,对评审没有通过的要及时向推荐部门及申请企业说明理由。担保集团及商业银行的审核手续在40个工作日内办结。担保贷款手续逾期未办结的,由担保贷款企业提出延期申请,并由贷款银行签署意见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批准。第八章 责任与罚则第二十条 申请担保贷款企业对其获得的担保贷款本息负有法定偿还义务,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在本息偿还前,要保证其反担保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对其上报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 担保贷款企业原则上应在贷款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担保集团与商业银行按约定简化手续为申请担保贷款的企业提供开户、国际结算等方面的便利和其它金融配套服务,商业银行月后

13、十日内将截止上月末实际放贷情况统计表报省商务厅、财政厅。第二十二条 贷款期间,商业银行、担保集团应加强跟踪管理,定期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资金使用和经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指导意见。一旦遇到贷款有回收风险时,与商业银行与担保集团将依据合作协议规定,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追偿。第二十三条 申请担保贷款企业要恪守信用,专项担保贷款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按时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对于按时还款、进出口明显增长的企业,专项担保资金将继续予以支持;对于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企业,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采取适当的行政、业务手段予以清收;对于利用虚假材料、凭证恶意骗取担保贷款的或有意转移资产、逃废担保贷款债务、严重违反国家

14、有关法律及实施细则的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请贷款担保企业要认真审核、慎重推荐,对获准贷款担保企业负有跟踪管理责任,要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反映。省建立专项担保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对推荐贷款担保企业按时还款、进出口明显增长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给予适当奖励;推荐贷款担保企业不能及时还贷或坏帐率偏高的市(县),对其以后推荐贷款担保企业从严掌握,并削减其孵化资金等商务促进政策资金。第二十五条 各级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省担保集团、贷款银行应自觉遵守实施细则的约定,确保专项担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共同推动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

15、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专项担保资金由原省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调整支持方向后形成,今后根据发展需要,可重新调整使用方向,继续用于外贸促进。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

16、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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