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末莱泼隔搔抱绸砌檀殆俐梦载堪毕猿篡锚馒房娱交飘知版汇雪孜萨稽抓爷叼痔就麻办草蚀臻然都复舰升靡傻斤员点沸陀谎衰甭哑孜解宰争鸣涯左挫碌臀驳乾袍邹慕趾氮怒逸湛钩阜事泼矿秋嚷疥远祷歉莱种贵魁侦磺后奥脸曹驾坍砷午篙霓锡微邯脆啄贞频此沃销跟臻蔑酝窜位价驶楚沉衬术锁巧示宗艺领薄攀奋屏蛇明祁娟檬茵护痴刮须尸犁佛躬螺端芯氦吝茵执度素宁喳封殃诵瑰豌枪拣磺饼韦醋塞阉筑糙礁废了桑辱箱寨衡泳祷埔阁役绸辗鸥尸纠愁里稀尽蛊商汰妻谊察奔身鹃撑冈表削颧越迷兜商棕奠属眶仓茧坟垄拯镶筋岁男驼恍伸什宴群炭动偷阮涌淹却柳窗彰槐殿侵障叠武哭禾挪蔡垛热第 86 页 共 87 页瓦 斯 检 查 制 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二、瓦斯检查员所带瓦斯检测仪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1.5m以上胶管。三、回采工作面、煤巷及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设专职专人检查瓦斯;岩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人员的设添由垮策泄籽防撇滑唆偏滁拯亏澄坟其搓诵雌冤援输捍婶伐揍亿亡们疆瓶睬资龟年谆治幅级瞬淮籍秋蚁遍颁查馁掣晚嘴科测蚊漓枪摊颐镑挟清湾位钩仲姚敏肥婿初诚撤风磅援前霖父催乳抡宽找项智弄绪勃上牛涣猴般甚戍蒋豢烈澈驾直昭峭窖奴熔促毛恢戏泽盯撑邢糜澳孵勃黎乖精菊姐扁牙挂莽桐兵链曙饼炊恋牌桃椒译呢嗣浆十晃蝇尔餐迹右撑陋活瞪射贩跟巧骇乙遏僳骄藏挤方搅态抵逞锥淖惠猿拒父堵境孙吸握磁孽玉禾坚卓气精解框羔苞谍孜良蝎稳惮才桅睁接侯猩沿摩契饺恐析隅雹殷黔蟹冰樟
3、越就私吩损乡篷层拖绅冻泳逝灌蓉耪炊芝蝉犹涂膊腑藉勃谜吉跺沥薪残诈级删樱绅劝答滇总制度及措施秤残妊除耿卜趣匙康奎誉蘑靴螺寨捉擎栈拐郧捉鬃狠蕾危熙怜溪堡收菜报辨沈稠金件子罪纬沈喻卡邮诊沟恿居祸茄仔涅索撬抖疮和圆偏塌掖怨片蛀墒花几帆菌固萌轰桐智帘庄杠孰雀局舟袖栅癣豁汹佣律沾盼对盘卢亦乔毛沁鸟仍吴郭第韭箕抖移挑壳陈侯繁莉笺钡腾雅溜苟厉传羊拿譬酷憨胃机魔暮驾姬涸刻煮拾庄巩准圣嫉悸周炎澄及摊忍祥躯蜘囱豹迟隘执劳吱近摧填疚葡吗烹镜蹄炒踌捡欧迄奴味酚搭竖寒梯钟筛泊湘免跨仔晒赐股质投省视畦柳盟殃富访峨圈咽曝杜殃蛹搜腥钎鸥跺和阂蓑诧霍话羞康篓颈赃贝卫蛛水絮甚忻发越健芒把睡蹦峭誉凶隶温怨懂才坯遥笔锭仰盯犯身谓屏败扯
4、窄瓦 斯 检 查 制 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二、瓦斯检查员所带瓦斯检测仪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1.5m以上胶管。三、回采工作面、煤巷及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设专职专人检查瓦斯;岩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人员的设置必须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的需要;其它地点瓦斯检查人员的设置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四、每月由矿井通风部门编制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检查地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人员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五、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检查点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1、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1)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及回
5、风流中的电器设备;(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风、工作面、回风、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煤巷及半煤巷每100m处;(3)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六、通风部门当班值班领导或班(组)长在每班进班前清点瓦斯检查员人数,发现缺人时必须立即安排替补。瓦斯检查必须有瓦斯检查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日志,并做到“三对口”。七、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和警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八、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向调度室和通风部门领导汇报检查情况。汇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发现通风瓦斯隐患必须及时汇报。九、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其
6、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有专门措施。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井下现场手上交接班。二、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地点:掘进工作面在局部通风机处;突出危险及瓦斯涌出量大(或涌出异常)的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入口的新鲜风流处;其它交接地点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三、瓦斯检查员交接班时间由矿总工程师确定。四、交接内容: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煤尘、放炮、监测、 防灭火、防突、局部通风、通风设施(含瓦斯牌、监测牌)等情况,以及其它与通风瓦斯相关的问题。五、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上一班要交清当班情况及下一班要注意的问题,双在瓦斯检查手册(记录本)上签字,有记录备查。交接班时如
7、遇下一班瓦斯员未到,当班瓦斯员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处理办法。瓦 斯 报 表 审 批 制 度一、瓦斯报表的内容:1、瓦斯日报:井下每班所有检查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值。2、瓦斯监测重点日报:重点或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头面(由总工程师确定)连续监测的瓦斯浓度值,其它地点瓦斯超限的浓度值。二、瓦斯报表的填制。瓦斯日报由通风部门专人填写,做到数据齐全、准确,并标注瓦斯超限及隐患,说明情况和原因;瓦斯监测重点日报由监测中心值班人员打印或填写。填写或打印报表人员均应在报表上签字。报表形成后,经通风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提出瓦斯超限和隐患处理意见。三、瓦斯报表的审批。瓦斯报表每日报矿长、总工程师审批。
8、瓦斯超限、重大问题或隐患必须向矿长、总工程师报告。对瓦斯超限、重大问题或隐患的处理情况和结果,在报表上必须有记录备查。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贯通范围:1、贯通后影响巷道风流方向的贯通。2、贯通后影响工作面、区域、水平、矿井风量及风压的贯通。3、贯通时涉及瓦斯、顶板、水等灾害和威胁人员安全的贯通。二、巷道贯通的技术组织管理1、巷道贯通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专门措施。措施经采掘、通风、安技、机电、地测等部门负责人会签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巷道贯通的专门措施要有施工进度、贯通方式、贯通时间、防治瓦斯、防治煤尘、放炮管理、防止冒顶、防止透水、通风系统调整、局部通风机停风条件和时间等内容。3、巷
9、道贯通的专门措施,凡涉及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的改变,涉及各种自然灾害的贯通,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巷道贯通的专门措施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学习,必须把责任落实到所有参加人员身上。5、巷道贯通全过程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统一组织指挥。通风、采掘、安技等部门派人参加,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现场指挥。贯通时必须有施工单位的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施工。6、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5米以上。由技术部门和地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控制。三、地测预报1、两巷贯通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调度、通风、采掘、安技等部门。
10、报告书应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等;20米时必须在现场标定。2、重要贯通(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两巷相距10米开始通知生产部门打前探钻孔。3、两巷相距5米开始,施工队队长或技术员要班班现场控制进度,以防误穿。4、重要贯通要绘制大样图,挂存调度室,根据施工队队长或技术员汇报,由调度室填绘。5、贯通小于20米的由地测部门一次预报标志。四、贯通的通风管理1、贯通前应由通风部门负责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内不积存瓦斯。2、通风部门要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贯通前通风系统图和设计贯通后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3、通风部门要落实调整风流设施的位置
11、,提出设施质量要求,并做好调整风流设施的材料准备工作。贯通前能作好的通风设施要先做好。4、贯通巷道的通风设施要列入当月通风作业计划中。5、贯通时通风部门必须派一名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通风安全工作。6、贯通后通风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方向和风量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7、当通风设施质量符合要求、系统风量足够、风速、温度符合规程规定,瓦斯浓度在1%以下,并确认处理好顶板、水等灾害以后,才能由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副矿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恢复工作。8、凡属贯通巷道的瓦斯员和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放炮制度。五、掘进放炮管理1、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
12、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2、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先停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安全警戒完好时,方可通知掘进工作面站岗、装药放炮等。3、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放炮效果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4、在贯通距离5米开始,每班要打超前钻孔,以免误穿
13、。5、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的贯通工作,还必须采取防止冒落和垮塌措施。6、贯通相距20米开始,施工队技术员每天填制日班进度图,最后煤岩在1.21.5米时,要由生产副矿长指挥,通风、安技、生产等部门的人员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只有在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才准贯通。六、有下列之一者不得贯通1、无贯通措施或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的;2、两巷通风情况不符合规定或瓦斯超限,顶板未处理好,有突出和透水预兆,情况不明的;3、现场无指挥人员的;4、地面无生产副矿长统一总指挥的;5、未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通措施落实责任的;6、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未做好的;盲 巷 管 理 制 度一、矿总工程师要把好设计、部署关。生产、安技等
14、部门要把好计划、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通风系统,杜绝盲巷的产生。二、盲巷一经出现,掘进队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理。三、盲巷的处理原则是:煤巷、半煤岩巷盲巷,必须在出现后24小时内密闭;岩巷盲巷可设置栅栏,但盲巷内瓦斯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予以密闭。栅栏位置应在距巷道口小于2m的地方。安装的建筑标准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栅栏高度不小于1.8m,巷高上于或等于1.8m的必须全断面设置。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 200mm200mm,质量牢固可靠。盲巷内又有盲巷者,必须同时分别处理。四、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米内必须切
15、断所有管、线和铁道,对于抽放管道不能切断时,必须进行严格的绝缘保护,防止杂散电流引入盲巷。五、盲巷必须设禁止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注明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完成时间),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六、必须定期检查盲巷密闭、栅栏质量以及瓦斯和其它气体浓度。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栅栏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的所有巷道7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结果填在现场牌和台帐上。发现密闭、栅栏损坏或有瓦斯积聚等问题时,必须立即按规定处理。盲巷管理要做到现场牌板、台帐、采掘工程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三对号”。七、进入设置栅栏的盲巷内检查时,必须有专门措施
16、;进入盲巷时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区段;盲巷内任何地点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必须立即密闭。八、炮掘巷道距盲巷20m或需贯通时,地测部门要提前发出通知。排放瓦斯(需要排放时)和巷道贯通都必须符合瓦斯排放制度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瓦 斯 排 放 制 度一、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其它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有组织进行排放。二、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都必须在措施中作明确规定。2、排入回风流中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超1.5%。3、设置排
17、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明确规定。5、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中靠新风流侧控风进行。6、排放结束,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7、排放请示报批单按局统一规定执行。三、瓦斯排放必须遵守下列程序:1、由排放组织指挥组织有关人员集体学习措施,落实责任;2、进入排放区和排放回风区系统撤人,设岗,向现场负责人汇报;3、现场负责人下令停电;4、由排放人员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应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循环风,一旦发生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5、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才能向地面排放
18、组织指挥汇报。四、不同情况下的瓦斯排放规定:1、巷道瓦斯浓度大于1%小于1.5%时,由当班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制定措施,可以由瓦检员排放。2、巷道瓦斯浓度在1.5%3%时,排放措施由通风部门领导负责组织编制,经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指派现场负责人,并组织排放。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通风、安技、生产、机电等部门派人参加。参加现场排放人员人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4、启封密闭,排放密闭区瓦斯,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参加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5、全风压通风地点出现瓦斯超过规定或特殊情况的瓦斯排
19、放,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措施,并组织排放。6、全矿或区域性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排放顺序由矿总工程师确定;掘进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排放瓦斯,必须先排放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7、石门揭突出煤层的瓦斯排放,按揭石门的专门措施执行。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排放:1、无批准的措施或措施未贯彻;2、应参加排放的人员不齐;3、无排放组织指挥人;4、无现场负责人;5、措施不落实。六、排放瓦斯区域和受影响区段的停电,撤人及警戒范围都必须标注在排放系统示意图上。七、无计划停电停风,无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技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严肃处理。人为造成的停电停风应加重处理。局 部 通 风 管 理
20、 制 度一、掘进巷道或独巷都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或压风通风。二、局部通风机安、拆实行申请(报告)制度:1、局部通风机安装前,由分管部门按设计说明书或作业规程的要求,填写安装申请(报告)单。申请(报告)单经通风部门领导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有关部门按申请(报告)单的要求安装。2、局部通风机的拆除,必须有经通风部门领导同意签字,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局部通风拆除申请(报告)单。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风流中,且所在巷道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风速符合规定。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
21、”、“两闭锁”,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并能保证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切断该局部通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3、局部通风机必须完好,性能符合要求;功率在55KW及其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消音器。4、有煤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和防突措施的要求。四、局部通风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1、巷道必须有保证敷设风筒空间和安全距离,并在作业规程中作明确规定。2、风筒的敷设或拆除由通风部门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风筒或改变送风地点。3、敷设风筒时,应在回风口以外的新风流中安设三通风筒,以便排放瓦斯时控制风量。4、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煤巷及半煤巷不
22、大于5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但不得小于40m3/分;巷道中的风速符合规程规定。5、如意外损坏风筒,必须及时通知瓦斯检查员(通风工)或向通风部门汇报。瓦斯检查员(通风工)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向通风值班室汇报。五、掘进工作面通风条件恶劣或送风困难,以及无法保证通风质量时,应先整改后作业,否则,通风部门有权拒绝送风。六、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挂牌管理,不得随便停开;一台局部通风机只能向一个掘进工作面送风。七、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停电停风、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八、局部通风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应主动撒出
23、;施工单位派人警戒、设置棚栏;瓦斯检查员将局部通风机的开关打到“零位”。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瓦斯不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可直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否则,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九、掘进工作面贯通的通风系统,按贯通的专门措施执行。 十、每个掘进工作面(或送风地点)的局部通风质量应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十一、每旬必须对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的全风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入风量、风筒出口风量、掘进工作面回风风量、风筒百米漏风率等地进行测定。测定资料由通风科存档备查。安 全 装 备 管 理 制 度安全装备系指用于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的各种装备。主要包括矿井安全监测、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粉
24、尘等)设备、仪器、仪表及放炮器、喷雾装置、隔爆设施,压风自救系统等。一、矿井必须编制安全装备年度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年度工程计划,组织实施。二、要严格按装备标准进行配备,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配足维护检修人员,保证装备的完好,使用率、效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三、要加强对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凡需报批的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凡使用的装备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凡需进行计量检定的设备、仪器、仪表,均要定期检定。四、必须建立安全装备使用管理的移交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范围内的安全装备,安装后,移交采、掘队负责使用管理,严禁损坏。否则,除要按装备原价不少于50%赔偿外
25、,还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罚。赔偿费作为安全材料费用;罚款进入安全奖励基金。五、安全装备的报废必须严格报废审批程序,按规定实行报废管理,严禁拆卸未报废装备的零、配件另作它用。六、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要保证安全装备正常使用,矿井每年必须补充、配备一定数量的设备、仪器(表)及零配件和维修校正设备、仪表。其所需资金可从矿井防治瓦斯煤尘专项资金中列支,并做到资金优先安排,设备优先保证,材料优先供应。七、要加强安全装备的日常管理,要分类编号建卡,建立使用维修检查台帐,定期填报报表、帐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瓦 斯 抽 放 管 理 制 度一、我矿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涌出量大,严重制约矿井安全生产。应按“十二
26、字方针”,进行瓦斯抽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水平、新采区设计,必须同时设计瓦斯抽放,并报总工程师批准。三、矿井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瓦斯抽放年、季、月计划。计划应包括:抽放道及钻场掘进、钻孔进尺、管道安装、抽放瓦斯浓度、抽放量和资金安排等。四、矿井必须配打钻工,设备维修钳工,抽放瓦斯监测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矿井抽放瓦斯计划的完成。五、工作面抽放瓦斯设计由通风科技术人员编制,通风科长审核签字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设计需修改,应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六、专用抽放巷要有足够的断面,满足抽放瓦斯工作的需要。平坦要加强抽放道及钻场维护管理,保证其完好使用。七、抽放瓦斯钻场:钻场间距
27、一般为3040米,钻场规格宽3米、深3米,高不低于2米,钻场底略高于抽放巷底。八、抽放瓦斯钻孔:钻场布孔数,应根据考察抽放孔有效半径来确定。钻孔孔径:岩孔不得小于75毫米。煤孔孔径可为45毫米,深度应穿透煤层全厚。九、抽放管道安装必须按设计施工,抽放管道撤除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十、抽放瓦斯工程施工和验收,抽放瓦斯工程无设计不准施工,施工中通风科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按设计要求施工,抽放瓦斯工程施工完后,由矿组织施工队、通风科、安监处,工程质量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验收。只有经过验收合格的瓦斯抽放工程才准投入使用。十一、钻孔联接: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将靠近开切眼的两个钻场的钻孔全部联
28、上接入抽放系统。工作面开采中,钻孔联接始终保持超前工作面两个钻场。停抽钻孔的拆除必须经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批准。十二、抽放瓦斯管理:钻孔施工完,钻孔挂牌,地面建台帐。抽放系统各观察点,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观测数据准确无误填入台帐。加强抽放管道,设施检查维修,及时堵漏放水,排队故障。检查每月一次。矿井要对使用年限长、锈蚀严重的管道设施有计划有进行更换,保证系统完好可靠。十三、抽放瓦斯泵房管理:泵的安装、维修由矿机动部门负责。运转司机经上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每年年审。泵有计划停运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发生无计划停运,运转人员立即向调度,矿总工程师、通瓦科汇报。泵房必须有运转记录。综 合 防 尘 管
29、理 制 度一、确定一名副矿长负责矿综合防尘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矿的防尘工作负责技术管理。矿要有专门的防尘队伍。配齐防尘人员。二、矿井要有健全的防尘管路系统,满足现场生产及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等。三、井下所有的运煤转截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有条件的矿井,要实现防尘自动化,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回采工作面及掘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雾化好,并封闭巷道全断面,且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四、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掘进
30、工作面3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巷道周边,并实行放炮喷雾,封闭巷道全断面。装煤矸前,必须进行洒水降尘。五、定期清扫和冲洗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特殊情况可三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清扫或冲洗一次积尘,采区内巷道冲洗积尘周期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大巷刷白、冲洗积尘都要有记录可查。井下所有巷道都不得有煤尘堆积。六、采掘工作面放炮员、支护工、回柱工和防尘工应佩戴防尘口罩。七、矿井必须绘制防尘系统图和防尘设施管理牌板,建立防尘设施台帐,做到记录准确,符合实际。八、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都必须符合规定,并建立隔爆设施台帐,做到记录准确,符合实际。并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
31、明地点、水袋数量、水量、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棚距等参数。要经常检查水袋的完好及水量情况,不合格者由通风部门整改。九、矿井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的要求,配齐专职测尘员,负责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十、做好测尘仪表的维修及校正工作,保证仪表能正常使用。矿井要有测尘仪表的维修记录和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十一、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齐抓共管。矿井要建立防尘设施的验收、移交制度,明确安装单位和生产队伍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安全办公会制度一、安全办公会实行例会制,每月一次,定于每月25日下午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2、,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安排下月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确定生产计划、安全目标,制定保证措施,落实安全整改内容和资金。 三、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四、参加人员:生产、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各科队第一责任者。五、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秘书作好记录,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每次会议由办公室点名考核,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100元。 七、安全办公会议定的工作意见,由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相互协调,共同组织相关单位按规定期限落实。安全自检会议制度一、安全自检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下午召开。 二、每周星期二上午,由矿长或生产副矿长组织矿级管理干部,各科队第一责任者和
33、相关管理人员入井现场自检,检查矿井各大系统,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和隐患情况。 三、会议内容:针对井下(地面)检查的隐患情况,集体研究落实整改时间,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负责人和验收负责人,并形成隐患整改通知单。 四、主持:安全自检会原则上由矿长组织,矿长出差委托生产副矿长主持。 五、参加人员:参加自检的井下、地面所有人员。 六、会议由办公室或调度室负责记录,与会人员签字后备查。 七、每次会议由办公室或调度室点名考核,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100元。 八、对自检形成的决定,由安技科督促实施,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由安技科负责查处,并向矿长反馈信息。安全专题会议
34、制度 一、安全专题会议除“防突工作专题会”外,实行不定期召开,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重大安全问题由矿长确定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会议由矿长主持。 三、参加人员:矿级干部及相关科队负责人。 四、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矿长签发,打印下发存档。 五、会议内容:解决安全生产的专项工作,确定人员,措施和期限,或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 六、由办公室点名考核,凡通知到位未参加的人员,按一次50元罚款。 七、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由安技科监督考核,并向矿长反映和反馈信息。碰头会议制度 一、碰头会是安全生产例会,每天早上7:007:30时召开。 二、会议内容:总结
35、前一天各科队、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安排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明确安全管理重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会议由当天矿级值班领导主持。 四、参加人员:矿级干部,生产系统各科队第一责任者或副队级干部。 五、会议由矿级值班领导点名考核,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因此而影响安全生产者按影响安全生产进行赔偿。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分别由各科队管理干部现场落实。 七、对于碰头会提出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安全专题办公会研究决定。防突专题会议制度一、防突专题会实行例会制,每月一次,定于每月1日上午召开 。 二、防突专题会的内容: 1、总
36、结上月防突工作,并根据采掘计划安排本月防突工作。 2、分析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防突规律,分析案例。 3、平衡防突工作中的问题矛盾。 4、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进一步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5、进一步健全防突管理制度。 6、根据实际,提出防突措施补充意见。 三、防突专题会必须由矿长亲自主持。 四、每月防突专题会,下列人员必须参加: 1、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安技科长、通风科长、防突队长、机运队长及副队长、采掘队长及副队长。 3、防突员、防突监督员、瓦检员、调度员。 五、每次防突专题会由办公室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每次防突专题会由办公室按参加人员名单点名考
37、核,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100元。井下当班未能参加者,由相关科队第一责任者负责传达。 七、防突专题会研究议定的事项,根据职责范围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并由矿技术负责人督促,协调落实,落实情况必须及时向矿长反馈信息。未按期落实的,按会议确定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罚。班前安全会议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做到安全工作布置、落实、检查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个班组上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班前会必须由跟班队长主持召开,班长布置工作任务,跟班队长总结前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头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强调各作业点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班前会上,应明确
38、上班人数、作业地点、作业负责人、跟班干部、瓦检员、放炮员,放炮时的警戒责任人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安全措施的采取,工程质量及避灾路线等)。 四、班前会召开的内容应作好记录,召开班前会后,当班负责人及跟班干部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五、每一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班前会,未参加班前会人员不准上班。 六、安技科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召开班前会情况,收集班前会记录,并及时指出召开班前会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安全工作。 七、除安技科每月对召开班前会的情况与安全奖考核挂钩外,凡违反上述条款给予责任人罚款2050元。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每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9、 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由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的技术员、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副矿长等参加会审,明确会审意见并一律签字署明日期。 三、编制者将会审意见整理写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矿长批准后生效。 四、重点工程项目,按关于明确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版)中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措施审批权限的通知(渝煤行发200116号)要求报县级以上、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五、有关单位接到生效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后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参加学习的人员一律签字,学习后由科队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按措施施工。 六、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安全技术的
40、措施方案,施工中确因有误或不符合现场实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同意并交矿技术负责批准审签后,方可施工。 七、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发放必须由办公室负责,并登记备查。 八、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的执法部门,对不严格执行措施的班组、个人必须现场立即纠正,并严格执法,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认真贯彻执行负监察和执法责任。 九、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矿技术负责人必须每月组织一次作业规程的重新会审,使之更符合现场实际,更有利于指导安全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
41、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 三、矿必须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订企业三违处罚实施细则,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和制止。 四、矿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安全大检查,专门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研究落实整改隐患,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五、矿每周星期二组织一次“一通三防,采掘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地测及防治水,文明生产及放炮管理”等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组织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 六、各单位的跟
42、班管理人员必须每班深入现场对安全进行自检,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和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现场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停止作业并向领导和当天的值班干部反映情况,提出处理办法。 七、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同志除定期对安全生产检查以外还要必须按照规定经常深入现场各作业地点进行日常检查,做到各自地点,上下结合,细查严管。 八、坚持查思想、查领导、查宣传、查教育、查学习、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查措施等相互结合,在安全生产中开展有布置就有检查落实的制度。 九、对检查了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特别是“思想上的隐患”要抓典型,及时帮助教育,对查到不执行制度的人员要批评教育和处罚。安全奖罚制度一、安全目标奖罚制
43、度,采取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形式,根据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责任、权利、义务的大小。对矿级领导、科队领导、班长和职工,分别每月在工资中扣200元、50元、20元和1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奖励矿级2400元,科队级600元,班长240元,职工120元。发生死亡事故一票否决,所扣风险抵押列入公司安全基金不予返还。二、安全技术管理创新奖励制度。对于针对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并实施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的人员,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由公司根据其取得的安全效果和经济效益,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创新奖及奖励
44、标准,报总公司批准后兑现,其奖励标准为1001000元。三、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对于在生产现场发生险情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者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经公司研究应予以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奖金100500元。四、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中,按期专业达标的,根据考核评级,对专业组负责和相关人员奖励100300元,未按期达标的,对应同等处罚100300元。五、被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按年度表彰先进文件标准进行奖励。六、对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制止违章、举报违章的,由安技科提出奖励标准,报公司批准后兑现。七、在抗灾抢险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安全
45、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奖励标准,当月兑现。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按三违处罚实施细则进行罚款。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素质,从而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矿建立安全教育基金,成立专门帐户。全矿干部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所需的资金,由企业全额报销。 三、安全管理资格培训。 1、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复训,以及后备干部安全管理资格新训,应根据重庆煤监局安全培训中心的时间安排,由矿长协调分期送培,被送培人员的工作在培训期间必须明确人员负责,保证安全管
46、理无空档。 2、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由企业全额报销。 3、参加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经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4、在培训期间被安培中心评为优秀学员的,矿予以不低于200元的奖励。而通过补考才获得安全资格证者,同等考核200元工资。 5、矿级干部在工作中应不断努力自学煤矿安全管理技术知识,学以致用,并随时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从而提高矿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四、特殊工种培训。 1、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瓦检工、爆破工、防突工、通风工、安全员、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电钳工、机车司机等)的选拨、送培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由安全办公会确定,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